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555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
| 分类号: | F124 |
| 页数: | 2 |
| 页码: | 445-446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银行的职能转换始于1983年,随着国务院的决定,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宁波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后,宁海县支行逐步与工商银行分设,并强化了宏观调控职能,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同时,金融电子化建设快速推进,提升了央行服务水平。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宁海县农村金融体系也得到了完善。人民银行实施了“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但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金融监管逐渐成为趋势。2003年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银监局的成立,标志着宁海县银行业的金融监管职能划归银监局。 |
| 关键词: | 宁海县 金融体制 金融监管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