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568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项目报批与监督 |
| 分类号: | F127.55 |
| 页数: | 3 |
| 页码: | 462-46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7至2005年间,宁海县的投资决策权、人力物力财力支配权集中于政府,项目报批程序繁琐。2005年起,根据国务院和宁波市的改革决定,宁海县取消了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建设项目的审批,确立了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并实施了核准制和备案制。同时,政府加强了投资项目管理,完善了相关制度。在项目前期工作方面,宁海县每年筛选安排下一年度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并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审查。重点工程项目如浙江国华宁海电厂、白溪水库等相继建成,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08年,宁海县积极贯彻中央新增投资工作方案,筛选上报多个项目,并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同时,县政府重视民生实事工程,每年规划并组织实施实事工程,解决群众困难。在项目监督方面,宁海县成立了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督查,并完善了联络员网络、考核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 |
| 关键词: | 宁海县 项目管理 经济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