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团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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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8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业团体组织
分类号: F722.2
页数: 9
页码: 92-10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海县商业团体历经变迁,建国前后包括商会、同业公会、工商联、商贩联合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等。
关键词: 宁海县 商业团体 建国前后

内容

一 建国前的商业团体
  (—)商会
  宁海县商会创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 。系原杭州育英书院院长徐履谦(抚九)回故里发起。会址设城内东岳(现桃源路工商银行西首)。徐自任坐办,钱德元任总经理。商会宗旨;图谋贸易之发展,增进商业公共福利。
  1949年7月5日宁海县城解放,县人民政府曾一度保持县商会组织,原商会会长杨帮才继续留任。
  (二)商业同业公会
  民国二十年(1931),根据国民国府公布《工商同业会法>和工商部《工商同业公会施行细则》,宁海县各业同业公会相继成立。同业公会宗旨:以维持并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及矫正营业之弊害。二十七年(1938)县政府执行国民政府及实业部公布的《商业同业公会法》、《商业同业公会施行细则》,对商业同业公会进行改组。三十一年(1942),县政府颁布《非常时期职业团体会员强制入会与限制退会办法》,对全县法团组织进行登记。并对商业同业公会进行整顿。三十八年(1949)初,商业同业公会普遍进行一次改选。
  二、建国后的商业团体
  (一)工商业联合会
  1951年1月8日,宁海县召开工商业者代表会议,选举成立"宁海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会址在县商会巷1号(今体育巷1号)。杨帮才任主任委员。至此,原县商会自然消亡。工商联(筹)是由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织的人民团体。其基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工商业者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指导私营工商业者在国家总的经济计划下,发展生产,改善经营;代表私营工商业者的利益,向上级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并与工会协商有关劳资关系等问题;组织工商业者学习,改造思想和参加爱国运动。
  工商朕(筹)成立以后,发动工商业者积极参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继续主持原商会创办的桃源小学。1951年,全县工商界筹集抗美援朝的捐献款2081万元,二次认定捐献武器款6.7亿元,入资农贷款7168万元(均为旧人民币)。1952年,组织工商业者投入“三反”、"五反”运动,接受社会主义和遵守法制的教育。
  1955年3月28日,宁海县召开工商联首届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宁海县工商业联合会。工商联领导广大工商业者通过学习,走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加强对企业资方人员的教育和改造,促使公私合营企业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
  1958年11月19日,县人委决定将县工商业联合会并入商业局,对外仍挂牌子。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联组织瘫痪、活动停止。
  1984年1 1月5日,中共宁海县委统战部召集在城部分原工商业者16人,座谈酝酿协商,恢复工商业联合 会,产生出新的主任委员。
  (二)同业公会
  1951年1月8日,宁海县召开工商业者代表会议,在选举成立工商联筹备会的同时,选举成立同业公会21个,其中商业公会12个,代理业公会3个。同业公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和协助工商业的调整和改进;接管旧有同业公会及其附属部门,办理工商联交办事项。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同业公会陆续并、公私合营企业,由公方代表管理,同业公会自然消亡。
  (三)、商贩联合会
  1961年12月29日,省人委颁发省商贩联合会暂行办法。1962年初,成立宁海县商贩联合会,负责全县的商贩教育、管理工作。同时,把县工商联所属各区办事处改组成商联会。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商贩联合会活动停止。
  (四)、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4年9月,成立宁海县个年劳动者协会,主任任序亦。

知识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重点记述宁海县商业局和所属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商办工业的形成和发展、机构沿革、商业网点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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