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樂清縣志隆慶壬申本》 古籍 |
唯一号: | 113220020230000107 |
颗粒名称: | 義塚 |
分类号: | C913.7 |
页数: | 2 |
摘要: | 本文主要描述了宋代至明代中国地方政府在公共福利方面的举措,包括设立漏泽园、庵、义冢等,以安葬无家可归的死者、贫困者和孤寡老人。同时,政府还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这些福利措施的有效实施。这些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
关键词: | 乐清县 明代 义冢 |
本志修于隆庆六年(1572),历二年而竣,辑成《乐清县志》七卷,分壤地、廨宇、财用、秩祀、官师、人物、志馀共七卷,其体例效法正德《武功县志》。民国七年(1918),张侯佐以玉海楼孙氏抄校本,由温州务本石印公司仿印三百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