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劳动工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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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86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劳动工资管理
分类号: F272.923
页数: 13
页码: 272-2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海商业系统职工队伍发展,工资制度多次改革,职工奖励机制逐步完善。
关键词: 宁海商业系统 职工队伍 工资制度

内容

一、职工队伍
  五十年代初期,宁海社会商业人员绝大部分属于私营、个体商业人员,全民所有制商业职工人数很少。国营商业职工的来源:上级选派商业部门工作的人员;从社会上招收的人员;原在工商业资本家中雇佣的店员以及得到改造的部分资本家;转入进来的部分小商小贩。
  1951年中百宁海经营组和土产么司有职工31人。
  1952年专卖公司职工7人。
  1954年食品公司职工30人。
  1956年,商业局成立。下属有百货、专卖、食品、纺织品、工器材、医药6个公司。是年财贸口开展肃反,商业系统有77人被错定为反革命。
  1958年机构迭经调整、变更。政企合一;国合首次合并;精简下放;宁海、象山两县台并。宁海县商业系统职工2039人,其中下放人员60人。
  1960年,整顿、精简商业机构,加强粮钢第一线。支援江山、绍兴等地工业建设541人,甜菜场等地农业生产256人,下放机关农场34人,搞落后队24人,支援其他部门30人,处理违法乱纪政治复杂及老弱人员452人,死亡24人,共减员1361人,年末职工为2489人,比上年同期减少三分之一。1963年,中央决定十万军官支商,宁海县商业系统调入10人。
  1970年,根据省革委会指示,凡在1970年9月20日前在企业任长期临时工可以转正。
  1987年未商业系统全民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7人,占3%;中专、中技101人,占8.1%;高中333人,占86.6%;初中481人,占38.6%;小学296人,占23.7%。获"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数3人,饮服业技师16人。年龄结构:25岁以下342人,26岁一30岁197人,31岁-40岁408人,41岁-50岁132人,51岁-59岁100人,60岁以上1人。
  1986年,用工制度改革,对32名首批新招收合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1987年末商业系统全部职工1751人,其中集体人员183人。
  二、职工工资
  1954年前,国营商业企业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
  1955年7月,国营商业企业的包干制人员,一律改为工资制待遇,按国营商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给。
  1956年,商业企业的工资等级制度进行了改革。
  1963年,对多数低薪工资职工、多年未调级的生产劳动好的老职工及少部分职级不相称的职工的工资作了调整。
  1971年7月,全民和集体单位商业职工低工资调整,196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0年的一级工,一般都提以级。
  1977年全民单位部分职工调整工资。
  1978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2%干部、职工提升一级工资。
  1979年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升级;对职工的附加工资,并入本人标准工资。
  1983年,根据上级调资精神,进行了调整工资的考核、升级工作。对1134名调资对象按“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全面考核,合格的有1109人;调资幅度达到人均一级,少数干部职工具有大中专水平的,或中级职称的知识分子,其工资低于规定档次的则升二级。共升级1111人。
  1984年,企业业务级靠行政级,823人增资1420.90元。
  1985年机关工资改革,26人实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4个组成部分的结构工资。
  1986年,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调整工资区类别。国营商业职工1220人增资22381.65元,月人均增资18.35元;集体商业职工250人增资4465.90元,月人均增资17.86元。调整工资区类别后,商业局系统有1595人增资2074.80元,冲销粮贴1067.30元后,实际增资1007.50元,月人均增资0.63元。
  1987年,百货公司试行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与职工的劳动成果挂钩,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脱钩。1987年末,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311732元。
  三、职工奖励
  1954年,国营商业开展循环红旗竞赛运动。
  1956年初,各县公司,凡有3个以上竞赛小组者,可以开展组与组劳动竞赛,也可以同业务竞赛;评选上年度基层、县、省三级先进工作者,除授予先进的光荣称号外,并给予物质奖励。8月,执行省商业厅、省商业工会(筹)关于企业奖励基金提取办法和社会主义竞赛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完成年度计划的单位,按全年工资总额的5%提取奖励基金,未完成年度计划的单位,按全年工资总额提取2%的奖励费。规定年度先进者物质奖励:基层级5-20元,县级10-30元。
  1960年1月,发给职工1959年跃进奖金。对国营和已经实行定息的公私合营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单位的职工,都发给1659年跃进奖。按等发放,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4月起,实行综合性奖励制度,计提奖金率:凡实行季奖不得超过月标准工资总额的15%;实行半年奖,每次最高为月标准工资总额的25%;实行年终一次奖,可为月标准工资总额的40%-50%。
  1966年10月,取消企业综合奖金制度,把原提取的综合奖金额度加到职工工资里去,作为附加工资发放。
  1979年起,商业企业全面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制度,凡全面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制订奖励实施方案的企业单位都建立奖励制度。
  1987年末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各种奖金计387788元,其中实行结构工资制的6024元。
  四、生活补贴
  1966年8月,粮食统销价提高以后,发给职工生活补贴,每份2.50元。对于负担五口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可给予照顾,增加半份补贴,特别困难的增加一份补贴。17级以下或工资收入相当于17级以下的干部,一律补贴。17级到14级的干部,生活有困难,也应该补贴。
  1979年11月,提高猪肉、禽蛋、水产品等8种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对每个干部、职工每月补贴5元。
  1981年11月,对精简下放老职工实行按月经济补助。
  1987年末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各种津贴计214178元,其中工龄津贴3235元。
  五、职工劳保福利
  (一)、离退休待遇
  1977年10月,实行职工退休顶替制度。
  执行中共中央(1982)13号、国务院(1982)62号文件,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休年龄,实行离休制度。1987年末,已离休的老干部共33人。
  根据国务院规定,年老体弱的干部职工享受退休待遇,至1987年末,全民所有制单位离休的31人,全年支付离休金58103元。退休244人,全年支付退休金285711元;集体商业退休的99人,全年支付退休金87000元。
  1983年1月起,商业局归口的全部集体企业实行“职工退休(保养)金基金统筹统支试行办法”,统筹项目内容:退休费、保养费、粮贴、副食品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本着权衡利弊,尽量合理,按照收支相抵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提取比例。
  1985年1月起,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实行职工退休保险金统筹。1986年3月,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85)111号文件精神,对商业职工退休费实行全民、集体一并统筹的办法。统筹项目内容:离退休(保)费、粮贴、肉贴、副食补贴、生活补贴,其他费均不列入统筹范围;并重新规定提取比例。
  1987年1月,全县统一实行职工退休金统筹。
  (二)、医疗卫生保护
  1956年7月起国营企业统一执行《全国劳动保险条例》。
  1964年10月,执行“商业部系统商业、伙食业、服务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和业务卫生用品发放标准(试行草案)的补充规定”。
  1979年8月24日,根据省商业局通知精神,批复饮食服务业职工工作服发放标准。
  1986年始发放卫生费,每个干部、职工每月5元。
  1987年,公费医疗实行“经费单位包干、核算到人、超支个人适当自负”的管理办法,个人年定额为:三十年工龄以下60元,三十一年工龄以上80元,离休干部120元。各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参照此项标准制订管理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
  (三)、幼儿园
  1982年7月,在水角凌38号原县工商联会场建立商业幼儿园。1984年5月31日,座落于后街的商业幼儿园新楼落成,建筑面积为454平方米,投资为4.95万元。行政、业务由商业局教育股领导。1987年底有幼儿款师15名,入托幼儿180名。
  (四)、职工体养
  自1981年起,省、市、县总工会及行政陆续组织商业干部,职工到普陀山、杭州、庐山等地疗养院进行短期休养。时间一星期至二个月不等:对象: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适当安排优秀营业员、服务员、工会积极分子、工龄较长的老职工以及其他有显著成绩者。休养以休息为主,适当组织游览参观,并组织一些文娱活动和先进思想、先进经验的交流,使休养活动收到鼓励先进、发扬成绩、增进身心健康,调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积极性的效果。至1987年底,累计参加休养人员114人次。

知识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重点记述宁海县商业局和所属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商办工业的形成和发展、机构沿革、商业网点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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