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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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4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邮政
分类号: F616
页数: 5
页码: 740-744
摘要: 唐,湖州境内有邮驿、邮馆、邮所。当时,双林还未合“东西二林”,东林村是一个村落,故无驿、管、所。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以电补邮”政策。原国内平信每重20克为8分,持续40年左右,邮资不变。
关键词: 邮政发展 双林镇

内容

一驿站递铺
  唐,湖州境内有邮驿、邮馆、邮所。当时,双林还未合“东西二林”,东林村是一个村落,故无驿、管、所。
  南宋至元初,湖州出现官设邮驿和急递补。现莫蓉花城因有杨驸马(杨镇)驻军,设有递铺,直接与湖州、杭州急递文书。
  明洪武初,东西林始有急递铺(水站),备有船一艘,往来于南浔、晟舍、骥村、
  八字、乌镇等水站。
  二民信局邮电局(支局、分局)
  民信局明永乐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在外任职和从业人员逐年增多,地方事务繁杂。“民信局”开始兴起。
  清道光五年(1825),双林民信分局,属杭州信局总局管辖。七年(1827),上海老协兴,全盛信局分别在湖州、南浔、双林开设分局。八年(1928),上海林仁记、永泰丰信局在南浔和双林分别开设分局。
  清同治至光绪年间双林有2家信局与同时期民办信局并存,私人汇款多数通过民办信局汇寄现金。
  民国16年(1927),民信局业务正旺,其中有资料记:双林老协兴信局日收寄180件,月收入10银圆。
  民国17年(1928),双林各民信局承办挂号信件打总包交由邮局寄递。此年开始民信局有陆续关闭情况。
  民国21年(1932),湖州地区有民信局34家,其中双林仅存2家(李永和、全盛)。民国10年(1921),双林有民信局6家,分别是成顺生记,协总正大、林永和仁记、全盛、老福顺等。
  民国22年(1933),上海民信局在吴兴境内设有15家分局,其中双林有4家,分别是全盛、林仁记、永泰丰、老协兴。
  民国23年(1934)12月,境内民信局全部停业,邮局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大清湖州府局和南浔分局开办后不久,先后又在菱湖、长兴、德清、双林、盛泽、震泽等9处开办邮政代办所。同年,开通湖州至双林航班邮路,隶属上海海关税务司邮政局管辖。发往湖州、苏州信资每封14文,杭州24文,绍兴35文,上海、宁波50文,汉口及长江各口岸100文,广州200文。同时期开办汇兑业务,每汇寄宁波、杭州百元,汇水(汇资)50文,广州100文。寄往邮政代办所信函投递以委办和捎带,投送或收件人自取,以此相沿至解放后。二十九年(1903)
  八月,改设代办邮政分局。三十二年(1906)十月一日,双林邮政分局正式开办,直隶杭州邮政总局,地点在原上横街长兴馆东隔壁。
  清宣统元年(1909)开办快速挂号及代收货价函件业务。双林寄省内资费50文,省外80文。
  民国2年(1912)6月,湖州地区所有驿站全部裁撤,官府公文改由邮局寄递,双林亦如此。
  民国3年(1914)7月1日,吴兴、南浔、菱湖、双林四邮政分局定为二等邮局,此时民信局函件业务胜于邮局。
  民国10年(1921),双林有成顺生记、协兴、正大、林永和记、全盛、老福润等6家民信局。同年,颁布邮政条件,民信局向湖州邮局挂号,向省邮务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执照,方可与邮政代办所同时开办商务传单、盲文文件、贸易契、货样等函件业务。是年,双林邮政所搬至新街与广福弄交界口。
  民国12年(1923),开办保价信函(至抗战中停办)。
  民国14年(1925)1月,双林二等邮局开办国内汇兑业务。
  民国23年(1934)4月,实行邮政专营。同年4月16日起,开办邮局与代办所及代办所之间小额汇票通汇,汇额每张由10元增至20元,汇费1分,规费5分,挂号费1角3分。下半年,增办电报汇款和国际汇兑业务。
  双林民信局分布在老杭长码头第一旅馆,下横街永丰盛,以及清风巷等地。民国25年(1936)5月,双林邮局始办国内快递邮件业务,业务量大增,吴兴、南浔、菱湖、双林、善琏5个局月收寄函件达13.97万件,其中有普通函件、明信片、印刷品、快件、挂号函件、国际函件等。同年3月。该五局收寄普通及代收货价包件
  1513件,计费916.65元,其中双林局邮包件大都为丝绫绢产品。
  民国29年(1940)8月,复改双林代办邮政分局,由南浔分局管理。
  民国30年(1941),双林二等乙级邮局复局。因日寇入侵双林,局址由原广福弄南与新街接口处旧址搬迁至财源弄陈宅。
  民国31年(1942)4月,双林局降为三等乙级邮局,属吴兴县汪伪政府所辖吴兴邮局管辖。
  民国32年(1943),双林开始委办轮船邮路,主要至湖州、杭州、新市、南浔、嘉兴等地。10月,双林代办邮政改为邮政分局直隶杭州邮政总局。
  抗战胜利后(1945),菱湖、双林、长兴、德清三等乙级邮局先后由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接管。镇区有邮箱和代售邮票处7处。双林所辖乡村代办和信柜及邮票代售多处,如苕南西阳、莫蓉儒林、镇西雉头村、重兆、新兴港等地。
  民国35年(1946),吴兴二等甲级邮局为票款储备局,管辖南浔、菱湖、双林等局请领汇票印纸、邮票、印花税票。是年4月,双林邮局开发汇票48张,总付75张,
  8月开发汇票101张(33.08万元法币),总付142张(35.18万元法币)。
  民国36年(1947)8月,双林一局包件费收入19.56万元(法币),并开办湖笔代理业务乙级特快包件业务。
  民国37年(1948)3月1日起,试办电话汇款,国内保价包裹,每件最高保价500万元(法币)。
  1949年6月14日,湖州市军管会接管吴兴邮局,其中吴兴、南浔、菱湖、双林4局所辖邮政代办所20处,村镇信柜36处,邮票代售处16处。
  1950年7月,开办为用户查询亲人下落征询业务,1953年5月停办。同时停办国内邮政快件。在汇款方面,仍沿用旧汇票,分普通、电报、定额、高额汇票等多种。
  1955年,停止使用,改用剪格式汇票。1950年12月,双林邮局开始办理报刊收订发行,实行邮发合一。对报纸分销点实行批销。杂志由新华书店经销,1952年1月起,由邮局发行。1955年6月,双林邮局与双林乡村电话分所合并,成立双林邮电营业处,归湖州邮电局领导。
  1955年6月,建立乡村投递邮路,隔日班,双林所属乡村全部实现通邮。是年7月1日《吴兴报》创刊后交邮电局发行,双林邮局同时发行,但份数少。12月。双林邮电营业处改为四等邮电支局,营业处由财源弄搬至上横街。
  1956年前后,清理私商代办所,建立自办乡村投递员和乡村投递邮线,并逐步改设农业社投递员,其中苕南就有2人,同时雇用投递员。
  1956—1958年,利用社会力量扩大农村投递,达到生产大队队队通邮。汇票制度改为专用汇套寄发汇票办法。报刊发行开始组织社会报刊发行站。
  1959年,湖州首家报刊零售门市部在湖州开业,双林有2个社会报刊发行站。
  1960年,始办特种挂号函件。
  1961年,报刊限额发行,分配发行。
  1962年6月后,始建乡村邮政代办站(简称邮站)。南、重兆、旧馆、莫蓉、镇西相继建立。
  1965年,邮局汇款改用汇款通知单、封套汇票,此后相沿,进入“文化大革命”时期,邮局报刊所属发行站有所增加,社会报刊增加。
  1969年,停办国内回执(双挂号)及代发广告(1980年恢复办理代发广告及国内回执)。同年,根据上级领导关于邮电体制改革指示,电信邮政从中央到基层都分开,双林邮电也分营。
  1973年9月10日,吴兴县邮政、电信重新合并,称邮电局,双林邮电也重新合并。
  1978年,吴兴县公社邮电所联营管理站成立。次年9月,双林所属五个公社邮电所全部参加联营。改革开放后,所属三乡又合并到双林邮电支局。
  1980年,双林邮电支局其主要业务经营项目有包裹(民包、商包)、汇款(普汇、电汇)、国际挂号、电报、长途电话、邮政储蓄、邮政快件、投递,以及各类邮品买卖。
  1987年10月1日,湖州至双林邮路,市局自办汽车邮路通车。水路航班代运邮路取消。
  1988年1月19日,双林邮电支局新建电信大楼竣工验收。
  1989年6月21日,双林邮政支局邮政储蓄单独设点,开张第一天收储20余万元。
  是年9月2日,乡邮电联营管理站体制改为大集体企业,更名乡镇邮电管理站,苕南、镇西、莫蓉三乡纳入其中。
  1990年4月21日,双林邮电支局邮政储蓄开办代收电话费用服务项目。同年5月18日,湖州邮政速递公司成立,双林邮电支局随之也开办国内国际特快专递业务。
  1992年,邮政速递(邮政EMS)开展业务。1998年10月,双林邮电支局实行邮电分营,成立双林邮政支局,下辖旧馆、莫蓉、镇西、重兆等,共设9条邮路,对外营业窗口5个。2007年8月,湖州市邮政速递公司改称湖州市邮政局速递局,双林属下。2008年,双林邮政储蓄支行在原邮政储蓄所基础成立,地点在横街43号。
  2010年,双林邮政支局有职工22人,下辖3个邮电所,办理函件、报刊发行、速递物流、电子商务等项目。是年7月,双林邮政支局速递营业部成立,隶属湖州邮政速递局。
  三邮资
  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前,国内邮资尚未统一,有50元、70元、100元、300元不等(清初为银两,后为银圆;民国初亦为银圆,后为法币,最后为金圆券、银圆券;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人民币,1955年3月前是人民币旧币,后改为新币,新旧币比为1:10000)。双林邮局在解放初执行全国统一外埠邮资。
  1955年4月1日起,改为新币制8分(以每封不超20克称重为基本单位)。
  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以电补邮”政策。原国内平信每重20克为8分,持续40年左右,邮资不变。
  1990年7月31日,邮资调整,平信每20克由本埠4分外埠8分,调至本埠10分(1角),外埠20分(2角)。
  1996年12月1日,邮资由20分(2角)上调为50分(5角)。
  1999年3月1日,邮资由50分(5角)上调为80分(8角)。
  2006年11月15日,邮资由80分(8角)上调为1.2元。
  包裹资费:1990年7月31日起,国内包裹资费加收50%,包裹计费单位由100克恢复500克。最低保价费1.00元,取消包裹处理费,按件收取挂号费。2001年3月起,包裹作保价邮件交窗口投递,保价自愿,保价金额上调为10万人民币。
  邮政速递起价为21元,比民营快递企业贵1倍,但邮政速递较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双林邮电所负责人由王某某担任。解放后,历任邮电负责人有张召新、袁宏喜、陈召林、朱耀新、罗培军,1998年10月邮电分设后有杨伟峰、蔡键、王罗伟等。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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