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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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57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物价
分类号: F726
页数: 7
页码: 469-4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后,宁海县按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物价进行管理,主要分为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价格管理涉及工、农业产品价格及服务价格,其中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经历了从国家严格管理到逐步放开的转变过程,同时针对市场价格波动,宁海县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并采取了相应的调控措施。
关键词: 宁海县 物价管理 商品价格

内容

1987年以来,物价管理经历“以调为主,以放为辅”、转向“以放为主,以调为辅”,又到“调放结合,健全机制,规范行为、依法治价”的三段过程。在定价形式上,从政府定价为主转为市场调节价为主。管理工作由管理和制定具体价格转到主要进行宏观调节价格的轨道上来。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正式实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宁海县按照《浙江省定价目录》进行管理。
  第一节 物价管理
  物价管理工作分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等。价格管理,对工、农业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等进行管理;收费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商品收费进行管理,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价格管理
  农产品价格 1985年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1986年农产品收购价格由国家管理的112种减少到44种。销售价由国家管理的117种,减少到33种。1988年放开了生猪购销价格,并在生猪生产变化时,规定生猪收购最低保护价。1991年5月1日,提高统销粮油价格。1993年放开一般粮油价格。2006年除国家储备的粮、油、棉花购销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蚕茧收购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外,其余农产品价格均放开。
  工业品价格 1986年放开了黑白电视机、收录机等28种工业消费品价格,1988年放开13种名烟、13种名酒价格。工业生产资料价格,1985年实行国家定价与市场调节价并存的价格双轨制以来,1991年适当提高计划内价格,1994年并轨,除个别商品继续执行国家定价(如电力价格)外,不再存在计划内、外价格。其他工业品价格逐步放开。2002年12月1日开始,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严格按《浙江省定价目录》中的17种执行。
  1987年市场价格上涨势头较猛,针对新情况,制定了《宁海县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租赁企业价格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放开商品价格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并于1988年对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实行最高限价。从严控制新的涨价项目,适当扩大提价申报商品,适当回落部分涨价过多、积压的商品价格,密切监视副食品市场动态。
  明码标价 1987年实行分色标签,1993年废除分色标签,所有商品均采用由物价部门监制的统一标价签。2001年,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桃源路),示范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示范市场(红枫建材市场),示范旅游点(天河景区)和示范电信营业点(电信局营业部)活动。2008年定为“明码标价年”,5月为集中整治月,对全县乡镇、街道全面开展整治,并对房地产市场和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价格的不透明、不规范进行了重点整治。
  1989—2005年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比活动。有28家企业挂上了“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匾额。2005年开始了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评选,同心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城关百川大药房、小小食品超市、万泰厨具有限公司4家单位在2006年被评为宁波市价格诚信先进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2002年,对征收污水处理费实行公开听证。2005年举行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邀请并听取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团体和人大、政协等15名代表意见,并把调价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2007年对自来水价格调整和管道煤气价格制订分别召开了听证会。2008年9月,通过成本监审,召开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调整方案听证会。
  收费管理
  1987年,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非商品收费管理,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到1988年年底,共清理整顿126个部门的845小项收费项目。发放正式收费许可证675本,临时收费许可证156本。把831项收费项目列入了管理范围。
  1990年始,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的监督管理,1991年组建“宁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逐项进行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45项,查处违法单位28家,取消项目年收费35万元,同时,开展治“三乱”群众现场投诉活动。1997年,全面换发收费许可证,将许可证划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收费许可证。1999年,取消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1998年,对40家实力型、潜力型企业试行“收费登记卡”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02年开始,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收费监督卡、收费公示制度。共汇集了40个部门、1600个小项收费项目,于1998年和2003年两次编写《宁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在全县农村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设立村公示栏800块,向全县农村居民住户发放16万本收费手册和公开信。教育收费管理除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外,也向各学生家长赠送教育收费手册。2000年,高中段教育收费实行计划内外并轨,对社会办学收费实行指导价管理。2004年秋季起,义务教育段实行“一费制”。200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杂费。2008年开始免收书簿费。
  1999年,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减半收费的通知》,涉及收费13个部门111项收费;出台了《关于企业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企业在涉及工商、税务、土地、房产、供水、供电等方面的收费一律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出台了《关于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下岗、失业职工从事个体工商业、开办私营企业的,可享受9个部门32项收费的三年减半优惠政策,凡吸纳下岗失业职工70%以上的企业3年内免收32项收费,吸纳50%以上不满70%的2年内免收。2003年开始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2000年,在10家企业建立收费监测制度,为各执收部门培训收费管理员70名,推行收费员上岗证制度。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取消了不符合要求的收费项目77项。截至2006年年底,全县实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38个,收费项目133大项,全年经审核共收费达38579.7万元。2008年,规范了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生猪屠宰服务价格、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价格。清理了农村用水价格、用电价格、中、小学收费、建房收费、畜禽防疫收费等。取消或减免一部分证照工本费。8月1日起,停止收取150项行政事业隆性收费项目,涉及24个部门。同年10月和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分两批取消73项、暂停29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价格监管
  针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宁海县于2004年出台《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宁海县作为省、市价格定点监测县,对粮油、房地产、能源、基础性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分析。2007年,受国际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影响,汽油、柴油、液化气价格上涨较大,加上生猪猪源紧缺带动了肉、粮、油、鲜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因此启动价格预警机制,出动3个检查小组,每天对市场进行巡查,及时掌握主要商品的进销价格等情况,及时向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上报动态。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查处案件4起,制止价格串通案1起。积极应对液化气市场价格波动,出台《关于加强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办法》,按进气价分档和逆向确定进销差率,合理确定石油液化气计量单位换算标准。
  2008年,相继建立了农资、钢材、粮油副食品、肉禽蛋等商品价格常规监测制度;成品油、液化气、农资价格专项监测制度;及时启动冰冻雨雪、抗震救灾期间的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2008年1月24日起,宁海县小小食品超市、海越粮油公司、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食品公司、平安煤气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临时价格干预企业,这些企业在干预期内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类、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调价时必须向县价格主管部门履行调价备案程序。干预期内共受理28种商品的备案申请,经审核,对其中15个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加额的品种,降低调价幅度,平均降幅2.8%,责令2个调价依据不充分的品种恢复原价。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的不合理上涨。12月1日,不再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宁海县被浙江省物价局定为价格监测定点县的十年来,年年被省物价局评为省价格监测先进集体;2006—2008年,连续三年被省物价局评为政务信息先进单位。
  第二节 价格监督检查
  1987—1997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每年下半年全县开展价格大检查。先由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再组织专业检查人员重点抽查。1994年,为抑制通货膨胀,打击哄抬物价等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组织2次大检查,重点查处14个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为,经济处罚总额16.5万元,其中责令退还用户6.9万元。
  专项物价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分别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节日间粮油、蔬菜等生活消费品价格的市场物价检查和收费明码标价检查;每年春季对化肥、农药、农膜、种子、柴油和农村用电的价格检查。2000年以来,特别加强了教育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建设项目收费的专项检查。2002年在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中,查出价格违法金额30余万元。在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中,查出违法3件,涉案违法金额180余万元。2003年查出教育乱收费违法案件12件,违法金额60万元,全额退还学生。2004年查处了一所学校乱收费422万元。2007年在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擅自收取管道煤气建设费和户内安装费,责令退还多收款34.3万元。2008年年初,物价部门会同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县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抽查了5个乡镇、10个涉农收费部门、80余个村,查处案件2件,没收违法所得110万元;6月20日零时起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成品油价格进行巡查,对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液化气、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中巴车等价格加强了检查,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7月,开展通信、邮政资费检查,规范了这些行业的收费行为;抽查了30余所中小学,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8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了17家单位,发现价格违法案件2例,违法金额2万余元;10月开展司法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未发现乱收费行为。
  坚持专业检查与群众监督检查相结合。自1985年建立县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至2006年,出动职工义务检查员10万余人次。1997年在全县各镇(乡)聘任51名价格监督员,聘任160名村级价格监督员,形成了县、镇(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2001年,“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开通,进入全国统一网络,群众对价格的投诉、举报监督更加便捷。
  宁海县物价检查所在1997—1999年连续三年被浙江省物价局授予浙江省物价检查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荣获国家规范化物价检查所;2004年评为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先进单位;2005年评为浙江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评为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先进单位。2008年评为宁波市价格举报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先进集体。
  第三节 价格服务
  1992年成立了宁海县价格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各种价格信息,并担任21家重点单位的价格顾问。
  1999年宁海县价格事务所增设宁海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2001年统一更名为宁海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中心负责全县价格评估、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咨询等价格事务工作。中心配备专业人员11名,其中价格鉴证师5名、评估师1名、造价师2名、拍卖师2名,具备了合格的认证机构资质,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
  自1999年以来,刑事案件的价格鉴证3046件,从未出现因错评、误评而要求重新鉴定或申请复核裁定案件。1999—2008年,共鉴(认)证16550件,标的总金额94.8亿元。2006年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活动,2007年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进农户、进企业,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全面启动。
  宁海县价格事务所于1998年被国家计划委员会授予全国先进价格事务所。宁海县价格认证中心在2003年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全国价格认证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价格认证中心。2006—2007年被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浙江省先进价格认证中心。
  第四节 价格指数
  宁海县于1988年着手编制物价指数中的一项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过1989年采价准备,于1990年正式开始统计。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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