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作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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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51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合作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3
页码: 1010-1012
摘要: 1967年7月始,镇域内各公社全面实施队办合作医疗。苕南公社实施较早,同年4月1日实行。五个人民公社合作医疗资金由群众个人和集体公益金共同负担,个人每年缴1.50—3.00元不等。报销范围分全报销和部分报销两种。1969年,开始队办。1970年,实行社办,一级管理一级核算。各公社新建和扩建公社卫生院,开设病床,配备一批常用医疗器械。形成公社有卫生院,大队有合作医疗站,生产队有卫生员和乡村医疗卫生网,基本上做到小伤小病不出队,常见疾病不出社,初步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状况。为降低合作医疗成本,各社大队开展采、种、制中草药群众运动。1973年,吴兴县卫生局在塘南公社向阳大队召开“种植中草药、中草药治病现场会”,同年3月,嘉兴地区中草药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向阳大队召开,与会200余人。1976年春季,嘉兴地区卫生局在向阳大队召开“推广使用新针(指新的针灸疗法)中草药经验交流会”,与会200余人。同年,塘南公社种植中草药药材408.5亩,共有181个品种。全区五个公社共种植1060亩,五个公社卫生院均创办中草药配方部。
关键词: 双林镇 合作医疗

内容

1967年7月始,镇域内各公社全面实施队办合作医疗。苕南公社实施较早,同年4月1日实行。五个人民公社合作医疗资金由群众个人和集体公益金共同负担,个人每年缴1.50—3.00元不等。报销范围分全报销和部分报销两种。1969年,开始队办。1970年,实行社办,一级管理一级核算。各公社新建和扩建公社卫生院,开设病床,配备一批常用医疗器械。形成公社有卫生院,大队有合作医疗站,生产队有卫生员和乡村医疗卫生网,基本上做到小伤小病不出队,常见疾病不出社,初步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状况。为降低合作医疗成本,各社大队开展采、种、制中草药群众运动。1973年,吴兴县卫生局在塘南公社向阳大队召开“种植中草药、中草药治病现场会”,同年3月,嘉兴地区中草药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向阳大队召开,与会200余人。1976年春季,嘉兴地区卫生局在向阳大队召开“推广使用新针(指新的针灸疗法)中草药经验交流会”,与会200余人。同年,塘南公社种植中草药药材408.5亩,共有181个品种。全区五个公社共种植1060亩,五个公社卫生院均创办中草药配方部。
  20世纪80年代,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合作医疗陆续解体。各公社合作医疗分别于1979年—1984年年底先后停办。
  1992年实施初保,各乡镇实施风险性合作医疗制度。同年,双林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1992年起农村实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通知》,实行风险性合作医疗,分段按比例报销。每人收2.5元,报销比例:100元以内自负,101—300元报30%,301—
  500元报50%,501—2000元报60%,2001元以上报40%。1994年,风险性合作医疗停办。1995年,每人收缴合作医疗费提高到6元,要求整户参加(除乡办单位),并实行逐级转院,按级报销制度。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者,医药费在20元以上报销50%;外院住院者,医药费在100元以上报销50%,报销范围参照国家公费。
  1997年,南浔区举办大病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湖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诚行),双林镇开始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正式实行。并不断趋于规范和完善。
  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参加率达95%以上。2009年,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53523人,参加率98.27%。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缴费标准: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200元,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70元。低保家庭成员参保,实行“零”缴费,其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起付标准:成年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转外地就医起付标准为1500元;大学生从2009年9月1日起,其他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转外地就医起付标准为600元;若当年多次住院治疗,第二次起,起付标准减半。2009年,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09人,上缴金额221990元,报销105人次,报销金额264827元。
  2010年4月14日,南浔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上缴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镇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各级政府共需承担补助资金16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共承担92.5元/人,区镇需补助资金67.5元/人,按照区镇1∶1分担机制,镇财政补助资金为33.5元/人。同年度个人上缴部分为每人80元。同年,门诊报销:国家基本药品西药30%、中药(包括中医门诊)36%,其他药品25%;住院报销比例提升,区内医院实行零起报,在扣除自负部分后分段报销。不断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行参保农民刷卡报销,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封闭安全运行。2009年和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施行单病种报销。平产分娩:二级医院医疗费用最高限价1800元,合作医疗报销额720元。剖腹产分娩:二级医院医疗费用最高限价3500元,合作医疗报销1400元。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二级医院医疗费用最高限价2500元,合作医疗报销1000元。胆囊炎、胆石症腹腔镜手术,二级医院医疗费用最高限价4500元,合作医疗报销1800元。2010年,双林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53908人,上缴金额6118558元,报销143730人次,报销金额1122.96元,大病救助41人,救助金额40.56元。西药报销比例25%,中成药50%。2006—2010年双林镇合作医疗基本情况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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