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公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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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15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6
页码: 294-299
摘要: 本章主要讲述了镇海县人民公安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方面所承担的重要职责和作用。文章介绍了人民公安在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治安管理、户口管理、看守劳改以及消防等方面的任务和措施。
关键词: 公安 工作 镇海县

内容

县公安局成立于1949年6月底,下设侦察组、审讯股。次年4月改设侦察股、治安股、审讯股、看守所。7月设秘书室和柴桥、澥浦、郭巨派出所。1953年4月成立城关派出所,6月建水上派出所。1958年末县市合并期并入宁波市公安局,郭巨、澥浦派出所撤销。1963年重建县公安局。1965年6月建大碶、骆驼派出所。1967年9月公、检、法实行军管。1968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海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组成立,同时县革委会建立人民保卫组。1973年5月恢复县公安局。1976年9月设郭巨边防派出所,1977年7月建城北派出所。1978年9月和12月分别成立城南、城西派出所和交通民警中队。1980年2月建立北仑港派出所。1981年1月建立三山边防派出所。1983年3月改1524工地派出所为郭巨派出所,8月重建澥浦派出所。1985年时县公安局下设政保、治安、预审、秘书、消防、政工等5科和刑侦队、交警队、看守所及城关、城西、城南、城北、骆驼、澥浦、大碶、北仑港、柴桥、郭巨派出所与郭巨、三山边防派出所。
  1950年5月成立公安队,有人员18名。1951年底增至68名,分2个排5个班。1955年7月改为县武装警察中队,1966年11月改为县中队,归县人武部领导。1975年12月起复为县武警中队。
  第一节 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
  反动党团登记 1950年12月11~20日,对反动党团和军、政、宪、特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共登记529人。同时缴获一批武装匪特名单及委派令326张、手枪1支、手榴弹2枚。
  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县内匪患严重,对抗人民政府,杀害解放军、基层干部及群众,抢劫财物,敲诈勒索,强征粮食。1950年七八月间,海匪潘礼部在峙头洋抢劫支前粮船,杀害郭巨8村、11村干部,威胁吊打群众,控制沿海部分村庄。一些反动会道门头子、恶霸造谣惑众,有的匪特还打入基层政权破坏捣乱。按照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于1950年11月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政策,杀、判一批罪大恶极而又抗拒交代的反革命分子。运动至1953年9月结束。
  例:邱友三,诸暨县人,40年代前期曾先后任国民党县政府长山、庄市区区长兼区自卫中队队长,顽固反共。1945年9月杀害庄市区抗日江防队队长中共党员赵玉卿等2人,并剁耳砍头示众;将一情报员严刑拷打后装入麻袋,沉于海底。枪杀三五支队干部及民兵、群众8名,纵火焚毁曾驻三五支队的万嘉乡后方塘东民房60余间,抓捕胁迫庄市区抗日民兵及军属400余人写坦白书,罚令在烈日下跑步。1949年解放后潜逃上海。1952年9月逮捕,12月依法处决。
  例:桂小毛,万嘉乡人,曾参加汪伪军,被国民党政府判处无期徒刑。宁波解放前夕被释放,即投靠国防部青年救国团闽浙沿海义勇总队第一支队为匪。1949年7月纠合4名匪徒枪杀路过人民解放军指导员1名,并将同行1名战士及2名家属押至姚墅岙日新庵枪杀;后又杀害群众4名,敲诈勒索,无所不为。1950年被依法处决。
  取缔反动会道门 解放初,境内一贯道、同善社、无为道和中教道义会等反动会道门头子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破坏社会治安。1952年9月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县政府发布取缔通告,采用罪证展览、巡回演出、道徒现身说法等形式,揭露反动会道门罪恶,以管训、逮捕、登记、查封、退道等措施加以摧毁。至1953年8月,全县大小坛堂全部封闭,道徒基本退道,对2名罪大恶极的道首判以极刑,同时缴获黄金556两、银子632两、银洋、银角13887枚,手枪、刀矛16件。县内主要反动会道门情况:
  一贯道 县内主要有明礼坛、宁波明光坛直属、宁波集贤坛等3个系统。1942年明礼坛在县城设立佛堂,1945年改称“忠恕慈济会”,以施医、施药、开办小学等名义公开活动,扩建组织,道徒分布全县。1943年宁波明光坛直属在后施设立荣光分坛,1944年在贵驷、团桥共建分坛18个;另一支在柴桥、郭巨设立15个分坛。1944年宁波集贤坛分别开办庄市集贤坛、江南慈慧坛,后有分坛25个;1947年在邬隘、柴桥开办仁善坛、基德坛等,共有分坛24个。一贯道在县内有大小坛堂485处,有点传师169人,家坛主、三才等一般道首1217人,道徒15964人。
  同善社 1918年在镇海设立分社,各乡设事务所。1924~1926年最盛。1927年被当局通令取缔。1947年后在庄市、大碶、柴桥、霞浦、昆亭、郭巨设7个分社,有大小坛堂73处,首事及五层以上道首36人,一般道首184人,道徒3595人。
  无为道 起源于明正德年间,立“三皈五戒”,总领导称“相公”,下称“总敕”、“当头”、“堂生”等,供奉“天地君亲师”牌位。约在清嘉庆道光年间传入柴桥岭下一带。民国时,柴桥总敕李国在掌管坛堂30余处,分布县内及鄞县、宁海、上海等地。至解放前全县有无为道坛堂31处,大小道首325人,道徒1208人。
  大佛教 始于宣统二年(1910),在郭巨东门外朱家设立坛堂,供奉无极圣母牌位,亦称圣母教,民国后期已传入柴桥、大碶等地。因对教徒传经,男女夜宿同盖一条大被,亦称“大被教”。
  中教道义会 1929年初创,1936年在上海开设佛堂,办中教道义会。抗日战争期间传入宁波,设立分会。镇海成立支会,有坛堂1处,当家以上道首2人,一般道首4人,道徒160人。
  第二节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解放初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与剿匪肃特、镇压反革命活动结合进行,并采取专业侦破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逐步加强技术装备。1954年发案58起,破38起,破案率65%。1961年发案36起,破25起,破案率70%。1963年发案99起,破73起,破案率73%。
  1973年以来,多次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年9月27日晚,全县开展治安大检查,查获各种违法犯罪人员30名。1975年发案146起,破108起,破案率74%。1977年2~12月,又开展4次治安大清查。1981年12月开展集中打击流窜犯活动,共设巡逻组54个,设卡224处,查旅社54家,抓获流窜犯9名。1983年8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至次年7月15日全县开展3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罪犯,摧毁一些犯罪团伙,使犯罪分子受到震慑,刑事案件发案数显著下降。1983年发案264起,破194起,破案率73%,损失财物折款10.25万元,缴获财物计款5.65万元。1984年发案122起,破64起,破案率53%。
  第三节 治安管理
  治保组织 1951年始建,至1954年全县有治保组织90个、治保人员725名。1955年结合整社发展治保组织,全县建治保委员会19个、治保小组110个、治保人员1714名,其中115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均设有治保人员,是年评出治安模范18人。1964年训练治保主任530名、治保委员634名,整顿治保组织115个,清退不合格治保人员199名。1972年全县有治保组织647个,其中生产大队447个,街道6个,企、事业单位194个,共有治保人员2389名。1979年治保委员会533个、治保人员2584名;1984年有治保组织789个、治保人员2732名。1985年有90%以上村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
  1974年始建联防组织,主要集镇由各企事业单位轮流派人值班、巡逻。1980年后建治安联防队。1984年各乡镇共有治安联防队31个、队员211名。
  禁毒 解放初,全县有贩毒者53人、吸毒者185人。1952年7月调查,尚有贩毒者43人、吸毒者47人。同月成立禁毒委员会,严禁吸毒、贩毒。8月逮捕2人,管训12人,缴获鸦片9.6两、白粉0.7两、烟枪6支、烟灯6盏。此后境内吸毒杜绝。
  禁赌 解放后的20余年间赌博基本禁绝。1974年后复行兴起。1981年逮捕赌头、赌棍5名。1982年1月开展禁赌工作,举办法制学习班50期,开群众大会24场,逮捕3名,治安拘留22名,缴获赌具128副。1983年全县张贴禁赌布告,举办禁赌学习班82期。1985年间赌博活动仍有发生。
  内保工作 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安全,1980年列入内保单位112个,有职工23012人。1981年有56个单位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是年内保系统共发案62起,破41起,破案率66%。1985年镇海发电厂、石化三公司、浙建二公司等大企业均建派出所。解放后,县公安机关还较好地完成莅镇视察观光的中央首长和港澳知名人士保卫工作。
  帮教工作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开始对社会治安采取综合治理方法,加强对青少年法纪、道德教育。特别对违法青年帮教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因人施教,综合治理。1983年全县共建立帮教小组454个。1985年建520个,参加帮教人员966人,在穿山村进行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试点。
  特种行业管理 1950年10月城关镇有特种行业80家,其中旅店2家、照相店3家、印刷店1家、戏院2家、说书16家、旧货摊28个、饭摊9个。规定旅店建立旅客登记手续,刻印公章须出具县以上机关证明书,说书须经县文化馆批准。1953年起,将无线电业、旅栈业、印铸刻制业、旧货业、公共娱乐场列为特种行业管理。1963年、1979年对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各项制度。1984年底共有特种行业369家。1985年10月在城关镇再次开展以旅社为重点的特种行业整顿,建立旅社治安通讯联络网。是年新批旅社20家、刻字社1个。
  爆炸物品管理 1972年县内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89个,年消耗炸药76吨。1980年县公安局发“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对爆炸物品储存、使用、销售作具体规定。1984年全县有采石场115个,炮工173名,年消耗炸药315吨、雷管52.3万发、导火线25700米。是年9月,全面整顿、验收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取缔不合格石场9个,停业整顿3个,收缴一批散失在社会上的炸药雷管;对准许作业的石场、炮工换发新证。1985年使用爆炸物品单位51个,从业人员1325名,收缴炸药192公斤,停业整顿4个不合格单位,治安拘留1人。是年未发生重大爆炸事件。
  交通管理 1978年12月建立县交通民警中队,设交警10名,对城关镇交通进行治理,规定机动车行驶路线,在主要道口设交通标志,严禁自行车带人,严格执行交通规章,协助交通监理部门调处重大车祸事故。1966年之前的自行车牌照,由县税务部门管理,1967年后移交公安机关。1975年全县有自行车33156辆,1980年61885辆,1984年增至176324辆。1985年新发自行车牌照23249份。
  第四节 户口管理
  解放后开始办理户籍登记,1950年完成城关镇户口调查。1954年5月县公安局制订《城关镇户口管理办法》,对出生、死亡、结婚、离婚、迁移的户口申报作出规定。1956年核对全县户口,建立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四项变动制度。1964年训练户口管理员32人,各公社、大队设兼职管理员499人,配合完成全县人口普查。1981年5月由公安、粮食、商业、计划生育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柴桥镇户口逐户调查。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县建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公社、镇设人口普查办公室。
  第五节 看守 劳改
  解放后,原监狱改为看守所。1954年开始制订监规,建立教育、劳动、卫生等制度。1964年在原地新建看守所1座,有监房17间。1976年造预审室5间。1978年设放风场地8间,扩监房8间。1985年后开展文明监所活动。
  1951年7月在俞范建劳改队,围棉地507亩,办牧场1所。1956年棉地扩至1098亩,1957年3月撤销。
  第六节 消防
  组织与设备 宁波开埠后,各乡镇相继创办水龙局(又称水龙会或救火会)。咸丰年间,团桥建立久安会南局,范市建立通安水龙局,方家河头建立镇安水龙局等。清末,全县已建水龙局57个。城区有南安局、上甲咸安局、中甲静安局、下甲永安局、安康局、西安局和西郊局7个。东管乡有清水浦永安局、徐家堰市咸安局、老周平安局、叶家叶氏水龙局、万嘉桥万安会等5个。西管乡有团桥久安会南局、久安会北局、压赛堰慎安局、周家垫永安局、贵驷桥保安局、潜安会、庄市至安会、镇安会等8个。前绪乡有牌门头同安局、十七房灵安局、澥浦镇永安局等3个。崇邱乡有港口太平会、小港卫梓局等2个。灵岩乡有大碶头永安局、扎马永安局等2个。海晏乡有柴桥咸安会、集义会、普安会和里隘同安会等4个。余在东绪、西绪乡(今属慈溪县)。1925年前,先后又建城区消防局、畈地塘裕德局、梅堰致安会、庄市西祠会、大碶天一局、杨家桥万安局、贺家普安局、横河保安局、天一局、林头方水龙局、高塘常安局、霞浦水龙公所等13个。至1934年,全县建有水龙局89个,有消防队员共4331人,机器水龙3台,人力水龙111台。
  解放后,农村消防组织由村、社(后为大队、村)管理,城镇由居委会负责。至1965年全县有义务消防队66个,分布于城关、骆驼、清湖、团桥、澥浦、觉渡、河头、田顾、长石桥、汶溪、庄市、汉塘、贵驷、沙河、大市堰、湾塘、渡驾桥、小港、衙前、下邵、枫林、大碶、邬隘、石湫、高塘、柴桥、霞浦、三山、昆亭、郭巨、上阳等地,共有消防队员1460人。其中城关镇1950年有西街、南街、久丰纱厂3个义务消防队,机龙4台;1965年增至7队,有消防员130名,配“解放”牌水灌车1辆,其他机龙8台,人力龙1台。1974年1月成立县消防中队,招新兵20名。1982年柴桥镇设消防分队。1985年县消防中队人员扩至43名,配“解放”牌水灌车3辆,“北京”小干粉车2辆,“武汉”吉普消防车1辆,各类机泵5台。1985年全县义务消防队共有消防三轮卡车5辆,机龙66台,尚有34个企业单位各配专职消防员1名。
  防火 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经常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改善消防设备,落实防火措施。1982年6月起确定县石油公司、县煤气公司贮气库、镇海棉纺织厂、江北油厂、江南油脂化工厂等19个单位为消防重点单位。城关镇及邬隘、新碶等地曾实行冬夜敲更,提醒人们防火。
  附:重大火例
  1958年12月20日晚11时15分,镇海回纺厂起火,火势猛烈。11时45分,主厂房5间2弄楼房塌顶。翌日1时扑灭。烧死工人4人,托儿所幼儿9人;烧毁棉花1万余斤,棉纱1千余斤,纺车10台。
  1965年7月1日凌晨3时,城关镇八里桥3号起火。3时40分,22间房屋塌顶,至4时30分扑灭。烧死6人,受灾15户,损失财物2万余元。
  1972年7月17日晚11时45分,临江公社向阳大队俞家大屋起火,至翌日2时扑灭。受灾19户,烧死3人,伤1人。损失财物折款5万余元。
  1982年1月16日凌晨1时40分,城关镇东长营弄5号起火,至3时43分扑灭。烧死2人,伤1人;烧毁房屋558平方米。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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