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执法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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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64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执法监察
分类号: F326.4
页数: 1
页码: 5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7至2008年间,宁海县海洋渔政部门积极开展渔政执法和海监执法工作。渔政执法方面,通过出海巡查、港口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依法查处了大量渔业案件,有效维护了渔业秩序。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海监执法方面,针对浅海、滩涂管理无序的问题,县海监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力打击了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海域使用的正常秩序。期间,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及其下属机构获得了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宁海县也被列入海域使用管理百强县。
关键词: 宁海县 渔政执法 海监执法

内容

渔政执法 1987—2008年,县海洋渔政船出航巡查500余艘次,检查渔船5500余艘次,出动执法车3600余次,依法查处渔业案件1200余次。2004年,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标语2000余份,上码头,进船头宣传170次,在象山港、三门湾和各大溪流,组织大规模巡查10次,分级、分段巡查,夜巡20余次,参查人员180人次,查处违规渔船5艘,电鱼作业案件40宗,缴获电捕工具10套,拆毁违禁网具27顶。2005年农业部授予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为第一批“全国文明执法窗口”称号。2006年全年共外出执法160余次,开展为期4个月的港口与海上相结合的专项“渔业执法”,渔业执法行动被检查渔船182艘次,责令整改6艘,海上“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渔政船6次,参加执法人员30人次,被检查渔船46艘次,查处非法捕捞渔船1艘,暂扣回港船1艘,没收非法渔具1套。节日“突击执法行动”出航渔政船73艘次,主要查处节日期间渔船搭客超载等严重违规行为。一年一度的渔船年审、收费、发证、换证等常规工作,按时有序进行。蟹笼证发放,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中日、中韩跨海域管理工作严格细致,暂定水域证书按有关规定发放。
  海监执法 20世纪70年代前,浅海、滩涂管理无序,处于谁开发、谁使用,谁填海、谁建房。2002年后,虽有立法,但无专门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能,管理工作难以规范。县海监大队建立之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力打击了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而有效地维护了海域使用的正常秩序。
  2004年强蛟镇加爵科村11户村民,违法填海造房,不服从查处。公安部门和镇政府共同配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动,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罚款1000元。宁海船舶修造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于2000年2月至2006年3月,未经批准擅自填海6.7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罚款人民币56075元。宁海国华电厂,在象山港海域实施“四通一平”工程建设,虽报批了海域使用面积,但超面积非法填海占用,并变更海域用途,后经市、县两级查处,对超面积海域和变更用途海域,责令其退还和调整用途,并处罚款691560元。
  2004—2006年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渔政站、县海监大队分别获得农业部、人事部和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和“养殖用海执法管理示范大队”称号,宁海县列入海域使用管理百强县。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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