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生态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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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51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生态建设
分类号: X321
页数: 8
页码: 379-3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1997年起致力于生态示范区创建,历经5年努力,于2003年通过国家级验收,2004年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随后,宁海县启动了生态县建设,制定了《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分为基本达标期、全面达标期和深化期三个阶段实施。通过一系列生态建设措施,宁海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化逐步渗透。至2007年底,宁海县已完成浙江省基本达标生态县认定的条件,2008年通过省级生态县现场考核验收,多个镇乡、村庄及企业获得生态或绿色相关命名。
关键词: 宁海县 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

内容

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创建
  宁海县14条溪流大多发源于境内,独立入海,水资源总量达17.26亿立方米,地面水水质良好。城关城区大气质量保持在I至Ⅱ级,农村地区,特别是雁苍山、南溪温泉等区域,大气质量均在I级。县城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全县林地面积163.5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04%,南溪温泉1991年被列为省级森林公园。1996年桥头胡镇尤家村率先开始生态建设,1998年被市政府命名为生态村。
  1997年,县政府向浙江省环保局提出申请,要求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同年8月,省环保局批准宁海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单位,并要求按国家级标准编制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1999年3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要求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同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1997年年初,县环保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与浙江省环境学会共同编制《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00年6月28日经宁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付诸实施,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确定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是:工业、农业、城镇乡村、旅游和自然环境几个部分内容。
  工业生态建设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业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发挥
  全县八大工业支柱行业的优势,对主要行业的企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并坚持分类指导,限期治理。在巩固电镀、造纸行业治理整顿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铝制品行业和大梁山啤酒厂等污水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把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农业生态建设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加快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有机结合。推行农作物病害虫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提倡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复合肥和作物专用肥,开发无公害蔬菜、有机茶叶等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强对城乡畜禽粪便、农用薄膜、生活垃圾等处置和管理。注意农村能源建设,减少植被破坏。积极防治水土流失。
  城镇乡村生态建设 在重视人口、交通、公用设施、绿化、市容环卫规划的同时,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地面水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特别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饮用水源合格率达100%;建立和完善城关烟尘、噪声控制区建设;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选择西店、大佳何、双峰作为试点镇乡,各自编制生态建设示范镇乡创建规划,并将各项主要指标,如林木(林草)覆盖率、自来水水质达标率、企业污染治理率、环境质量指标等,纳入政府各部门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
  旅游生态建设 突出以天明山温泉山庄、雁苍山、强蛟群岛和前童古镇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景点娱乐、度假、疗养场所及其道路、饭店等配套设施建设,加速形成多功能、各具特色的旅游网络,成为与溪口、天台山等国家级风景区相连接的宁波与浙东旅游新热线,使旅游业成为全县一大新兴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在具体开发过程中,重视城区绿化、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保护等。
  自然环境生态建设 整治河道,提高防洪能力。采取综合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加速土地使用市场化进程,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平原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促进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大力发展“一优两高”林业,提高附加值和利用质量。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和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建设象山港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区。强化海洋环境监测,推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开展汛期风浪潮预报。
  从1999年以来,全县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60项,项目总投资额达77亿元,完成生态工程建设项目38个,建成县城公园10个,总面积达862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5%,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8年的6.58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4.7平方米。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建成120千米的新标准海塘和城市防洪工程,全县小流域治理达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达58%,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建成80万亩生态公益林,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7.04%,2515株古树名木实行登记挂牌保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地表水水质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白溪、清溪等主要溪流水质达到Ⅱ类,白溪水库水质达到I类,成为宁波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43.6万人,覆盖率为84%。全县的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合格率达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广大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关地区在二级标准内,建成大佳何镇、双峰乡、胡陈乡3个市级生态镇乡,桥头胡尤家村、梅林花园村等市级生态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出现海水池塘内循环养殖、边坡复绿工程、坟墓专项整治及生态墓区建设、生态化畜禽养殖基地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县模具城等一批生态亮点工程。
  宁海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历经5年,12项基本条件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级验收,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第二节 生态县建设
  2003年11月28日,县环保局、发改局组织有关部门与浙江大学环境资源学院共同编制《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2004年10月21日,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后通过,并由县政府组织实施,生态县建设正式启动。
  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宁海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经过1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把宁海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并全力把宁海建设成为生态型经济强县和宁波市副中心城市。生态县建设分为基本达标期、全面达标期和深化期等3个阶段实施。
  2003—2007年,为基本达标期,生态县建设指标基本达标。在不断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建设一批重点工程,生态经济效率有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有较大的发展,城市综合竞争力有较大增强。
  2008—2012年,为全面达标期,生态县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工程,区域生态经济体系基本成型;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全县的综合经济实力继续得到加强。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
  2013—2020年,为深化期,生态县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社会经济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生态文化更加繁荣,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全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建设任务: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环境体系,建设宜人的海滨生态人居体系,建设富有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以及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五大体系的建设,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发挥宁海的生态优势,从而推动宁海县的全面发展。为确保《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到位,县政府每年以年度目标任务书的形式将生态建设年度任务下达给各镇乡、各职能部门,并加大考核督查力度。2004年10月,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宁海生态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百分制中占5分,实施倒扣分。同时实行年度考核单项奖励,对完成年度任务达到优秀的、基层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20万元。2005年县政府出台《宁海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增加了考核比重,镇乡、街道的年度考核分值由2004年的5分增加到12分。
  2007年年底,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总体优良,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Ⅱ级以上的天数为360天。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不考虑无机N、P),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07年12月,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4年来,全县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到标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烟控区覆盖率达95%,医疗废物处理率为100%,建设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3.8%。实现污染减排的年度目标,并出现一批亮点工程,如国
  华宁海电厂,于2007年3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竣工验收,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国际规定标准,环境保护措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电厂附近建立海洋环境监测站。无重特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发生,2007年,县环保局还被省政府评为“811”环境污染整治先进集体。
  农村环境显著改善。创建白溪水库和9个镇乡合格饮用水源地,对白溪水库、西溪水库、黄坛水库、力洋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地落实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水质优良。在非禁养区内全面完成9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污染治理,对全县313家50头以上的养猪场开展沼气化治理,2007年年底累计建成沼气池286座,容积达14300立方米。采取无动力厌氧、微动力好氧、湿地和小型沼气四种模式开展村级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累计达27个。深化“村收集、镇中转、县填埋”的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建成垃圾中转站5个,全县95%的行政村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巩固坟墓专项整治成果,累计建成生态墓区470个,覆盖率达100%。生态公益林面积97.06万亩,公路绿化里程达152千米。
  2007年5月,前童镇前童村被评为宁波市十大绿色文化景观村,绿色环保理念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2007年年底,宁海县完成了浙江省基本达标生态县认定的6项基本条件和11项考核指标,被省生态办认定为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2008年年底,大佳何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乡,12个镇乡(街道)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乡(街道),18个镇乡(街道)被命名为市级生态镇乡、街道,6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省级绿色企业5家,绿色学校10所,绿色社区2个,绿色饭店2家,绿色医院1家,市级环保模范单位38个。2008年12月12日,宁海县通过省级生态县现场考核验收。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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