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创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5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创建
分类号: X321
页数: 3
页码: 379-3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凭借丰富的水资源、良好的大气质量和较高的森林覆盖率,自1997年起致力于创建省级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宁海县在工业、农业、城镇乡村、旅游和自然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5年的努力,宁海县全面达标,并于2003年通过国家级验收,2004年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防灾减灾能力增强,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关键词: 宁海县 生态建设 环境质量

内容

宁海县14条溪流大多发源于境内,独立入海,水资源总量达17.26亿立方米,地面水水质良好。城关城区大气质量保持在I至Ⅱ级,农村地区,特别是雁苍山、南溪温泉等区域,大气质量均在I级。县城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全县林地面积163.5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04%,南溪温泉1991年被列为省级森林公园。1996年桥头胡镇尤家村率先开始生态建设,1998年被市政府命名为生态村。
  1997年,县政府向浙江省环保局提出申请,要求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同年8月,省环保局批准宁海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单位,并要求按国家级标准编制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1999年3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要求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同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1997年年初,县环保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与浙江省环境学会共同编制《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00年6月28日经宁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付诸实施,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确定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是:工业、农业、城镇乡村、旅游和自然环境几个部分内容。
  工业生态建设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业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发挥
  全县八大工业支柱行业的优势,对主要行业的企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并坚持分类指导,限期治理。在巩固电镀、造纸行业治理整顿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铝制品行业和大梁山啤酒厂等污水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把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农业生态建设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加快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有机结合。推行农作物病害虫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提倡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复合肥和作物专用肥,开发无公害蔬菜、有机茶叶等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强对城乡畜禽粪便、农用薄膜、生活垃圾等处置和管理。注意农村能源建设,减少植被破坏。积极防治水土流失。
  城镇乡村生态建设 在重视人口、交通、公用设施、绿化、市容环卫规划的同时,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地面水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特别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饮用水源合格率达100%;建立和完善城关烟尘、噪声控制区建设;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选择西店、大佳何、双峰作为试点镇乡,各自编制生态建设示范镇乡创建规划,并将各项主要指标,如林木(林草)覆盖率、自来水水质达标率、企业污染治理率、环境质量指标等,纳入政府各部门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
  旅游生态建设 突出以天明山温泉山庄、雁苍山、强蛟群岛和前童古镇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景点娱乐、度假、疗养场所及其道路、饭店等配套设施建设,加速形成多功能、各具特色的旅游网络,成为与溪口、天台山等国家级风景区相连接的宁波与浙东旅游新热线,使旅游业成为全县一大新兴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在具体开发过程中,重视城区绿化、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保护等。
  自然环境生态建设 整治河道,提高防洪能力。采取综合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加速土地使用市场化进程,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平原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促进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大力发展“一优两高”林业,提高附加值和利用质量。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和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建设象山港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区。强化海洋环境监测,推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开展汛期风浪潮预报。
  从1999年以来,全县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60项,项目总投资额达77亿元,完成生态工程建设项目38个,建成县城公园10个,总面积达862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5%,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8年的6.58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4.7平方米。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建成120千米的新标准海塘和城市防洪工程,全县小流域治理达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达58%,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建成80万亩生态公益林,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7.04%,2515株古树名木实行登记挂牌保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地表水水质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白溪、清溪等主要溪流水质达到Ⅱ类,白溪水库水质达到I类,成为宁波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43.6万人,覆盖率为84%。全县的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合格率达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广大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关地区在二级标准内,建成大佳何镇、双峰乡、胡陈乡3个市级生态镇乡,桥头胡尤家村、梅林花园村等市级生态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出现海水池塘内循环养殖、边坡复绿工程、坟墓专项整治及生态墓区建设、生态化畜禽养殖基地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县模具城等一批生态亮点工程。
  宁海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历经5年,12项基本条件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级验收,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