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销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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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双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32002023000137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供销商业
分类号: F405
页数: 10
页码: 652—661
摘要: 1950年7月中央召开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后,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章程,明确合作商业地位以及合作社是劳动群众经济组织的性质。同年,吴兴县颁发《吴兴县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准则(修正草案)》》。8月,由谢振元、杨蓉卿、茅士华三人负责发起组建双林镇供销合作社(只限于双林镇上)。
关键词: 双林镇 商业 供销商业

内容

民国28年(1939),战时民国政府制定推行《各级组织大纲》,其中有内容称:“在乡村组织合作社,鼓励全民入社。”双林区域时值敌占区,无法组织实施,只是个别乡村酝酿,实际上没有成立组织。
   抗战胜利后,双林部分丝商和养蚕农户曾组织“养蚕合作社”,目的是定购鲜茧和土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7月中央召开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后,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章程,明确合作商业地位以及合作社是劳动群众经济组织的性质。
  同年,吴兴县颁发《吴兴县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准则(修正草案)》》。8月,由谢振元、杨蓉卿、茅士华三人负责发起组建双林镇供销合作社(只限于双林镇上)。
  1951年春,双林区境内开始组建成立“四乡社”,经营方式为代购代销。经营资金主要靠社员入股,当时总股金约2000元左右,每股1元加1角手续费。主要业务有购销粮食、油菜饼、肥料等。至1952年,“四乡”共有苕北、罗汉、新兴港、重兆、和公五个分销站,职工共48人,办公地点在原下横街“永丰盛”内。主要负责人是吕清、邵志松和郑跃清。“四乡社”经营场地大都利用庙宇和祠堂。
  1954年,镇、乡合作社合并成立双林区供销合作社。地点在浮霞墩。
  1956年,对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小商小贩组织合作社。双林供销社对归口私商采取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形式进行过渡,或保持对个体经营形式领导和管理。
  1958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商业线上进行“三线合一”(国营商业、供销社、合作商店、小组)合并政策,也称国合合并。在成立双林人民公社供销总部后,其“三线合一”单位全部纳入人民公社供销总部,重兆、苕南、塘南、镇西、莫蓉供销社改称双林公社供销总部各分部,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康福林担任负责人。当时,国营商业由茅永春和施永良负责,中百由沈百祥负责,水产由吴阿大负责,五金由杨江林负责,生活由周金奎负责,畜产农副由管顺宝负责,蚕茧由姜惠江负责,贸易货栈由朱荣庆负责。
  1961年,贯彻国家“八字方针”: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双林开始恢复合作商店和小组为集体所有制,并分离青果、烟什、百货、爆竹、酱酒、南货糖业、柴草、饮食、茶水、糕团、理发等14个行业,分别成立合作商店、门店、流动摊、乡担等。
  1963年,农业生产开始苏旺,逐步恢复传统的合作经济体系,供销社掌握一大批物资可以平抑集市价格。大米、菜油、鸡、蛋、鱼、菜等13种主要商品价格比1962年平均下降59.83%。原有凭票供应商品,1963年下半年开始从原来50多种减少到六
  七种。
  1964年,在上一年股金分红后,进行一次清理,对原股金账按户核对,对历年留下来的预付款、待欠款、定金等进行全面落实,分期分批归还。
  1965年,双林供销社共有全民职工215人,全年商品零售销售额达到8000万元(含国营系统供销商业),每个职工为国家提供积累1170元。
  1967年,基层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并有当地贫下中农代表进入基层社。
  1969年,各乡村合作商(小组)实行第二次国、合合作,并归公社供销社领导,在各大行政村(当时称生产大队)设下伸店(门市部),就近供应农民所需生活、生产资料。
  1978年,国、合再次分开。上半年,双林供销社成立专门班子,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逐个进行复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25人进行平反纠正。
   改革开放后(1980年后)
  1980年,双林供销社有职工325人,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306万元,每年每个职工提供积累1923元。仅蚕茧、小湖羊皮、兔毛、蘑菇四项收购金额就比1979年增加352万元,为全区每个农户平均增加收入150元。而化肥、氨水、小农具、石灰、木材等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量与1979年相比分别增加4.3%、72%、41.1%、24.3%。其中,木材达到23个火车皮、1250立方米。
  1983年,中央领导多次发出关于商业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即商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解决“大锅饭”“铁饭碗”问题,坚持一业为主,兼营别样等。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恢复基层供销社合作商业性质,制定供销合作社章程,恢复理事会,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领导机构和人员。”从此,供销社是合作商业性质被确定。
   是年7月,召开双林地区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当时全社有职工382人。商品总销售3657.5万元,创利87.48万元,为国家创税57.55万元。这一年生活资料零售额表现更为突出,其中供应自行车23198辆,电视机2392台,电风扇9096台,收录机1953台,洗衣机178台,电冰箱302台。区社还建立汽车运输队,购货车3辆、客车2辆。
  从1985年1月16日起,开辟双林到湖州客车运行线路。同时,还对职工和干部进行政治轮训、文化补课、职工技术培训、大专函授等。
  1985年10月,双林供销社新大楼落成开张,建筑面积1589平方米,高六层。底层和二楼为商场,三、四层为办公室,五层为会议室,六层为活动室。是年,供销社从原浮霞墩搬入爱国路新大楼办公。负责人严林林等。
  1986年,全社全年总收入4245.2万元,其中,商品总销售收入4216.3万元,创利
  100万元,比1983年的87.48万元上升14.41%。是年,社员股金分红为1.53万元。职工集体福利和劳动分红为23.96万元。人均创利2423元。达到中型企业创利水平。
  1987年,根据中共中央〔1987〕5号文件《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和国务院〔1987〕
  55号《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双林供销社进行撤销理、监事会,建立社务委员会体制改革,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并把“湖州市郊区双林供销合作社”改为“湖州市双林经济区供销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方法。在股金方面,可吸收社员特种股金。在设置方面,改变原来的分社、专业商店和综合贸易公司,成为分社、公司、采购供应站和汽车队,为本社一级经营单位。分社是乡所在地综合经营机构,公司和采购供应站是本社专业或综合批发零售机构。是年,双林经济区供销合作社下属有15个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即苕南供销合作社、塘南供销合作社、重兆供销合作社、镇西供销合作社、莫蓉供销合作社、双林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双林生活资料公司、双林毛纺原料公司、汽车队、副食品加工厂、分社批发部、双林农副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上海中联百货公司湖州双林支公司、双林区五交化采购供应站、双林副食品采购供应站、双林供销社物资采购供应站、双林区收茧小组及双林区供销合作社。形成13个核算单位,84个批发和零售门市,61个二代店,共有职工600多人。是年,还确定供销社实行多种劳动制度,即干部选聘制、技术人员招聘制、新增职工劳动合同制等。
  1988—1990年是双林供销社事业鼎盛时期,供销社得到较大发展。1988年被评为市级先进企业,1989年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1990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三年中新建和扩建营业房3970平方米,仓库用房1590平方米。同时,购进住房86套,4700平方米,加上旧房小换大,使100多户职工乔迁新居。全社有446名职工均用上液化气。
  职工年收入达到2058元。1990年,全社有固定资产301.3万元,自由资金708.5万元。
  三年利润年年超百万元,1988年实现利润136万元;1989年上升到141.1万元;1990年前10个月实现利润104.8万元。这是由于三年来商品购销两旺,商品总销售逐年上升:1988年为7762.4万元,1989年上升到8699.3万元,1990年前10个月为8383.8万元。在这三年中,面对农村个体经商户大增,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双林供销社努力开拓批发业务,在全社建立纺织品、百货、五交化、副食品、日用杂货等17个专业和综合批发部,形成批发群体。特别是五交化、纺织和百货,填补供销社在镇上批发加零售经营的空白。三年中,商品批发总额达2514.2万元,扩大商品市场占有率。
  随着乡镇企业业发展,三年中为其代销、推销产品、组织原材料248万元。同时组织各种类型、不同层次商品展销会近50次。其中,1989年年底和1990年9月中旬两届双林区城乡物资交易会,分别成交138万元和120万元。1990年年底,还召开双林经济供销合作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确定按经济区域建社,包括苕南、塘南、重兆、镇西、莫蓉五个乡和双林镇范围。社址设在双林镇。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并有章程。
  1992年,双林经济区供销社经营情况出现停滞甚至下滑趋势。是年,全社总销售额为11722.4万元,但利润却仍在101.026万元。到10月底,贷款和负债总和为1631.46万元,结算负债为659.96万元。资产总额为2628.29万元,在职职工585人,退休职工164人。
  1994—1995年,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贯彻执行,私营商业经营面不断扩大,特别是各种生产资料被获准经营,原有供销社管理体制和形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形势。
  使供销社连续几年经营大幅度下滑。1995年,双林区供销社全社总销售为1.0212亿元,而利润为负0.32万元。
  1999年1月,撤销双林区供销社,并与南浔、练市3个原区社合并组建南浔区供销社。
   至2000年,双林供销社步履艰难,连年大幅度亏损,已到资不抵债境地,破产在所难免。
  2001年,湖州市供销社权衡以破产和转制二者中,在尚未召开双林供销社最高权力机构的社员、职工代表大会情况下,选择彻底转制,全员买断工龄,职工下岗自谋出路。撤销原双林小区供销社机构,返聘5人留守。直至2007年11月,南浔区供销合作社下达《关于湖州市双林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意见的通知》,内容有:改组后双林供销社驻地双林镇爱国路257号,重组范围包括双林镇、旧馆镇两镇行政区域,与原塘南供销社实行行政统一管理,经济独立核算。改组后基层社名称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供销社。社有资产土地面积22523平方米(划拨土地),房屋面积24144平方米(大都抵押在湖州市供销社)年租赁收入约36万元(大部分租给原职工)。
  2010年,全社有行政管理人员5名,退休职工183名。全社尚保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10张,农资经营执照22张,独立企业法人执照1张。改造重组后双林供销社主任陆东海,副主任金维鑫,新招聘大学生1名。
   第二节供销商业主要门店双林农副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在万魁桥南堍西侧,主营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调拨、代购、代销、串换,并统一组织收购特产、土产、畜产、副食四大类,计400余种。主要有小湖羊皮、肠衣、蚕茧、羊毛、兔毛、各类畜皮、桑皮、稻麦草、丝绵等。其中,肠衣收购比较突出,1963年共收购猪羊肠衣近17000根。当时1根猪肠衣出口可换回小麦8.5公斤,1根羊肠衣可换回10公斤古巴糖或32.5公斤化肥。同时,各农村基层社也有部分收购汇集上来。1970年四大类收购情况如下:
  1970年双林农副土特品收购金额表8-66单位:万元
  1970年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分类实绩表表8-67说明:1担=100市斤,1公斤=2市斤
  1983年,农村土特产品收购总额为6498.1万元,蚕茧19.4251万担(约1500万公斤),小湖羊皮18.7428万张,兔毛20.85万公斤,这说明到这年供销社仍然是农村有关物品流通的主渠道。
  1985—1994年,政策逐步放开,实行议购议销,需要的单位可向产地、甚至农户直接采购,导致供销社在农村土特产收购量大幅下降。1992年,收购总额为324.49万元,而利润仅2万元。1994年,毛纺原料公司和苕南供销社合并,实际上公司提前进行转制,亏损额已占全社近一半,单位名存实亡。唯蚕茧工作由收茧小组独立进行。
   双林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地址在浮霞墩,80年代迁入西横街五金商店三楼,90年代初迁入爱国路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新大楼。经营以农业生产资料为主的多种商品,有化肥、农药、蚕药、蚕具、小农具、铁制农具、农业机械及零配件、油料、竹木、建材、纺织原材料、钢材等。在经营政策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调拨和凭票供应商品,实行综合差率,按零售价倒扣计算方法,亏损作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或作经营性亏损处理。1985年后,价格管理权下放,亏损补贴逐年缩小,逐步由供销社经营并实行专营,计划物资也越来越少,必须向外组织货源,20世纪90年代,随着供销社转制和市场经济开放,私营商业也可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双林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受到挑战,步履艰难。
  1995年时,全年销售额为2316.01万元,而利润却只有15.05万元。至2001年,彻底转制,继续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业务。
   从下面各种数据中可看到,双林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某些阶段经营情况:1963年,实际供应铁竹木农具18.7万件,平均每户达到9件。挖掘利用厂方下脚有机质肥料,上海、杭州的酒精渣、黄浆水、咸鱼卤、茶品加工厂的下脚、工厂饲养场的猪鸭粪。
  并在南浔设立从上海下来的人粪转运站。1979年,供应化肥8724吨,氨水3318.5吨,农药504吨,铁竹木小农具152957件(其中包括捻部、领条等),另外,还供应玻璃
  121箱,石灰286吨,捻杆、竹柄25000多支,农机配件4613件等。从1983年至1987年,共供应农资4112.02万元。其中,氮肥72972吨、磷肥11040吨、复合肥1587吨、钾肥1774吨、农药964吨、农用藻膜227吨,铁竹木中小农具572452件。1988—1990年,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金额达5540.9万元,平均全区每户农民的生产资料额达到2151元。1989年,实行农资专营,很好地执行“四公开,八不准,一监督”纪律,这是双林农资公司顶峰阶段。进入90年代,由于政策放开,农资公司开始经营其他生产资料,但并不理想。此阶段,公司有门市部虹桥港仓库、塘北仓库、竹木部、农机部、机电部、石灰部、小农具部、驻沪钢材经营部、公司批发业务部(有一部、二部)、汽车队、加油站以及驻湖工作站经营部等。
   双林生活资料公司
  1951年成立,为供销社下属,下设港北埭生活仓库、上横街门市部、棉百部、日用品门市部以及稍后的新华书店。农村生活资料,以日用品、衣着、南北货、小百货等农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20世纪50年代以棉布为主,60年代开始增加陶器、瓷器、草席、生活工业日用品,并开始兼营农村日用工业品的批发业务,随城乡商品分配政策,则优先供应农村,供应品种有小五金、棉花、大百货、医药、文化用品、手表、钟、皮鞋、尼龙布等,其中棉布、手表、钟等品种还凭票供应。随着农村消费结构发生变化,供应农村市场的五交化商品增多,如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手表等也进入销售范围,并向高档发展,如当时的“新三大件”(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
  其业务相继划出,由新成立的供销大楼五交化商场进行批发和零售。随后,生活资料公司逐年走下坡路。1992年时,全年销售额为397.26万元,利润10.08万元,有职工
  43人,门市核算单位7个,退休人员17名,直至2001年转制。
   双林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1985年,双林供销社大楼落成,双林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当时称五交化商场)成立,地址迁入爱国路与和睦路交叉口。先由沈再民负责,后由董泉泉负责。经营品种有五金、自行车、小家电、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以及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型家用电器,摩托车及配件等。开张后三年共销售电视机1910台,电冰箱305台,自行车12797辆,摩托车458辆。开设所属门店共有9个,生意兴隆。但进入90年代,双林五交化风光不再,如1992年,双林区五交化采购供应站(即前身称商场、公司)年销售额虽然达到914.12万元,但利润额却只有2.37万元。其时,有职工38人,退休人员7人。
  而到1995年,销售额为1317.96万元,利润为负7.08万元。至2001年,转制。
   毛纺原料公司设在新供销大楼,后迁入原放生桥西侧,与五交化仓库在一起。曾下设富林并线厂。1985年前,以在浮霞墩收购和营销兔毛为主,该公司最初组成人员有俞念慈、沈森宝、计永良等人。后开始经营羊毛原料,各类毛纱(纯毛纱、混毛纱、油丝纱、化纤纱等),后来由凌强负责。1992年时,年销售额为17.80万元,利润2.21万元,职工
  8人。1994年,毛纺原料公司、农村土特产公司与苕南供销社合并,以毛纺原料公司为核算单位。1995年全年销售782.37万元,亏损5.24万元。2001年转制。
   上海中联百货公司湖州双林支公司
  1987年,双林供销社纺织品百货批发站为扩展业务,弥补国营中百批发业务的不足,与上海中联百货公司联合经营,主要经营纺织品和百货的批发业务。1988年3月,在双林横街中段开设“妇女儿童用品商店”,这是双林历史上第一家专门经营妇女和儿童用品的商店,连续多年生意红火。是年,扩展原“美纶布店”。1989年6月,上海中联百货公司(简称“中联公司”)湖州双林支公司正式成立。1990年,双林供销社生活公司原下属的“精品阁”门店并入其中。1992年,全年营业额为308.57万元,利润为
  1.64万元,职工人数38人。1994年,与生活资料公司合并(简称“中联百货公司”)。
   双林区供销社还有多个公司经营单位,如收茧小组(在丝、茧章节中叙述)、装潢公司、工艺品公司、并线厂、食品加工厂(蔬菜厂)、物资采供站、工业品批发站等。
   第三节基层供销社双林区供销合作社以原双林区行政区划所属乡建立各基层社,有重兆供销合作社、塘南供销合作社、苕南供销合作社、镇西供销合作社和莫蓉供销合作社。重兆供销合作社在1993年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划归菱湖袁家汇。改造重组后的双林供销合作社,包括双林镇和旧馆镇两镇行政区域,2001年,镇辖三个基层社随区供销社转制而转制。
  原重兆、塘南供销社不述。
   农村基层供销社苕南供销社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供销社先设在苕南西阳村,1978年迁入双林镇虹桥港。
  有油糖、百货、棉布、收购、农资等多个部门。另有西阳集市,设有农资、棉布、百货、收购、油糖等部门。下伸点和合作商店有后坝、荣家兜、显洪、亭子桥、谢村、履塔、树港等,共有13个门店。1992年,苕南供销社年销售额1265.50万元,利润10.16万元,在职职工69人,退休人员19人。1993年,苕南乡并入双林镇,苕南供销社与双林区供销社下属之农副和毛纺二公司合并,以毛纺原料公司为核算单位。
   镇西供销社
  20世纪50年代建立,为吴兴县供销社基层社之一,社址设在镇西雉头村。1958年10月,双林大公社成立供销总部,镇西供销社成为双林公社供销总部分社。并设有西高桥、曹桥和雉头村分销站,共有各种门店和下伸店10多个,另有镇西和土山茧站
  2个。进入20世纪80年代初,由双林区供销社直接领导管理。此时,镇西供销社已发展状大,从雉头村迁往长生桥北供销社新大楼,在扩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同时,发展新业务,为乡镇企业提供所需生产原料和产后产品销售。1992年,年销售总额1431.55万元,利润15.12万元。1995年,全年销售总额779.46万元,利润保持为0.51万元。
  其时有职工54人,退休人员18人。
   莫蓉供销社
  20世纪50年代建立,为吴兴县供销社基层单位。社址设在儒林村。1958年,与镇西、苕南一样成为双林公社供销总部属下分销社。设有儒林、天主堂(沈家兜)、堂子湾、金家庄、七星等供应点,以及儒林本社门店。主营百货、油糖、收购、农资等。
  另有茧站二处。进入80年代,新建和翻建儒林、天主堂、金家庄三处门店建筑,扩大各种业务。1985年,双林区供销社新大楼落成,莫蓉供销社一批业务骨干调入区社,组建新大楼商场。后莫蓉供销社业务开始下滑。1992年,全社共销售1176.80万元,利润10万元。1995年,销售额为5430.4万元,利润为0.02万元。

知识出处

双林镇志

《双林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发行中心

编史修志,是文明的特质、是社会的责任。它挖掘、整理、保护着人类世代相传的、最宝贵的公共遗产,意义十分重大。是让双林的历史产生新的活力,文脉得以传承,对双林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双林,旧名东林村、东商林、曾名桑林,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境内花城遗址出土新石器晚期至商周时代的黑衣陶豆把、壶、匜、罐、觚、玉环等,可见双林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4000年前。从那时起双林的祖先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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