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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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818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36
页码: 7-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宋天禧五年至1988年发生的重要商业经济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商业 历史发展

内容

宋天禧五年(1021)
  邑人周良史率船队去日本经商。
  宋大观三年(1109)
  置长亭盐场。
  宋嘉定六年(1213)
  宁海有手工制纸曰黄公(又称瑞青)。出自西溪,以嫩竹捣浆割成,锌白色,大小相当今之对开,可用以书写文书契票,久藏不蛀,为浙江独有品种,行销县内外。至民国二十年,由于国内机器制纸和舶来品日增,此纸销路渐滞,生产逐趋衰落,不复再出。
  宋咸淳四年(1268)
  进士冯唐英,宁海北乡四店石孔村人,在铁江冲双山古神庙隐居避乱,见岩边牡蛎盛生,教民聚石养之。自此相延养殖。牡蛎遂为宁海大宗传统输出商品。
  明洪武元年(1368)
  县衙门置“工房”管理商业,征收市税。
  明洪武十五年(1412)
  在县城妙香寺前始设医学训科厅,以养成行医人员为主,兼管药铺、药材经营。
  明弘治年间(1488~1505)
  宁海每年进贡生口肥猪三十七口,价银六十四两九钱;又鹅一百四十七只,价银四十四两一钱。
  明崇祯初年(1628~1632)
  废县治前大街逢一市,新立东门逢三市。旧有南门逢六市,北门逢九市。至是,县城有三、六、九市。沿至今。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
  季思枢在县城市门头开设鼎和糕饼店(今宁海旅馆旧址),自产自销松花糕、茯苓糕、椒灸、豆酥糖、生皮糖及蜡烛等。民国十七年七月停业。
  清同治二年(1863)
  宁海县开设以浮(凫)溪为总厘卡;栅墟、杉树岭、黄墩为分卡,隶省盐茶牙厘总局,对过往客商抽厘(捐)以助粮饷。
  清同治十年(1871)
  宁海三阳染店在县城小米巷口对面(今县工商银行中街储蓄所旧址)开业。店主王瑶山(明光),把作老师李有法,染料取自宁海北乡龙宫、马岙等地所产靛青。民国二十九年(1940)停业。
  清光绪七年(1881)
  袁昌周在县城鸡巷口开设袁文林笔店,自产自销北狼水笔、纯狼毫,规格有小楷、中楷、大楷、大对笔、斗笔等。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
  意大利人强白隆租赁城内柴朝宰众家屋开设颜料公司(即今柴家墙弄一号,是时人称强白隆公馆),主营颜料,兼营西药、玻璃等商品。光绪二十六年(1900)停业。至今该处照墙上尚留“ED”字样。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
  意大利索租三门湾开港。清廷公议,坚拒不允。
  八月十日,清给谏(给侍中和谏议大夫的别称)张嘉禄向朝廷上疏,请开三门湾商埠,奏章未被采纳。
  赵汝能在县城市门头开设咸货店(即今中大街84号)。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二十八日,赵汝能次子赵平复 (柔石)出生在此店内。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
  九月,王锡铜起义军攻入县城,天主教堂神父朱国光逃至牲泰烟店搁楼被活捉,拖至南校场处死。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春,原任杭州育英书院(即今杭州大学前身)院长徐履谦(抚九)回里,发起成立宁海县商会,会址设县城东岳宫旁。徐自任坐办,钱德元任总理(时人称“街董”)。
  民国元年(1912)
  一月,宁海县商会改组,王明光任总理。
  民国五年(1916)
  奉农商部令,县商会改为会长制,王明光任会长,华作城为副会长。
  十一月,宁海县商会募建的桃源小学开学。校址设城隍庙旁福兴庵。首任校长王明光。生员多至三班,办学经费以商号捐募和河棚摊位税为主。1952年10月为人民政府文教科接收。
  民国六年(1917)
  三北轮埠公司“慈北”号轮开辟由三北经宁波至薛岙的航线,两日一班,客货并运,自始南北货物调运尤为称便。
  民国八年(1919)
  华侨郭春阳、林荣正等回国,一再要求政府开辟三门湾港埠,以利侨民归国经营。《开辟三门湾报告书》经浙江军卢永祥、省长齐耀珊转呈大总统。二月八日,大总统令内务、农商两部,通行各省招徕侨商,并通知国外各中华商会,切实劝导各商集资回国兴办实业。对侨商投资实业应如何优予奖励,以示激劝,由内务、农商部妥拟办法,呈报施行。
  民国九年(1920)
  四月十五日,大总统明令,特许三门湾为模范自治农垦区域,作华侨回国居住经营实业之地,然后达到自主商埠的目的,然反对之声纷起。越年,江浙军阀战争爆发,侨商避之不及,开发计划遂止。
  民国十四年(1925)
  八月二十二日夜,县前大街火灾,焚屋二百余间,损失约五万金。
  民国十五年(1926)
  宁海商人相率设厂开办草帽业,向农村发料加工欧美式金丝草、玻璃草草帽出口,全县织工户12000户,占总户数13.6%,年产量15万顶,值价42.5万元。
  程干青、陈洪澜、贝其刚等人发起成立新公墙会,集资在县治前东西大街两侧增造“缑西镇护”、“署东屏藩”二道防火公墙。至是,计有五道新老公墙。解放后,由于城镇街道扩建,新老公墙已不复存在。
  民国十六年(1927)
  四月初,执行国民政府二月颁发的《商民协会章程》三 十五条,成立宁海县商民协会,会长季学勤。
  民国十八年(1929)
  上海总商会呈国民政府,推荐许廷佐为承办三门港商港的发起人。六月,许廷佐具名呈国民政府,并附送计划书。十月十六日,国民政府批准三门湾开辟商埠,然未实现。
  是年,县商会奉令改为委员制,陈介眉、杨其华分别为正副主席委员。
  民国二十年(1931)
  四月,商会前主席王舜卿等筹建薛布轮埠码头,通航后,向上下埠行商、旅客每人征收码头捐小洋壹角,至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停收。
  民国二一年(1932)
  九月五日,宁海县拍卖日货监察委员会成立,负责登记、封存、拍卖日货工作,下设总务部、货价评议部、货物管理部、卖货部。
  九月十五日起,在县城妙相寺大雄宝殿拍卖日货,以货物时价七折以下为计价标准,每三天评议减价一次。
  年底,城区统一商用度量衡。时隔二年,全县商用度量衡器划一。
  民国二十二年(1933)
  七月,县城商界雇工为增加工资,集会并推派王正科等五位代表,与县城遗惠、崇圣、正学三镇(原称里)镇长石琢如、黄秀民、赵建模谈判,获八小时工作制,工资增至忙时三角五分,闲时二角八分。
  九月,宁海县商会认募奉海公路股券六千元。
  十二月十二日,宁海县绅商钱苇纫、章镜波、孙渭臣、华子英等接办西店立兴烟厂(原有股东大部为奉化人)。孙渭臣继任经理。
  宁海城北商人赵伯华,目睹国内纸料多为舶来品,与兄怀璜、侄济生共同经营,购料招工,建辟工场,研制出一种瑜版毛六,色白质匀,光滑细腻,绝似宣纸,每张幅长2.4尺,阔1.4只,日产1500张,每张售价2分,沪、甬店商咸来定购,供不应求。
  民国二十三年(1934)
  七月十五日,县抵制日货监察委员会召集县城各商店, 在孔庙举行宣誓“永不卖买日货”典礼,并将违者二人游街示众。
  三门湾商鱼公司,为开发天然资源,在武岙永镇塘(属今东岙乡所辖)试办人工养鱼。是年九月十七日,该塘所养鱼虾约计万余斤,为人抢之一光,闻者哗然。
  宁海县农业仓库管理委员会为便于粮食商品交易,在县城大、小米巷设置粮食市场。次年十一月,鉴于上述场所殊为拥杂,逢市尤甚。经由县府设计委员会议决,除摆设店内不占街面仍允照常营业外,凡堆积路上有碍交通者,一律集中至新辟妙相寺米市场进行交易。
  民国二十四年(1935)
  四月七日,省立民众教育馆筹办全省特产展览会,宁海县选出工艺品树根雕、西溪中元纸及沿海特产望潮干,绿苔送展。
  四月十二日下午,县城西大街至市门头遭火灾,计焚去二十一家商号,损失五、六万元。
  七月三十日,执行省政府训令,全县各商店经售商品,须标明国货或非国货及出产地点、门售价格。
  十月,宁海县西店立兴卷烟厂改组为立兴卷烟股分有限公司,股金为国币三万元。董事有季审等七人。二十六年七月奉令闭业,原有设备转让武汉,船运至长江芜湖江面被日机轰炸。
  县化肥商店在缑城建立,当年零售硫酸铵200包。过磷酸石灰66包,氯化钾3包(每包均100公斤)销售额2584元。
  民国二十五年(1936)
  二月十五日,民用电灯泡在缑城初次应市。
  七月,宁海县政府根据《浙江省商业登记规程》之规定,举办全县商业登记。至十二月底,计有1353家进行登记。
  十月十三日,宁海县第一小菜场,在县城市门头镜主殿 (今边防大队旧址)建筑完竣,县府秘书王若钦题书“第一小菜场”匾额,县长李涵夫亲莅落成开市典礼,全部工程共支银一千二百元一角一分四厘。
  民国二十六年(1937)
  十一月二十日,奉省抗敌后援会令,全县各商店进行敌货登记。
  民国二十七年(1938)
  三月,县交易公店和县特产调整办事处先后成立,调整境内粮食与办理土产出口,二十八年三月停业。
  十二月,奉省政府令,县商会、各商业同业公会相继成立战时商民劝募团、队
  民国二十八年(1939)
  二月一日,由共产党人陈慰然(陈星)、徐锡琪、胡孝心等筹资创办的“抗建书店”(意取“抗战建国”),在县城桃源桥下即今东大街24号开业,经销或免费赠阅《国家与革命》、《青年之学习与修养》、《斯大林言论集》、《红色的延安》等马列著作和进步书刊,对当时宁海知识界,特别对青年学生,曾产生深刻影响。而后随着形势恶化。在宁海国民党党部石墨缘等人的干涉破坏下,于同年底被迫关闭。
  二月,宁海战时物价评定委员会成立,建设科长兼任上任委员。
  十月,共产党员周松贵,在前童利用自有的街面屋,开办“新记饭店”,以掩护革命活动。
  民国二十九年(1940)
  全省粮商登记分甲乙两种,宁海为甲种汁14家粮商。
  实施计口授粮,规定每人每日一市斤,分别按人口抽发购粮证,向指定粮食公店购粮,最多购三日粮。
  二月二十日,在县城锡福殿(今县委老干部局东首)设立官办“缑城粮食公店”。
  六月,省政府决定建制三门县。海游、亭旁等十八乡镇百余家大小商号从宁海划出。
  九月底,根据《浙江省各县、市粮商登记规则》呈准给照者,计有私营粮行徐森甫、施姚氏等十六家;加工厂林康候一家。
  十月九日,城区遭日机轰炸,西大街尤甚,店产全毁32家,炸死20人。
  十二月二十六日,省政府公布《浙江省各县、市办理商业登记实施办法》,次年三月,宁海开始办理商业登记。至三十二年,商业登记结束,计413家,资本总额7320200元。
  民国三十年(1941)
  一月,县政府通令各警察所密查物价,并制发物价密告箱三只,分设市门头、县府前、桃源桥三处,奖励检举者。
  二月四日,宁海县平价委员会改组,县长方引之兼主任委员。
  四月十日,宁海城区遭日机轰炸,采购粮食困难,县政府饬由缑城镇镇长购办茹丝、小麦,全夜平粜。
  四月十五日,城区无米应市,县政府拨谷平粜。
  四月二十日,宁波沦陷,鄞、奉相继失守。六区前线军政机关退处宁海龙宫、冠庄等地;陷区商贾民众亦纷纷迁逃至宁海。至是,宁海客籍人口激增,商业顿显繁盛。此后在缑城,新兴百货运输商行资本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之间,有五、六十家;油行七十九家,旅馆三十三家。在古驿所在地双州,亦成为通向大后方的枢纽,饭店计有四十家,每夜住宿的单帮、掮客、脚夫等约在二百至八百间。尤以地处象山港尾的桥头胡,一跃而居浙东货物吐纳要口,成为当时沦陷区和国统区物资交流集散地及走私场所。
  四月,缑城迭遭日机轰炸,商号纷纷歇业,或迁避乡间,街市萧条,购物困难,县政府令饬县商会,召集各商户,劝令回城,照常营业,为防避空袭,取消市日制度,将营业时间改为早晚二市。
  五月,宁海商民捐募资金5712.70元,县商会筹募资金12966.20元,供应军队过境。
  六月廿九日,县政府颁布《宁海县入境货物登记查验办法》,按照货值征收百分之三登记费,至九月一日止停征,共收13.5万元。
  七月一日,为防走私,举办出入货物登记。
  七月九日,县政府奉令颁发《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十二月十一日,县政府布告,取缔梅林牛市场,未果。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县政府再次训令成文乡乡长,取缔梅林牛市场无证购运耕牛,以防漏海资敌。
  民国三十一年(1942)
  一月二十日,由县粮食供销处拨谷500担,交缑城镇粮食公店办理平粜,粮价回跌。
  五月,金华、兰溪失守,内地交通断绝,宁海货物销路滞呆,商业顿显萧条局面。
  八月十八日,米价高达每石420元,缑城粮食公店开始计口授粮,九月二日,向温岭购到食米458大包(每包208斤)调剂民食,十一日,举办平粜后,粮价每石回跌至330元。
  九月,宁昌股分有限烟草公司在涨家溪村成立,董事长薛国盛,厂长金昌炽。股金十二万元,金占其半。工人八十二名,生产“鹦鹉”、“小宝宝”香烟。在桥头胡设有总推销处;缑城胡仁友烟纸店内设推销分处。一九五〇年一月二十日散伙闭业。
  十月,官督商办“中华樟脑总厂”在县城东岳宫开设,利用樟树根、干、枝、叶制造樟油、樟脑,专供军需、医药之用,次年十一月该厂所产樟油在县内应市。
  年底,复兴烟厂在岙胡村上山庵开办,集资8000元,董事长钱苇纫。工人40名。生产“雄狮”、“白鹅”、“银杯”牌香烟,日产一万支,主销宁奉两地。
  是年,白连寺方丈从鄞县横溪等地引入温州蜜桔、脐橙、文旦、日香夏等品种栽于寺内,历经选育和扩种,成为宁海最早裁培的一片优质商品桔基地。
  民国三十二年(1943)
  一月十四省政府电令,指定宁海以为物价限价区域,二十一日,县政府召集各机关团体及有关工商业代表,举行物价工资联席评议会,决定限价标准。
  一月二士七日,缑城官销食盐公卖店在南门成立。
  二月一日,县政府成立社会科,科长方曙,兼管商业。
  二月十七日,宁海县平价委员会裁撤,成立物价管制委员会。
  四月三日,省派管制物价督导员黄俊等抵县,出席宁海县物价管制会议,指导筹划举办货物登记、评定各项物价、 工资、运费等限价事宜。同月七日,设立联合检查所、检查队。
  四月十二日,缑城各商号、各职业工人举行拥护管制物价政策大会。
  四月二十八日、五月一日,宁海县政府分别在缑城、桥头胡举行物价管制突击检查,查获违反物价管制案件三十三起,分别作出没收、罚款、判刑和限期补行登记处理。
  八月一日,县物价管制检查队成立。
  十一月十日,财政部苏浙区烟类专卖局临海区办事处宁海业务所在缑城崇圣镇大街十七号(即桃源桥下金宅)成立,主任卜子寿,办理烟类专卖事宜。十一月十日至二十日,对宁海各地烟商和存烟实行限期登记。
  十二月,县政府规定,各商号申请停业,非执有县府核准注销之文件,不准停闭,仍依法缴纳捐税。
  是年,县政府颁布《非常时期职业团体会员强制入会与限制退会办法》,对全县商会、同业公会、工会等团体进行总登记。
  民国三十三年(1944)
  五月二十六日,县警察局为整顿沿街摊贩,在原有小菜场隙地成立临时公共市场,抽签编号,固定摊位,通令各摊贩集中买卖,市容井然。
  七月一日,宁海县食盐抢购配销办事处成立。机构设桃源桥下柴氏宗祠内,并在缑城镇、亭江乡设食盐供销处,沙柳、水车、朱行桥设配销站。
  十二月底止,全县续办商业登记,计创设登记72家,资本额为451610元;消灭登记28家,资本额为2385100元;呈报闭歇而未核准15家,资本额为3450900元;变更登记10家.共收规费28770元。
  民国三十四年(1945)
  一月,奉六区行政公署保安司令部令,成立宁海烟类专卖收购配销处,下设桥头胡、凫溪、深甽、岔路等分处。至二月,烟类政办统税,原有专卖机构撤销。
  一月下旬,小菜场摊贩协会成立。
  三月三十日,在宁海成立“社会部全国合作社物品供应处东南分处浙东区办事处”。
  六月十八日,县城东岳宫改作临时百货商场。
  六月二十九日晨七时,县城沦陷,商店多数避难停业。
  八月十四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十六日县城日军迫退。商店俟次恢复。
  十一月十日,县政府决定重行举办商业登记。至十二月底,计登记商号263家,资本额3481090元,共收规费57940 元。
  十一月十七日,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临时主席潘立本,书记徐锡祥。下设消费、生产、供给、运输、公用、信用六个部。
  十一月二十七日,冠庄设立农民牲畜市场,逢农历四、七开市。
  十二月,缑城镇各商店行号募缴“六二九”事变善后市容整理费,计国币九十三万八千元。
  民国三十五年(1946)
  四月十二日,《宁海民报》载县城南货业员工,要求加薪,限资方三日内答复,资方在元利号召集会议,接受要求,暂加薪金一倍,劳方作出让步,风潮遂告平息。
  七月,宁海县商会捐募“七七”劳军献金活动奉令结束,计募解浙江省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国币82694元。
  八月一日,宁海县政府推行度政,检定全县度量衡。至三十六年十月底,共计检定度器合格者83件,不合格者71件,量器合格者61件,不合格者38件;衡器合格者961件,不合格者190件,总计收入检定费56391元。
  十月,宁海旅沪同乡会经上海社会局批准,在英士路四明里挂牌成立。董事长严苍山,兼办货款汇兑,商品托运和出面调解业务纠纷。并在每晚由专人将行情电告宁海县银行(设市门头境主殿)行长王楚承,转知各业商号,实际成为宁海商界在沪的经济情报中心。
  民国三十六年(1947)
  十月二十九日,县政府层奉社会部令,严厉执行官吏不能经营商业,责成工商同业公会清查检举,并奖励民众告发。
  十一月一日,县商会举行首届商人节庆祝大会,《宁海民报》开辟《商人节特刊》。
  十二月,全县商业登记,核准创设登记597家,资本额38694800元;消灭登记7家,资本额94000元;变更登记3家,资本额14440000元,共收规费172440元。
  民国三十七年(1948)
  九月五日,县物价评议会成立。
  1949年
  7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实业科成立,兼管商业。
  1950年
  5月10日,中国粮食公司宁波分公司台州支公司宁海办事处成立。地址在城关牌坊脚。1952年11月3日与粮食局合并。
  8月,成立县匚商科,隶台州行政公署工商科。
  8月5日,县人民政府执行《浙江省行商管理暂行办法》,全县举行办理行商登记,至9月30日结束。
  10月8日,县工商科在城关整顿摊贩划定摊位,对依法登记的120户固定摊贩集中到东岳宫宁海商场经营,146户流动摊贩集中到原第一小菜场经营。
  是年,中百宁波分公司奉化办事处来宁海设摊经营百货。
  1951年
  1月8日,宁海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暨各同业公会筹备会成立。
  1月22日,中百公司宁海经营组成立。业务隶奉化中百办事处。
  3月,县土产公司成立,隶县工商科。
  1952年
  3月24日,宁海县摊贩管理委员会筹备会成立,会址设东岳宫。
  6月,宁海专卖事业分销处成立,隶县工商科。
  7月4日至8日,举办宁海县物资交流大会(其中庙会一天),成交总额121117万元(旧币)。
  8月11日,宁海县人民政府举行办理行商登记及换发新 证工作,至30日结束。
  10月22日,宁海县行政区域划归宁波专区管辖,县工商科随之改变隶属关系。是时,国营商业有关生产资料物资分配仍属台州专区海门二级站,至1954年6月1日撤销台州专区时中止。
  12月11日,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宁海县百货商店成立。下设三门、长街、桥头胡三个经营组。
  1953年
  4月,宁海食品临时收购组成立。
  11月,城关镇撤销私营粮食代理行,成立粮食集中交易市场。
  1954年
  5月,中共宁海县委财贸部成立。县工商科隶财贸部领导。
  5月28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食糖实行掌握出售,限量供应。每人限购半斤以下,产妇、婴儿、病人及特需用糖凭乡政府证明供应。
  9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全县棉布、棉花实行定量供应。
  10月,中国花纱布公司浙江省宁海县花纱布商店成立三门经营组移交临海花纱布商店。
  11月1日,县人民政府成立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队。
  12月7日,撤销宁海百货商店长街经营组,其供应业务范围和市场领导由合作社接替。
  12月,中国食品公司宁波支公司宁海经营组成立,经营地区:宁海、奉化两县。
  1955年
  1月1日,卷烟实行凭证供应。
  3月23日,县工商业联合会成立。
  6月19日至22日,召开以国营、合作商业互相结合,吸收私商参加的全县综合性物资展览交流会。
  6月,中国花纱布公司浙江省宁海县花纱布商店更名为中国花纱布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1956年1月改称为中国纺织品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
  6月28日,按省商业厅通知,自七月份起,宁海国营商业企业包干制人员,一律按国营商业企业工资标准,改为工资制待遇。
  7月,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成立,地址在城西邬家道地。
  9月19日,中国食品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成立,隶工商科。
  1956年
  1月,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宁海县公司成立。
  2月1日,水产供销公司宁海经营组成立。
  2月13日,城关镇召开批准自愿申请改造的私营工商业大会。次日,城关举行对私改造胜利报喜游行。
  2月,宁海县交通电工器材公司成立。
  6月1日,县商业局成立,局址设县府内。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秘书、行政业务,计划财会三个股。局直属单位计有百货、食品、专卖、医药、交电、纺织品公司、水作合作社和水产经营组。次年11月,局办公机构移置城关小北门路3号(今小北门路22号)。
  是年,饮食服务行业进行分工管理,城镇饮食服务业由国营商业负责。县城以下的集镇、乡村饮食服务业由供销合作社负责。
  1957年
  4月26日,宁海县交通电器公司,中国医药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并入中百宁海县公司。
  9月14日,撤销食品、专卖公司,实行政企合一,成立服务局,未果。
  9月23日,宁海县划归台州专署管辖,县商业随之改变隶属关系。是时,国营商业主要生活资料的计划调拨,根据经济流向,仍从属宁波专区。
  1958年
  2月23日,县商业退利和改革税制办公室成立。
  4月,商业局食品经理部成立,专卖、糖业等并入。
  4月1日,县人委决定,撤销公司编制,实行政企合一。县百货、专卖、纺织品公司先行并入商业局。
  4月21日,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首次合并,统称宁海县商业局。对外同时保留局、社两块牌子。对内仍维持局、社对口建帐。
  10月4日,象山、宁海两县合并为象山县,县治设力洋。象山、宁海二县商业局亦并称象山县商业局,迁力洋合署办公。
  11月19日,县人委决定将县工商业联合会并入商业局,对外仍挂牌子,各区、乡工商联办事处和小组并入当地供销部,对外不挂牌子。
  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正式撤销宁海县建制,宁海并入象山。全县实行政社、政企合一体制。各基层供销社和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个体小商小贩的机构合并,按照全县各人民公社定名,共设22个供销部,实行统一核算。商业机构经过变动以后抽出一批“冗员”,支援“大办工业”、“大办农业”。
  12月15日,象山县商业同撤改成象山县财根贸易部商业组。商业组机关综合办公,不分科室。下设宁城、丹城、石浦三个采购批发站和宁波办事处。
  1959年
  3月,县委办公室根据中央“关于坚决停止一切随意赊销和预付货款的办法”和省委转发中央“关于清查商业资金和商品库存情况”的指示,责成商业组对本县的商业资金和库存商品进行清查。经查,上年末全县商业部门尚未收回的赊销货款为498755元,占全县商业流动资金的19.36%。
  4月8日,县商业组确定第二季度食糖供应掌握原则, 对产妇(包括小产)、婴儿(包括哺乳儿)和病人的三者用糖保证供应;一般食用糖按前规定凭证限量供应;特殊兵种(空、海军)适当照顾供应;工业用糖除制约外,一律不予供应。
  4月29日,撤销象山县财粮贸易部商业组,恢复象山县商业局。
  5月1日,县商业局随县人委机关迁至宁城。局址设城关小北门路大夫第3号。
  6月8日,根据县人委通知,实行肥皂凭证供应,月定量标准为城乡居民、手工业工人、农民每人1/3块,机关、工厂等集体单位工作人员每人1/2块。对从事易脏污衣服的较大厂矿企业工人每人二块。至年末,全县凭票(证)供应商品共19种。
  9月,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商业工作”的指示,对日用消费品的分配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供应不足的副食品,农村优先支援城市,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应当优先供应农村;统销商品按国家统销政策执行,计划销售商品按计划组织供应;日用消费品实行凭票定量供应,范围由省统一规定。
  9月25日,全县毛线、棉毛衫裤、卫生衫裤开放零售。
  9月,根据上级指示,市秤16两制改为10两制,全县先在一市、岔路、桑州、民主等地试行。月底,全县基本实行“秤制改革”。
  10月1日,“六年不缺勤,六年没霉烟”的县商业局食品经理部卷烟仓库保管员柴尧荣,在北京出席庆祝建国十周年观礼。
  11月,贯彻省人委批转的工商二厅“关于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突击清理投售废纸运动的联合报告”精神,全县大力开展废纸回收,是年,全系统共收废纸1937担。
  12月,筹建象山县商业局生猪育肥场,与县畜牧场合称万猪场。地点:梅林胜建东首山麓。投资1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猪舍162间,于翌年底投产,以生猪育肥为主,兼养生猪。1963年解散。
  是年,全县掀起“反右倾,鼓干劲,全党全民搞收购”的群众运功,全县设固定农副产品收购点116个,收购人员3332人,占商业总人数的68%,还采取“以蛋换蛋,以蛋理发,以蛋交费(学费)”等措施,扩大收购。
  1960年
  1月8日,宁海国营和已经实行定息的公私合营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单位的职工,根据中央指示,发给跃进奖金。
  3月10日,县商业系统贯彻地、县委福利会议精神。围绕大办食堂为中心,安排人民经济生活,至6月9日,全县已办食堂2004个,用膳户数139672户,占总户数的98.5%,商业部门为支持兴办食堂,建立畜牧场2154个,蔬菜队2004个,并组织饮食业厨师下食堂传授烹调技术。
  4月5日,原属工业局归口的蚕茧收购、加工业务迎同机构(县蚕茧办事处和所属的宁城、力洋、岔路三个茧站)、人员、设备、财产划归县商业局。9月23日,又划回工业局。
  6月,根据省商业厅通知,县商业局系统自第二季度起,建立综合性奖励制度。计提奖金率,凡实行季奖,不得超过月标准工资总额的15%;实行半年奖,每次最高为月标准工资额的25%;实行年终—次奖,可为月标准工资总额的40%~50%。
  7月,执行中共浙江省商业厅党组指示,开展“清理资金,清理库存,清理在途商品,改善经营管理”(三清一改)的群众运动。
  8月15日,全县贯彻“省委批转省商业厅党组关于一部分针织品实行凭票和凭购货证供应的报告”,对卫生衫裤、棉毛衫裤、床单、绒毯、绒衣、毛巾被、浴巾、线毯、睡衣等9种针织品一律凭布票供应;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毯、民用线等5种针织品一律凭购货证不限量供应;其余针织品可以自由购买。贯彻后,全县城乡出现抢购毛巾、汗衫、背心及其它针织品现象。
  9月27日至30日,县商业局发放由省统一规定式样的居民购货证,按正式常住户发给一证,机关、团体、学校等单身汉,其正式户口确在集体单位的按人发给一证,于10月1日起使用,同时取消以前凭其他证件供应的规定。
  10月28日,执行上级指示,全县对民用棉和毛线、胶鞋采取凭居民购货证限量供应,掌握标准:民用棉包括棉胎,每人半斤,毛线每户半斤,毛线衫、毛线背心每户各一件,胶鞋每户一双。对绸缎、呢绒采取“凭购货证不限量,售完为止”的办法。
  11月15日,省人委通知,即日起全省城乡市场对肥皂(包括各类香皂)供应实行“凭购货证登记,不限量”的办法,本县遵照执行。
  11月初,为贯彻中央关于“低标准,瓜菜代”的指示,县委向全县人民发出关于大抓代食品采售、收购、调运的通知,下达全县代食品生产320070担,收购264570担的任务”供销部门负责收购。代食品品种有蕃茹藤、橡子、玉米芯、葛藤根、乌糯根、金刚刺根、苦楝树籽、黄豆杆、土茯苓等十余种。截止次年1月25日,全县代食品累计收购128147担。
  12月1日,为全面开展“保粮保钢”增产节约运动,县人委决定全县除城关、丹城、石浦三个主要城镇和蟹钳渡外,其余农村饮食店一律撤销。
  12月23日,县人委为活跃农村经济,决定恢复泗洲头、桑州、沙柳、梅林、长街、西周、黄坛等七个交通要道饮食店。
  12月31日止,通过整顿,精简机构,加强粮钢第一线,共撤销下伸点426个,支援江山、绍兴等地工业建设541人,甜菜场等地农业生产256人,下放机关农场34人,搞落后队24人,支援其他部门30人,处理违法乱纪、政治复杂及老弱人员452人,死亡24人,共减少1361人,占上年底3850人的35.35%。削弱了商业网点。
  1961年
  1月18日,全县对食盐实行“凭证不限最”供应,销量剧增,头二天即销2044担。同月25日,将食盐改为“凭证限量”供应。销量下旬比上旬增3至6倍,库存极为薄弱。波及毛巾、火柴等商品。
  2月7日,接省商业厅通知,对绒线和绒线成衣实行“凭证不限量”供应。
  2月13日起,商业系统内部掌握,采取逐渐取消食盐“凭证定量供应”办法。
  2月25日,根据省商业厅、轻工业厅通知精神,原属县工业局经营的原盐、陶器购销和蚕茧收购业务连同丹城、宁城、力洋、岔路四个收茧站一并划归县商业局。
  3月2日,县商业局对供应防治疫病等特需商品作出规定,凡经医生证明诊断为浮肿病者,按重、中、轻三度病情,分别供应食糖每人每月3斤、2斤、1斤,奶粉、炼乳,凭医生证明酌情供应。
  3月8日,县粮食局领导的饮食、糕点、糖果、冷饮、水作、腐乳、酱制品等生产、经营的企业机构及业务(包括公私合营、合作商店)连同人、财、物均划归商业局。
  3月,贯彻省委批转省商业厅党组“关于加强商业管理若干暂行规定的报告”精神,重申人民公社供销部是国营商业的基层组织,受县商业局直接领导和管理,人民公社负责政治思想教育,但无权调动人、财、物,第一季度起,取消原来公社向供销部提成10%利润的规定。
  4月30日统计,年初以来,商业系统赴江山、绍兴支工人员先后共有五批计206人返回,县商业局根据不同对象分别给予安排,其中去双峰国营炭厂烧炭20人,去甜菜场劳动84人,体弱有病回原单位安置80人。
  7月15日,县商业局发放全县通用的烟、酒流动票,卷烟、黄酒实行凭票供应。
  8月19日,接省商业厅、省供销社联合通知,对归口农副产品大体分为三类,分别实行统购、派购和自由购销政策。第一类产品即统购产品,限于棉花;第二类产品即派购产品,有蚕茧、黄麻、苎麻、茶叶、烟叶、木炭、毛竹(毛篙竹、纸花蔑)、松脂、生猪、鸡蛋、鸭蛋、羊毛、牛皮、土糖(糖蔗)、柑桔、草席、土纸共18种,不属于第一、第一二类的都是三类产品,可在集市上自由购销。
  9月1日,县商业局部署,从已经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部的小商贩中,调整部分人员,分别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
  10月1日,宁海、象山两县商业局、供销社联合通知,两县商业局、供销社正式分家。宁海县商业局、供销社办公地点同设城关小北门路大夫第3号,隶县委财政贸易部。恢复下属公司编制。
  10月,成立工业器材公司,1962年8月16日撤销,并入县中百公司。
  12月29日,成立县饮食服务总店,隶商业局。国营蔬菜场在城郊公社大桥里大队成立。场员由城镇居民手工业人员及财贸系统的一些职工干部40人组成。业务隶属县食品公司。1963年3月撤销,原有菜场井划当地大队。
  1962年
  1月8日,县人委决定在全县发行选购票、对部分商品,实行定额选购。
  2月26日,县人委决定,将原隶属手工业联社的理发业划归商业局,从属饮食服务总店。
  3月,宁海县商业局宁波办事处撤销,由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分口在宁波设立工作组。
  1963年
  1月10日,县商业局贯彻省劳动局关于适当解决职工工资问题的指示,对多数低薪工资职工,多年未调级的生产劳动好的老职工及一部分职级不相称的职工的工资作了调整。
  2月13日,县百货公司划分为百货、五金机械两公司;县食品公司划分为食品、糖业烟酒、两个公司。
  5月1日,县商业局、供销社联合成立宁海县商业储运站。
  1964年
  1月,县食品公司副经理方仁出席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召开的“全国财贸系统经营管理会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彭真、杨尚昆、李先念等同志的接见。
  1965年
  7月2日,饮食服务总店并入县食品公司。
  1966年
  1月29日,省人委批准宁海商业、粮食、工商、供销
  “三局一社”合并,成立宁海县商业局,对外保留县供销社和工商局牌子。将原下属商业机构调整为百货、食品、粮油、土产、生产资料五个公司和药材医药、副食品二个商店。
  8月,提高粮食供应价格,对职工实行粮价补贴。
  10月30日,根据省华侨事务处、省商业厅通知精神,停止侨汇物资供应;过去已发出的侨汇物资供应票、购货券一律作废。保留农村侨户的侨汇粮票、布票。
  10月,取消企业综合奖金制度,改为附加工资。
  10月,贯彻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和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财政贸易和手工业方面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精神,全县公私合营商业企业改为国营企业,取消资本家的定息;改换旧商店招牌;停止口红、脂粉、香水等高级化妆品销售。
  12月29日,中国药材医药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商店改名为中国药材医药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浙江省副食品公司宁海县商店改名为浙江省副食品公司宁海县公司。
  1967年
  1月24日,宁海县商业局被“造反派”夺权,改名为“浙江省宁海县人民商业公社”,并自行成立“革命委员会”。机关股室名称改为勤务组。
  3月23口,"宁海县人民商业公社”复改为“宁海县商业局”。
  4月13日,停止农村侨户的侨汇粮票、布票发放,全部取消侨汇物资供应。
  4月20日,从县商业局内划出,恢复宁海县粮食局。
  1968年
  11月2日,宁海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机构合一,设立办事、政工、人民保卫、生产指挥四大组。商业局隶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
  12月7日,宁海县商业局改全称为“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商业局”。
  12月20日,商业局革命颔导小组成立。
  1969年
  3月,提高粮食、油料、油脂、生猪、菜牛、菜羊、鲜蛋、蔬菜、水产品等十八类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1970年
  7月,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投资倒把、反对贪污盗窃、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
  1971年
  2月,整顿财贸队伍开始,至1973年结束。
  6月2日,洞口庙水库决口,紫溪供销社财产、商品损失计金额37764元。
  7月,全民和集体单位职工低工资调整。
  8月,商业局机关撤销股室,成立办事、政工、商管、生产四大组。
  1972年
  1月1日,从县食品公司分出成立宁海县饮食服务公司,地址城关中大街26号。
  5月12日,县革命会生产指挥组批复,将城郊溪南下游两旁的溪滩草滩划归商业局管理使用,供建立蔬菜基地和解决燃料堆放场地。
  10月22日,经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批准,原苔芳砖瓦厂的房屋及场地,划给县生产公司供建煤场和肥料仓库。
  11月24日,从县副食品公司划出城关水作社、制面合作商店,成立国营宁海豆面制品厂。地址在城关解放路83导。
  1973年
  3月2日,从县生产资料公司分出,成立县燃料公司。
  8月1日,商业局机关撤销四大组,恢复股室。
  12月24日,建立胡陈港商业服务站。系国营商业为支援水利工程派往胡陈港的一个综金性代销商店,代销副食、百货、日用杂货,兼营水产品,饮食小吃等。1982年6月30日,胡陈港工程竣工,胡陈港商业服务站撤销。
  12月31日,县外贸公司成立,隶县商业局,与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合署办公。1984年2月划县经委领导。
  1974年
  2月10日,基层供销社开展依靠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活动。
  8月28日,中共宁海县委追认王友恩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员。王友恩,系县商业局办事员,于是年8月21日在越溪公社抗台抗潮中牺牲。
  1975年
  3月10日,全县合作商业人员由包养改为退休。12月16日,一市供销社生产资料商店用火烤柴油桶,引起油桶爆炸而起火,烧毁民房26间半,受灾27户,被烧重伤2人,其中1人死亡。
  1976年
  10月7日,省外产半导体收音机在我县统一实行削价销售。
  1977年
  7月,撤销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商业局及局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宁海县商业局及局长制。商业局隶县革委会财贸办公室。
  10月,实行职工退休顶替制度。
  1978年
  1月1日,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再次分立。商业局办公迁至环城南路二号。
  1月25日,县革委会颁发《关于改革集市,统一全县市日》的通告,规定全县以城关、长街、岳井、青珠、力洋、前横、胡陈、茶院、一市、沙柳、岔路、双州、桥头胡、梅林、西店十五个集市为贸易市场,废除旧市日,建立全县统一以农历逢一、六的新市日。贯彻未果。
  9月1日,县百货公司百货门市部、县糖烟酒公司光明商店及深甽供销社分别设立侨汇商品供应专柜。
  9月26日晚上,县食品厂辛岭奶牛场草堆自然起火,烧毁奶牛食用干草八大堆、计275万斤,茅干2.5万斤、毛竹434支,计损失15.1万元。
  10月,从县燃料公司分出,成立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11月,局开始改正错划右派,平反冤、假、错案等一系列落实政策工作。至1985年底,计有原定右派分子21名、反革命分子13名、坏分了4名、其他16名分别作了纠错、平反。
  12月31日,全县商业系统开展“一人一年节约100元,一个门市部、购销店、车间节约1000元,一个单位节约10000元”的活动结束。是年,全系统共节约101460元,平均每个商业职工节约101.50元。
  1979年
  1月,国产红糖在全县实行敞开供应。
  2月27日,从食品厂分出,成立县乳制品厂。
  3月31日,成立县洒类专卖管理局,与县糖烟酒公司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1月1日,提高猪肉、牛肉、羊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牛奶八种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同时,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40%的职工增加工资。
  11月8日,对原过渡到国营商业的在职小商小贩的股金,开始退还给本人。
  1980年
  6月,县医药公司由商业局划归县经委领导。
  1981年
  4月1日,根据省商业厅转发《商业部系统职工教育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我省商业系统职工教育工作的意见》,商业局系统对职工全面开展文化、技术补课。
  5月27日,全县商业系统开展文明礼貌活动。
  9月,县商业幼儿园开办,地址水角凌38号。设二个班,入园幼儿60余人。
  10月12日,提高烟酒商品供应价格,降低涤棉布供应价格。
  11月,贯彻执行商业部公布的《商业营业员(服务员) 营业守则》、《关于制止商业活动中不正之风的规定》和开展五好企业、六好职工评比活动。对精简下放老职工实行按月经济补助。
  1982年
  2月19日,县商业局系统贯彻商业部《关于严禁商品搭配的规定》。
  9月1日,宁海县百货公司与力洋供销社联办“力洋百货联营商店”。1984年9月30日停办。
  1982年度食品公司收购鲜蛋139万斤,荣获商业部颁发的三等奖。
  1983年
  1月11日,国营东方旅馆和国营利群点心店分别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利群点心店更名为利群饮食店。
  2月1日,县燃料公司下届国营煤球厂“脱壳”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2月27日,县商业系统在宁海剧场第一次举行经营承包合同签字仪式。县百货、糖烟酒、燃料、五交化、饮服五公司,县食品、乳制品、豆面制品三厂与县商业局负责人,分别代表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全县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商办工厂,除食品、外贸两公司外,全面实行承包经营。
  4月,县商业局增设教育股,主管职工教育。
  5月6日,全县所有纺织品、针织品免收布票。
  8月12日,宁海县商业系统首届工会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一届工会委员会,赵忠才为主席,张学涛、俞凤仙为副主席。
  10月1日,地处县而的新建百货商店对外营业,总面积为2568平方米,一、二层为营业场所。
  10月10日至11月3日,县商业局按“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为主要内容,对所属单位1134名调整工资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1109人,占97.8%,不合格者25人,占2.2%。
  10月,在县财办党组领导下,商业局党组历时三个月,对全系统各公司、厂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的民主考察,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同志退居二线。
  12月1日,市门头和桃源桥两处分别新设侨汇商店。
  12月,县商业局企业整顿办公室成立,开始对所属企业全面整顿。
  1984年
  5月14日,县商业局党委建立,由薛国苗、汤长龙、张东凯三同志组成,薛国苗任党委副书记。
  5月31日,座落于后街的县商业幼儿园新楼落成,建筑面积为454平方米,投资为4.95万元。
  8月29日,工业品贸易中心开业,下设五交化、糖烟酒、百货贸易商场,1986年3月22日撤销停办。
  11月23日,县糖烟酒公司大湖批发站任大湖村开业。
  12月12日,县饮食服务公司新建大同酒家落成,对外营业,总面积为1500平方米,设三个餐厅,一次能容纳三百多人就餐。
  12月20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商业局关于对年利涧在8万元以下的小型国营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体制改革的方案。东风糖烟酒商店、光明糖烟酒商店、五交化家用电器商店、 五金交电商店、五金化工商店等五家企业改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塔山糖烟酒商店、跃龙山糖烟酒商店、宁海餐厅、宁海点心店、工农点心店、宁海照相店租赁给集体经营。
  1985年
  1月1日,县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所属集体所有制性质企业连同人员从原单位划出,成立县商业综合公司。商业系统职工退休实行统筹支付的办法。
  4月1日,全县生猪购销价格全面放开。食品公司对下展七个食品站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
  4月2日,县商业综合公司商场开业。
  6月11日,商业局机关在县委统一部署下进行整党,19名共产党员按组织手续进行党员登记。10月13日结束。
  9月15日,原燃料公司业务一分为二成立“浙江省石油公司宁海县公司"和“宁海县燃料公司“,石油公司仍由商业局领导,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管理。
  10月,机关工资改革。县商业局对26名机关干部的工资作了调整,新工资发放时间从1985年7月开始。
  12月21日,石油公司大湾塘加油站工程竣工,面积1667平方米,总投资14.8万元。
  1986年
  1月3日,商业局下属七个公司、三个工厂进行整党, 经局“整党办”审查,党委批准,202名共产党员全部予以党员登记。5月30日结束。
  4月20日,县商业局与麻山、白溪两贫困乡的28村、1572农户签订3236头生猪定购合同,发放生猪扶贫贷款11.6万元。
  4月28日,梅林、深甽食品购销站建立。
  6月11日,县商业局建立商业志领导小组,下设商业志办公室。
  6月12日,宁海县商业系统开展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干部职工1275人。至九月十日结束。普法率89.3%。
  6月30日,宁海县食品公司新扩建200吨冷库落成投产。
  7月6日,国营宁海养鸡场建成投产,地址辛岭赵廊场,隶属县食品公司。至年底,生产肉鸡9000只。
  7月31日,商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
  9月27日,宁海县商业职工学校成立,地址:城关环城路2号。
  11月13日,县医药公司划归商业局管辖。
  12月20日,位于城关解放路2号的五金大楼落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建筑面积为2958平方米。商业局办公地点于12月26日从城关环城路2号迁移到五金大楼四楼。
  12月23日,招工制度改革,商业局对32名首批新招收的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
  1987年
  3月7日,县商业局召开系统“双增双节”动员大会,提出全年“双增双节”增销1000万元和增利40万元的奋斗目标。年底,两项目标超额完成。
  5月9日,县财办批准建办宁海商业印刷厂,10月投产。厂址城关环南路。
  6月1日,商业系统实行“三色统一标价签“明码标价。
  9月1日,城关中大街华侨商店开业。
  9月17日,食品冷库发生冷凝气跳阀跑氨事故,四人受伤。
  9月19日,县百货、糖烟酒、医药公司分别与商业、财政局签订了定期三年的承包经营合同。
  10月1日,城关桃源路百货大楼开业。
  12月8日,石油公司城关油库扩建工程竣工投产,总投资70万元,容量1760立方米。
  1988年
  7月29日晚上至30日上午,宁海县遭受百年未遇的特大暴雨袭击,商业局系统损失惨重,14家局属企业有9家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65万元。2名职工在洪灾中丧失生命。321户职工住宅被淹,个人经济损失达50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

《宁海县商业志》重点记述宁海县商业局和所属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商办工业的形成和发展、机构沿革、商业网点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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