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551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 |
| 分类号: | F124 |
| 页数: | 3 |
| 页码: | 440-44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5年前,乡镇财政由县财政直接管理。1985年12月,根据财政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全面建立了乡(镇)一级财政,并招聘了财政总会计。1992年5月,乡镇经撤扩并后,建立了财政所。1998年8月,单独设立乡(镇)财政所,成为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并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县对乡镇(街道)的财政管理经历了多次改革,包括“统收统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等模式。收入划分方面,将一般预算收入分为县级收入和乡镇(街道)级收入,并制定了相应的收入分成办法。同时,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用于年度预算平衡。支出划分方面,乡镇(街道)财政主要承担机关运转、经济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所需支出,并按规定核定支出基数。 |
| 关键词: | 宁海县 财政体制 税制改革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