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森林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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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74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森林管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26
页码: 97-1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森林管护包括山林权属确认、境界划分、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灾害应对与救援。
关键词: 宁海县 茶山林场 森林管护

内容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农村体制变革,林场的地域境界、山林权属发生较大变动,全场土地面积自1958年10万多亩到1982年林业定权发证为34251亩;其间,在护林维权时,按照林业法规,保护国有林业资源,又依照历史证据,认真处理与周边乡村(社队)的山界问题,坚持有利团结、有利生产、实事求是、不留后患,解决一些山林纠纷;积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多项措施,把责任落到实处;采取综合防治办法,有效杀灭病虫害,保护林木健康生长。
  第一节 山林权属
  建场前,林场的山林多为公有山或无主山。建场初期,政府动员周边社队把公有山、无主山划给林场统一经营管理。场部根据这些山的性质,采用有偿和无偿的方式兑现处理。这一时期,林场经营面积广阔,山地比较分散,东至象山县西周尖岭头,南至一市白莲寺,西至双峰柏油塘,北至大佳何、桥头胡两个乡镇,中有宁海城关跃龙山。
  1958年10~11月,浙江省林野调查队来林场勘察、测量、调查,并会同当地农业社干部上山现场踏勘,共同会商确认,划定山界,核定林场经营面积为10.38万亩,为宁波市面积最大的林场之一。
  1961~1981年,国家对林场的山林权属不断进行调整,先后经过“四固定”、农村体制调整,尔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再到1973年9月五山林场建立,1976年4月一市白莲寺柑橘场复建,经过多次的区域调整,共划出山林面积69549亩,直至1982年8月县政府布置开展林业“三定”工作,确认林场山林面积为34251亩。
  2007年,经全省森林资源普查、核定林场经营面积为35306亩,其中33532亩为省级生态公益林。
  林场从建场初期的国家中型林场转变为小型林场。在林场的发展变迁中,一直以来山林权属问题是林场与周边社队的突出矛盾,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50多年来,对林场的权属问题进行不断地调解和处理。1982年,林业“三定”工作后,虽然明确了权属,颁发了林权证,但仍有少数地方与林场存在山林纠纷,尚未得到彻底的解决。
  至2008年,与林场毗邻镇乡、村交界的有:胡陈、力洋、茶院、桥头胡、大佳何及象山县西周镇等6个镇、乡、街道,40多个自然村。胡陈乡:岙里王、大陈、张韩、赖家、东屋、上郑、下郑、上宅、下宅、大路头、长山嘴、寺后山等12个自然村;力洋镇:岭峧、西吴、吴加洋、东吴、力洋、力洋孔、山横等7个自然村;桥头胡街道:龙潭、储家、麻车等3个自然村;茶院乡:上徐、泥树崀、张家、紫山头、道士桥、宝岩寺、仰天堂、落塘、檀街道地等9个自然村;大佳何镇:里袁、外袁、涨坑、岙潘、胡家、叶家、上葛、下葛等8个自然村;象山西周镇:尖岭头、丹岗、白岩后等3个自然村。
  林场的山林与乡村的山林紧密相连,相互穿插,尤其是东仓林区大部分山腰以上的山地由林场经营管理,山腰以下的由当地村庄经营管理,且边界长,山林权属复杂,矛盾比较突出。
  建场初期,部分农村干部、群众对疏林荒山的潜力认识不足,加之受当时“一大二公”形势的影响,山林权属归谁都无所谓,因此与林场划定的山界没有全部立标埋界。20世纪60年代开始,本场进行大规模垦荒造林,又经过多年的精心管护,荒山逐步披上了绿装,部分疏林成了密林。进入20世纪70年代,木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部分缺柴少材的社、队纷纷向山区求购木材和枝柴,林场成了周边缺柴少材的主要供方市场。由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山林承包到户,农村干部新旧交替频繁,极少数干部、社员见山上树木成林,有利可图,与林场毗邻的部分大队向林场提出了新的山界异议。个别大队在与林场协商未果和根本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借公益事业用材的名义,或以增加集体收入为名,带领社员到林场管辖的山上砍树、斫竹,侵犯国有山林使用权,有的甚至侵占国有林场的山林所有权。据有关资料表明,至1989年,发生邻近村庄群众侵犯林场山权、林权,或山界有争议等多起。
  历史遗留的山权处理
  从既稳定山林权属,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又尊重山林权属的历史事实和顾及群众利益原则出发,县组织工作组,对有争议的山林进行调解处理。时至1960年12月,林场的山林面积8万多亩,其中有一部分社、队的山林,穿插在林场界线之内。经调查,相关社、队为东仓公社的岙里王、张韩、赖家、上宅、上郑、下宅、西翁等7个生产大队;力洋公社的岭峧、桃湖坑等生产大队;茶院公社的上徐、下王、宝岩寺等生产大队;黄墩公社的张家、叶家2个生产大队,面积8097亩,其中,马尾松林1137亩,折合林木3930立方米,毛竹林772亩,计169840株,灌木林4468亩,荒山1720亩,以上山林,均为土改时分配给群众,到高级社时作了处理。当时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作价折合现金入社,逐年兑现;另一种是砍谁、分谁,即1958年划给林场经营的山地采伐下来树木归还给原主。
  在山林政策调整处理中,群众提出三种意见:一是要求把有林地归还给原主,荒山划给林场造林;二是同意由林场经营,竹木折价偿还给原主;三是要求把有林地、荒山全部归还原主。
  遵循林权的历史事实和便于林场经营的原则,县林特局征求了所在公社的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群众经营山林面积很少且用材困难的,采取全部归还或归还一部分由生产队经营;山林面积较大又管理不方便的,仍由林场经营,付给合理报酬;坚持按原来高级社处理山林政策处理,凡是已经作价入社、已付清现金的山林,不作重新处理;原来尚未处理的,按照当时山价重新折价,扣除劳动工、税收、管理费外作为山主应得的报酬,并订立合同,逐年兑现。争议山林的权属处理
  林场与建设公社龙潭大队为香花山的山林权属存在严重的山林纠纷,因此,双方要求县革委会派员处理。县革委会于1975年派出县山林工作组到香花山实地调查,查阅土地证等历史资料,发现香花山在土地证登记时存在重复问题。县山林工作组查明情况并向县革委会汇报后,于1976年3月,专门印发了宁海县革委会转发县山林工作组《关于茶山林场与建设公社龙潭大队划定山界意见的报告》(宁革〔1976〕13号)。报告明确了山界,注明以山脉自然流水明显界线为标志,并将林场经营的小百丈水以下至平岩头山,划归龙潭大队经营。
  鉴于山林纠纷的日益增多,县革委会派出山林工作组协商处理此事。工作组会同县林业特产局,各有关区、公社负责同志,亲临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国家山林调处政策,本着“有利团结、有利生产、实事求是、不留后患”和“自愿互利、连片集中、有利生产”的原则,分别与茶院、力洋、民主、双峰、东仓、胡陈6个公社、31个大队协商,对有关山林权属达成协议。山林界线比较清楚的,经林场与所在公社、大队协商处理,签订协议结案,详见表5—1。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生产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省委〔1981〕64号)后,县政府向林场和各公社派出林业“三定”工作组,协调处理林场与有关社、队的山权、林权纠纷,开展山林定权发证工作。至1982年5月,通过调处,林场先后与5个公社、21个大队签订了山界协议书。在此基础上,1982年8月,县政府在林业“三定”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确定林场的山林面积,并对每一处山界划定界线,明确山权并登证造册,发放山林权证。
  从1975~1996年,经县山林工作组牵头,各相关区、公社密切配合,林场与周边有关社队协商,解决处理多处有争议山林的归属问题,先后对毗邻社队的插花山进行调整,完成林业“三定”工作,进一步理清了林场山林权属。
  第二节 山林境界
  林场建场以来,管辖的面积变动较大,虽然作了几次调整,山林界线进行过埋桩立界,明确权属,但文书资料不够统一规范。1982年,县人民政府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三定”工作指示,对全县包括茶山林场的所有山林重新进行定权发证。其时,茶山林场属下有茶山林区、彭坑林区、岭脚林区、东仓林区。县政府在林场进行“三定”工作时,以林区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按山块颁发权证。
  茶山林区
  面积8342亩,分7个林班,10个山块,具体分布坐落地名:
  1.面丈崀至笔岩尖,面积137亩,东至山岗林场防火线,南至丫岔头岗林场自山,西至林场林界线、下岙泮、上葛山,北至岙泮林场林界线。主要树种是黑松。
  2.笔岩尖至燕窝岩,面积514亩,东至山岗林场林界线,南至燕窝岩岗林场林界线,西至上葛下葛山林场林界线,北至林场笔岩尖自山。树种是黑松。
  3.燕窝岩暗龙堂至竹腰,山林面积1338亩,东至庵后岗林场自山,南至竹腰至青凉岗火柴岩大横路,西至燕窝岩岗林场林界线直至火柴岩横路口,北至月边岗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松。
  4.竹腰横路下,山林面积85亩,东至竹腰坑流水,南至竹腰大坑,西至涨坑稻桶岩、林场林界线,北至竹腰自山大横路。主要树种是松。
  5.竹腰至赤岩头,山林面积384亩,东至山岗林场自山,南至天灯盏林场自山龙潭林界线,西至林场、涨坑、毛洋林界线横出到赤岩头、涨坑茶叶地小横路出至峧头,北至竹腰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柳杉、黑松。
  6.天灯盏回头狮子至百丈水,山林面积668亩,东至百丈水林场自山,南至百丈水大坑,西至天灯盏横进至回头狮子下直至水夹门林场龙潭林界线,北至竹腰岗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柳杉、松。
  7.大母主(大磨注),山林面积886亩,东至南峰岗林场自山,南至岗彭坑林区,西至棋盘岩林界线直落到二百丈水下夹门,北至茶山庵。主要树种是柳杉、杉、金钱松、茶叶。
  8.茶山庵,山林面积383亩,东至七姐妹岗岭脚山,南至林场自山,西至百丈水自山,北至庵后岗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柳杉、金钱松、茶叶。
  9.肚搭杨,山林面积2608亩,东至外月边林场自山,南至元宝岩岭脚林区山,西至牛料岭林场自山,北至山岗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柳杉、杉。
  10.月边、丫岔头、落塘、龙潭坑,山林面积1339亩,东至丫岔头岗林界线直至月边横路峧头直至大坑水门。南至狮子山岗至龙潭坑自山,西至竹腰岗至丫岔头岗、自山,北至山岗。主要树种是柳杉、杉、茶叶。
  彭坑林区
  面积8786亩,分5个林班,5个山块,具体坐落地名:
  1.大胡桐,山林面积2364亩,东至三叉峧,猪娘岗峧,大平冷水塘,新开林界线,南至山岗防火线,西至山峰防火线,北至大平岗。主要树种是松。
  2.大竹园、樟彭山,山林面积2439亩,东至万金山大峧,角鸡岩林界线,南至大平岗自山,西至大母柱岗,北至自山。主要树种是松、柳杉、毛竹。
  3.彭坑屋后山,山林面积3126亩,东至金鸡岩,南至彭坑岺下大坑,西至自山,北至小磨柱峰。主要树种是毛竹、松、柳杉、杉、金钱松。
  4.黄泥柱前门山,山林面积148亩,东至九崀尖岗,南至里弄滩洪,西至三角爿顶林界线,北至自山。主要树种是柳杉、杉、金钱松、毛竹。
  5.大湾山,山林面积709亩,东至鸡冠岗头,南至桥顶岗林界线,西至外石崀里小流水,北至大坑。主要树种是杉、杂、竹、金钱松。
  岭脚林区
  面积6186亩,分5个林班,9个山块,具体坐落地名:
  1.桃花岭一带,山林面积736亩,东至山岗,南至清水潭湾里林界线,西至自大坑,北至茶山林区龙潭岗。主要树种是松、柳杉、杉、金钱松、杂、毛竹。
  2.南北洞一带,山林面积1794亩,东至自大坑,南至飞凤头岗,西至金鸡岩岗,北至元宝岩岗。主要树种是柳杉、松、杉、毛竹、金钱松、杂木。
  3.大胡坑(桃湖坑)一带,山林面积1707亩,东至自大坑,南至石子大路,西至叶里仙桃岗,北至飞风头岗。主要树种是柳杉、杉、金钱松、杂、竹、茶叶。
  4.九崀尖下塘一带,山林面积150亩,东至黄泥柱山岗,南至横档岩林界线,西至九崀尖林界线,北至彭坑林区交界。主要树种是马尾松、柳杉、金钱松、杉。
  5.下塘青洋,山林面积154亩,东至鼻冲狼林界线,南至窑基顶林界线,西至蜂洞岩林界线,北至和尚坐岗分水。主要树种是人工林短叶松、红桕、青岗、柳杉、杉。
  6.乌岩山,山林面积118亩,东至乌岩茶叶地,南至上独乱岩外湾,下至水坑林界线,西至九崀山岗,北至薄刀岩崀。主要树种是人工林柳杉、短叶松、杉木、马尾松、火炬松。
  7.彭坑岭田湾一带,山林面积963亩,东至岭脚大桥,南至九崀尖岗,西至彭坑林区上塘岗,北至石子路凉亭。主要树种是人工林,有杉木、柳杉、麻栎、水杉、湿地松、火炬松、马尾松、毛竹、金钱松。
  8.承继成至桃胡坑一带,山林面积466亩,东至山岗,南至楼屋前林界线,西至自大坑,北至上手岙甩下水甽头小湾林界线。主要树种是天然林马尾松、枫树、青岗、白栎、毛竹。
  9.直崀,山林面积98亩,东至老乌嘴岩岗山脊(外)和西吴村长丘田及田头小路水圳(田),南至林场防火线,西至桃胡坑,北至直崀山脊(上中部)、清水潭小坑(下部)。主要树种是毛竹、青岗栎。
  东仓林区
  面积10421亩,分6个林班,26个山块,具体坐落地名:
  1.尖岭头岗至长湾,山林面积956亩,东至象山尖岭头岗山岗分水,南至岙里王大队旦树崀山田,西至西锡长湾林界线,北至象山山岗分水林界线。主要树种是柳杉、杉木、麻栎、松树。
  2.淡肚,山林面积719亩,东至西锡山脊至平岩头林界线,南至坑,西至岩洞顶自山,北至炭山峧岗。主要树种是柳杉、杉、松。
  3.岩洞屋下,山林面积67亩,东至大坑,南至岩洞水库岩门,西至岙里王寒洋林界线,北至自山横路。主要树种是柳杉、杉树、毛竹。
  4.岩洞顶,山林面积361亩,东至林场自山,南至林场自山大横路,西至横耙林场自山,北至炭山岗。主要树种是柳杉、松树。
  5.横耙岗团里至龙角岩,山林面积991亩,东至横耙岗林场自山,南至林场自山大横路,西至与上郑大队大尖山林界线,北至寺溪滩岗。主要树种是柳杉、松树、毛竹。
  6.横耙相岩至大树孔,山林面积126亩,东至岙里王大队横耙林界线,南至与东屋、大赖八队横路经大树孔屋下竹蓬脚平出至坟崀大横路,西至坟崀至大树孔大横路,北至大树孔至岩洞大横路。主要树种是柳杉、麻栎、松。
  7.大树孔长湾经马安头至牛料峧头,山林面积346亩,东至龙角岩峧至大树孔小横路,南至大树孔至牛料峧大横路,西至牛料峧至铁顶岗,北至铁顶岗至龙角岩峧。主要树种是松。
  8.牛料峧,山林面积147亩,东至岗,南至大赖大队林界线,西至下郑大队林界线,北至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松。
  9.九崀,山林面积100亩,东至牛料峧岗自山,南至岗至坑下脚林界线,西至下郑山、坑自山,北至自山。主要树种是松。
  10.虎力头,山林面积58亩,东至自山,南至下郑大队横路林界线,西至上郑大队山石界,北至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松。
  11.无锡平,山林面积195亩,东至上郑大队林界线,下至大坑,南至大坑,西至横岩档至墩垅直坑,北至林场自山。主要树种是松。
  12.龙角岩峧至刀真,山林面积80亩,东至山岗,南至无锡平自山,西至上郑大队山(小洋山),北至龙角岩峧直落林界线。主要树种是松。
  13.面丈崀至路田,山林面积1434亩,东至杨虎洞,南至岭峧大队山,西至面丈崀峧路,北至里外袁、岙泮、下葛林界线。主要树种是松。
  14.杨虎洞,山林面积1221亩,东至象山山脊分水,南至林场自山,西至岭峧大炭山茶叶地,北至林场自山(路田)。主要树种是松。
  15.炭山,山林面积338亩,东至炭山峧,南至岗(林场自山),西至金针湾,北至岭峧茶叶地上林界线。主要树种是柳杉、松、杂。
  16.黄狗睏高背岩,山林面积1149亩,东至高背岩坑,南至横路,西至昌岩与岭峧大队山脊分水,北至岗。主要树种是松。
  17.寺溪滩至南山垮,山林面积738亩,东至岗(林场自山),南与上郑大队林界线大垮头岗,西至南山垮林界线,岭峧大队林界线,北至大坑。主要树种是柳杉、金钱松、松。
  18.桥岩,山林面积258亩,东至岗,南至林场自山,西至横路,北至岭峧大队林界线。主要树种是松。
  19.隔仓岭,山林面积135亩,东至寺后山大队石门山脊分水林界线,南至隔仓岭至桥岩横路,西至桥岩自山,北至山岗。主要树种是松、麻栎。
  20.平岩顶,山林面积134亩,东至独立岩坑,南至平岩横路,西对隔仓岭自山,北至山岗。主要树种松。
  21.独立岩,山林面积135亩,东至林场自山,南至崎岩、片岩、鸡笼岩至平岩头横路,西至林场自山,北至山岗。主要树种是松。
  22.南山垮至赖头岩,山林面积500亩,东至鲜鸡岩至白鲎洞岩,南至白鲎洞鼻头岩至玉牙岩,西至独立岩林场自山,北至岗。主要树种是松。
  23.东山,山林面积96亩,东至下宅茶叶地坎、自山橘地,南至大路,西至下宅、大路头田坎,北至上郑独股金钗、上石介、下地塍。主要树种是松、杉。
  24.对家山,山林面积20亩,东至大路头田,南至田坎,西至林场自山,北至上宅茶叶地、下宅茶叶地坎。主要树种是松。
  25.寺后,山林面积41亩,东至下宅大路头田坎,南至灵峰寺,西至坑,北至下宅龙头井与林场石介。主要树种是松。
  26.西山,山林面积76亩,东至上宅独立岩山下石介,石塍,南至林场橘地,西至长山嘴竹蓬地塍,北至狗骨岭岗上石介,下长山嘴地塍。主要树种是松。
  第三节 护林
  建场后,林场把护林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决定建立护林点,派责任心强的职工驻点护林。1958年起林场首先在月边、大梧桐、寺溪滩等地建立了简易护林点。之后,又陆续在燕窝岩、白岩尖、青岩头、柴尧坑、黄泥柱、两爿地、大尧岭、上倒斗、小麦子地、桃湖坑、桃梧岭、岩洞、炭山、里孔、大树孔、大垮头、龙角岩、牛料峧、路田、虎力头、田头、长湾、梅坑、冷水夹井、梨树湾、鳖郡等地建立了护林点。初建的护林点住所,就地取材,用竹木支撑屋架,乱石砌墙,茅草代瓦,护林员长年累月吃在护林点,生活在交通不便的崇山峻岭之中,护林点既无电话也无电灯,即使少数护林点有电话,也不能正常通话。风雨天,尤其是冬天冰雪时,还会出现断粮断盐。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其子女读书更加困难。护林员既要看护林木,防止遭人为偷盗破坏,遇到兽害又要勇于驱赶。对人为破坏的,既要规劝阻止,劝阻无效的必须及时赶到林区向领导汇报。如大梧桐、寺溪滩、路田等护林点的护林员到所在林区汇报工作,单程要花2~3个小时左右。不少护林员尽职尽责,长期在护林点工作,全身心看护国有林木,不计较个人得失。如黄永高夫妇,在东仑林区大树孔、寺溪滩等林点连续工作40多年,直到退休,这样的职工为数不少。
  1958年8月,适逢“大办钢铁”运动在全县轰轰烈烈开展,林场先后土法建起炭窑进行烧炭。至1959年底,林场彭坑林区先后建起炭窑4支,在落塘、二爿地、前门山等地砍伐薪炭林用于烧炭。同时,林场岭脚林区桃湖坑、平地等地也相继建起炭窑数支,同样以砍伐薪炭林为主进行烧炭。尽管当时烧木炭大兴,但由于林场主要领导及广大干部职工护林意识较强,山林没有遭到毁灭性破坏,但损失仍然比较严重。
  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家对荒山实行“谁种谁有”的政策。根据“谁种谁有”的政策,茶山周边的公社与林场于1975年12月签订了山界协议书,明确山林权属为国有。1961年起,林场开始在崎岩山等地垦荒造林,从无他人干扰。1989年8月,林场对崎岩山已采伐的林地进行疏林地改造时,大佳何乡胡家村得知后,先后多次组织人员上山阻扰,破坏正常性的林业生产,并盗伐林场林木近百亩,材积180立方米,经济损失达3.6万元。林场干部、护林点职工对胡家村村民进行多次劝阻,并于8月12日派3名干部赴大佳何乡,要求帮助制止胡家村的侵权行为。尽管乡政府和林场干部多次宣传、劝告,但该村仍然违法侵占。10月14日,林场生产大检查至崎岩山,发现胡家村仍然有80余人在砍伐杂木,林场干部王全成、童春柏现场劝阻,但遭到胡家村众多村民恐吓推拉和拳打脚踢,最后强行被带到胡家村,非法监管4小时以上,直至县政府通知大佳何乡政府,2人才被放行。
  力洋镇岭峧村与林场的山林权属纠纷最多。山林权属已明确为林场所有的有高背岩、黄狗睏、白水、炭山一带共计2869亩。从1968年起,岭峧村借口此山为族山等名义,煽动众多村民进山砍柴,后经区社查核,岭峧村无此山权,纠纷才暂时平息。1974年7月开始,事态又进一步加剧,岭峧大队不仅继续砍柴,还砍伐松树500余株,价值0.5万元。针对破坏山林之风愈演愈烈,1978年6月,县山林工作组会同县林特局、有关区、公社干部及大队、林场的代表对白水有争议的山林进行现场踏勘,协商处理,对林场和大队插花山进行调整,林场划给岭峧大队百余亩松、檫林经营,大队划65亩杉木林给林场管理,最终达成协议并开挖林界线。协议订立后,岭峧大队又反悔,拒不执行。在个别大队干部的指使下,社员群众明占暗偷,大肆盗伐国有林木。1982年7月,岭峧大队竟公开阻挠林场职工上山抚育幼林,在白水、麻车弄岗伐去松树100余株。9月,该大队副业队10余人在白水、麻车弄岗砍去杂木栓800多根。1985年10月,岭峧村组织50余人,单方上山新开山界,哄抢杉木50余株,价值0.3万元。1986年11月,组织50余人进山连续两天砍柴伐树,伐树70余株,价值0.25万元。1986~1988年间,强行占地并种杉木118亩。是年,东仓林区组织劳力进行林界线(防火线)建设,而岭峧村组织村民上山阻碍开挖,从而影响林场正常生产。1988年7月起,在林场权属内有8支炭窑,烧炭达7个月之久,毁损林场杂木和薪炭林面积上千亩,计1.6万元。从1968~1989年的21年中,岭峧村强占国有林地2869亩,其中毁林582亩,共计损失7.31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破坏山林的布告》,林场于1981年11月21日向宁海县检察院提出“关于要求对破坏国有山林者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肃处理”的申诉。1981年12月,宁海县检察院派员与县林特局干部汪兴东一道到白水和炭山进行实地调查后,在岭峧大队召开干部大会,检察院提出了三条处理意见:
  1.岭峧大队在白水砍树斫竹是错误的,是侵占国有林权的行为,应向林场作出检讨,双方应尊重1978年的山界协议;2.炭山权属要按县革委会〔1980〕186号文件执行;3.关于炭山山界划定问题,应在适当时机,由县、区、公社有关人员上山勘察划界。
  1985年3月,岭峧村王元真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要求林特局派员解决茶山林场与力洋镇岭峧村有关山界和种植杉木权属问题》的提案。5月10日,县林业特产局(宁林〔1985〕47号)关于《要求县林业局派员解决茶山林场与力洋镇岭峧村有关山界和岭峧村种植杉木权属问题》提案答复力洋镇王元真代表:《要求县林特局派员解决茶山林场与力洋镇岭峧村种植杉木权属问题》的提案,经调查答复如下:
  1.茶山林场与岭峧村山界问题1978年1月3日由县委山林水利工作组已作调解,双方达成协议;2.岭峧村种植杉木权属问题在调解山权时已作对调解决。
  根据上述情况认为:茶山林场与岭峧村山界问题双方已协议达成。林权已作对调解决,现不能擅自一方推翻,应予维持,不应再多争执。
  1977年3月14日,力洋公社力洋孔大队借所谓本村村民继承山为名,组织21人到林场彭坑林区盗伐大毛竹(口径在11寸以上)107株,并企图强行拉走,当即遭到林场职工的劝阻。但他们一意孤行,对林场干部、职工的劝阻根本不予理睬。由于事态严重,本场立即通报力洋公社。公社虽及时派人前来阻止,仍无效,晚11时,村民将这批毛竹强行运走。林场干部、职工30余人为维护国有财产,连夜步行36公里,到宁海县城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县政府高度重视,并明确答复一定严肃调查处理此事。6月,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发出(县委组〔1977〕11号)文件《关于给孔祥和同志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
  1978年12月11日,林场向宁海县农业办公室提交《关于与毗连社队建立护林组织的报告》,要求借鉴兄弟县林场的经验,建立国营林场和毗连社队联防组织,互相支持,做好联防地区的护林工作,预防火灾虫灾,防止盗伐森林,促进林业生产。林场计划先与毗邻的民主、建设、茶院、力洋4个公社的30个大队建立联防护林组织,适时召开联防协作会议,订立联防公约。16日,宁海县农业办公室下达(宁农〔1978〕59号)文件,同意林场与毗连社队建立护林联防组织。
  1981年11月,林场与东仓公社签订护林联防公约,并在东仓林区召开护林联防会议,金烈章代表林场在会上发言。出席会议的有县、区林业干部、公社和有关大队、林场代表共50人。1982年9月,林场与茶院、建设公社签订护林联防公约,成立护林联防委员会,王全成任主任。
  1986年宁海县森林派出所成立,其中1人常驻林场,并制定报案制度,1990年警力增加到2人,主要查处森林盗伐对象。1993年10月,为更好更有效保护林场森林资源,与林场毗邻的7个重点村制定了护林联防公约。
  20世纪末,护林工作的重心从打击盗伐林木转移到森林防火。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雕等艺术品的兴起,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专门偷盗树桩。一时,在林场经营的国有山林上,偷挖树桩、偷盗名贵树木、藤本和草本植物,非法捕猎成风,极大地破坏了森林植被,损害了国家的利益。1999年12月,林场会同力洋派出所及时发出《关于保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通告》,在林场周边村庄张贴,并每年加以重申。同时联合森林公安重拳打击,有效地遏制了偷盗国有资源的歪风。
  第四节 防火
  宁海解放初,茶山是偏僻荒凉之地,当地及周边山区的农民始终保留着刀耕火种的原始方法。每年立冬过后,趁天气干燥之际,当地及附近的岭峧、大佳何、龙潭、涨坑等村的农民在茶山、寺溪滩一带放火烧山,且一烧就是几天几夜,并任其蔓延。据年长者回忆,茶山方圆几十公里以外都能看到茶山一带火光冲天,特别是夜里天空一片通红,经数昼夜的燃烧后自然熄灭。待到翌年的春天,山上长满了嫩草,农民们把自家的牛羊赶往火烧山进行放牧。当地有一句俗语:“冬天火烧山,夏天放牛山。”这是宁海解放初茶山的真实写照。
  林场建立之初,周边农民仍然沿袭着历史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所不同的是建场后禁止烧山。但农民烧灰、烧田坎、烧火取暖,及上山烧火做饭的习惯没有改变,加上林场内部自身的防火意识不强,炼山、野外用火方面不够重视,山林火灾还是频频发生。1961年2月15日,林场劳动教养人员孙阿品偷窃芋艿种子,到山上烧烤,发生山林火灾,致使烧毁牛料峧一带幼林500亩,损失4000元。1962年11月,茶山大磨注发生火灾1次,烧毁黑松林3亩,荒山600亩。最为严重的一次是1963年2月25日,附近村民烧田坎引起茶山林区火灾,烧毁山林800余亩,其中幼林200亩。针对如此严重的森林火灾频发现象,1963年10月,林场组织护林防火宣传队,到民主、建设、东仓、力洋、茶院等5个公社、27个生产大队进行巡回宣传,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次,使广大群众懂得了护林防火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防火线的开挖维修,并固定专职护林防火人员12人,做到宣传与管理双管齐下。通过以上措施,1963年冬,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1964年12月18日,岭峧村民5人在寺溪滩林地下面烧炭引起火灾,烧毁黑松林130亩,损失4100元。幸亏护林员及时报告,林场迅速调动职工赶赴现场救火,大火被迅速扑灭,减少了损失。针对此次火灾和炼山容易造成火灾的情况,林场于1964年12月发出《关于炼山几项规定的通知》,指出炼山前必须报场部批准;炼山前林区必须经过集体(3名干部以上)研究确定炼山程序与人员的配置;事前必须组织好炼山人员,并确定专人负责炼山,开设防火线,准备充足的灭火工具,只准在风力3级以下的气候用火,事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炼山之前林区负责人必须组织2~3名对炼山有经验的人深入现场,检查炼山前准备情况,如发现准备不充分,必须先弥补不足之处,方可炼山,切勿马虎了事,发生火灾时,必须沉着,迅速组织灭火。
  1967年1月21日,岭峧大队为了种植茶叶在上桶盘林地进行炼山。在炼山过程中,由于2名社员粗心大意,造成火灾,烧毁林场于1959年营造的松林110亩,1966年营造的松树幼林250亩,共计360亩。1975年11月,林场东仓林区职工张忠秀在吸烟时无意将未熄灭的火柴丢在易燃物上,引起房屋火灾事故,烧毁楼房8间,平房2间,并在抢救火灾中损坏房屋2间,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1984年3月22日,本场职工施永良从林区调查林木资源回来,正在办公室整理调查资料,突然听到“山上起火了”的呼救声。施永良迅速操起一把柴刀,和冯宗田、孔祥川一起迅速赶到现场。施永良看见杉木林中浓烟滚滚,火势正在吞没大片森林,十分焦急,随手砍了一枝小柳杉,权作灭火工具,从电线下钻过去。小柳杉碰到被火烧坏而下降的高压线,电流通过小柳杉触击施永良。施永良当即昏倒,当战友去拉救他时,施永良却微睁双眼,艰难地呼喊:“有电,不要拉我!”为扑灭森林火灾,施永良壮烈牺牲,年仅20岁。此次火灾由于扑救及时,烧毁森林面积仅17亩。施永良为保护国家财产和战友生命安全,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生命。浙江省人民政府为了表扬其精神,并根据他生前的一贯表现,于1985年11月追认施永良为革命烈士。缅怀英烈,林场给其厚埋立碑,葬于田湾(食堂后门山上)。
  1985年3月31日,东仓乡岙里王村王再根在里孔承包田烧杂草引起火灾,烧毁山林面积69亩,损失林木蓄积530立方米。
  1961~1985年,林场共发生森林火灾21次,烧毁森林面积3811亩,损失林木蓄积量716立方米。
  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火灾后,国家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林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场长负责制,场长与各林区主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具体落实防火措施,林区主任及场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的防火责任人。1987年6月,宁波市护林防火委员会、宁波市林业局带领茶山、五山、南溪、象山林场负责人,组成护林防火检查组,对林场的防火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束之后,市护林防火检查组专题向宁海县人民政府作了通报,认为:宁海县茶山林场由于资金困难,对防火经费投入不足、防火线年久失修不能起到隔离防火作用,通信设施差,大部分护林点不通电话,缺乏应有的灭火工具及设备。根据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的教训和林场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并要求县政府给予经费上的支持。1987年8月,县政府拨入防火经费2万元。
  1988年起,林场对防火工作更加重视,把防火工作放在林场安全生产的首位。场负责人亲自到各林区及各护林防火联络网点,布置研究防火事宜;在林场召开的每次大小会议上强调防火,对进入林场的所有人员要求严禁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在林区的各交通要道、村旁路口书写张贴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年10月底,林场及时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布置防火工作,印发防火文件,制订火防预案,因此,自1986~2008年的22年中,在历任场长的重视下,通过全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林场没有发生一次森林火灾事故。
  1999年以后,林场有3.3万亩山林划入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防火工作更加突出。林场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防火线的维修清理从不打折扣。10月,林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场的森林防火工作。2006年,林场进行旅游开发,游客量的增加,对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场面临的考验也更加严峻。林场制订了防火预案,以增加全体职工防火的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全场男职工全部列为灭火队员,并发放防火服,配置灭火工具,使林场的防火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在防火期期间,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及景区游客的宣传教育。
  2007年10月,宁波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授予茶山林场“2004~2006年度市级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1999~2008年,邬福兴、杨宏如、顾贤可、蒋志保、朱国宝等先后被评为县级森林防火先进个人。
  第五节 病虫害防治
  据县林业部门的普查资料,宁海县域有林木病害42种。虫害19目、101科、1034种。害虫天敌8目、33科、175种。常见病害有:叶枯病、黄化病、炭疽病、桑黑白粉病等。常见虫害有:赭色松毛虫、马尾松毛虫、卷叶蛾、白蚁、黄叶虫、尺蠖、毛虫、天牛、蚧壳虫、桑螟等。主要几种病虫害
  茶山林场林木常见病害有:黄化病、炭疽病、褐斑病、煤污病、枯梢病等。虫害主要有:柳杉毛虫、拟松材线虫、金钱松小卷蛾、松梢螟蛾、白蚁、杉天牛、尺蠖、蚧壳虫等。
  1964年开始,全场大面积营造黑松,面积达2万余亩,由于受茶山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的制约,尤其是松梢螟蛾病虫害的侵蚀,黑松逐年枯萎死亡,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2万余亩黑松全部枯死。
  1976年秋,林场开展林木病虫害普查,发现松、杉、竹等林木不同程度受病虫害侵蚀,有的危害严重。在普查中发现,苗木病害主要有松杉苗的立枯病和柳杉苗的赤枯病。
  杉木病害:主要有杉木黄化病、杉木炭疽病、杉木细菌性叶枯病。杉木虫害:白蚁、杉梢小卷蛾等。
  松类病害:主要有松材线虫病、松梢枯病、松瘤锈病等。虫害:马尾松毛虫、松梢螟蛾等。
  檫木病害:主要有檫木白粉病。
  柳杉虫害:主要有云南松毛虫又称柳杉毛虫。
  竹类病害:主要有毛竹枯梢病、竹竿锈病等。毛竹虫害有:竹织叶野螟、竹竿蚧壳虫、黄脊竹蝗。
  苗木病虫害防治
  针对苗木出现严重的危害,林场及时采取了防治措施。技术上的防治措施:培育松杉类种粒较小、易于感染立枯病(猝倒病)的树苗时,严格选择苗圃地,前期如种植蔬菜、番薯等农作物的田地,不宜用作苗圃地。此外,土壤黏性重,地势低洼,排水不良的土地也不能用作苗圃地。育苗整地时,苗床中部略高,以便排水,最忌凹凸不平造成局部积水,使病害易于发生。施用有机肥料应充分腐熟,以减少其中所留病原菌。发病期间的防治措施:在苗木发病期间,林场做好苗床的管理工作,注意排水和培土。发病时用五氧硝基苯,赛力散作成药土撒在苗床上或喷0.5%赛力散、代森锌,1%~3%硫酸亚铁药液,施后掸苗,喷后再用清水洗苗。柳杉赤枯病一般发生在5~8月,气温较高时期,病害在生长衰弱的苗木上发病较重,在土壤黏性重,地下水位高的圃地发病重。苗木生长过密,苗床未遮阴或遮阴过度都会使苗木生长过程中病害流行。针对上述情况,林场苗木管理人员及时拔除病苗并烧毁,同时喷撒0.5%的波尔多液。
  林木病虫害防治
  杉木黄化病是危害杉木成林的主要病害,受害杉木由根部开始腐烂,地上部分的枝叶发黄或发红,自里向外,枝叶稀疏,生长停滞,逐渐枯死。1961~1965年,林场共营造杉木1700亩。据调查,黄花病发病率在40%,不论低山峡谷、山脊、高山,不分新老林分均出现黄化病现象,大部分发生在8~15年生,即将郁闭和已郁闭的中、幼龄林,发病面积从几十株到几十亩再到几百亩。山脊迎风和土壤瘠薄林地黄化严重,多数枝叶呈黄中带绿,重则枯死。
  1977年春,林场在省林科所的指导下,对杉木黄化病进行了发病原因的探讨和防治试验。通过对病理、生理性的多次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得出杉木黄化病是一种多因素引起的生理性病害,发生的病因同土壤、水、肥、气及抚育管理等因素关系极大。因此,林场采取措施:选好杉木营林地,把好造林技术关,加强抚育管理增强杉木的抗病能力。
  杉木炭疸病和细菌性叶枯病,主要发生在挡风坡及山脊临风口,山腰部分比山脚严重。林场采取以营林技术防治为主,提倡营造松、柳杉、檫木等混交林,效果显著。
  1978年,全场1700亩杉木林中,受土栖白蚁危害严重,受害率达30%,林场采用灭蚁灵等措施进行诱杀防治。
  1989年,本场彭坑林区大梧桐一带松林成片枯死,染病面积达1200亩,其中枯死面积达200亩,并有逐步蔓延的趋势。经市、县森林检查防疫站技术人员进行抽样及采集标本进行观察与鉴定,发现造成此类病害是由于长期受松栎锈病侵染、危害的结果。根据标准地调查,松栎锈病株感病率达88.4%。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林场及时对这批松木进行采伐及更新造林。是年,林场进行全场林木病虫害调查。从1982年以来,林场的柳杉林、马尾松林、金钱松林、麻栎林屡遭大面积的病虫侵害。据调查,柳杉林中的柳杉毛虫分布率达95%以上;马尾松林中的松栎锈病危害率达90%以上;金钱松林中除金龟子成虫危害外,又发现金钱松新梢小卷蛾危害普遍且严重,使金钱松生长受阻,危害面积300亩之多;麻栎林中彩节天社蛾、栎褐天社蛾混合危害达300亩,造成整片麻栎林一片枯黄。
  柳杉毛虫危害是林场历史上最严重的林木病虫灾害。柳杉毛虫,又名云南松毛虫,一年发生一代,成虫一般虫体长8~12厘米,大的虫体粗如拇指。幼时食量小,5龄虫时食量大增。柳杉毛虫喜欢蚕食嫩枝条。嫩枝被吃光,树木枯死,远看像被火烧掉一样,因此柳杉毛虫危害又称无烟森林火灾。1982年,茶山林区月边林点40亩柳杉林首次遭受柳杉毛虫危害而枯死。1983~1984年,林场在柳杉毛虫虫口密度大的林分,发动附近乡村群众上山进行人工捕捉5~6龄幼虫,再集中烧毁。2年防治费用5000元。1985~1986年,有危害而未成灾。1987年,柳杉毛虫危害又开始加剧,林场进行了生物防治,用掉白僵菌500公斤,效果较好。1988年6月,对危害严重林分进行速灭杀丁农药化学防治,防治面积941亩。1989年,从临海森防站购得白僵粉1500公斤、白僵菌纯孢粉4公斤,进行全片柳杉林撒粉防治。防治费用较低,但由于受环境气候、温湿度等条件制约,白僵菌粉寄生率低,重复感染更少,且白僵化集中在老熟幼虫及茧期,还是导致314亩柳杉纯林死亡。鉴于1989年的教训,1990年在白僵菌防治的基础上,又新增化学防治面积645亩,实际防治面积968亩,防治效果为75%。由于柳杉树木高大,发生在树顶端的柳杉毛虫难以彻底根治,于是林场在以后每年的4~5月采用烟雾防治,防治不彻底的地方再采用杀灭菊酯水剂补救防治。但由于气候等原因,仍出现小面积防治失败,如1995年东仓林区观音岩75亩柳杉林危害枯死。2002年,茶山林区桠杈头、肚搭杨80亩柳杉林枯死。
  从2004年开始,采用杀灭菊酯加敌敌畏烟雾循环防治,有效地抑制了柳杉毛虫的虫源,自2005年后柳杉毛虫危害得到全面控制。
  病虫害综合防治与资金投入
  对于病虫害的逐年加剧,林场加大资金投入,主动进行防治,同时加强病虫害监测。护林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开展防治,把病虫害消灭在萌芽时期;加强对林分的抚育管理。每年及时清除枯立木,病死木,改善林分对病虫害的自身防御能力;做到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相结合。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营造混交林,采用白僵菌BT等生物制剂防治;保护益鸟,严禁乱捕乱猎,维护森林生态平衡。防治手段“以防为主,积极消灭”,一旦病虫害高发期,化学防治是最有效的手段。在历年的柳杉毛虫防治中,林场总结出了用烟雾剂喷烟防治具有省工、高效、成本低等优点,以后继续采用并在实践中总结出更有效的办法——物理防治:使用灯光诱杀、糖醋诱杀、性诱杀、毒饵诱杀。严格检疫制度。对种子种苗进行检疫,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侵入,传播及蔓延。1980~2008年,林场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共81万元,平均每年为2.89万元。
  第六节 成灾与救灾
  林场地处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直接面临东海,受海洋性气候影响较大,尤其是每年的2~3月,冰雪灾害频发;7~9月,多台风暴雨,林木、毛竹常遭受风折、风倒的危害。
  1956年8月1日,12号强台风在象山县石浦登陆。当时,茶山突然遭到台风袭击,合作社驻地茶山庵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房屋倒塌,水稻等农作物颗粒无收,刚成立不久的茶山农林牧生产高级合作社损失惨重。是时,抗灾缺乏工具,救灾物资紧缺,落后的交通条件又遭毁坏,灾后无力及时重建。合作社社员迫于生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绝大部分高级社社员离开茶山返回家乡。1974年5月1日,林场下了整整一天一夜的暴雨,过雨量达400毫米。2日清晨,场长孔万春到水库巡查。走到大坝时,惊讶地发现大坝泥陇已出现10米长的裂缝。大坝危在旦夕,随时都有可能溃坝,孔万春场长迅速发动职工抢险,当即采取紧急措施:通知桥头胡区委组织茶山水库下游龙潭、储家等村村民马上转移;向县革命委员会汇报水库险情;组织人员挖宽溢洪道排水,以防溃坝。当天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负责人王式谈带领有关人员到茶山指挥抢险,经过全场人员的努力,终于在2日中午12点挖开了一条长10米、深5米的排水道,使水库水位迅速下降,保持了大坝的安全,避免了一场坝毁人亡的重大事故。1978年2月22~25日,林场茶山林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冰雹大雪灾害,平坦处积雪厚达1米,造成生产停工11天,树木损失惨重。1963~1966年营造的短叶松和柳杉林的树梢或树干折断,受害面积300余亩。其中青岩头一片的短叶松和柳杉是茶山林区造林后生长最好的林木,但受害最为严重,面积达200亩,林木压折2/3以上;水电站机房受损塌方,折断水泥高压电杆11根,电线折断700米;茶山林区房屋2462平方米均不同程度受损。这次冰雪灾害除林木受损外,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灾后,场领导组织各林区砍伐雪压树木、毛竹,清理残枝断梢,整修林道和防火林带。1979年8月24日,第10号台风袭击林场,下午3时左右风雨交加,洪水暴涨,冲毁力洋至场部公路路基4公里,电线杆倒伏5根,电线中断500米。东仓林区至东仓赖家通信线路损失严重,通信中断,百丈水电站至场部高压线路断杆断线。东仓林区灵峰寺、寺溪滩房屋毁损严重,东仓红岩水库石方几乎全部被冲塌,损失1万余元。
  1990年8月31日,林场受15号台风影响损失惨重,特别令人痛心的是林场女职工胡亚儿在这次台风中遇难。这次台风还造成林场经济上的严重损失,房屋倒塌5间,瓦片损失13万张,林木损失220立方米,毛竹损失3.3万株,柑橘损失500公斤,通信线路中断5公里,公路塌方150米,水电站压力管损失350米,直接经济损失12.4万元。1997年8月18日11号台风侵袭林场,从18日下午1时至8时,7个小时内林场过雨量325毫米。顷刻间,山洪暴涨,溪水溢岸,溪坝冲毁,公路塌方,树木、毛竹被连根拔起,房屋倒塌,电信中断,损失达119.2万元。
  2005年8月7日,第9号台风“麦莎”和9月11日第15号台风“卡努”连续袭击林场,连续的大风和强降水给林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毛竹受灾最为严重。新生毛竹90%倾倒在地,老竹50%倾斜倒伏,50万斤毛竹报废,2万亩林木不同程度受损,部分大树被拦腰折断,有600立方米木材因折断需清理;高压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被吹断,电杆倾斜,造成全场停电和通信中断,水电站不能发电;全场房屋倒塌11间,瓦片基本被风刮得荡然无存。大尧岭、大树孔护林点房屋倒塌。2次台风经济损失104万元。2008年1月15日,茶山连下暴雪,天寒地冻,冰雪封山,冰冻时间长达2月有余,是林场建场以来最为严重的自然冰冻灾害。5公里高压线路中断,高压电杆冰冻断裂,茶山林区和水电站断电120天;5公里通信线路严重损害,茶山林区及电站通信中断,连续4个月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造成交通中断,云顶山庄停业4个月,林区生产和职工生活用品靠人工背运;造成大量树木、毛竹被冰雪压断,特别是茶山林区的柳杉、金钱松90%以上被拦腰折断或断梢(树头部)。
  50年来,台风暴雨、冰雹大雪比较严重而成灾的达十余次。每次灾后,场部领导都及时组织各林区,发动职工进行救灾重建,针对不同灾情,分别采取针对性措施救灾。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轻后重,并总结历次灾情,尽力做好大灾前的预防性工作。2000年后,制订了防台风、抗冻雪等预案,一旦遇到灾情,迅速启动预案,使抗灾救灾有序进行,力求将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知识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55年,下限止于2008年,全面系统记述了茶山林场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置场沿革、自然环境、森林资源、营林生产、森林管护、林业科技、多种经营、茶叶生产、基础设施、队伍建设、旅游开发、经营效果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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