第四章 人民法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16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民法院
分类号: D926.2
页数: 2
页码: 300-301
摘要: 本章主要讲述了中国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在1950年至1985年期间的组织变革、审判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申诉复查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和成果。
关键词: 法院 工作 镇海县

内容

1950年10月建立县人民法庭。11月成立龙山、庄市、大碶、柴桥、郭巨5个分庭,“镇反”结束后撤销。1951年建县人民法院。1953年设庄市、柴桥法庭,1954年改称第一、第二巡回法院,1955年后撤销,建立骆驼桥、柴桥人民法庭。1956年春,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1957年撤销骆驼桥法庭。1958年10月县、市合并后设立镇海人民法庭和柴桥人民法庭。1963年1月复建县人民法院,撤销镇海法庭。1965年又建骆驼桥、大碶人民法庭。1967年9月法院实行军管;1968年9月审判职能由军管组及人民保卫组取代。1973年2月建县人民法院,同时恢复刑事、民事审判庭及柴桥、骆驼桥、大碶人民法庭。1979~1982年先后建城关、北仑、城西、郭巨4个人民法庭;1983年底建经济审判庭;1985年11月建执行庭。
  1950年10月建立审判委员会,由正、副审判长及审判员共9人组成,以商议重大案件的量刑和审理。1958年后撤销,1980年复建。
  第一节 审判制度
  县人民法院建立后,审理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贯彻执行全国首届司法会议关于公开审判、陪审、上诉、复核、调解和巡回审判等制度。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简单的民事案件外,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1953年结合全县普选,在庄市、城关两区选出第一审人民陪审员13名。至1980年,全县6区有人民陪审员103名。1978年后审判工作逐步走上法律化、制度化轨道,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陪审会议制度,辩护、回避制度,上诉复核制度和调解制度。
  第二节 刑事审判
  解放初期,配合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依法惩办一批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和违抗土地改革及破坏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罪犯,以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顺利进行。1980年1月国家《刑法》、《刑事诉讼法》颁布及实施,法院办案有法可依。1983年后依法“从重从快”惩办一批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犯罪分子。1951~1985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6442件,其中审结5804件,占90.1%。
  第三节 民事审判
  1951~1958年,审结一审案件342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3800件的90%,其中离婚案件1915件,占56%。1963年1月至1965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82件,占受理案件的86%,其中离婚案件占54%。1973年法院恢复后,执行“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方针,至1981年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500件,占受理案件1875件的80%,其中离婚案件570件,占38%。离婚案件中判决185件,占12%;调解977件,占65%;撤诉50件,占3%;终止186件,占12%;移送100件,占7%。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施行后,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1985年民事调解结案率84.3%,撤诉、移送等处理为7.2%,判决仅占8.5%。
  1953年设人民接待室,至1985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323人次,处理人民来信6937件。
  第四节 经济审判
  1983年11月至1985年,审理经济合同、农村承包合同、经济损害赔偿、经济行政等纠纷案97件,结案79件,移送、撤诉等16件,判决2件,诉讼标的总金额120.30万元。
  经济案件审理以查清事实、分清事非、判明责任为基础,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易损、易坏、易变质的争议标的物案件,优先审理。1985年经济纠纷案件急剧增加,按照《经济合同法》,结合有关法规、条例,依法理案,或提供社会经济信息,协助被告摆脱困境;同时揭露并制止某些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发现诈骗案件3起,移送检察机关审理。
  第五节 申诉复查
  本着有错必纠原则,1956~1957年通过受理申诉,复查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145件,纠正、平反其中140件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以言治罪、以思想治罪、定罪无事实、罪与非罪无界限等不正常状况,1966~1976年共判处反革命案件及普通刑事案件624件,被告人682名。1979年1月至1980年12月,成立复查小组,对判为反革命案犯的158件、178人,复查改判148件,其中宣告无罪116件、125人,减刑32件,对484件、511人的普通刑事案件,复查后维持原判447件、472人;改判37件、39人;其中宣告无罪17人,减轻刑罚22人。对撤销原判、宣告无罪的174名当事人,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镇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