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采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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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7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采伐
分类号: S752
页数: 2
页码: 94-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65~2008年,宁海县林场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木材采伐,初期少量间伐,后按采伐证和限额制度采伐。1994年后木材销售成为林场主要收入。1999年因松材线虫病增加采伐计划,2001年后生态公益林保护减少采伐。2008年冰雪灾害后采伐受灾残次木材。40多年来,林场采伐林木64218立方米,供应木材加工厂、市场和寺庙用材。
关键词: 宁海县 茶山林场 木材采伐

内容

到1965年,建场之初种植的树木已经满10年,经过林场精心管护培育,少量树木可以间伐。对需要间伐的木材(包括枯立木、风折木和病腐木),均由林场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有计划地组织采伐。间伐下来的小材小料全部调拨给林场自办的小木材加工厂进行加工、销售。1965~1979年,林场采伐木材8151立方米。
  1979年1月,省林业厅关于《国营林场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达后,林场拥有了独立的经济核算权和因场制宜的生产自主权。1981年后,本场按照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木材采伐证办法》,每年编报主伐、抚育间伐设计(申请)表,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厅批准,取得《国有林采伐证》,并按计划采伐。1985年8月,省人民政府颁发《浙江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规定自1986年起,对森林采伐实行限额制度,限额每5年调整一次。从1991年起,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林场按照用材林消耗量必须低于生长量的原则,编制“八五”计划期间年森林采伐设计方案。
  林场从1986年开始,采伐数量逐年增多,1994年后,全场的收入以木材销售为主。以1995年为例,木材销售3500立方米,收入225.31万元,占林场收入的57%。1999年,受松材线虫病危害,场内的松木全部枯死,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增加木材采伐计划12587立方米,其中松木8788立方米。采伐计划下达后,场部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采伐作业,完成采伐数量7729立方米,其中松木5953立方米,采伐的病害木材专门运往江苏南通疫木加工厂处理。2001年之后,国家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全场的木材采伐数量有所减少,每年控制在1500立方米左右。2008年春,一场50年一遇的特大冰雪灾害,造成林区大面积冰冻,全场大部分的柳杉、金钱松、杉木被冰雪压折,一时成为一片白茫茫的断头树,如不采取措施及时采伐,断头树不仅将自身枯死,还可能产生病害危及其他林木。林场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及时采伐受灾残次木材3326立方米。
  40多年来,林场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凭证采伐各种林木64218立方米。采伐的木材主要供应本场的木材加工厂生产,生产、销售生活日用品、文具用品、工艺品、农业生产工具和建筑材料,一部分供应市场和寺庙用材。

知识出处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宁海县茶山林场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55年,下限止于2008年,全面系统记述了茶山林场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置场沿革、自然环境、森林资源、营林生产、森林管护、林业科技、多种经营、茶叶生产、基础设施、队伍建设、旅游开发、经营效果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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