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规划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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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7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规划开发
分类号: F590.31
页数: 4
页码: 264-2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政府重视茶山旅游资源,委托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后批准建立桃花溪森林公园。县政府组织开发,成立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计划2006年“十一”开业,因资金问题延误,但工程仍有序进行。
关键词: 宁海县 茶山林场 旅游开发

内容

规划
  茶山丰富的森林资源与奇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悠久的人文景观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引起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与关注。为促进宁海县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县政府希望林场做好茶山旅游的前期准备工作。2000年下半年,林场委托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到茶山林场实地进行调查勘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设计院的技术人员走遍了茶山的山山水水,基本摸清林场的地形地貌、森林状况,对茶山境内的自然景色有了深刻的认识。2002年,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开始进行规划设计,规划以林场的岭脚、茶山和彭坑3个林区的辖区为基础,桃花溪为中心,编写了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规划依据与原则、总体布局、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景点与旅游线路规划、植物景观规划、保护工程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组织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估等13个部分,于2005年2月形成8.2万字的《浙江宁海桃花溪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书。2月5日,宁海县人民政府以(宁政函〔2005〕3号)文件,附《桃花溪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书》上报浙江省林业厅,要求同意批准建立宁海桃花溪森林公园。浙江省林业厅于2005年3月15日,以(浙造函〔2005〕26号)文件批准同意建立桃花溪森林公园,并命名桃花溪森林公园为省级森林公园。4月29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县长马晓晖在县农林局局长金伟平的陪同下,到茶山林场调研望海茶生产基地。在听取场长邬福兴的工作汇报后,马晓晖对桃花溪森林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发生浓厚兴趣,希望茶山林场充分利用现成的森林资源,发展旅游业,吸引周边大中城市游客,为宁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明确表示,建设资金可以由县政府牵头组建股份公司,开发桃花溪森林公园,并由县政府出资拓宽修建茶山公路。
  5月10日,县政府组织召开茶山旅游开发协调会议,马晓晖县长亲自主持会议。他分析了茶山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现状,认为开发时机已日趋成熟,希望在开发定位上以保护性为主,重点建设云顶山庄、桃花溪,逐步建成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议为重点的旅游区。会议确定旅游开发由宁海县茶山林场、宁海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各出资100万元,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县交通局尽快筹集资金,力争年底前建成岭脚至茶山林区长11公里宽5米的柏油公路。分管旅游工作的徐文副县长、农林局、旅游局、科技园区、交通局、建设局、力洋镇等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根据县政府关于茶山旅游开发协调会议精神,由农林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协商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筹建等事宜。经过筹划等各方面准备,7月6日,在县农林局召开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邬福兴、徐创荣、潘圣法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推选林场场长邬福兴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兼任公司总经理。推选严艳明、柴盛岚、杨华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柴盛岚为监事会召集人。2005年8月13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在杭州金川宾馆召开浙江宁海桃花溪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评审会议,邀请国家林业部华东林业规划设计院院长傅宾领、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陈国富等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评审。与会者对规划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论证,最终顺利获得通过。在此基础上,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5日委托宁波远见旅游设计有限公司对东海云顶旅游区进行详细规划设计。该公司主要规划设计了景区的南入口、桃花溪游步道、云顶山庄休闲、度假会议中心。10月,又委托杭州城建园林设计院对景区的一期工程中各个景点进行施工设计。
  开发
  按照县政府要求,工程建设由林场自行组织,并要求在2006年“十一”黄金周开业。2006年3月20日,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组织安排工程施工。除本场职工能完成的一般性项目外,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项目按照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图施工,严控质量,保质按时完成。场领导实行分项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监理。任命林场副场长杨宏如为南入口工程建设负责人;副场长顾贤可为云顶山庄工程建设负责人;孔令康为桃花溪游步道、石拱桥工程建设负责人;林国良为五鹰峰悬崖钢结构游步栈道、竹木桥工程负责人。上述工程在落实责任人后,迅速动工,力洋到景区南入口(林场场部)、景区南入口至云顶山庄(茶山林区)的公路扩建工程同时动工。工程开工后,得到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原辅材料供应及时,生产安全措施落实,工程进展比较顺利。6月22日,县长马晓晖、副县长徐文带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邬汝跃、县农林局局长金伟平、副局长邵成宗以及县科技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供电局、县电信局、浙江移动公司宁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海分公司、力洋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到东海云顶旅游景区检查各项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展情况。晚上,在茶山林区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议,马晓晖肯定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等工作,说:“东海云顶旅游景区是县政府投资开发的第一个国有景区,对于推动宁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兴起,促进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如期完成景区建设。”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各自分工的职责,齐心协力,把东海云顶开发成为高水平高质量的生态休闲旅游区。并明确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总体工作由徐文副县长牵头,县农林局为主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凡涉及相关重大问题,按照股份制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各股东单位商量解决。要求在2006年10月1日必须开始试营业。在资金问题上由县政府投入500万元,计划6月下旬到位300万元,8月再到位200万元,其余由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或融资。
  2006年8月19日,为落实县政府协调会精神,加快东海云顶旅游景区建设,县农林局召开党委扩大会,金伟平局长主持。研究了如何抓好工程质量、加强领导,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决定成立农林局东海云顶旅游开发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林伟平、邵成宗、魏人彪、邬汝生、吕聚军等同志组成,林伟平为负责人。旅游开发工作指导小组建立后,在工作上及时地进行了指导,对保证工程质量、推进工程进展以及资金的运用起到了推动和监督的作用。
  实现景区按时试营业,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宁海县物价部门请示,要求审批旅游门票价格。2006年9月6日,宁海县物价局以(宁价〔2006〕51号)文件批复,同意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要求确定东海云顶旅游区门票等收费价格的请示》。1.东海云顶旅游区门票50元/人。2.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①小车(5座以下含5座)5元/车次;②中巴车(20座以下含20座)10元/车次;③大巴(20座以上)15元/车次。
  由于政府主管领导的人事变动,相关衔接工作未能及时跟进,资金难以按时到位,延误了原定于2006年12月1日的试营业时间。尽管遇到不少困难,但各项工程仍然有序地推进。

知识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55年,下限止于2008年,全面系统记述了茶山林场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置场沿革、自然环境、森林资源、营林生产、森林管护、林业科技、多种经营、茶叶生产、基础设施、队伍建设、旅游开发、经营效果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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