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编 金融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71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二编 金融业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38
页码: 741-7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7至2008年间,宁海县金融业在改革开放推动下快速发展,建立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银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2008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数量达到141家,存贷款余额分别增至171.16亿元和212.50亿元,利润实现7.4589亿元。同时,保险业和证券业也取得显著发展,全年保费总收入4.01亿元,证券机构年利润3854万元。
关键词: 宁海县 金融业 监督管理

内容

本编目录
  第一章 银行业机构/743
  第一节 监管调控机构/744
  第二节 政策性银行/745
  第三节 大型商业银行/745
  第四节 其他商业银行/747
  第五节 农村信用合作机构/748
  第二章 货币及货币管理/749
  第一节 人民币的发行/749
  第二节 反假币/750
  第三节 纪念币的发行和流通/751
  第四节 货币投放与回笼/752
  第五节 金银管理/753
  第三章 银行业务/753
  第一节 人民币存款业务/754
  第二节 人民币贷款业务/757
  第三节 外汇业务/759
  第四节 结算业务/762
  第五节 中间业务/762
  第四章 保险业/763
  第一节 保险业机构/763
  第二节 保险业务/166
  第五章 证券、典当及其他信用/771
  第一节 证券业/771
  第二节 典当业/773
  第三节 其他机构信用/774
  第四节 民间信用/776
  附:清会/777
  依法收贷/778
  1987—2008年,宁海县金融业在改革开放中快速发展,已初步建立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海办事处为代表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银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工、农、中、建、交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同时并存,以及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相对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
  2008年年末,全县共有各类金融机构141家,从业人员1856人。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12家,从业人员1441人。本、外币存款余额从1986年年末的1.84亿元(人民币存款),增加到171.16亿元(含人民币存款169.12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从1986年的2.19亿元(人民币贷款),增加到212.50亿元(含人民币贷款211.15亿元)。2008年,实现利润7.4589亿元;存、贷款比例为100∶124.8;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2.6708亿元,贷款不良率为1.26%。保险业金融机构28家,在编从业人员405人;全年保费(储金)总收入4.01亿元。保险深度(保费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为1.84%,保险密度(保费总收入/全县总人口)为667.50元。证券业金融机构1家,从业人员10人;累计投资股市的股民17333户,全年股票(基金)本、外币交易额293.92亿元。证券机构营业收入4929万元,支出1070万元。年利润3854万元。
  第一章 银行业机构
  1986年年末,宁海县银行业金融机构91家,从业人员583人。其中县级机构4家,办事处、分理处12家,储蓄所10家,信用合作社机构65家(其中信用社49家)。
  2000年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147家,从业人员1235人。其中县级机构7家;办事处、分理处16家,储蓄所61家(其中邮政储蓄所26家);信用合作社机构63家(其中城市信用社机构3家)。
  第一节 监管调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简称县人行) 1986年5月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海县支行实行分设重组后,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内设人事秘书、综合计划、货币发行管理、金融管理和会计等股,年末职工26人。1993年12月,按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县人行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行使金融监督管理的职责。1994年1月,宁海县金融系统监察室成立;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海县支局成立;内设机构增加外汇管理办公室;1997年7月,县人行定为中型行,按四科一室设置(即办公室,金融监管一科、二科,支付发行科,计划调统科)。9月,增设农村金融合作科。1998年10月,县内证券业由宁波证监部门直接监管。2000年3月,县内保险机构由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杭州监管办直接监管。2003年12月,县人行与宁波银监局宁海监管组实行分设,县人行相应监管科、室被撤销。2008年年末,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部、外汇管理部、金融服务部,在职员工29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海办事处(简称宁海银监办) 2003年12月,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海监管组,在职员工3人;2004年4月,更名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海办事处;2007年1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宁海、象山办事处按照“相邻监管办事处合并”的模式调整,宁海银监办主任兼任宁波银监局象山办事处主任。2008年年末,宁海银监办在职员工4人。2004—2008年,宁海银监办共审核48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更名、迁址;新设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县支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和1家信用社储蓄所;撤销11家营业网点;对45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
  第二节 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海县支行(简称县农发行)
  1994年6月,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建立农发行业务代理专柜。1997年1月,县农发行开业,经营农业政策性贷款业务。1998年3月,县农发行专司对粮棉油购销资金封闭管理。2004年7月,县农发行除经营粮、棉、油收购贷款主体业务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及中间业务实施多方位、宽领域的经营格局。2008年,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信贷部、会计出纳部(附设营业室)。在职员工19人。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0.23亿元;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3.92亿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3111万元.不良率为8%;中间业务收入6.48万元;实现利润1333万元。
  第三节 大型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简称县工行) 1986年与县人行分设。1987年,内设秘书、人事、保卫、稽核、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等股。经营机构有中街、西门、南门、北门、花楼、环北储蓄所;龙山、西郊银企联办储蓄所;西店、桥头胡办事处。1992年8月设国际业务部。1995年设牡丹卡部。2005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宁海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1988—2008年,县工行储蓄所、办事处、分理处等经营机构多次调整,截至2008年年末,内设综合管理、业务管理、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营业部等6部;经营机构有跃龙、桃源2家二级支行;临港、西店、梅林、三星4家分理处;六合、龙山2家储蓄所。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32.39亿元(含人民币存款32.04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12.87亿元(含人民币储蓄存款12.82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51.03亿元(含人民币贷款51.01亿元);中间业务收入1976万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967万元,不良率为0.2%;实现利润1.89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简称县农行) 2009年3月,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1986年年末,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会计、计划、保卫、信贷、信用合作、稽核审计等股、室。经营机构有营业部,长街、力洋、一市、岔路、西店、深甽、黄坛、桥头胡办事处;胡陈港、梅林分理处;城北、峡山储蓄所。1988年3月成立的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县农行管理。1996年10月,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县农行分设。截至2008年年末,经营机构有城区、梅林、深甽、桥头胡、长街5家二级支行;西店、城关、力洋3家分理处;城北、城区、市场3家储蓄所。内设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人事监保、信贷管理、合规管理、资产风险管理、计划财会、个人金融(电子产品)、公司业务、营业部等10部、室。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31.22亿元(含人民币存款31.04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15.39亿元(含人民币储蓄存款15.36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33.14亿元(含人民币贷款32.97亿元);中间业务收入2135万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4092万元,不良率为1.2%;实现利润1.8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简称县中行) 1992年10月开业。年末,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会计出纳(附设支行存汇专柜)等科;经营机构有淮河储蓄所。1993年3月,设信托业务部,并与计划信贷科合署办公。1995年8月,设信用卡部。1997年10月,存汇科与信用卡部实行合署办公。2004年8月,中国银行宁海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截至2008年年末,经营机构有淮河、科技园区、兴宁和开发区4家分理处;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个人金融、公司业务和营业部等4部。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14.66亿元(含人民币存款13.71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6.45亿元(含人民币储蓄存款6.07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23.94亿元(含人民币贷款22.80亿元);中间业务收入2570万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3163万元,不良率为1.3%;实现利润8148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简称县建行) 1986年3月,内设拨款和会计等2股。1988年2月,设人事秘书、会计、筹资、投资管理和建经管理等5股;3月,成立宁海县投资咨询公司;8月,设立房地产信贷部;9月、11月,分别设立环南、缑城储蓄所,开始办理储蓄业务。1992年,设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海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海县支行。1997年,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1998年3月,撤房地产信贷部。1999年7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2003年1月,内设办公室和保卫、财务会计、个人银行业务、信贷管理、公司业务等部、室;宁海县投资咨询公司更名为宁海县投资咨询事务所;2004年6月,宁海县投资咨询事务所变更为工程造价咨询分中心;9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2008年年末,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保卫、财会、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营业部等部、室;工程造价咨询分中心。经营机构有天景园分理处;正学、县圃、缑城、中山4家储蓄所。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30.35亿元(含人民币存款30.11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6.80亿元(含人民币储蓄存款6.78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44.08亿元(含人民币贷款44.06亿元);中间业务收入2526万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993万元,不良率为0.2%;实现利润1.6亿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简称县交行) 2007年8月开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营销科、前台业务科、沃德财富中心、交银理财中心。2008年年末,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5.24亿元(含人民币存款余额5.22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0.54亿元(含人民币储蓄存款0.53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6.87亿元(含人民币贷款6.87亿元);中间业务收入50.7万元。
  第四节 其他商业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2008年5月开业,属股份制商业银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风险管理、公金管理、个金管理、营业科。2008年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5.16亿元(含储蓄存款0.73亿元);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6.26亿元;中间业务收入27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2008年11月开业,属股份制商业银行。内设公司部、零售部、工商企业部、综合管理部、营业部。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97亿元(含储蓄存款0.31亿元);无贷款余额;中间业务收入0.88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2008年11月开业,属股份制商业银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公司部、风险管理部、贸易金融部、营业部。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0亿元(含储蓄存款0.52亿元);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0.29亿元;中间业务收入0.5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宁海县支行 1986年12月恢复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995年,全县邮储业务网点达36处(含代办点)。2008年4月,在原有邮政储蓄业务基础上成立宁海县邮政储蓄银行。2008年年末,内设机构有综合业务、会计核算和综合管理部。经营机构有西店、梅林、桥头胡、长街、黄坛、岔路、中山等7家二级支行;松竹、北斗路、中街、东门、桃源、北湖、中山桥、金桥、怡惠路、大佳何、前童、竹林、桑洲、一市、深甽、南溪、紫溪、力洋等20家邮政储蓄所。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8.59亿元(含储蓄存款8.08亿元);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0.38亿元;中间业务收入124.96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前身是1993年3月成立的宁海县跃龙城市信用社。1994年,设北湖储蓄所。1995年,设跃兴储蓄所。2001年5月,宁海县跃龙城市信用社翻牌成立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2007年5月,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2008年年末,经营机构有跃龙、北斗2家二级支行;内设机构有综合部、业务管理部、公司银行一部、公司银行二部、公司银行三部、交易银行部、零售公司部、个人银行部;运营部隶属总行运营部直管。年末,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16.23亿元(含人民币存款15.94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4.62亿元(含人民币储蓄存款4.58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24.55亿元(含人民币贷款24.5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1235.8万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35万元,不良率为0.1%;实现利润0.98亿元。
  第五节 农村信用合作机构
  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987年3月,成立宁海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筹备领导小组。1988年3月,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隶属于县农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和业务、财务、社务股。1991年初,联社下辖长街、力洋、一市、黄坛、岔路、桥头胡、深甽、梅林、西店等9家中心社。8月,中心社更名为办事组,各乡镇设立信用社。9月,联社营业部开业;年末,全县有49家信用社。1992年,调整为20家信用社,30家分社,20家储蓄所和1家联社营业部。1996年10月,联社与县农行分设,脱离隶属关系。至2008年,茶院、一市、大佳何和强蛟分社分别升格为信用社。6月,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末,经营机构有城关、桃源、桥头胡、梅林、西店、长街、力洋、胡陈、深甽、桑洲、越溪、黄坛、前童、岔路、大佳何、强蛟、茶院、一市等18家信用社;人民路、红枫、西门、东方、跃龙、环城、璜溪口、石家、冠庄、金桥、前横、山头、岳井、大里、白溪等15家分社;万象、华山、中街、市场、滨溪、泉水、大赖、双市等8家储蓄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业务发展、信贷管理、计划财务、审计、科技结算、合规风险、保卫等科室和清算中心、押运中心、事后监督中心。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3.14亿元(含储蓄存款15.31亿元);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8.04亿元;中间业务收入167.12万元;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42亿元,不良率为7.9%;实现利润2661万元。
  第二章 货币及货币管理
  第一节 人民币的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币为全国唯一的法定流通货币。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该套1980年版人民币共有9种面额。并与二、三套人民币等值混合流通。此后,又分别发行了与1980年版所列各券别的主图案、主色调、规格不变的5种版别纸币:1995年3月1日和1997年3月1日,发行1990年和1996年版的“壹元”币;1996年4月10日,发行1990年版的“贰元”币;1992年8月20日,发行1990年版的“伍拾元”和“壹佰元”币等。截至2008年年末,市场上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共有9种券别14种版别。
  1999年10月1日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共有9种面额(含金属币)。该版人民币至2004年7月全部发齐,时间跨度长达6年。2005年8月31日,又分别发行了与1999年版所列各券别的主图案、主色调、规格不变的2005年版的“壹佰元”“伍拾元”“贰拾元”“拾元”“伍元”等5种面额的纸币。截至2008年年末,市场上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共有9种券别14种版别。
  第二节 反假币
  1988年6月,宁海县发现新版(第四套人民币)100元券假币。1993年,力洋镇缴获50元券假币309张。1994年,长街镇一村民在温州钱库镇用2000元人民币购买10元券假币4000元,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获。1996年5月,县人行主办“人民币反假展览”,参观人数5000余人。2001年12月,县人行组织全县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参加人民币反假知识培训,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民币反假知识培训考核证书”。2006年1月,县农行长街分理处发现宁波市范围首次出现的1张2005年版第五套100元面额的假币。县人行制定宁海县农村反假币宣传五年规划。2007年,全县18个乡镇街道建立反假币工作站。2008年年末,全县有1024人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三节 纪念币的发行和流通
  贵金属纪念币 包括金币、银币和铂、钯等贵金属或其他合金铸造的纪念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设计、制造、发行,并有清偿义务,故具有法定的货币属性。
  可流通纪念币 面值和人民币一样,可以按面值在市场流通。中国自1984年10月1日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纪念币起,截至2008年年末,共发行72套87枚。
  其他系列纪念币 有非流通金属纪念币、纪念钞和塑料纪念钞、连体纪念钞。1980年6月开始发行非流通金属纪念币,至1984年,共发行21种,面值均为1元,材质为黄铜。发行总数4万枚,经中国人民银行装帧后向全世界发行。1999年9月,发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纸质纪念钞,面值50元;2000年11月,发行新世纪塑料纪念钞,面值100元;2008年7月,发行了奥运纸质纪念钞,面值10元。以上纪念钞均可与现行人民币等值流通。2000年7月27日,发行第二套人民币的壹分、贰分、伍分纸币八连体纪念钞;1999年9月20日,发行第五套壹佰元(1999年版)、伍拾元(纪念钞)三连体纪念钞;2000年11月28日,发行壹佰元双连体塑料纪念钞;2002年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的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等四连、八连及整版等各档连体纪念钞。
  第四节 货币投放与回笼
  1987—2008年,宁海县银行业现金收入(回笼)与支出(投放)相抵,均为净投放年份。2005年,全县现金净投放超10亿元。2006年7月1日开始,象山发行库被撤销,业务并入宁海发行库。2008年,全县现金净投放(已剔除代理象山发行因素)超20亿元。
  第五节 金银管理
  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政策。
  2000年1月1日和2001年8月1日,国家分别取消对银和金的统一收兑管理。
  2001年10月12日,取消黄金制品零售业务审批管理制度,实行核准制。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开业。黄金管理体制上的改革有了重大突破,标志着由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组成的主要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全部建成。
  第三章 银行业务
  2008年年末,宁海县12家银行业机构中,办理人民币业务的网点有110个,有ATM自动取(存)款机118台。10家县级商业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38个网点,办理电话银行业务44个网点,办理自助银行业务39个网点,办理外汇业务26个网点。通过开展存款、贷款、外汇、结算和中间业务等银行业务,实现本、外币利润7.46亿元,全县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71.16亿元和212.50亿元。
  第一节 人民币存款业务
  存款总量的变化 1992年年末,宁海县各项存款余额5.35亿元,比1986年年末1.84亿元,增长1.91倍(其中储蓄存款2.97亿元,比1986年年末0.78亿元,增长2.82倍)。2008年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比1992年年末增长30.6倍(其中储蓄存款增长23倍)。2008年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比1986年年末增长90.4倍(其中储蓄存款增长90.9倍)。
  存、贷款占比的变化 1987—1993年,宁海存在资金超负荷运行问题,其中1989年年末,存、贷比例高达100∶162.1。1994—2001年,每年均是存款大于贷款,资金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从2002年开始,银行业金融机构再度出现贷款大于存款现象。2008年年末,人民币存、贷占比为100∶124.8。
  城乡储蓄存款 2008年年末,宁海县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710911万元,比1978年年末469万元增长1514.8倍。30年,年递增率为27.7%。
  1988年9月,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业务,1991年12月,停止办理新的保值储蓄业务。1992年12月,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1996年7月和12月,县工行和县建行分别实现储蓄存款在全省范围内通存通兑。1997年5月和6月,县农行和县中行分别实现储蓄存款在全省范围内通存通兑。2000年4月1日,执行国务院规定,个人储蓄存款一律实行实名制;县工行开办教育储蓄业务,对教育储蓄储户实行利率优惠。2003年起,随着基础数据集中,各商业银行相继实现储蓄存款全国通存通兑。2008年年末,宁海县有储蓄网点108个。其中银行储蓄所9个,邮政储蓄所20个,兼办储蓄业务的银行机构37个,办理储蓄业务的农村信用社机构42个。
  第二节 民币贷款业务
  1988年,宁波市的银行信贷计划,开始由总行直接下达,县建行设立房地产信贷部,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1990年年末,宁海全辖贷款余额4.09亿元,是1986年年末2.51亿元的1.63倍。1994年年末,宁海县银行业存款总额为9.77亿元,贷款总额为9.47亿元,自1955年以来首次超过贷款总额。同年11月,全县全面实施“贷款证”制度。1995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6年,宁海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乱集资、乱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进行整顿,与三产脱钩,账外经营年底并表。同年5—9月,部署依法收贷活动。1998年1月,取消贷款规模限额控制管理。宁海金融机构贷款净增3.9亿元,比1997年年末增长21个百分点;宁海信用联社在食品罐头三厂试行封闭贷款办法并载入宁波市金融志。1999年,县联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行“农户贷款证”,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7月,银行业实施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8月,县工行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10月,县工行与县人保财产险公司联合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是年,实施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符合条件的不良资产(含本、息)进行剥离,由全国四大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2000年8月,县农行城关分理处推出助学贷款业务,至12月底,为98名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56万元。是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年末,宁海县人民币贷款余额32.36亿元,比1999年年末增6.3亿元。2001年,县中行推出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县信用联社推出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至2008年年末,累计发放助学贷款2700户、1300万元。2003年10月,县农行开始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至2008年年末,县农行累计为840人次发放2517万元再就业小额贷款。2005年,宁波银行宁海支行推行“白领通”贷款业务。
  第三节 外汇业务
  1992年8月,宁海工行国际业务部开业;10月,中国银行宁海支行成立;1994年、1995年,县农行和建行国际业务部分别开业。1994年1月,实现汇率并轨,取消外汇指令性计划,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取消各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对中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1996年7月开始,外商(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逐步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1997年,中国银行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2003—2004年,工行、农行、建行相继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2005年9月,所有外汇指定银行经向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掉期业务。2008年年末,全县商业银行(不含邮政储蓄银行)均可办理国际结算业务。
  外汇存款 1992年年末,宁海县外汇存款余额为21万美元。1998年年末,宁海县外汇存款突破2000万美元。2008年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存款余额2976万美元。
  外汇贷款1993年,宁海县金融机构开始办理外汇贷款业务,年末,外汇贷款余额为30万美元。1996年年末,外汇贷款余额突破千万美元。2008年年末,外汇贷款余额为1973万美元。
  银行结售汇及外商直接投资1998年以来,全县贸易收入银行结汇总量不断增加,至2008年,贸易收入结汇已超12.14亿美元,是1998年3844万美元的31.6倍。2008年,贸易支出售汇2919万美元,是1998年272万美元的10.7倍。
  第四节 结算业务
  1987年9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省分行规定,将“华东三省一市限额结算”改为“华东三省一市票汇结算”“浙江省辖限额结算”改为“浙江省辖票汇结算”。10月,开办全国定额票汇业务,同时恢复电话汇款。1989年11月,“华东三省一市票汇结算”更名为“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1990年4月,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宁海县开始实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管理办法。1994年9月,推行商业汇票,改革银行汇票,扩大支票使用范围和对象。10月,修定《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1995年宁海县实施电子联行卫星小站“天地对接”工程,商业银行系统内50万元、跨系统10万元以上汇划业务全部纳入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处理,使业务在途时间由7~8天减少到2天以内;2002年10月,宁海县取消同城票据交换,直接参加宁波市同城票据交换,纳入宁波市资金实时清算系统,宁海县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系统停止运行;年末,宁波市范围内使用的支付结算方式为八种: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汇兑、支票和银行本票等。2005年6月,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应用实现异地跨行从手工联行到电子联行,大额汇划实现资金清算零在途;7月,县人行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6月,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面完成异地跨行电子联行,至此,存续几十年的传统联行清算方式结束。2007年9月,宁海县银行业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上线运行,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系统建立。2008年7月,宁海县开通个人账户跨行通存业务。2009年4月,实现个人账户跨行通兑;10月,宁海推出对水、电、电话费缴费“付费通”业务。
  第五节 中间业务
  1987年,宁海县农行开始开展信托业务;1988年12月,县农行开展代发工资业务;1991年后,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先后发行不同名称的银行卡;1993—2007年,建行开办以龙卡为品牌的信用卡系列有本、外币双币贷记卡、理财卡和借记卡等品种;1995年,县农行中间业务已发展到代发工资、代收水费、税收和电话费等多项业务;1996年,县工行开展代理收付款业务和代理国债业务;1997年,县农行试行代收国税业务;1999年7月起,县农行系统营业网点全面代理国税业务;1998年,县工行实现中间业务收入41.93万元,占年净利润的0.7%。2002年,县农行开办代理寿险、产险和社会保险业务,全年中间业务收入91万元;2003年,县中行推出“福费廷、保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新产品,当年共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79万元,比2002年增长12.72%;2005年,县农行中间业务收入622万元,占净利润的11.2%;县工行开展了汇兑、结算、代销基金、银行卡特约单位、其他国际结算、常年财务顾问、账户管理、住房委托贷款及灵通卡等多项中间业务,全年收入626.77万元,占全年净利润的5.7%;2006年,县中行开创联行保函担保项下的进口开证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取得了突破,国内信用证融资400余万元人民币,全年中间业务收入762万元,比2005年增长47.27%;2008年,宁海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种类函盖支付结算(国内支付结算、结售汇、国际结算),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担保及承诺业务,交易类业务,托管业务和融资顾问等。全年中间业务收入1.0820亿元。
  第四章 保险业
  20世纪80年代,宁海县恢复保险业。1996年5月,产、寿险实行分业经营。2008年,全县保险市场主体增至27家,保险中介机构1家,在编从业人员405人,保险营销员(代理人)1315人,兼业代理人员210人;保险种类200余种;全年总保费(储金)4.02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费1.89亿元,人身保险保费(储金)2.13亿元。
  第一节 保险业机构
  财产保险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1988年,撤销综合股,设立人秘股、计财股;撤销业务股,分设产险股、运输工具险股、人身险股。1990年,设长街、力洋、一市、岔路、梅林、桥头胡、深甽、西店和城区保险服务所。1992年开办宁海县平安实业公司,次年底停办。1996年5月,分设产、寿险两个支公司。分设后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承担原人保宁海支公司除人身险外的所有保险业务的责任。下辖深甽、西店、梅林、桥头胡、一市、力洋6家保险服务所。1999年3月,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海支公司。2001年,新设防灾理赔部、营销部及农业保险部,办公室更名为综合部,营业厅更名为营业管理部。2003年6月,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2008年,在编人员37人,全年保费收入5016.7万元(其中人身险115.1万元),赔款支出3174.6万元(其中人身险给付69.1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1年5月,太平洋财险宁波分公司在宁海设立代理处,2003年6月,为支公司。公司内设办公室,出单中心,业务一部、二部、三部,计财、理赔、车险、代理部;下辖梅林、强蛟、西店和深甽保险服务所(点)。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40人,全年保费收入3562万元(其中人身险292万元),赔款支出1612万元(其中人身险给付127.5万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1996年7月,平安保险宁波办事处在宁海设立业务部。2002年10月,平安保险(财险)宁海业务部更名为宁海营销服务部。2006年4月,为支公司。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14人,全年保费收入1277.3万元、赔款支出646.2万元。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2年11月成立。内设资金结算中心,综合管理、理赔、直销业务、公司业务、营销业务部;设有长街、城关东门保险服务点。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30人,全年保费收入1708.09万元(其中人身险65.34万元),赔款支出1592.68万元(其中人身险给付49.45万元)。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3年1月开业,内设业务一部、二部,综合、理赔、营销部。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13人,全年保费收入1103万元、赔款支出732.8万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2003年5月开业。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18人,全年保费收入1589.9万元(其中人身险2.7万元),赔款支出1322.3万元(其中人身险给付4.6万元)。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4年6月,大地财险宁波分公司宁海营销服务部成立。2006年7月,为支公司,内设综合管理、客户服务部,业务一部、二部、三部。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18人,全年保费收入1289万元(其中人身险404万元)、赔款支出761万元(其中人身险给付120万元)。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5年11月开业。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23人,全年保费收入439.7万元,赔款支出941.6万元。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7年6月开业,内设业务一部、二部、三部,综合、理赔部。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22人,全年保费收入1650万元,赔款支出473万元。
  人寿保险市场主体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1996年5月,与人保宁海支公司分设。内设办公室,长险业务、短险业务科,下辖长街、岔路、城区保险服务所;9月,成立营销部。1998年1月,撤科设部。1999年4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海支公司;2003年10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承担原人保公司和中保人寿、中国人寿公司承保的人身保险业务未了责任。
  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58人,全年保费(储金)收入11907.4万元,给付款支出304.12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1年9月,太平洋寿险宁波分公司宁海营销服务部开业。2007年11月,为支公司。内设客户服务、个人业务、团体业务、银行保险、综合管理部,营运中心。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20人。全年保费(储金)收入4237.1万元,给付款支出174.95万元。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公司 2002年10月成立。下设岔路、深甽营销服务部。2008年年末,在编人员8人,全年保费(储金)收入1228.3万元,给付款支出15.34万元。
  其他保险机构
  保险代理网点 1987—1989年,保险业代理网点以兼职(业)代理为主;1989—2008年,从兼职代理转向以保险服务所等形式的专职网点为主。1990年,人保宁海县支公司招收大集体合同制职工20名,建立区镇保险服务所8个。1995年12月,平安寿险公司引入个人寿险营销机制。1998年9月,中保财险宁海支公司将其所属的6个原专职保险代理机构及其43名代理人纳入代理管理范围。1999年11月,中国人寿宁海支公司成立兼业代理管理部,与县内123家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所(点)等单位签订代理协议,建立保险代理业务关系。2004年6月,太平洋财险宁海支公司设立5个保险专职代理机构,与18家代理单位签订保险代理协议。2008年年末,全县营销员人数发展至1271人、有专职代理机构25个、兼职代理机构174个、专职代理人数44人、兼职代理人数210人。
  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2007年11月成立,属保险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第二节 保险业务
  险种 1987年,宁海县有财、寿险混合经营的人保公司1家,开办的财产保险险种有企财险、家财险、汽车险、摩托车险、船舶险、渔船险、承运险、货运险、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保险险种有团体人身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公路旅意险、轮渡旅意险、驾乘险、简身险、养老金险。2008年年末,全县有财产保险险种60余个、人身保险险种130余个。
  承保1987年,全县保费总收入240.6万元,其中财产保险保费170.8万元、占总保费的70.99%,人身保险保费69.8万元、占总保费的29.01%。2008年,全县保费总收入40096.69万元,其中财产保险保费18845.35万元,占总保费的47%;人身保险保费21251.34万元,占总保费的53%。
  理赔 1987年,宁海县保险赔案822件,赔款(给付)金额96.54万元。其中财产保险赔款89.93万元,人身保险给付金额6.61万元。2008年,全县保险赔案25413件,赔(给付)款金额12738.71万元。其中财产保险赔款11698.03万元,人身保险给付金额1040.68万元。
  巨灾理赔案例 1988年“7·30”特大洪灾,全县257家企业财产遭受损失。
  其中城南工业区60余家企业,财产损失金额5000多万元。该工业区当月底财产保险金额1.5亿元,保险费60余万元。如工业局系统,地处城南工业区的14家保险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达2900余万元。未参加保险的化肥厂损失520余万元。灾后,中国人保总公司王宪章副总经理专程赶赴宁海了解灾情、指导理赔,省、市公司分别派出理赔小组。全县共处理赔案1395件,赔款金额2263.87万元。其中企财险356件,赔款2207.91万元。城南工业区赔款2028万元,占企财险总赔款金额的92%。棉纺织厂、橡胶一厂、电动剃须刀厂、针织厂分别获得赔款400.1万元、202.2万元、197万元、178万元;家财险974件,赔款42.53万元;车辆险52件,赔款11.06万元;船舶险10件,赔款1.62万元;人身险3件,给付款0.7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04年7月,中国人寿宁海支公司受县政府委托,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全县22家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结报窗口,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7年10月,宁海县政府又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中国人寿宁海支公司运作。2008年,全县占96.82%的农民参加此项保险;共有14414人次得到住院补偿金3261.63万元;961人次得到大病二次补偿金254.99万元;473人次得到特殊病种门诊补偿金101.39万元;44万人次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普通门诊报销金额704.02万元;26万人次享受免费健康体检。
  第五章 证券、典当及其他信用
  证券是指各种符合法律法规的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本章主要记述宁海县经营股票、基金证券等资本证券的机构、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典当及其他信用的活动情况。
  第一节 证券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徐霞客大道营业部 1995年9月,宁波证券公司宁海营业部成立。内设机房,开户、交易、财务室。1998年2月,内设机构更名为财务、交易、电脑、综合科。1999年8月,内设机构更名为拓展、交易、财务、电脑部。2001年4月,宁波证券公司改制,更名为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海营业部。2002年5月,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调整,宁海营业部降格为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车轿街证券营业部宁海城关证券服务部。是年8月,更名为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孝闻街证券营业部宁海证券服务部。2006年7月,天一证券破产,清理小组进场,由光大证券托管。2007年3月,正式由光大证券接收,更名为光大证券宁波孝闻街证券营业部宁海证券服务部。2008年12月,宁海证券服务部升格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徐霞客大道营业部。是年,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财务、客户服务、IT部,在职员工10人。本、外币累计开户数17333户(其中:当年开户数2316户);当年人民币股票买入147.27亿元,卖出146.45亿元;年实现利润3854万元。
  1995年9月,开展A股账户开户交易、资金存取业务。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从3‰升至5‰。1998年4月,上海账户实行全面指定交易;6月,印花税从5‰降至4%。。1999年8月,建立上海双向、单向和深圳单向卫星小站各一座,网络实现内外网分离,散户大厅增加上海、深圳行情大屏幕;8月,增13台自动委托机和5台查询钱龙机。2000年,实现集中交易和清算;10月,正式启用金证2.0交易系统;同月,增加办理手工委托业务。2001年4月,开通B股业务;11月,印花税从4‰降至2‰。2002年5月,推出浮动佣金制度;8月,取消资金存取业务,与工、农、中、建等四家银行开展全面银证转账。2005年1月,印花税从2‰降至1‰。2007年3月,与农行开始第三方存管业务;5月30日,印花税从1‰升至3%‰。2008年3月,获准开展三板股份转让市场业务;4月,印花税从3‰降至1‰;9月,印花税双边改单边(卖出方)征收,税率保持1‰;10月,光大证券与天一证券两系统合并。
  第二节 典当业
  宁海典当业在民国31年(1942)停业。20世纪90年代重获新生。
  典当业机构
  宁海县正宁典当行 1997年1月,第一家新建的股份制典当行——宁海县正宁典当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甬银复字〔1996〕第290号《关于同意宁海县正宁典当行开业的批复》,于1997年1月8日正式开业,经营地址:宁海城关人民路188号,注册资本600万元。2001年6月迁址中山中路69~71号。2002年5月,企业转制,更名为宁海县正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迁址至兴宁中路15号。
  宁海县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6月,宁海县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地址:人民大道107号。
  宁海县昇俐典当有限公司 2007年2月,宁海县昇俐典当有限公司开业,注册资本1290万元,经营地址:兴宁中路66号。
  典当业业务
  经营范围 新建典当行经营范围相互之间大同小异,主要经营抵押、质押业务。典当物品有:黄(白)金饰品、交通工具、房地产抵押、财产权利质押等。在办理质押物品中,由于书画、玉器类物品,真伪难辨,估价较难,经营风险也大,故一般典当行不做这类业务。
  费率 抵、质押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到期未赎,应申请续当,但必须每月付清利息,重开当票。典当行的利率和综合费率,视抵、质押物不同。同时,行际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有的仅执行单一月综合费率3%,有的在执行月综合费率4.2%的同时,按规定再视情况加收银行同档次规定利率。房地产抵押,因金额较大,有的按月综合费率2.7%再加计银行月息,有的则按月
  综合费率3%计收。
  内部管理 典当行机构组成人员根据各自经营范围和需要,除董事长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外,一般设经理或业务主管1名,并设会计、出纳各1名(实行钱、账分管),档案保管人员1名,业务人员3名~5名,有的还设有专司黄(白)金饰品的专门业务人员。
  经营情况 2007年,三家典当行合计典当发生额27921.6万元,营业收入426.3万元,利润142.2万元。2008年,三家典当行合计典当发生额28012.1万元,营业收入490.4万元,利润179.1万元。
  典当业监管
  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宁海县正宁典当行成为宁波市第一家由人民银行审批的典当行。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其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将其作为一类特殊的企业,移交国家经贸委管理。200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关于典当行业监管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各地经贸委(贸易局)与人民银行采取上下分别对口的方法进行了交接。2003年4月,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由经贸部门批准开业。自2005年4月1日起,商务部履行对典当业的监管职责。2007年2月,昇俐典当有限公司由商贸部门审批同意成立。
  第三节 其他机构信用
  租赁 1991年12月,浙江省租赁公司宁海代理处成立。至2008年年底,租赁融资8000万元左右。
  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4年,经批准全县共组建了城关、深甽、西店和前童4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1997年年末,共集资379.66万元。其中股金116.5万元;村代管资金存入216.8万元(土地征用费、农田和村办企业承包租赁费等);农发资金有偿部分46.36万元。投放借出资金共计370.6万元。其中投向种植业、养殖业166.77万元;农业和村办企业142.68万元;农村第三产业61.15万元。1999年,全国金融秩序整顿,各镇自行消化,清理停办。
  股金服务部 1995年,宁海县供销社股金服务部成立,从业人员5人。1998年6月底,吸收股金(存款)1451.3万元;借出款1499.4万元(最高时达1700万元)。1999年,全国金融秩序整顿清理停办,债权债务自行消化。
  调剂商行 1993年年初,宁海县有跃龙街道(原城关)设立金能信托调剂商行、八达典当商行和保安信托寄卖调剂商行等3家调剂商行。之后,分别更名为金能物品调剂商行、八达商行和寄卖调剂商行。
  1995年年底,宁海县共有24家调剂商行。其中有14家不同程度从事金融业务,其资本金为142.2万元,吸收存款455户、计399.7万元,贷款594户、计贷款余额为507.6万元。1996年1月23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检查、清理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调剂商行情况的报告。发现寄卖调剂商行业主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借款无法收回,所吸收存款难以兑付,有关人员于1997年6月18日被宁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徒刑。2007年9月,在县工商局登记在册的调剂商行为97家,经对其中25家进行抽样调查,其中13家已关闭,2家计划关闭,1家已转行,共达16家。2008年年底,宁海县登记在册的调剂商行共64家,注册资本454.45万元。
  社会福利彩票 1996年9月29日至10月2日,经批准销售1996年度即开型揭开式“趣味扑克”中国福利彩票1000万元。10月2日上午,发生少数不法分子砸、烧、抢奖品事件(“10·2”彩票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1999年11月,发行3000万元大奖组即开即兑型现金奖福利彩票。是年12月,人民银行将彩票监管工作移交财政部门。1987年至2008年年末,宁海县共销售福利彩票1.7977亿元(其中即开型销售7728万元)。
  投资咨询机构 1995年前,仅有县信托投资公司和县经济协作投资公司。2008年年末,宁海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投资咨询机构63家(其中国有企业3家、集体企业2家、有限责任公司1家、有限责任分公司2家),注册资本合计86741万元(其中国有12000万元,集体38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3亿元,有限责任分公司无注册资本)。63家机构中,注册从事实业投资11家,注册资本21268万元;从事投资咨询服务31家,注册资本643万元;从事其他投资咨询21家,注册资本64830万元。投资咨询机构中,多数均在开展民间融资借贷活动。
  担保 1995年,宁海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向35家会员企业筹集100万元,设立“宁海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互助基金”。资金专户存入县中行,按“存一贷三”的比例,为会员企业免费提供贷款担保。1998年年初,“互助基金”累计办理担保3000余万元。因担保贷款本息计25万元(其中本金20万元)发生赔付,基金组织决定停止办理贷款担保,清退会员资金。
  2001年9月,宁海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属国有独资性质,主任为法定代表人。2008年年末,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再就业专项担保资金300万元)。2003年3月,宁海县农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2008年年末,注册资本1000万元。宁海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与宁海县农业信用担保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外简称“宁海县担保中心”。2008年年末,各项贷款在担保309户计3.3462亿元。此外,还累计办理转贷服务338户计17.8627亿元。
  2008年年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担保机构为19家(其中非法人机构1家、国有企业2家)。注册资本合计3.6657亿元(其中国有6000万元)。除县担保中心等少数担保机构外,多数均在开展民间融资借贷活动。
  企业发展互助资金会 2004年6月,宁海县跃龙街道商会企业发展互助资金会开业。属社会团体性质,有会员企业39家,会员资金280万元。同时,还向会员企业按月利率8(2006年年底前为6‰)临时融入部分资金。为会员企业提供认缴会员资金5~10倍,月利率按10‰(2006年底前为8%o)的转贷服务。至2008年年末,累计办理转贷业务6.9688亿元。
  贷款公司 2008年12月,宁海县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由宁波华成阀门有限公司等12家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主负责监管,不吸收公众存款,以自有资金为主,向县内中小企业和“三农”项目发放小额贷款。注册资本2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0015亿元。
  第四节 民间信用
  融资债券和企业集资 1988—1996年,全县共有418家企业,经批准通过宁海县证券交易营业部或宁波市各代理机构,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筹集资金43549万元。
  1992年,企业以相对提高利率,向内部职工进行集资376万元。1993年集资2726万元,1994年集资951万元,1995年集资890万元,4年共计4943万元。由于内部集资时间短,额度少,管理松,1996年起停止内部职工集资。
  合会 宁海县“合会”的主要形式有标会、定息合会、捧会3种。
  标会 会首者组织会员按事先约定聚会时间及会底金额,由需用钱的会员进行投标,未得会款的“轻包”会员仅付会底金额。在投标后,根据参标会员所标利息,以最高者中标,并获取“会款”。已得会款的会员称“重包”,“重包”在以后的每期需支付会底金额加本人中标利息,直至届满。
  定息合会 又称“邦会”“轮会”,其特点是每期利息固定,即当期收入会款的成员,需在下期开始支付一笔事先约定的固定利息给收入会款的成员。各个会员的收会序号(期次)根据抽签或协商确定。
  捧会 由几组“会”的再一次组合成较大规模的“合会”,由会员委托各自的会头参加竞标,俗称“抱会”。如一会,每组20脚,每脚500元,由4组合成,每月开标一次,根据标息从高依次中标4脚,中标者得会款本金为1万元,标息另计。
  个人借贷 1987—2008年,中小企业和种植、养殖业等生产性投资及建房等消费性投资增加,以通过个人借贷形式筹集所需资金,宁海个人借贷月利率一般在10%。~20左右。
  附:
  清会
  1991年年初,宁海县民间标会成风,部分发展成“日日会”,导致“倒会”冲击金融市场,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5月,县内几家银行对“标会”情况作了调查,向上报送信息,得到省市领导重视。浙江省委书记李泽民、宁波市委书记项秉炎分别作出“必须明令取缔,依法打击,不能形成气候”“宁海县委要采取措施取缔,不能任其蔓延”的批示。县人行、农行也分别对“标会”情况,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报告。9月18日,薛岙乡上蒲村发生“倒会”事件,10月22日,县府办公室向宁波市府办公厅发送《关于宁海县“标会”情况的汇报》明传电报。11月20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宁政通〔1991〕6号《关于遏制“标会”、处理“倒会”的通告》;11月26日,县委办公室〔1991〕73号《关于印发宁海县遏制“标会”、处理“倒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县开始“清会”工作。
  1991年11月,建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宁海县遏制“标会”、处理“倒会”督导小组(翌年2月,更名为宁海县处理标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办公室。12月,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行和工商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坚决处理打击利用“标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通告》;组成县遏制“标会”、处理“倒会”指导工作组,进驻薛岙乡试点;抽调百余名机关干部赴29个重点乡镇协助指导清会工作。
  据统计,至1992年4月底,宁海县29个乡镇和24个机关单位参会人数为49815人,会头人数为9248人,共有标会发生额6.2158亿元(其中债权发生额2.9900亿元、债务发生额为3.2258亿元)。其中薛岙乡参会户数2890户,占该乡总数的86.7%;会头539人,组会2000多只,会金总额1300余万元。其中,薛岙乡上蒲村共有会头114人,组会171只。
  截至1995年11月,全县6.2亿余元会款发生额中,各清会组织和群众自清的会款达2.95亿元,占发生额的47.6%。至2000年9月,全县共清理会款3.2亿元,占会款发生额的51.6%,加上群众自清部分,完成额在60%以上。其中采取破产清偿36户,拍卖房屋83间。14名会头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
  经过“清会”工作,使“标会”风潮得到遏制,“倒会”问题得到相应处理;全县城乡储蓄回升,经济秩序好转。
  依法收贷
  1994年,宁海县部分企业信用状况问题突出,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下,给企业融资带来困难。1995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高达33.81%。1996年5月8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宣传金融法规、加大收贷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依法收贷活动)。同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宁海县依法收贷领导小组,并在县人行设立办公室。
  1996年5月29日,召开依法收贷新闻发布会;6月25日,召开依法收贷重点企业、重点户教育会,107家依法收贷重点企业、重点户和13个重点镇乡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与会;7月9日,在力洋镇政府召开依法收贷工作现场会议。会后,法院对3家企业及其经营者的部分财产进行查封。法院抽调力量,组成临时金融合议庭,向有关企业发出378份“诉前催款函”,直接收回493万元贷款。为外地金融机构审结26件案件,涉案金额850万元,通过法院执行收回贷款600余万元。公安局专门成立由刑侦和内保组成的2个工作组,以传唤形式通知涉案对象,对20余名信用卡恶意透支对象进行拘前审查,执行拘留7名,直接收回90余万元透支款。依法收贷活动后期,还提出堵住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和继续清收旧的不良贷款的“堵新清旧”方案。
  依法收贷活动,全县共收回和盘活不良贷款1.89亿元。其中逾期贷款1.79亿元,呆滞贷款0.08亿元,呆账贷款0.02亿元。同时,还为外地金融机构、财政和证券交易营业部收回0.2亿元债款。由于依法收贷活动,实现四年全辖贷款不良率的连续下降,累计下降17.1个百分点(详见附表),从1995年年末的高于宁波市平均25个百分点,到1999年年末低于全市平均10个百分点。
  1996年9月,省人行第45期“金融简报”专题报道《宁海县依法收贷有成效》;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信息”第50期全文转载《浙江省宁海县依法收贷有成效》;1997年年初,省、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宁海县依法收贷分别作了典型介绍;《浙江省宁海县依法收贷基本做法》被载入《中国金融年鉴》1997年卷;1997年3月后,陆续接待磐安、临安、嵊州、武义和常山等县、市政府领导带队的依法收贷活动考察组计40余人次。1997年2月,8家单位和22位个人分别被县人民政府评为依法收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