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583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合同管理 |
| 分类号: | F123.82 |
| 页数: | 2 |
| 页码: | 483-48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7至1995年,工商部门合同管理主要任务是监督经济合同签订与履行、调解仲裁纠纷,并提供咨询服务。随着仲裁法实施,合同管理重点转向行政监督。此后,随着多项法律法规颁布,合同监管领域拓宽,包括查处合同欺诈、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活动监管和格式合同备案审查等。至2008年,查处违法合同86件,鉴证合同金额43224万元,监管拍卖活动238次,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涉及金额11.14亿元。同时,宁海县持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至2008年,有国家级、省级等不同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首创农业订单审查和“守合同、重信用”示范农户创评活动。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工商管理 经济合同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