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允常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唯一号: 113030020240000561
人物姓名: 石允常
人物异名: 字:恒德;字:永常;号:遇安
文件路径: 1130/01/object/PDF/113010020240000023/001
起始页: 0952.pdf
性别:
时代:
籍贯: 宁海县城西隅

传略

石允常,字恒德,一字永常,号遇安,县城西隅人。少孤,清苦自持。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中进士,授行人职。使蜀,蜀献王于席上命赋八阵图诗,援笔立就。建文元年(1399)升河南安察使司佥事。有方伯庆诞,两司诸僚皆贺礼,独允常称疾不赴。每至各地查巡,必深入民间察访。尝闻一处哭声甚悲,经查,得知当地“阉宦”逼奸民女致死,即上疏弹劾。朝廷以诬奏罪逮允常,杖一百入狱。不久民讼其冤,方获释。允常亦无怨言,说:“直言无隐,吾之份也,幸无毙焉。”后迁常州同知,部粮至南京,粮长以盈余之粮奉赠,允常大怒,杖而遣还。建文三年,燕王起兵,允常弃官归里,囊无分文,人称“石清潭”。朱棣称帝后,追究建文间废周王府事,累及允常,遂获罪,逮解京师。路过常州,百姓聚敛银两相赠,允常不愿烦扰里民,乘夜离去。至京,同罪50余人皆服罪,认罚绵羊50只、米60石即复职。允常不服,因系狱两年,谪戍良乡近30年。70岁时归家过金陵,拜访旧宫,痛哭成疾而卒。后金陵建褒忠祠,位置方孝孺之次。《褒忠录》载:“佥事石允常以召用不屈,谪戍死。”著有《遇安轩集》。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专题

佥事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