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油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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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69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粮油购销
分类号: F721
页数: 11
页码: 664-6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粮食购销政策经历了从统购到合同定购,再到市场化改革的转变。1987-1998年期间,国有粮食企业在县内外的粮食购销量较大;1999-2008年,国有粮食企业的购销量减少,而民营企业的交易量相对稳定。2008年,国有粮食企业和重点非国有企业的粮食交易量较大,但宁海县的粮食和油脂自给率较低。
关键词: 宁海县 商品经济 粮油购销

内容

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87—1992年粮食由粮站统一购销。1993年改粮食合同定购为指导性计划收购,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政企分开,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开运行。2001年实施粮食购销改革,实行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市场化。1987—1998年国有粮食企业县内收购粮食281740吨,县外购入119270吨;县内销售382151吨,县外销售23577吨;县内购入油料22012吨,油脂6638吨。1999—2008年国有粮食企业县内收购粮食69922吨,为1987—1998年年平均值的29.8%;县外购入47521吨,为1987—1998年年平均值的47.8%。民营企业成交量则随行就市,相对稳定。2008年国有粮食企业购粮13351吨,销售9987吨;重点非国有企业购入22554吨,销售18741吨。粮食交易量28728吨,交易额8810万元。油脂交易10019吨,交易额6919万元。宁海县粮食自给率为29.8%,油脂自给率为15.4%。
  第一节 粮食收购
  1987—1992年粮油收购包括农业税、定购粮和议价粮油。政策性收购的农业税(以粮代税)延续到2006年,农户自愿与粮食部门签约的“定购粮”,延续至2008年。
  农业税粮 1987年收税粮4178吨。税粮,当年11月底前按早稻收购价,每50公斤17元计;其后按晚稻收购价每50公斤20.55元计。1988年“7·30”特大洪灾,年税粮减至2308吨;1993年收税粮3591吨,收购价统一为每50公斤44元,早、晚稻谷各缴其半。1994年收税粮5442吨,收购价每50公斤48元。1995年收税粮为1706吨,包括部分农民“以金(人民币)代粮”缴纳。1996年收税粮4152吨,恢复“实物征收,货币结算”,收购价升至每50公斤64.3元。1997—2000年税粮收购稳定在1996年水平。,2001年开始宁波市各县由市政府代缴农业税。2006年取消农业税征收。
  定购粮 1987年,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和粮食定购与供应平价化肥、柴油与发放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宁海县定购任务1.6万吨(含农业税),粮食部门在收购时,市场价低于定购价,则按定购价计收,反之按保护价计收,实行“价外补贴”。其标准为每50公斤晚粳谷补2.7元、糯谷补3.2元、杂交谷补2.4元。是年全县收购总量20345吨。1993年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改为指导性计划收购,将“三挂钩”物资改为价外现金补贴,粮食放开购销,全年收购30557吨。1994年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实行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双轨制运行机制,全年购粮食30557吨。1995年,县政府与镇乡签订“粮食定购任务责任状”,全面落实到村、户。1996年,敞开收购农民自给有余的粮食,购粮性质由农民承担义务变成国家对农民的保护和支持,收购23188吨,比上年收购13913吨增长39.65%。2001年,合同定购改为农民自愿订单收购,仅收购6041吨,比1996年收购22956吨减少3.8倍。
  议价粮 1970年收购议价粮,1987年继续,2000年后粮食销售自由经营,“议价粮”随之消失。2001年改为农户自愿售粮。1987—2000年14年间共收议价粮95849吨,平均每年6856.4吨。
  杂粮杂粮品种有二棱大麦、玉米、番薯、黄豆、蚕豆、高粱、粟米、杂色豆等。1987年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玉米524吨、蚕豆152吨、大麦2237吨、番薯干184吨、大豆489吨、其他杂粮112吨;1990年收购玉米972吨、蚕豆1879吨、大麦2520吨、番薯干8吨、大豆239吨、其他杂粮1692吨。1995年,收购玉米1吨、蚕豆716吨、大麦3吨、大豆57吨。
  第二节 粮食销售
  1987—2008年,粮食销售经过国有粮食企业统一销售,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为辅销售,粮食市场自由交易三个阶段。
  城镇统销居民定量供应 1987年继续实行粮食统销。居民定量供应由县粮食局核发“宁海县居民粮食(油)供应证”,以户为单位,以人分类,标准定量,按月限量供应。居民持证到指定的粮站(点),凭省粮食厅统一印制的“定额粮票”购买。是年城乡居民供应食粮7174吨。1991年5月国务院统一提高统销口粮销售价,每50公斤标一早籼米由14.1元提至26.5元,标二早籼米由13.7元提至25元,标准面粉由17.0元提至27.0元,上白面粉由19.5元提至31.0元,全年销售6659吨。1993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粮食“统销”供应制度和平价粮食调拨制度,实行在需求总量宏观控制下的市场供应,除“军用粮票”继续使用外,停止使用居民口粮粮票。1994年,粮价上涨,牵动零售物价指数攀升。
  1995年县政府决定使用“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联同粮食供应券供粮,每张120公斤,以小张(10公斤)分月供应,即每50公斤标一早米87元,标一粳米106元,上白面粉104元,国家补贴居民每月5元~6元。1996年国务院通知,居民口粮销售价平均每千克再提高0.3元。
  补助用粮 1987年4月前实行补助用粮。临时工未达到同工种定量标准给予补助;干部参加劳动,按每人每月连同原定量不超过17.5公斤标准内补助;加夜班23时后每人次以0.075公斤~0.1公斤标准补助;还有出差补助粮、运动员补助粮、民兵集训补助粮等。是年4月,取消各项补助粮。
  行业用粮 豆制品加工业、饮食业、食品业等,既供应平价粮,又供应议价粮。1987年供应平价粮1297吨,占用量的42.7%;1988年为1132吨,占用量的35.2%;1989年912吨,占用量的30.5%;1990年893吨,占用量的19.4%;1991年起转议价供应。
  其他用粮1987—1992年平价销售195.8吨、民办教师449吨、饲料5665吨。1988、1989、1990年三年救灾粮4671吨,1994—1998年供应番薯432吨。
  杂粮销售 统购统销供应的杂粮品种有玉米、蚕豆、大麦、番薯干等。大麦供应啤酒厂,蚕豆供应酱油厂,玉米、番薯干及饲料粮供应饲料加工企业,大豆供应豆制品加工厂。1987年杂粮销售7408吨,1988年1131吨,1990年6871吨,1995年4580吨,1998年850吨。
  农村“三留”粮1987—1998年,农村“三留”粮(缺1993年)合计166.37891万吨,平均每年15.12536万吨,口粮占77.3%,种子占6.7%,饲料占5.9%,其他占10.1%。每年人均留粮285公斤,其中口粮平均244公斤。1987年对农村缺粮户继续实行议价供应,计460吨;1988年灾害影响,增至984吨;1990年退耕还林、种植业调整等,增至2119吨。1998年终止供应。1987—1998年累计供应28453吨。
  农村统销粮 1987年棉农、渔民等实行统销(平价)供应。全县供应农村统销户34890户,107108人,供应9764吨。1988年支持灾民,统销粮增至10927吨;1989年7月起压缩部分农民供应,全年减至9250吨;1993年取消农村统销粮供应。
  市场交易 1982年,粮食部门在老城区大北门菜市场,划地600平方米,作为粮食余缺交易所。交易日以传统集市日为主,年交易量3650吨。1993年1月1日起国务院批准浙江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1994年在小北门建立粮食交易市场,面积5760平方米。年交易量4380吨。各镇乡亦有专门场地作为粮食交易。2000年,全县从事粮油批发经营企业11家,批发量19520吨(其中从江苏、安徽购进的成品粮占92%);粮油经营户136家(其中城区104家),交易量39970吨。2008年,县内购入7302吨(其中国有企业7047吨),县外购入24.54万吨(其中国有企业6049吨)。年度粮食需求32.73万吨,分别为口粮15.32万吨,饲料用粮9.71万吨,工业用粮3.30万吨,食品酿造业用粮0.92万吨,销售县外3.43万吨。
  第三节 粮食储运
  调运 1987—1990年从县外调入粮食75256吨,平价粮占65.0%,议价粮占35.0%。主要品种有早籼米14798吨,小麦11359吨,其余为玉米、早谷、粳谷、上白粉、富强粉等;本县调出外县共41059吨,平价占87.0%,议价占13.0%。主要品种有小麦13613吨,上白粉8968吨,其余为早籼谷、早籼米、玉米、四号粉等。
  1993年起,国家取消粮食统销和计划调拨制度,由缺粮地区和余粮地区产销衔接,属市场买卖关系。
  仓储1987年全县国家粮食仓库共108个,仓容量61365吨;2008年仓库229个,仓容量65020吨。其中,租赁给民营企业仓库84个,仓容量25995吨。
  2003年,在桃源街道堤树村征地100亩,建造仓容5万吨的国家粮食储备库,属中央储备粮总公司直接管理。2008年,在跃龙街道上金村征地102.6亩,投资1.12亿元,设计建造具有现代化储粮设施的仓容3000吨的中心粮库,建造日加工能力为100吨稻谷的粮食加工厂、县粮食交易市场及粮食配送中心,实行粮食收购、储存、加工、交易一条龙的管理模式。
  保粮 1987年,根据季节变化,保粮实施春抓密闭防潮,夏抓隔热防霉,秋抓降温杀虫,冬抓通风降湿的措施。1990年入库早稻谷在12月前粮温不高于20摄氏度,次年1月底不高于1摄氏度,夏季高温不超过2摄氏度,以防霉防虫,延缓粮食品质陈化。1994年5月,商业部发布《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实行仓储质量跟踪检验。
  第四节 油脂购销
  收购 1987年收购油菜籽1635吨。1994年收购油菜籽3235吨,1995年后油菜籽购销融入市场。1987年油菜籽主产区长街、力洋、一市。农民每亩留种15公斤外,全部由国有企业收购,每50公斤退油0.5公斤,是年收棉籽1628吨。1993年开放市场,国有企业收购量减少,1994年仅收棉籽262.5吨。1987—1994年国有企业收购花生、茶籽、芝麻等218吨。
  经营 1987—1994年,国有企业县内收购菜油5535吨,棉油1085吨,其他油1100吨等。期间,国有企业从县外调入油料106吨(其中花生63吨),油脂1852吨(含菜油1507吨,棉油125吨);调出油料4007吨(含菜籽2230吨、棉籽1562吨),油脂1758吨(含菜油1423吨,棉油241吨)。2008年专业经营食用油规模企业1家,大米、食用油综合经营规模企业7家。全县市民及行业、工业用油依靠各经营企业从江苏、安徽、江西、河南等地购入,投放市场交易。
  供应 1987年,居民按计划每人每月供应食油0.2公斤,国庆、春节等每人增加0.1公斤。1992年起取消居民补助用油,1993年起取消居民平价定量供应,实行议价销售。实行平价供应食油的林特产区农民和渔民延至1989年,事业单位延至1991年,食品行业延至1993年。2000年每人每月供应食油0.5公斤,2005年0.6公斤,2008年增至1.3公斤。2008年县内油料作物产油1357吨,仅为总需求的15%,其余从外地采购弥补。
  第五节 饲料供应
  饲料生产供应 1987年桥头胡饲料厂(1982年建)、城关饲料厂(1985年建)、力洋饲料车间(1985年设立)生产饲料。主要原料:玉米、米糠、四号粉、菜籽饼、棉籽饼、豆饼、麸皮、鱼粉、大麦及少量沸石粉、贝壳粉等。配制成蛋鸭饲料、仔猪饲料、中猪饲料、肉鸡饲料、奶牛饲料、对虾饲料、鱼饲料等产品。生产各种饲料6983吨,销售收入156万元。研制出550乳猪饲料、551小猪饲料、552大猪饲料、101鹌鹑饲料等。2008年加工饲料24694吨,业务收入5196.3万元,利润615.4万元。1988年缩减平价供应,扩大议价供应。1993年全部实行议价供应。1987—1998年国有企业供应平议价饲料3.5400万吨,年平均2950吨。其中平价占16.16%,议价占83.84%。
  农村安排精饲料 1987—1998年农村以生猪饲养量为主安排精饲料113034吨,平均每年10276吨。其中,生猪饲料占89.6%,其他禽畜10.4%。2008年全县饲料经营企业10家,年销售量达3万吨,营业额6100万元。其中,宁海县天丰兽药饲料经营部年销量4000吨左右;宁波振宁牧业有限公司桥头胡饲料经营部年销量3万吨。两家企业营业额均在500万元以上。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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