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辑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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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788
颗粒名称: 一、文献辑存
分类号: G254.31
页数: 39
页码: 283-321
摘要: 本文献辑存包括中共浙江省委整风整编办公室函、宁海县茶山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护林联防公约、保护国有林场资源和加强防火工作通告、山界划定意见报告、山界和权属问题答复、省级森林公园命名函、茶山林场职工创业历程回忆、建场50周年慰问信。
关键词: 宁海县 文献

内容

1.中共浙江省委整风整编办公室函
  (〔1958〕浙编字第664号)
  武义、遂昌、汤溪、永康、缙云、慈溪、安吉、吴兴、宁海、庆元、泰顺、景宁、开化、龙泉、青田、昌化、新昌、镇海、桐庐、定海、象山、建德、瑞安、临海县委整风整编办公室:
  我们同意林业厅党组关于在遂昌等地新建33个国营林场的报告。现将林场名单随文附去,希各地遵照执行。关于林场的编制员额,可由各地根据精简精神自行研究,并报地委批准。
  中共浙江省委整风整编办公室(代章)
  浙江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章)
  1958年8月22日
  抄送:省委农工部、省林业厅党组,各地委整风整编办公室。
  [节选]
  2.《浙江省宁海县茶山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01~2010)》
  第四章 经营方针与建设目标
  一、经营方针
  以森林保护为中心,森林分类经营为指导,确定以生态公益林经营为主,同时兼顾商品林(用材林、竹林及经济林)的经营方针。一方面积极发展,经营、保护公益林,增强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及改善森林的景观效果,为发展生态旅游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建设以柳杉、杉木、松木为主的用材林及竹林、经济林等商品林,向社会提供林产品。保护和经营好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整龄组、林种及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及单位面积产量,确保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经营,开发利用旅游、矿产、动植物资源,努力提高林场的综合经济实力。
  二、经营目标
  经营方针的确定,为林场今后的经营目标提供了前提条件,根据林场目前的现状,提出本经理期的主要经营目标是:
  1.森林覆盖率达95.8%,绿化程度达100%。
  2.保护及经营好现有的26471亩生态公益林,森林景观质量显著改善,并建成一个生态保护区,为科研教育提供场所。
  3.森林资源总蓄积达到79232立方米,其中防护林66180立方米,用材林13052立方米,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增至2.47立方米/亩。
  4.林场的经济实力显著提高,做到扭亏为盈。
  5.森林防护功能进一步提高,生态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第五章 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森林经营设计以林场的性质即生态公益型林场为主题,以经营方针为依据,各项经营活动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的,其目的是提高林地生产力、林分质量,扩大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尤其是生态效益,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森林经营规划设计包括立地类型、经营类型、造林更新、幼林抚育、抚育间伐、林分改造、封山育林、森林保护等内容。
  一、三个类型表的编制
  合理地编制立地类型、造林类型和森林经营类型是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是开展林业调查设计、制订森林经营技术措施的科学依据,对合理安排林业生产、科学经营森林,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分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立地条件类型
  立地是林木生长的土地及其空间,立地条件是影响林木生长诸多环境因子的综合,立地类型是有相同立地条件的各有关林地和宜林地地段的总体。因此,准确地划分立地类型是组织造林类型、森林经营类型及制订经营措施的基础。
  根据林场现状,立地共分八个类型,各分类因子的类目为:海拔分500米以上和700米以下两级,土壤类型分山地红壤和山地黄壤,土层分厚层土(≥70厘米)、中层土(40~70厘米)、薄层土(≤40厘米)三类,地貌部位分洼、坡、脊三级。详见表5—1。
  (二)造林(更新)类型
  根据造林树种与其相适应的立地类型及经营方向来确定造林类型,其目的是指导林场科学造林,适地适树,提高造林成活率,促进幼林提早郁闭。
  本经理期的造林更新基本上是柳杉或杉木采伐迹地。根据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经营主题,为减少水土流失,在整地时不采用全垦整地,另外在造林方法上一是利用杉木萌芽条,通过补植使其提早郁闭成林,二是基本上不再营造纯林,如在柳杉采伐迹地上,根据周边林分环境,或与杉木混交,或与枫香等阔叶树种混交,使其提高森林的防护能力。具体的造林类型及措施见表5—2,表中(杉木)表示杉木伐桩萌芽。
  (三)经营措施类型
  设计森林经营类型的目的是根据立地条件和目前经营水平,将立地条件相似、林分条件相似,培育目标相同且地域上不相连的不同年龄的林分组织起来,同一森林经营类型在同一年龄时采取相似的经营措施。
  根据林场实际,划分为九个类型,详见表5—3。
  二、造林更新规划设计
  造林更新规划设计是按照立地类型表和造林小班的立地类型进行安排,本经理期的造林更新主要对象是2000年调查统计的无林地及2000~2009年的采伐迹地,任务量的安排是2000年的无林地放在2001年造林,而以后的采伐迹地按当年采伐次年造林进行安排,造林主要采用人工造林及人工补植促进萌芽更新的方式,第一代实生杉木采伐之后利用伐桩萌芽更新一至二代,在采伐迹地上补植一些其他树种,形成混交林,而柳杉林采伐迹地一般根据立地条件选择1~2个树种营造纯林或混交林,本经理期内规划造林更新面积1879亩,其中前5年具体落实分林区到小班,计1016亩,详见表5—4。
  造林补植每亩120株(有括号为补植),造林每亩240株,毛竹每亩14株。造林更新必须按照“立地类型表”实地核对造林地的立地类型,审定原调查记载的立地类型,并按照立地类型进行造林作业设计,对原规划设计不妥或部分不妥的可予以纠正。
  本经理期内规划造林用工11274工,其中前五年6096工,详见表5—5。
  造林费用(按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需450960元。
  三、幼林抚育规划设计
  幼林抚育是巩固和发展造林更新成果,促进幼林生长,提早郁闭成林的重要营林措施。因此,幼林抚育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按照各林分经营类型的有关技术措施进行幼林抚育,做到造一片、成活一片、管好一片、成林一片。
  规划幼林抚育的对象是上经理期后两年(1999~2000年)造的人工幼林及本经理期所营造的幼林。幼林连续抚育3年(包括造林当年)。
  本经理期内,全场规划幼林抚育面积为13419亩,其中前5年7062亩,且具体落实到小班,详见表5—6、表5—7。
  幼林抚育面积的计算以每年的抚育林地面积为准,一年抚育两次的仍以林地面积统计,不作面积与抚育次数的乘积计算,即幼林抚育面积为面积与抚育年数的乘积,每年抚育两次的幼林的用工量累加。
  本经理期规划幼林抚育用工13419工,其中前5年7062工,详见表5—7,费用536760元。
  四、抚育间伐规划设计
  抚育间伐是调整林木密度,改善森林环境质量,实现林木速生、丰产、优质的重要措施。抚育间伐仅对中、幼林而言,且符合以下条件:1.人工幼龄郁闭度在0.9以上,中龄林郁闭度在0.8以上的林分:2.天然林中幼、中龄林郁闭度0.7以上,或下层目的树种幼树较多,且分布均匀郁闭度在0.6以上的林分;3.遭受轻度自然灾害的林分。本期规划分为防护林抚育间伐与用材林抚育间伐,抚育的目的及方法有所不同。
  (一)防护林抚育间伐
  防护林作为生态公益林的一个重要林种,根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生态公益林抚育应以不破坏原生植物群落结构为前提,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突出森林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提高林木生长势,促进森林生长发育,诱导形成复层群落结构,从而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
  根据林场现有防护林的特点,抚育间伐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生态疏伐:对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兼有生产用材的防护林采用生态疏伐法(或综合疏伐法)。先将在生态上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草木、灌木与藤蔓,伐后郁闭度保留在0.6~0.7。
  2.卫生伐:坡度大于25°的防护林进行卫生伐,其目的是改善林内卫生状况,伐除受害林木。
  (二)用材林抚育间伐
  用材林间伐是根据用材林的郁闭度,选择林分郁闭度高、林内树冠交接重叠、自然稀疏明显、严重影响林内卫生和林分生长幼林,或林木分化较明显,自然整枝强烈的中龄林。
  根据小班调查及资源统计情况,按以上要求选择,安排抚育间伐地块及任务,本经理期规划抚育间伐总面积13799亩,用工41397工,其中前五年落实到小班地块,计7259亩,用工21777工。按林种分,用材林抚育间伐2182亩,间伐蓄积2077(立方米),需用工6546工;防护林抚育间伐11237亩,间伐蓄积8663(立方米),需安排用工33711工,具体详见表5—8、表5—9。
  五、林分改造
  林分改造的对象是低产、慢生、劣质、低价值的林分。林分改造的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经济价值。茶山林场的林分虽然普遍单位面积产量不高,但多数为中幼林,而从目前情况看,中幼林,可通过抚育或抚育间伐逐渐提高林分生长,尤其是杉木及柳杉林,一些立地条件差的松木林可通过封山育林促进成林,而阔叶林作为公益林发挥着它自身的作用,而且一旦改造,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故本经理期暂不安排林分改造,如在本经理期内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如严重雪压、病虫害、火灾等),而使林相受到破坏,林分价值降低且通过其他营林措施无法改善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调整改造。
  六、封山育林规划
  封山育林是保护森林植被,促进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生长,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森林植被的一项重要措施,这实际上是森林保护设计的一部分,在林场经营范围内作为公益林的防护林及灌木林和不进行抚育、采伐等经营措施的其他林分等都实行封山育林。在各林分经营类型的经营措施设训中。将完成幼林抚育间伐之间,抚育间伐完成至采伐利用之间的林分生长过程的日常管护都列入封山育林的范畴。封山育林按公益林封育5元/亩,年(根据国家林业局标准)计,共需投入1323050元。这部分投资由国家及省、县公益林补偿基金解决。其他林的封育按1元/亩年计,需58660元,这部分投资山林场自己解决,本经理期封山育林共需投入1381710元。
  七、森林保护设计
  森林保护必须贯彻“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一)森林防火
  林场重视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和防火设施等各方而投入了较大的人力和财力,近年来没发生过森林火灾,即使发生火灾也能及时扑灭。切实做到“以防为主,积极消灭”。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林区的交通要道,入山口设置防火宣传牌,组织职工和民工学习森林防火法规和林区用火、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提高和树立全民防火灭火观念,克服和消除轻视、麻痹思想。
  2.建立和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和制度。林场成立了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场长参加并负责,并有9人组成,负责日常的护林防火工作,制定了护林防火规章制度,山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督促和检查全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场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各林区、林点分片负责各责任区。
  3.完善林区防火设施。全场有防火线62.5公里,林场每年进行清理、修复做到每年打药水除草,三年开挖一次,平均每年用于修复防火线费用3.27万元,用于添置及维修防火设施2万元。切实做到有备而无患。
  (二)护林防盗
  林场多数林地处于茶山中上部,边缘与乡村山林紧密相连,边界线较长,盗伐林木的案件时有发生,护林防盗成为保护林场林木资源的重要工作,故必须落实措施,做到以下几点:
  1.实行林区、林点护林人员护林责任制。
  2.场部治保科与地方各级政府联系,了解情况,加强协作,共同搞好护林和各类案件查处工作。
  3.林场与边缘村签订护林联防公约,成立护林联防组织,实行国法与民约相结合的护林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防止耕牛践踏。由于历史原因,林场周围村民有放牛上山无人看管的习惯,只要农忙季节一过,成群结队的牛群通常多达几百头,甚至上千头,践踏林地,危害幼林的现象较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木的生长,要改变这种历史原因,往往不是一时一刻就能办到的,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护林意识,改变放牛上山的习惯,由放养变为圈养。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近些年,林场森林虫害较严重,据最近统计,受害面积达9000亩,占有林地面积的28.0%,其中柳杉林7400亩,占柳杉林面积的97.7%,毛竹1400亩,占毛竹林面积的64.9%,金钱松200亩。主要病虫害种类有柳杉毛虫,毛竹叶野螟及金钱松新小卷蛾,对于如此严重的病虫害,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1.加强病虫害监测。病虫发生通常有一定的周期性,在发生时往往在局部地方开始,故必须加强护林人员对病虫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及时开展防治,把病虫消灭在萌芽时期。
  2.加强对林分的抚育管护,及时清除枯立木、病死木,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增强林分对病虫害的自身防御能力。
  3.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一是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营造混交林,抑制单食性害虫的危害与蔓延;二是保护和招引益鸟,天敌,严禁乱捕乱猎,努力维护森林生态平衡。
  4.积极开展化学防治。一旦病虫发生失控,化学防治是最有效的手段,但应掌握防治时机,本着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在前几年开展柳杉毛虫防治中,总结出烟雾剂喷烟防治具有花工省、工效高、成本低等优点,以后还应继续采用,并在实践中总结更有效的办法来。
  5.严格进行种苗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病虫害的侵入、传播及蔓延。
  本经理期规划病虫害防治费50万元,平均每年5万元。
  八、种苗规划设计
  根据本经理期内造林规划设计的造林面积,按各造林树种的每亩需苗量加20%左右的保险系数计算需苗量,并参照林场以往育苗的每斤种子出苗量及每亩面积的产苗量计算种子量及育苗面积,本经理期共需苗木37.03万株,母竹1461株,林木种子78.34斤,育苗面积9.30亩,其中前5年需苗21.63万株,母竹789株,林木种子43.45斤,育苗面积5.30亩,详见表5—10。
  第七章 基本建设规划
  由于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根据宁海县的打算,国营林场的改革将从2001年1月份启动,至11月底完成。因此,目前林场的打算是到机构改革后对基本建设进行具体立项,单报单批。本次经营方案的基本建设规划仅围绕以营林为基础,就满足森林经营、森林保护,以及林场(或林区)生活所必须的基本建设项目提出一些规划性的安排,可根据林场的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逐步调整实施。
  一、林道规划
  林场现有林道27公里,在本经理期内规划每年维修一次,需经费10.8万元。另新规划林道7.1公里。岭脚林区:线路途径3林班24、23小班至4林班,约0.6公里。茶山林区:①途径7林班8、9小班,约0.6公里;②途径3林班4、2小班至岭脚林区2林班9小班约0.45公里;③途径3林班17、18小班约0.35公里;④途径2林班7、8、9、11小班约0.6公里;⑤途经4林班6、7、8小班至3林班23、24小班连接至场部林道约4.5公里,以上林道的规划线路均在森林规划利用图上标出,规划经费28.4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为39.2万元。
  二、防火线及防火设施规划
  本项规划已在森林保护规划中闸述,规划费用3.27万元。
  三、房屋维修规划
  林场现有总住房面积5020平方米,其中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房屋占42%,由于林场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危房面积达61.7%,本期规划每年维修费3万元,共计30万元。
  四、照明、通讯设备规划
  全场共有8门程控电话,线路长17公里,电力线路14公里,全场22个护林点,21个没有通电,20个没有通电话,本经理期规划12个护林点通电,7个通电话,预计费用32万元,平均每年投资3.2万元。
  3.《宁海县东仓公社、宁海县茶山林场护林联防公约》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又是发展农牧业生产的重要保障。保护森林,大力发展林业,对于加速四个现代化的进程有密切关系。但是,受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煽动无政府主义肆意践踏林业政策法令,滥砍盗伐树木严重。
  为了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努力实现“绿化祖国”的伟大目标,经护林联防委员会第三次全委会讨论,特修订公约如下:
  一、坚持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山林所有权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国有林由国营林场经营,集体林由社队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砍伐国有山林。抢砍盗伐林木要坚决追回原物、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对煽动、纵容、包庇、侵占和破坏国有、集体山林的干部和社员,要按照国家法纪,给予严肃处理。山林权属按1977年清山界为准。现在还有国家和集体山林权属不清的,在山林权属未定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乘机砍伐森林,对挑动山林纠纷的坏人要严加惩办。
  二、遵守护林防火规定
  在防火时期,严禁林地用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一旦发生山林火灾,各级领导班子要迅速组织群众扑灭,并迅速查明原因,调查损失、追究肇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引起森林火灾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罚款或法律制裁。
  三、护林有成绩者奖、报案有功者奖、毁林者罚
  国家和集体的护林人员实行联防护林,要做到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共同护好林。护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大公无私。护林和报案有功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毁坏林木者,毁一棵幼树要栽活三棵。国家和集体的竹、木、柴、椽下山必须由社、队和场证明。盗伐木椽料每根罚款5~10元,盗伐行条每根罚款20~50元;盗伐毛竹每株罚款5~10元;偷柴每担罚款2~5元;盗窃者要写检讨书或悔过书。
  四、实行封山育林,做到青山常在,永续作业
  国家和集体的山要有计划地实行封山育林,禁止在封山育林地带砍柴和幼林地内放牛羊,不准毁林开荒,不准毁林搞副业。少数大队烧柴有困难,要求在国有山解决部分时,须由大队负责向林场联系。林场可根据某些大队烧柴的实际困难搞好规划,在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在指定地点、分段划片,允许砍一部分茅草柴,枝柴一律不准砍掉,凡损坏林木者,根据第三条规定处理。
  五、发动群众学习《森林法》
  造成一种爱林光荣、毁林错误的好风气,表彰奖励护林有功人员和单位。对破坏森林、围攻殴打护林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以上几条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遵守。
  护林联防单位
  东仓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章)
  宁海县茶山林场 (公章)
  岙里王大队 赖家大队 大陈大队
  茅仙大队 上郑大队 下郑大队
  上宅大队 下宅大队 大路头大队
  长山嘴大队 后山大队
  1981年10月6日
  4.《关于保护国有林场资源和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为了保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场会同力洋派出所决定共同联防森林火灾和国有资源的保护工作。凡在我场管辖的范围内盗伐林木、私挖竹笋、树桩、中草药,非法捕猎、非法用火并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查处。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止盗伐国有林木和擅挖树桩、藤本和草本植物,违者按违法所得3~10倍罚款。
  二、禁止盗挖冬笋和毛笋,违者每株罚款10~100元,如屡教不改,加重处罚。
  三、未经我场同意,擅自进入我场国有林区狩猎,特别是猎取国家级或省级野生保护动物的,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四、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未经我场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国有林区,更不得私自野外用火。如不听劝阻进入林区私自用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准在国有林区放牧。
  六、请各邻村相互转告,共同维护国家财产,大张旗鼓地进行护林防火宣传,为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共创睦邻和谐而共同努力。
  宁海县茶山林场
  力洋派出所
  2008年12月10日
  5.宁海县革命委员会关于批转县山林工作组《关于茶山林场
  与建设公社龙潭大队划定山界意见的报告》建设公社,茶山林场,龙潭大队革委会:
  县革委会同意县山林工作组《关于茶山林场与建设公社龙潭大队划定山界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当前,我县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毛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批判“三项指示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正在展开,形势大好。希各有关单位乘这一大好形势,及时向国营茶山林场和龙潭大队的干部、贫下中农和职工宣传贯彻,坚决执行县山林工作组划定山界意见的报告。今后,双方必须按此划定山界范围经营管理,为加快我县林业生产建设步伐作出贡献。
  附:县工作组《关于茶山林场与建设公社龙潭大队划定山界意见的报告》。
  宁海县革命委员会
  1976年3月13日
  抄送:县林业特产局、桥头胡区委
  县革命委员会:
  我们工作组和建设公社党委到龙潭大队后,在调查山界过程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紧紧抓住农村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这个主要矛盾,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学大寨运动,同时,使象办林字〔1959〕028号文件《关于国营茶山林场经营山林划界线的通知》精神得到进一步宣传贯彻,在通知中指出:茶山林场的茶山林区“母柱竹滑进,打蛇湾起到排岩止,上至山峰,下至山脚,坐东朝西,赤岩头起到竹腰,坐东南朝西北,上至山峰,下至竹腰半山止,为国营茶山林场经营范围”。又指出:根据国家需要和山脉自然分界线,划定国家和社(队)经营界线,在此划定范围内,不论林山荒山,均为国家林场经营管理,未经国营林场同意,不得擅自派人入山砍伐或损坏山林,而具体划定界线的标志由国营林场在行人往来处或必要的地方悬挂标志,制定山林制度,以便管理。办场后发现在经营范围内,其中有一座山叫“香花山”,存在着同现在的建设公社龙潭大队和茶院公社铜岭脚大队有重复土地证的遗留问题。办场时,对铜岭脚大队山地作了处理,但未发现与龙潭大队山地重复的问题,直到1964年龙潭大队社员上山干涉林场工作和砍伐林木,双方发生了纠纷,近几年来矛盾加剧,影响了团结和林业生产的发展。这次经我们上山踏勘,调查研究,查清社(队)山林界线争执情况是:
  一、林地情况:国营茶山林场办场以来,还没有做好国、社(队)分界线的标志工作,对国家划定经营范围内的“念肆会里”山上原有自然生长薪炭林和灌木林,至今尚未进行全面改造和造林。从竹滑进,打蛇湾起至小百丈水止的山林,茶山林场也忽视了经营管理。这片山实际上已经部分由龙潭大队开垦成番薯地和造林种茶,进行了经营管理。
  二、土改时山林分配情况:原茶山云峰庵属杜岙乡管辖,并征收了云峰庵的老和尚房屋、土地、山林,部分房屋耕地分配给施善法户外,香花等山由杜岙乡铜岭脚村代管,由农会主任陈贤信个人名义代管理,报入6460号土地证。国家办场后,于1959年将铜岭脚彭坑自然村划归国家林场管理,而铜岭脚村陈贤信代管山和土地证也交给茶山林场,由国家经营这批山林。当时建设乡在土改中,香花等山也填写了土地证,分配给龙储村原耕农行政组代管山,报入香花山6653号土地证和念肆会里山6660号土地证,这样铜岭脚与龙潭两村出现重复土地证的问题。
  三、落实政策问题:在1959年底前,划给国家经营范围内,由龙潭大队、念肆会里的行政组代管。而山上的茅柴,因为是当时的自然生长灌木林,所以不作政策兑现。事后龙潭大队还有人经常上山砍柴砍树,发生争执引起纠纷,影响了国家与集体山林的发展,影响了革命团结。上述情况根据有关山林政策问题的规定和县委对山林处理的意见精神,通过区、社干部多次上山踏勘查清情况,经区、社党委研究意见,对龙潭大队行政组代管山念肆会里山毛兑现问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征求了茶山林场意见,对山毛问题已作了妥善的处理。为了进一步明确国、社(队)经营山林界线,有利于发展林业生产,便利于管理,以山脉自然流水明显界线为标志,并将国家林场经营的小百丈水以下至平岩头山,划归龙潭大队经营。其经营范围:从小百丈水以下南面;从香花坑上至母柱山腰沿林场幼林(松)横出打蛇湾至竹滑林场幼林地标志以下,和小百丈水以下北面;从自然流水上,向西横出到排岩林场幼林(松)止,排岩以下为龙潭大队经营。
  双方在划定山界经营范围内,其山权、林权的所有制长期不变,应积极做好造林和经营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当否,请县、区领导批示。
  县工作组调查人员:张有治 林从娥 张则从 王全成
  1976年1月3日
  中共桥头胡区委意见:
  同意县委山林工作组调查协商所提出的处理意见。
  中共桥头胡区委(章)
  1976年3月9日
  6.《关于县林业局派员解决茶山林场与力洋镇岭峧村有关
  山界和岭峧村种植杉木权属问题》提案的答复力洋镇政府王元真代表:
  你《要求县林特局派员解决茶山林场与力洋镇岭峧村有关山界和岭峧村种植杉木权属问题》的提案,经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茶山林场与岭峧村山界问题1978年1月3日由县委山林水利工作组已作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见附文)。
  二、岭峧村种植杉木权属问题在调解山权时已作对调解决。根据上述情况认为:茶山林场与岭峧村山界问题双方已协议达成,林权已作对调解决,现不能擅自一方推翻,应予维持,不应再争执。
  此复
  敬礼!
  1985年5月10日
  附文:
  山林划定协议书
  茶山林场和力洋公社岭峧大队为了坚持贯彻英明领袖华主席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消灭荒山,绿化祖国,双方代表本着有利团结、有利发展生产,有利进步,经过协商达成山林划定协议如下:
  一、东面山界线
  1.东起隔仓岭大路,向西北沿路到山背峧头,西南面(路下)归岭峧大队所有,东北面(路上)归茶山林场所有。
  2.山背峧头起,沿朝岩横路向西北横进到狮*岩直上黄泥孔岗山防火线到南山垮流水落到桐油岩顶中横路止。东南面归茶山林场所有,西北面归岭峧大队所有。
  3.桐油岩顶中横路起,向西北经过黄狗困峧的中横路直射到仓岩?止。南边(中横路下)归岭峧大队所有。北边(中横路上)归茶山林场所有。
  4.仓岩?北上,经过岗顶防火线到花麦线岗止。西北面归岭峧大队所有。东南边归茶山林场所有。
  二、西面山界线
  1.以桃胡岭青洋岗起经过龙潭岗到面长?岗,以岗为界。岗西面归茶山林场所有。岗东面归岭峧大队所有,经营凡在岗东面的荒山限到1980年底未造林绿化部分归还国家。
  2.面长?岗到大垮止,岗东面林场种的幼林归林场所有,并由林场幼林地下开设一条横路为界,路上归林场,路下归岭峧大队所有。
  以上协议确立,双方自觉遵守。
  茶山林场(公章)代表:王全成、鲍耕农、叶显全、谢善富
  县林特局代表:孔万春
  岭峧大队(公章)代表:叶才元、叶元吉、王元真、叶定贵、叶显修、叶根生、叶文正、叶乌炭、叶显沛
  力洋公社代表:张兴良、施继辉、谢恒序
  力洋区代表:庄久辉
  县委山林水利工作组代表:胡高夫、陈洋珠、寿延林
  1978年1月3日
  7.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命名桃花溪为省级森林公园的函
  宁海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同意建立并予上报批准宁海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的函》(宁政函〔2005〕3号)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加速森林风景资源和人文景观的开发利用,同意命名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山林权属不变。
  二、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和政策,在宁海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宁海县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的森林公园工作。
  三、为了有计划地进行森林公园建设,请抓紧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报我厅征求意见。总体规划要在有利于保护和利用森林风景资源的前提下,突出自然景观,体现地方特色,注重实效,合理布局,综合开发。
  四、要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进行森林公园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可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其他部门、单位、个人及外商投资兴建旅游设施,联合开发,共同受益,共担风险。
  浙江省林业厅(章)
  2005年3月15日
  8.50年回忆
  ——茶山林场职工昔日创业历程
  50年栉风沐雨,50载春华秋实。光阴荏苒,岁月如歌,蓦然回首,国营茶山林场至今已走过了50年的风雨历程。翻开茶山林场的发展史册,一页页呈现的是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垦荒者,建设者和全场职工艰苦跋涉,团结奉献,奋发进取,勇攀高峰的足迹。
  5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茶山人以非凡的毅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艰苦卓绝,前赴后继,历经几代林场人的艰苦努力,在祖国的东海边树起了一座不朽的绿色丰碑。
  茶山林场位于宁海县力洋镇境内,最高海拔872.6米,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受海洋性气候影响较大,年平均气温为14.1℃。1958年8月22日建场。建场前,无人经营,茶山一片荒芜。1955年进驻垦荒队,为建场拉开序幕。建场后,经营总面积10.38万亩,是一个中型国有林场。全场设茶山、团结、岭峧、炭山、龙潭等6个林区,1961年调整山林权属,划给社队4万多亩,后又调整了部分插花山。1963年设茶山、彭坑、岭脚、东仓、白莲寺、双峰6个林区及跃龙山直属生产队。1973年双峰、1976年白莲寺林区划出。调整后设茶山、彭坑、岭脚、东仓4个林区,一直沿用至今。
  1956年“八一”台灾后,150多名垦荒队员绝大部分回家或走向新的工作岗位,仅留舒锡桂、王全成等34位同志坚持下来。1958年11月创办林校,实行半工半读。是年,宁、象两县骨干青年输入及本地农户入场,1962年,厂矿企业职工下放,1963年,宁波等城市大批安置青年落户茶山,林场职工队伍不断壮大。但当时正处于三年困难时期,茫茫荒野,生活极其艰苦,住的是临时搭起的简陋茅草棚,睡的是地铺或竹床,吃的是红薯和野菜,照明的是煤油灯。虽然生产环境十分恶劣,物资极端匮乏,但是林场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的精神,向荒山开战,向荒山要粮,吃住在山岗,披星戴月,你追我赶,开展劳动竞赛,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林场的面貌发生了极大改观。房屋建起来了,荒山也披上了绿装,最值得骄傲的是:至1959年完成造林2.3万多亩,被宁波专区评为全面优胜红旗林场,有14名干部职工出席在宁波专区召开的颁奖大会。
  50年的风雨历程,正因为有了不怕困难的垦荒队员,有宁、象两县优秀骨干青年,有朝气蓬勃的林校生,有青春无悔的城市知青,才有了今天的茶山,才有了绿色茶山,才有了我们宁海的天然氧吧。
  在茶山林场5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中,知青们功不可没,发挥了重要的生力军作用。从1963年开始,上海、宁波、宁海本地知识青年来到茶山,他们告别亲人,远离家乡,来到茶山这个荒芜闭塞的山沟,经历了人生旅途中艰难而灿烂的一程。在林场几十年的摔打和磨炼,造就了知青们的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奋发向上的思想品格,这是知青们感到骄傲的一段岁月,也是一笔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他们青春无悔。
  建场以来,坚持“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办场方针,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栽种茶叶、水果,自繁自养家畜,生产粮食、木炭,提取林化产品,建场当年实现自给。1964年建木材加工厂,1965年办茶厂,1968年自力更生建造电站,1986年建精制茶厂,1990年开采矿石,1999年创办名优茶并成为宁海县最大的望海茶基地。是年,33532亩山林划定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2001年,1000亩茶园取得国家有机茶基地认证。
  2005年桃花溪森林公园被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茶山林场又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经过两年的努力,已初步建成集旅游、观光、度假为一体的旅游度假区,林场的环境面貌等得到进一步的改观,林场职工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谓风雨兼程五十载,今非昔比看今朝!
  经过50年的发展,目前林场拥有林木蓄积量11.96万立方米,毛竹54.98万株。自建场至今,累计育苗2581亩,生产间伐木材64218立方米,毛竹81.2万株,薪柴2.2万余吨,茶叶3060吨,其中,生产望海茶20.04吨。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一步一个脚印,大力弘扬先人的垦荒精神,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乘风破浪,再创辉煌!
  宁海县茶山林场
  2008年8月22日
  9.建场50周年慰问信
  关心和支持茶山林场建设的领导及同志们:
  秋风送爽,金秋绽放!
  2008年8月22日是宁海县茶山林场建场50周年纪念日,这是一个具有非凡意义的日子,值此,场领导班子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林场建设的各位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向全体退休老同志、全场干部职工和曾经参加过林场建设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祝福和节日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50年来,一批又一批的热血青年响应祖国号召,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红烛精神,在茶山这块荒芜的土地上,披荆斩棘,开垦荒山,用青春年华谱写了茶山林场今日之绿色篇章。
  50年前,面对一座座荒山秃岭,几代林场人不辱使命、艰苦创业、改革进取,通过不懈努力,用汗水换来漫山遍野的绿色和希望。
  经过50年的不断努力,走出了一条自我发展的成功之路。林场现有经营面积35306亩,林木蓄积量119562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2.93%,林木绿化率达到96.67%。
  茶山林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虽几经周折,但林场人战天斗地的雄心不变,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精神不变。50年来,绿化造林10万余亩,发展茶园1000多亩、果园1000余亩,建房屋、修公路、造电站,历经艰险,排除万难,为今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50年来办学校、建工厂、发展旅游业,为明天林场的发展积聚了经验和财富。所有这些成就的取得,都体现了林场人的聪明才智,换来了累累硕果,林场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勃勃生机,更换来了项项荣誉。林场多次被授予“全面优胜红旗林场”、“林业生产先进单位”、“护林防火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支部”、“县级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称号,涌现出了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林业工作者。
  50年的发展,林场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优势产业不断壮大,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全体职工,特别是广大老职工,是你们用辛勤的一生换来今天的茶山。我们坚信,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广大老同志大力支持,有全体职工同舟共济、无私奉献,并希望有更多的人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场的发展,茶山的明天会更加辉煌,前景更加广阔。
  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欢乐,节日快乐!
  宁海县茶山林场
  2008年8月22日

知识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55年,下限止于2008年,全面系统记述了茶山林场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置场沿革、自然环境、森林资源、营林生产、森林管护、林业科技、多种经营、茶叶生产、基础设施、队伍建设、旅游开发、经营效果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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