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县饮食服务公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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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854
颗粒名称: 七、县饮食服务公司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6
页码: 206-2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饮食服务公司发展历程,涵盖餐馆、服务等业务,经营体制逐渐开放搞活。
关键词: 宁海县 饮食服务公司 发展历程

内容

县饮食服务公司所经营的主要有餐馆、点心、旅社、照相、浴室业务与汽水、汽酒等饮料加工。属于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兼备的劳务性行业,直接为人民生活服务。
  (一)、国营饮食服务业的创建与发展
  五十年代初期,从归社会遗留下来的城关镇饮食服务业,大都是规模很小、资金不足、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的夫妻店和小摊贩。1955年底,城关镇私营饮食业有30家,从业人员73人,资本额1828元,其中座商仅2家,从业人员45人,资本额1320元,其余为摊贩;服务业有21家,从业人员26人,资本额6640元。到1956年4月底,对城关镇私营饮食服务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基本胜利完成,才始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新型的社会主义饮食服务业。
  1958年,在“一大二公”思想影响下,城关饮食服务网点大幅度减少,合作商店、小组及摊贩并入宁海供销部。
  1961年12月,成立宁海县饮食服务总店。1962年,在城关分设8个饮食网点,从业人员56人,10个服务网点,从业人员52人,全年饮食服务业销售金额187474元。
  1972年1月,成立宁海县饮食服务公司。
  1973年6月,公司所属宁海棒冰厂建成投产。
  1981年6月,公司所属宁海汽水厂建成投产,生产各类汽水、汽酒。
  1983年11月,由原归口的部分集体人员另行成立集体性质的东方旅馆、利群饭店。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仍保持由县饮食服务公司代管。
  1984年12月,公司所属国营宁海大同酒家开业;综合服务部增加糕点加工、咖啡供应等经营服务项目。
  1985年1月1日原属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利群饮食店、县前点心店、大众饮食店、车站饭店、东方旅馆、东风理发店、新风理发店等企业连同职工划归县综合公司。2月,宁海照相馆更名为“宁海彩色照相中心”,兼营日用工业品,并在宁海城隍庙增设分部。3月,与商业局联合投资的县商业招待所开业。
  (二)、饮食服务业的经营
  1957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激发了广大职工主人翁的光荣感和责任心。体贴顾客,扶老携幼,热心服务的新风尚逐渐树立,劳动效率显著提高。城关各饮食服务网点普遍增添卫生设施,制定卫生公约,建立卫生消毒制度,使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这段时间在城关过多地撤摊并店,不适当地扩大公私合营面,以致经营不灵活,品种、项目减少,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1960年,全县饮食网点大裁撤。12月,宁海除城关镇外,农村集镇饮食店一律撤销,有的厨师下公社食堂和畜牧场搞炊事。
  1961年9月,从已经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部的小商贩中,调整部分人员,重新分行业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恢夏分散经营的别点。全县饮食服务网点才逐渐恢复。
  1963年,贯彻“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供应方针,把平价低档供应放在首位,饮食业的低档供应(小菜三角以下,小吃五分以下)由年初占营业额45%上升到85%。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趋于单一化,许多具有优良传统的菜点被废除,企业的经营特色消失。规定化妆的、烫发的、戴墨镜的、穿艳丽服的都不给拍照,不洗印,饭店让顾客自己端菜端饭,旅馆要顾客自打开水等等,人民群众十分不满。
  1980年下半年,饮服公司试行“利润分成奖”,9个核算(或简易核算)单位利润分成提取比例分别为2.5—31%,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奖金额根据全公司职工所得奖金的平均额计算。利润分成奖的试行,调动了职的劳动积极性。1981年,国营车站饭店试行提成工资制。
  1984年12月,宁海饭店、工农点心店、宁海点心店、宁海照相馆等四家企业租赁给集体经营。
  1986年开始,除宁海商业招待所外,对国营小型饮食服务企业已全部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和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进一步开放搞活,已初见成效。1987年饮服公司营业额、利润和税金分别比上年增长31.1%、70%和76%。

知识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重点记述宁海县商业局和所属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商办工业的形成和发展、机构沿革、商业网点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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