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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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5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合同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483-4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7至1995年,工商部门合同管理主要任务是监督经济合同签订与履行、调解仲裁纠纷,并提供咨询服务。随着仲裁法实施,合同管理重点转向行政监督。此后,随着多项法律法规颁布,合同监管领域拓宽,包括查处合同欺诈、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活动监管和格式合同备案审查等。至2008年,查处违法合同86件,鉴证合同金额43224万元,监管拍卖活动238次,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涉及金额11.14亿元。同时,宁海县持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至2008年,有国家级、省级等不同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首创农业订单审查和“守合同、重信用”示范农户创评活动。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管理 经济合同

内容

1987—1995年,工商部门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指导企业和业务主管部门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开展经济合同法规咨询服务,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其间,开展合同法规宣传186次,培训68期2700余人参加,咨询服务8465人次,检查经济合同6348份,指导和帮助企业追回拖欠款1001万元;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3342件,解决争议金额1857万元。1995年9月仲裁法实施,国家对仲裁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合同仲裁走向民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仲裁经济合同纠纷职能终止。合同管理重点由仲裁向行政监督转变。之后,随着担保法、拍卖法、合同法及《浙江省合同管理监督规定》的颁布实施,工商部门对合同监管领域进一步拓宽,重点加强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查处和合同鉴证,增加了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活动监管、格式合同备案审查等监管内容。至2008年,全县共查处违法合同86件;鉴证各类合同4248份,金额43224万元(2003年开始不再办理合同鉴证);现场监管拍卖活动238次,纠正违法拍卖公告和拍卖活动25次,查处违法拍卖案件1件;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763件,借款合同主债权金额11.14亿元,抵押物价值23.33亿元;审查备案涉及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管理、住宅装修、供水、供气、农业订单等7大类格式合同183份,报备企业105户。
  1987—1999年,先后12次考核命名“守合同、重信用”单位1180户次。2002年开始,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认定,2008年,全县有“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国家级3户,省AAA级2户,省AA级18户,省A级63户。2006年开始,宁海县对农业订单开展审查,并推出“守合同、重信用”示范农户创评活动。至2008年,共审查农业订单4839份,订单金额7.6亿元,有197户农户被县创评领导小组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示范农户。此项工作在全省属首创,获市工商局工作创新奖。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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