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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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5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分类号: F124
页数: 4
页码: 430-4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1993年起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先从乡镇企业开始,逐步扩展到国有、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及粮食系统工业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造、有偿转让、拍卖、破产等多种形式,明晰产权,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至2000年左右,全县大部分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确立了新的产权制度,使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改革过程中,注重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实现了生产要素的重组和优化配置。
关键词: 宁海县 工业经济 股份合作制

内容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从乡镇企业发端的。1993年1月,县政府印发《宁海县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6月始,西店、大佳何、长街3个乡镇和二轻工业总公司开展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通过实践探索,总结了部分乡镇企业实行有偿转让和拍卖转制形式的经验,扩大试点工作在各个乡镇铺开。1993年10月,县政府出台《宁海县乡镇集体企业拍卖、有偿转让试行办法》,1994年各乡镇全面铺开企业转制工作,1995年又对转制后续遗留问题进行完善。是年末,全县乡镇集体(村办)企业共有506家转为民营企业。
  随着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积累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机制不活等弊端日益显露,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逐年增多,转变产权制度已势在必行。1998年年初发起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战。全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抽调16个相关部门的骨干人员,组建了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帮助、督促、协调。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县属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各企业主管部门也成立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专门工作班子,上报企业改革方案,经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各企业在主管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对资产进行评估、界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择改制形式,确定售价,公开出售,安置职工,产权过户。对在职职工按每一工龄年709元的标准计发,买断工龄,对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向县社保局缴足规费后移交给县社保局管理。规费包括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公用经费、特需经费、交通补贴费、冷饮费、通讯费、误餐费、高龄护理费、医药费、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病残护理补助费等12项;允许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的“提前退休费”;退休职工的大病统筹和医疗保险费补偿;享受遗属补助待遇人员的经费;享受精简退职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因企制宜对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工业局系统产权制度改革 工业局系统产权制度改革针对企业资产属国家所有,职工是全民性质的特点,提出全局一盘棋,统筹盘活变现存量资产,统一安置职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现生产要素重组,达到发展之目的。工作重点放在统筹盘活系统存量,统筹分流系统职工上。
  1993年12月,县体改工作组进驻金属制品机械厂,进行国有工业系统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拉开工业局系统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1994年,以企业领导为主,部分职工自愿参加联合受让产权,实施了产权转让。1995年,对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加大有偿转让力度,第二酒厂有偿转让给原经营者;跃龙针织厂有偿转让给个人;第一橡胶厂和冠华皮鞋厂有偿转让给宁波新成集团公司。
  1997年4月,资不抵债的橡胶厂宣布破产,这是全县第一家破产的国有企业。接着,11月份,丝织厂实行破产。1998年,先后有动配厂、第一橡胶厂、钢丝厂、化工总厂、造纸总厂等企业实施破产。同时继续进行企业产权有偿转让,宁波四明中药厂(原四明中药厂)整体出售给宁波兴亚橡胶厂,职工由宁波兴亚橡胶厂安置。轴瓦厂等实行整体出售。
  1999年,印刷厂、金属制品机械厂、煤矿电器厂3家企业破产。第一酒厂、煤气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无线电厂有偿转让。
  2000年,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以竞标的形式,整体有偿转让给由原公司副经理为首的竞标班子,实现企业重组。严重资不抵债的工业供销公司和工业物资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轻工业系统产权制度改革 二轻工业企业资产属集体所有,企业间资产质量参差不齐,主要采用有偿转让、破产和歇业遣散等3种形式改革产权制度,对不同企业职工采用不同的安置补偿标准。
  1993年开始股份合作制试点,电器工具厂经过2个月改革,成立二轻系统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玲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宁波燃气设备总厂依法破产。1994年后全面推开,至2000年8月,全部企业改革完毕。
  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企业产权,责权利紧密结合;形成多元化投资体制,聚集企业发展资金;政企分开,增强职工责任感,完善企业民主管理监督机制。通过试点,以点带面,落实资产评估,确认资产和股权设置。
  1993年1月,县政府印发《宁海县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的通知。7月,县政府又发出《宁海县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9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乡镇企业改革,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工作。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8名机关干部到试点企业帮助工作。同月,在西店镇宁海塑料八厂进行试点。随后,扩大试点范围,全县有21个乡镇选择26家企业试点。10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西店、深甽、长街、梅林、一市、城关等乡镇,对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试点单位改革的经验,推动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
  1993年,全县乡镇集体企业有182家转为股份制企业,其中重新组合的股份制企业84家,由老企业转换股份制企业37家,股本总额为1086万元,转让重组32家,转让成交额1900万元,摘掉乡镇企业“帽子”重组企业29家,上缴乡镇管理费29万元。
  至1994年10月,全县乡镇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468家,其中乡镇集体企业395家,村办集体企业73家,占股份制企业的63.3%。
  1995年,县政府确定10月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月”。全县18个乡镇(除西店)应转制企业389家,已转制347家,转制面为89.2%;应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98家,已办理278家,占应办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93.3%;应落实债权债务关系305家,已落实291家,占应落实债权债务的95.4%;应收缴改制款3540万元,已收缴2911万元,收缴率为82.2%。有17个乡镇建立集体资金管理委员会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促进集体资产合理运行和保值增值。
  宁海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推行股份合作制工作,在宁波市内是一个启动较早、进度较快的县。改革有利形成多元化投资体制,广泛聚集企业发展资金,推动企业转换经营体制。1996年县委印发〔1996〕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全县先后改组企业集团17家,其中有一休、大梁山等。1997年组建得力集团和如意集团。一休集团列为宁波市首批10家“实力工程”之一,有14家企业跨入全国大中型乡镇企业行列。
  粮食系统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98年,粮食系统工业企业开始产权制度改革,农用车厂、饲料公司、大湖米厂、粮食印刷厂、良工电子公司5家企业有偿转让;谊远集团公司(粮机厂)、油脂公司、面粉公司、麦芽厂等四家企业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
  国有、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剩余的浙江跃龙纺织集团等5家企业在后几年陆续完成转制。攻坚阶段全县各主管局所属的国有、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共转制86家(不包括1997年以前进行改革的企业),其中国有工业41家。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3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2家,有偿转让18家,零资产8家,破产16家,拍卖3家,注销11家等。涉及职工10073人,其中国有工业企业职工8973人。盘活存量资金11.5亿元,吸收社会资金1.2亿元,提取职工安置补偿费近2亿元,有近50%的职工主动选择了自谋职业,其余职工被改造的企业接收安置。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新的产权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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