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编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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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497
颗粒名称: 第十编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分类号: X321
页数: 40
页码: 351-3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宁海县面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1984年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6年成立环境保护局。宁海县坚持生态立县,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推进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建设。1997年成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2004年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9年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环境质量保持在宁波市前列。
关键词: 宁海县 环境保护 生态建设

内容

本编目录
  第一章 环境质量/353
  第一节 水环境/353
  第二节 大气环境/354
  第三节 声环境/358
  第二章 环境管理/359
  第一节 项目管理/359
  第二节 环境监测/361
  第三节 环境监察/363
  第三章 工农业环境治理/365
  第一节 工业/365
  第二节 农业/371
  附录:重点项目整治/371
  第四章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372
  第一节 烟尘控制区/372
  第二节 噪声达标区/373
  第三节 饮用水源保护区/374
  第四节 其他整治/379
  第五章 生态建设/379
  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创建/379
  第二节 生态县建设/382
  第六章 循环经济/386
  第一节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386
  第二节 农业循环经济/388
  第三节 工业循环经济/389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凫溪等流域污染日趋严重,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工业污染引起的环境纠纷时有发生,全县防灾减灾系统表现脆弱等,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
  1984年2月,宁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10月,增设环境保护股。1996年10月,宁海县环境保护局成立,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宁海县按照保护环境是国家基本国策这一指导思想,坚持生态立县,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按照“治旧控新,监建并举”的方针,加强环境统一监督管理。1997年后,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以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建设为载体,把环保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城市化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始终。1997年8月浙江省环保局批准宁海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1999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考核,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7年年底,宁海县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宁波市各县(市)、区前列,生态质量等级为优,并被浙江省生态办认定为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2008年12月通过省级生态县现场考核验收。2009年3月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
  第一章 环境质量
  第一节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 宁海县拥有白溪、清溪、凫溪、中堡溪、颜公河、力洋溪、茶院溪、汶溪等独立溪流14条。据1998—2008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凫溪、颜公河水体受有机型污染,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对水质变化影响较明显。
  从地表水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来看,白溪水系水质除中下游河段在2004年出现氨氮超Ⅲ类标准现象外,保持优良。清溪、中堡溪、力洋溪、茶院溪、汶溪等水质良好,基本保持Ⅱ类水质。凫溪除寅宾桥段水质不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外,其余河段水质良好,为Ⅱ至Ⅲ类水体。
  颜公河接纳了城区部分生活和工业污水,水质变化跨度较大,除2002年水质符合Ⅲ类外,其他年份为Ⅳ类或劣V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其中2004年最大超标倍数达到11.7倍,平均综合污染指数最大年份(2004年为14.31)与最小年份(2002年为5.39)相差2.6倍。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宁海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上是以水库为主,主要有白溪水库、西溪水库、黄坛水库、车岙港、力洋水库、西林水库等,分布于居民相对较少的山溪源头,人为污染相对较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第二节 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 宁海县大气环境质量一直保持优良。2003年、2005年大气环境质量达一级标准的分别为175天、196天,其余天数保持在二级标准。2007年、2008年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34天、351天,优良率分别为91.5%、95.9%。影响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氮(NO2)和二氧化硫(SO?),尘类颗粒物是首要污染物,空气污染的类型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混合型。污染源主要来自燃煤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的排放。2007年4月2日,受北方沙尘天气影响,县内空气首次出现V级重度污染,可吸入颗粒物最高每小时平均值为1.621毫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API)达500。
  酸雨宁海县降水pH值逐年下降,酸度逐年增加。降水酸雨率呈上升趋势。污染程度从中度酸雨区逐渐向重酸雨区转变,这与当地煤炭用量及汽车等车辆尾气排放量增加,特别是宁海国华火力发电厂建成投产之后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氧化氮浓度增加有关,也与宁海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程度加重有关。酸雨的季节性变化较明显,冬季和春季酸雨出现的频率较高,夏季和秋季则频率较低。
  第三节 声环境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2002年开始宁海县上报功能区定点噪声的监测数据。2002—2008年噪声监测数据表明:县城区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2004年、2005年夜间略超标。超标情况主要发生在居民区以及居民区和混合区的结合部。噪声源主要是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自然噪声五大类,交通噪声是城区噪声之首。2004—2008年各类功能区噪声均有小幅增长,尤其夜间噪声增长明显,这和城市人口增多、商业繁荣、居民夜间生活丰富等因素有关。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2004—2008年交通噪声达标。随着城区机动车拥有量逐年增多,噪声逐年略有增高,超标路段集中在兴宁路、桃源中路、人民大道、气象路等主干线。
  第二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项目管理
  宁海县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等制度,加强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
  环保审批制度 宁海县从1989年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可行性分析,报批环境影响报告。1992年开始审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利用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00年宁海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保护保留6项审批事项、4项核准事项、3项备案事项,做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纪律及投诉渠道等公开。2001年9月,环境保护审批事项进入县政府办证中心受理。2002年,设立县环保局项目管理科,与县办证中心环保窗口合并办公。2004年,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2008年6月,县环保局项目管理科改名为行政审批科,是年,环保行政许可共12项。
  自环保审批制度实施后,宁海县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禁止审批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有污染的项目。特别是“九五”计划实施后,按照《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以及《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源头管理,积极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1996—200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984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以及选址不当的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2003—2008年共否决建设项目731个。
  “三同时”制度 1981年宁海县开始执行基建项目、技改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1995年6月起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责任状。自此,通过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全国生态县的创建,切实加强“三同时”执行监管,污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治理。2003—2008年全县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2.9亿元。
  限期治理制度 1996年,对14家电镀企业、6家有汏白废水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之后,县政府每年都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限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业、关闭。2006—2008年共有51家企业被限期治理。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1996—1997年宁海县开展乡镇污染源申报登记及调查。1997—1998年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有265家企业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县范围内总量控制的12种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形式、综合利用和排放总量等情况,并建立了重点污染源申报登记数据库。
  排污许可证制度 1988年宁海县始对电镀行业发放生产许可证(或临时电镀生产许可证)。1996年起实施电镀、造纸、食品、印染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2008年发放排污许可证110册。
  第二节 环境监测
  1984年8月,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建立,直接承担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1990年11月开始,对水、气、噪声进行日常监测,监测项目68个。2003年12月监测站通过省计量认证现场评审考核,2004年4月取得证书,同年通过省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2008年年底,站编制17人,实有监测分析人员17人,具有5类90个项目的分析能力,拥有各种仪器设备70余台。
  11991年4月,县环保监测站地面水监测进入国家四级监测网络,1992年正式进入地面水常规监测网络。根据县工业发展状况和水系分布特征,共设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7个,分别是大溪水车断面、屠岙胡断面、黄坛水库、凫溪寅宾桥断面、独山断面、杨梅岭水库和颜公河杏蒋断面。随着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的调整,2007年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调整为8个,分别为白溪柘湖杨断面、水车断面、大溪双水断面、屠岙胡断面、凫溪山下刘断面、杨梅岭水库、清溪田洋芦断面和中堡溪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白溪水库、黄坛水库、力洋水库、西林水库。
  1992—2002年地表水按平(4月)、丰(7月、9月)、枯(11月)三期监测,其中4月、11月各采样两次,7月、9月各采样一次。从2003年开始,地表水和饮用水按平(3月、5月)、丰(7月、9月)、枯(1月、11月)三期监测,全年单月上旬采样一次。截至2007年年底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监测,共31项。
  1993年,县环保监测站正式进入大气常规监测网络。监测点设在县环保局楼顶。2000年前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3项,监测时间定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中旬进行,各连续监测5天、每天间断采样4次,时间为8—9时、11—12时、14—15时、17—18时。监测期间如遇特殊天气(大风、大雨、雪等)影响采样时,时间顺延。2000—2006年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3项,监测时间定于每周一至周三,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期间如遇特殊天气影响采样时,时间顺延。
  2006年8月在县环保局建成县第一座空气自动监测站(跃龙站),24小时全天候自动监测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项,同步监测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2007年9月在城南小学建成第二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城南站),监测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4项。
  2002年6月24日起,在《宁海报》和宁海有线电视台发布宁海县城区空气质量周报,2006年6月5日起县气象局在宁海县电视台发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县环保监测站于2002年开始开展功能区噪声监测。按规定对每个功能区块的测点在每季度第三个月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每小时测量10分钟,气象条件均为无雪、无雨、风力小于四级的天气。噪声测量数据统计计算每一测点夏季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的等效声级。
  县环保监测站对所监测的项目,选用国标规定的分析方法,无国标的监测项目采用国家环保局编写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验质量控制方法执行《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具体有平行双样、加标回收、密码样等。
  监测科研成果1998年县环保监测站编制《宁海县凫溪水系水环境现状评价及综合整治对策研究报告》,1999年完成《颜公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课题;2002年完成《宁海县白溪水库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对策研究》课题。
  第三节 环境监察
  监察机构建设 1997年4月,宁海县环境保护监理站(筹)成立,主要职责是依法对污染源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收费以及处理污染事故、纠纷和破坏生态事件的行政执法行动。2002年10月,宁海县环境监察大队成立。2007年5月,县编制委员会同意西店、长街设立基层环保所。2008年12月,县环境保护局西店环保所开始办公。
  排污费收支 宁海县征收排污费始于1982年。1993年县物价局、财税局、城建局联合发文《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知》,规定一切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应按规定缴纳污水排污费;对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工厂、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暂不征收排污费。1995年征收机动车排气检测和饮食服务业超标准排污费,检测机动车2200辆,收取检测费11万元。1986—2008年累计征收排污费6004万元。2006年开始,对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征收氮氧化物排污费,年征收排污费猛增。排污费主要用于污染源治理、仪器设备配置、饮用水源保护以及农村环境污染整治。
  议提案办理情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县人大和政协有关环境问题的议案提案逐渐增多。1992—2008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共172件,全部于当年办结。
  信访受理情况 1998年6月25日,宁海县开通24小时环保值班电话,受理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当年受理投诉50件。1999年4月,县长电话开通,当年受理县长电话转办事项224件。之后,陆续开通“65579224”“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1992—2008年共受理群众信访7355件,其中水污染1211件、大气污染3794件、噪声污染2226件、固废污染71件、其他53件。
  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1993年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活动专项行动。自此,环保部门坚持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教育与查处相结合,及时纠正了有法不依的违法行为。2000年开展环保“零点行动”。从2003年起,县环保部门联合多家单位通过“打击不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环境污染整治新三年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章 工农业环境治理
  第一节 工业
  1994—2008年县委、县政府把工业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相继推出“六个一工程”,关停“十五小”“一控双达标”“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环境污染整治新三年行动”“污染减排”等重大举措,工业污染排放明显减少,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
  污染状况 20世纪80年代开始宁海县改革企业经营体制,逐渐打破吃“大锅饭”制度,乡镇工业蓬勃发展,逐步建立起以纺织、机械、化工、食品、橡胶、塑料等为支柱,以轻纺工业为主的具有宁海地方特色的工业体系。1986年共调查114家企业,污染源分属15个行业。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573.65万吨,主要集中在食品、造纸、化工、机械等行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5626.60万标立方米,以燃煤为主,烟尘为890.2吨,二氧化硫858.27吨,一氧化碳2050.44吨,氮氧化物276.3676吨。
  污染源普查 1990—2008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宁海县进行2次污染源普查。
  1990年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1990年乡镇工业污染源共调查294家工业企业。截至1989年年底,全县乡镇工业企业用水总量272.95万吨,新鲜用水量267.83万吨,占98.12%,重复用水量5.12万吨,重复用水率1.88%,万元产值用水量77.2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98.05万吨,达标排放量为55.05万吨。废水处理量为5.76万吨,经处理达标量为2.38万吨,经处理未达标排放量为3.38万吨。年排放污染物1203.09吨,其中COD801.76吨,悬浮物397.75吨,氰化物0.05吨,六价铬0.54吨,锌0.99吨。宁海县废气排放总量为299.51百万标立方米,全部是燃料燃烧产生,其中经消烟除尘量为13.45百万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10652吨,综合利用量为6844吨,处理处置量为3435吨,排放量为373吨。
  1996年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 1995年乡镇工业污染源共调查502家工业企业。1995年全县乡镇工业企业总产值40.1486亿元,用水总量440.38万吨,新鲜用水量433.73万吨,占98.49%,重复用水量7.11万吨,重复用水率1.51%,万元产值用水量911.68吨。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03.29万吨,废水处理量为167.33万吨。年排放COD3418.07吨,悬浮物991.39吨,石油类1.82吨,氰化物0.29吨,六价铬0.23吨。
  1995年用燃煤消耗量50993吨,燃油消耗量2100吨,废气排放总量7.22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85.9吨,烟尘排放总量2886.9吨,粉尘排放总量178.74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36780.74吨,其中危险废物1403.69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总量29170.95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1179.99吨。
  废水废气治理 1987年,宁海县政府对14家污染企业批转了限期治理规划。1990年开始开展实施县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各镇乡和相关部门与县长签订责任书,内容包括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生态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管理等方面。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举;治旧控新,监建并举。在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过程中,坚持污染治理与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层次提升相结合;与生态示范区(县)创建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与舆论监督等手段,分期分批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治。“八五”计划期间,全县共投入840万元治理20家重点污染企业,原城关老城区企业与居民区互相混杂,烟尘污染、噪声扰民严重。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将一批企业从居民区迁至工业区。
  1996—2000年宁海县开展“一控双达标”工作。1996年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污染源162家,其中省控以上5家,市控30家。依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县政府相继对108家企业分期分批下达了限期治理令。到2000年年底,全县共投入治理资金2885万元,96家企业经验收合格,实现了达标排放,32家企业由于转产等原因自行达标,24家企业自行停产关闭,10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治理。县政府被宁波市政府授予“一控双达标”先进集体。通过治理,2000年与1996年相比,全县化学耗氧量排放削减88.8%,六价铬排放总量削减65.13%,氰化物排放总量削减75.5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40.04%,烟尘排放总量削减28.77%。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重金属等12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2001年开始,宁海县坚持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对凫溪、洋溪、颜公河等重点流域和酸洗磷化、电镀、化工、印染、造纸、铝氧化、小熔炼、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整治。5年来共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1.32亿元,限期治理185家企业,取缔、关闭78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环境管理提到议事日程,全县所有医院的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2003年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对企业排污情况实行24小时即时监测,至2008年年底,14家企业排污情况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
  2006年,县政府制定《宁海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关闭黏土砖瓦窑14家和宁海县热电厂,建成电镀城,对13家电镀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推进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等各项措施的落实,至2008年年底,全县SO?(除国华电厂外)排放量为2096.6吨,比2005年下降26.18%,完成“十一五”规划削减任务的137.7%;COD排放量由于与污染源普查数据对接,环境统计口径放大,排放量为2678.7吨,比2005年增加118.7吨,增长4.64%。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20世纪90年代是宁海县对固体废弃物管理的起步阶段。各厂矿企业仅对边角料、炉渣及有效益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1994年开始实施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将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三大类,申报单位76个,涉及14个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1.63万吨,年综合利用量为1.3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4.66%;处置量为0.2万吨,处置率为12.27%,贮存量为0,排放量为0.06万吨。三大类固体废物去向有明显的差异,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4.02%、97.17%,69.67%。从总体情况来看,危险废物主要为铬、镍等重金属电镀污染。2001年全县23家电镀厂点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2008年,全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共50家,主要涉及电镀、化工、酸洗、机械等行业,全年产生废酸3340吨,其他危险废物1395吨,医疗废物7096吨,按要求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国华宁海电厂一期发电机组烟囱环保设计上突破传统模式,4台机组采用一座高210米的四管集束烟囱;运煤系统设计直径120米的封闭式圆形煤罐,每个煤罐储煤量为19万吨,可供4台60万千瓦机组运行20天;集控室的设计采用了“四机一控”的模式。全厂环保投入20亿元,除尘率99%,脱硫率95%以上,脱硝率80%以上,减少了粉尘外逸、实现废水“零排放”。
  2004—2008年宁电委托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机组投产后海域环境进行监测。2006年又委托中国海洋大学对厂址沿海海域环境进行同步监测。并在温排水辐射区进行养殖试验。2006年6月,海洋环境对电厂温排水影响范围进行数模和物模计标。4×600MW机组循环冷却水排量82.5m3/s。机组未满发,循环水排水量为62m3/s左右。4℃温升包络面积,0.18千米(小潮)、0.14千米(中潮)、0.09千米(大潮)。1℃温升包络面积,9.14千米(小潮)、7.03千米(中潮)、5.55千米(大潮)。监测表明,4℃落憩和涨憩时刻包络面积分别为0.125平方千米和0.102平方千米,等温线温扩面积分别为0.098平方千米和0.107平方千米。1℃落憩和涨憩时刻温升包络面积分别为1.888平方千米和1.228平方千米,等温线温扩面积分别为0.818平方千米和1.960平方千米。
  2002—2008年,宁电绿化面积542980.8平方米,其中生态边坡66832.8平方米、一期213500平方米、二期176429平方米、施工生活区/生产维护基地21219平方米、厂前区/西山公园6万平方米、临时办公楼/其他区域5000平方米。第二节 农业
  20世纪末,宁海县开始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开展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城镇饮用水源建设和保护、生态农业、生态镇乡(村)建设等,农村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农村面貌有所改善。
  污染状况
  禽畜 2000年年末宁海县畜禽存栏总数为213万头(只),畜禽养殖业呈现出区域化分布和集约化生产的特点。畜禽污水产生总量为91.1万吨,直接排放畜禽粪尿总量为18.8万吨,占产生总量的69.4%。畜禽粪尿使用总量为8.3万吨,绝大部分还田,占产生总量的30.6%。
  化肥 宁海县共施用化肥65506吨,平均每公顷土地使用量(折纯)水田为386.1公斤,旱地为595.2公斤,园地494.1公斤。氮肥流失率为:水田22.9%,旱地12.0%,园地11.0%;磷肥流失率为:水田4%,旱地5%,园地5%。过量的氮、磷,特别是氮素向水体和大气迁移,已对水体和大气环境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和危害。象山港和三门湾都有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趋势。
  农药 2000年年末,宁海县农药施用总量为水田419.19吨,旱地83.46吨,园地198.26吨。主要品种为三唑磷、甲胺磷、草甘膦、杀虫双、扑虱灵。农药施用水平为水田26.23公斤/公顷,旱地12.02公斤/公顷,园地29.57公斤/公顷。农药使用对环境已造成污染。
  污染整治
  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过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禽畜养殖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2003年9月,宁海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禁养区内现有各类畜禽养殖场,在2004年年底前按规定完成关、停、转、迁;非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即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标准规模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污染治理任务;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2005年4月,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农林局关于宁海县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常年存栏数在50头猪以上(其他畜禽按标准折合成50头猪)的规模养殖场(户)实行综合治理,推行畜禽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力争到2007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率达90%以上,规模化养殖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同月,县生态办对全县50个养殖场下达了畜禽养殖污染沼气化治理任务。到2005年年底,5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沼气化治理,沼气池总容积达4650立方米。
  2008年年底,全县配方施肥25.7万亩,秸秆还田17.2万亩,综合防治12万亩。
  附录:
  重点项目整治
  凫溪水系整治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凫溪上游的造纸厂排放污水,使大里、双湖一带的溪水污染,严重影响水系景观,危害居民的用水安全,制约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997年宁波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对凫溪水系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同年县政府制定《宁海县凫溪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治理凫溪水系水环境。至2000年年底,强制性关闭土法电镀加工点10家,小造纸厂11家,小熔炼厂17家,搬迁电镀厂2家;11家造纸、1家电镀、1家化工、16家铝制品厂的污水治理设施完成改造,年削减六价铬0.6吨,镍、铜和锌3.5吨,COD850吨,造纸行业一年可回收短纤维580吨。同时在排污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电镀企业之间尝试排污权的有偿转让。2001年4月,县政府颁布《关于禁止在凫溪流域违法排污的通知》,从5月9日开始,县环保部门24小时公开受理群众对凫溪流域内违法排污、污染水体行为的举报,对查实的举报者给予重奖。凫溪通过深甽镇政府、城关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的齐抓共管,以及沿溪各企业和群众的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果,基本实现了凫溪水系水体变清、水质达到环境保护功能区划要求的目标,2002年通过宁波市政府对5年整治工作的验收。为巩固整治成果,2004年,县政府对10家造纸企业下达废水限期治理令,要求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造纸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到年底,6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4家停产治理。2007年继续整治凫溪流域环境,关闭了3家造纸企业和4家铝氧化企业,限期整改6家铝制品企业,凫溪水质达到了三类功能区要求。
  深甽长洋铝灰整治 深甽镇长洋村铝灰加工是一个有50年左右历史的传统行业,在当地已形成企业群体。该加工行业采用落后的坩埚生产设备,以焦炭为燃料,废铝边角料和铝灰下脚料为原料,加工生产成铝锭。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废渣,对环境造成污染。1998年《宁海县凫溪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治铝制品行业。整治后的长洋铝熔炼行业实行了铝灰集中堆放。2006年年底,长洋村47家铝灰熔炼企业全部从村庄周边迁出,并在新加工点投入250余万元,每家配备水膜除尘器,对拌灰炉产生的烟尘、碾子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废渣运输到金华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渣的收集和运输由行业协会统一监管。
  第四章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生活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多且复杂。整治生活环境,除加强对建设项目布局的指导,调整原有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对污染源采用分散和集中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外,还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改变原来落后的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控制区域污染,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第一节 烟尘控制区
  宁海县从1992年开始创建烟尘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点源治理逐步转变到区域综合治理。
  1992年,宁海县城乡建设环保局发文《关于建设烟尘控制区的实施意见》,建成了城关镇城南老区3.6平方千米的烟尘控制区.1996年开展烟尘控制区的扩建工作,又建成了城北新区3.4平方千米的烟尘控制区,总面积达7.0平方千米。
  2001年2月,宁海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决定施行《宁海县烟尘控制区烟尘防治管理若干规定》,在城关桃源路、人民路两侧等居民和商业集中区,禁止新设置燃煤炉、窑、灶,提倡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限期淘汰了17家浴室、8家饭店的手烧燃煤锅炉。是年8月,县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境内同三高速公路、甬临线公路两侧各1千米范围内为交通干线烟尘控制区,并对24家企业进行了烟尘专项整治。
  2002年,县环保部门利用法律、行政、经济与舆论监督等手段,整治了城区18家宾馆饭店的油烟排放,淘汰了城区24家蒸发量在0.5吨/小时以下的手烧锅炉,限期治理了75家烟尘污染企业。
  2003年3月,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新设宁波市沿海南线宁海段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烟尘区的通知》,增设沿海南线(宁海段)、临港公路、梅丹线宁海段等公路两侧各1千米及可视范围为烟尘控制区。2003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强城关餐饮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联手整治城关餐饮油烟,20家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04年,县环保部门继续开展“一部二沿”(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和省道公路沿线)烟尘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黄坛铸钢行业烟尘污染。
  2005年年底,宁海县城区烟尘控制区面积达23.4平方千米,并通过宁波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
  第二节 噪声达标区
  1992年7月,宁海县根据GB3096-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分噪声功能区,分别为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等五类,覆盖面积4.69平方千米。根据24小时连续监测表明,城区环境噪声白天平均等效声级为58.2dB(A),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城区面积和人口数的最大分布范围在50dB~55dB(A),其次为55dB~60dB和60dB~65dB(A)。构成噪声源主要是交通噪声,其次是生活噪声。部分居民文教区和一类混合区白天平均等效声级略有超标,分别超过1.9dB(A)和0.9dB(A),二类混合区和工业区白天平均等效声级能够达标,交通干线严重超标,平均等效声级为79.5dB(A)。各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除交通干线(主要是颜公河两侧)昼夜分别超标3.5dB(A)和2.7dB(A)外,都能达标。1993年功能区面积为6.26平方千米。1995年8月,噪声功能区分为6个,面积达10.5平方千米。2004年6月,《宁海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边界规定》,确定7个噪声功能区,面积达20平方千米。2006年12月,噪声功能区创建通过宁波市环保局验收。
  2002年集中整治城区模具行业,通过禁止审批临街模具加工点和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模具加工点,60余家加工点落户县模具城,推进了产业集聚,改善了城区声环境质量。
  第三节 饮用水源保护区
  宁海县政府历来重视饮用水源创建和保护工作。1991年,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将黄坛水库及其上游12.9千米范围划定为Ⅱ类水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宁海县1991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要求,划定了深甽、峡山、长街等建制镇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了保护规划。1995年创建了县第二自来水厂合格饮用水源达标区,集雨面积为114平方千米,库容量为1150万立方米。之后相继建成9个镇乡合格饮用水源地。2005年7月,投资5.4亿元建成库容量为8600万立方米的西溪水库,保证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通过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划分规范、封山育林、建设生态公益林、强化森林防火以及控制生活污染源等措施,全县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了保护。
  截至2008年,全县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152.76平方千米,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17.41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8.81%。水质经监测,30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32.1万人饮上合格的优质水。
  第四节 其他整治
  车用汽油无铅化 1998年12月1日起,全面推广车用汽油无铅化。
  “双禁” 1999年5月1日起,城区实行禁止拖拉机进城、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双禁”,城区交通噪声下降近10个分贝。
  “禁白” 2001年3月,宁海县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餐饮行业中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告》(又称“禁白”),从5月1日起在城区内禁止生产、使用、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快餐盒,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退出全县市场。
  “禁磷” 2002年2月,宁海县开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年底,含磷洗涤用品已基本退出全县销售市场。
  限塑令 2008年6月1日起,宁海县实施“限塑令”,全县各大商业零售性质的商贸企业实施塑料袋有偿使用。
  第五章 生态建设
  第一节 生态示范区创建
  宁海县14条溪流大多发源于境内,独立入海,水资源总量达17.26亿立方米,地面水水质良好。城关城区大气质量保持在I至Ⅱ级,农村地区,特别是雁苍山、南溪温泉等区域,大气质量均在I级。县城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全县林地面积163.5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04%,南溪温泉1991年被列为省级森林公园。1996年桥头胡镇尤家村率先开始生态建设,1998年被市政府命名为生态村。
  1997年,县政府向浙江省环保局提出申请,要求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同年8月,省环保局批准宁海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单位,并要求按国家级标准编制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1999年3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要求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同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1997年年初,县环保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与浙江省环境学会共同编制《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00年6月28日经宁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付诸实施,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确定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是:工业、农业、城镇乡村、旅游和自然环境几个部分内容。
  工业生态建设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业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发挥
  全县八大工业支柱行业的优势,对主要行业的企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并坚持分类指导,限期治理。在巩固电镀、造纸行业治理整顿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铝制品行业和大梁山啤酒厂等污水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把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农业生态建设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加快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有机结合。推行农作物病害虫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提倡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复合肥和作物专用肥,开发无公害蔬菜、有机茶叶等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强对城乡畜禽粪便、农用薄膜、生活垃圾等处置和管理。注意农村能源建设,减少植被破坏。积极防治水土流失。
  城镇乡村生态建设 在重视人口、交通、公用设施、绿化、市容环卫规划的同时,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地面水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特别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饮用水源合格率达100%;建立和完善城关烟尘、噪声控制区建设;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选择西店、大佳何、双峰作为试点镇乡,各自编制生态建设示范镇乡创建规划,并将各项主要指标,如林木(林草)覆盖率、自来水水质达标率、企业污染治理率、环境质量指标等,纳入政府各部门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
  旅游生态建设 突出以天明山温泉山庄、雁苍山、强蛟群岛和前童古镇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景点娱乐、度假、疗养场所及其道路、饭店等配套设施建设,加速形成多功能、各具特色的旅游网络,成为与溪口、天台山等国家级风景区相连接的宁波与浙东旅游新热线,使旅游业成为全县一大新兴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在具体开发过程中,重视城区绿化、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保护等。
  自然环境生态建设 整治河道,提高防洪能力。采取综合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加速土地使用市场化进程,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平原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促进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大力发展“一优两高”林业,提高附加值和利用质量。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和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建设象山港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区。强化海洋环境监测,推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开展汛期风浪潮预报。
  从1999年以来,全县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60项,项目总投资额达77亿元,完成生态工程建设项目38个,建成县城公园10个,总面积达862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5%,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8年的6.58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4.7平方米。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建成120千米的新标准海塘和城市防洪工程,全县小流域治理达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达58%,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建成80万亩生态公益林,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7.04%,2515株古树名木实行登记挂牌保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地表水水质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白溪、清溪等主要溪流水质达到Ⅱ类,白溪水库水质达到I类,成为宁波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43.6万人,覆盖率为84%。全县的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合格率达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广大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关地区在二级标准内,建成大佳何镇、双峰乡、胡陈乡3个市级生态镇乡,桥头胡尤家村、梅林花园村等市级生态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出现海水池塘内循环养殖、边坡复绿工程、坟墓专项整治及生态墓区建设、生态化畜禽养殖基地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县模具城等一批生态亮点工程。
  宁海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历经5年,12项基本条件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级验收,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第二节 生态县建设
  2003年11月28日,县环保局、发改局组织有关部门与浙江大学环境资源学院共同编制《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2004年10月21日,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后通过,并由县政府组织实施,生态县建设正式启动。
  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宁海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经过1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把宁海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并全力把宁海建设成为生态型经济强县和宁波市副中心城市。生态县建设分为基本达标期、全面达标期和深化期等3个阶段实施。
  2003—2007年,为基本达标期,生态县建设指标基本达标。在不断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建设一批重点工程,生态经济效率有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有较大的发展,城市综合竞争力有较大增强。
  2008—2012年,为全面达标期,生态县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工程,区域生态经济体系基本成型;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全县的综合经济实力继续得到加强。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
  2013—2020年,为深化期,生态县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社会经济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生态文化更加繁荣,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全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建设任务: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环境体系,建设宜人的海滨生态人居体系,建设富有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以及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五大体系的建设,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发挥宁海的生态优势,从而推动宁海县的全面发展。为确保《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到位,县政府每年以年度目标任务书的形式将生态建设年度任务下达给各镇乡、各职能部门,并加大考核督查力度。2004年10月,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宁海生态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百分制中占5分,实施倒扣分。同时实行年度考核单项奖励,对完成年度任务达到优秀的、基层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20万元。2005年县政府出台《宁海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增加了考核比重,镇乡、街道的年度考核分值由2004年的5分增加到12分。
  2007年年底,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总体优良,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Ⅱ级以上的天数为360天。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不考虑无机N、P),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07年12月,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4年来,全县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到标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烟控区覆盖率达95%,医疗废物处理率为100%,建设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3.8%。实现污染减排的年度目标,并出现一批亮点工程,如国
  华宁海电厂,于2007年3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竣工验收,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国际规定标准,环境保护措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电厂附近建立海洋环境监测站。无重特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发生,2007年,县环保局还被省政府评为“811”环境污染整治先进集体。
  农村环境显著改善。创建白溪水库和9个镇乡合格饮用水源地,对白溪水库、西溪水库、黄坛水库、力洋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地落实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水质优良。在非禁养区内全面完成9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污染治理,对全县313家50头以上的养猪场开展沼气化治理,2007年年底累计建成沼气池286座,容积达14300立方米。采取无动力厌氧、微动力好氧、湿地和小型沼气四种模式开展村级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累计达27个。深化“村收集、镇中转、县填埋”的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建成垃圾中转站5个,全县95%的行政村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巩固坟墓专项整治成果,累计建成生态墓区470个,覆盖率达100%。生态公益林面积97.06万亩,公路绿化里程达152千米。
  2007年5月,前童镇前童村被评为宁波市十大绿色文化景观村,绿色环保理念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2007年年底,宁海县完成了浙江省基本达标生态县认定的6项基本条件和11项考核指标,被省生态办认定为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2008年年底,大佳何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乡,12个镇乡(街道)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乡(街道),18个镇乡(街道)被命名为市级生态镇乡、街道,6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省级绿色企业5家,绿色学校10所,绿色社区2个,绿色饭店2家,绿色医院1家,市级环保模范单位38个。2008年12月12日,宁海县通过省级生态县现场考核验收。
  第六章 循环经济
  2005年,编制《宁海县循环经济发展纲要》,明确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生态县的重点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载体。2006年建立宁海县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建立《宁海县循环经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制定《宁海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7年,编制《宁海县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6年和2007年分别印发《宁海县循环经济发展实施计划》和《年度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加扣分办法》。2007年6月制定《宁海县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扶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成“宁海循环经济网”,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信息平台。2008年制定年度循环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实施计划,出台《宁海县循环经济2008年实施计划分解》,印发《宁海县发展循环经济资料汇编》。2008年1月,宁海县被浙江省政府评为2007年度省级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县。
  第一节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宁海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是浙江省首个县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设计为“区域性混合型”,规划“三个层面”(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宏观层面)的发展方向,“五大板块”(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资源节约型社会、循环型城镇)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目标是:基本建立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循环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建设成为宁波乃至浙江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到2020年,全面确立发展循环经济的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打造具有宁海特色的区域性混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
  打造2个循环经济示范区:临港循环经济示范区。包括国华宁海电厂循环项目、水泥粉磨站、纸面石膏板、宁海宏韵建材生产线一期、宁海湾旅游项目开发、海洋温水渔业示范区。宁海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包括浙江东海岸1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示范区、三门湾海水养殖基地。
  推进1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包括环保工业城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宁海机械废油处理中心、大梁山啤酒公司中水回用。清洁能源开发,包括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小水电科学开发。绿色再造技术应用,包括太阳能主件开发、太阳能组件开发、激光制造应用、年产100万台智能节水型全自动洗衣机生产线。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包括临港污水处理厂、宁东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南污水处理厂、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包括垃圾清运网工程、垃圾资源化工程。建设节能节地节材工程,包括宁海县经济适用房工程、建筑垃圾处理网络、建筑用地表土利用、整治黏土砖瓦企业发展新型建材。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包括废旧物资交易中心、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包括万亩有机茶生产基地建设、万亩无公害笋竹基地建设、万亩高山蔬菜基地、三门湾千亩藻类养殖基地、胡陈乡万亩洋芋基地、胡陈乡万亩小水果基地。循环经济信息平台。
  创建30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对30个工业企业进行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包括宁海豹王、金海雅宝、电镀厂、宁海环保园区、鸿昌越洋、宁波奥达、宁波爱文、宁波九龙、宁波泰达、得力、宁波榆林、宁波天虹、宁波东达、宁波海静、卡依之、宁海国盛、宁波如意、宁波志清、大梁山、宁波永信、宁海建新、宁波吉德、宁波鑫洋、宁波彬彬、宁波捷豹、宁海大鹏、杰友升、宁波盛棉、宁波五峰、宁波圣豹。
  培育3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废塑料、橡胶类利用企业;废金属利用企业。其他类利用企业,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木综合利用、畜禽污染物沼气化综合利用、防水建筑胶合模板、废纸回收利用、其他等。
  第二节 农业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打造浙江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产业重点大力发展绿色农作物种植业,重点发展资源利用型畜牧业,优化发展高效海洋养殖业,适度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业。
  2003年开始建设的浙江东海岸1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2005年,创建宁海浙江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开始了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宁海浙江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位于县东部,以长街镇为主,延伸至胡陈乡、力洋镇的胡陈港灌区的两岸,园区内耕地近15万亩。2005年被列为国家农业发展委员会现代农业建设示范项目,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
  示范区有西瓜(“泉丰牌”优质西瓜基地2.6万亩)、订单蔬菜(订单蔬菜基地2.3万亩)、粮食(优质米基地2万亩)、柑橘(无公害柑橘基地2.3万亩)、畜禽养殖(3万余头生猪和700多头奶牛的畜牧养殖小区)、海水养殖(内循环水产养殖基地0.3万亩)等6大产业基地,面积
  10.2万亩。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9.7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25个。建有国盛农场、东部海洋开发公司、振宁牧业、兴宁菜业、大和水产、海联牧业、绿港牧业、利丰牧业、东顺牧业、绿丰生态有机肥等15家农业龙头企业和金龙浦农业合作社等98家农业合作社。开展农牧业链接、企业间联动,实现资源相互循环利用。形成“种植饲养加工”一体化、“农作物秸秆—奶牛养殖”“猪—沼气—瓜果菜”等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国盛农场常年种植出口蔬菜西兰花和毛豆,大量西兰花茎叶和毛豆秆作为利丰牧业奶牛的优质青饲料,每天产出的大量牛粪经发酵后成为优质有机肥提供给农场使用。形成以利丰牧业有限公司的奶牛为龙头,大力发展食草动物,带动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海联牧业是一家万头猪场,产生大量粪尿采用干湿分离后,干粪加工成有机肥,尿液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产出沼气、沼渣、沼液,沼液通过专用管道输到金龙浦农业合作社的瓜果基地,成为有机肥料,在作物用肥淡季,多余沼液用于池塘养鱼和种植水葫芦,作为鸭子和母猪的饲料,形成以绿丰生态有机肥有限公司为龙头,全面治理畜禽环境,提高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东部海洋依据生态种群优势互补原理,形成“鱼虾—贝藻”内循环综合养殖模式。形成以大和水产、东部海洋开发公司为龙头,推行海水内循环清洁生产。以国盛农场、金龙浦农业合作社为龙头,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创办节水、节肥、节药高效生态农业基地。一个以基地加企业、种植加养殖、观光农业加农产品加工业的上下链产业相衔接的农业循环网络初步建成。
  在农业废弃物利用中,大力推进沼气利用技术和生态能源模式,建成226个沼气项目和4家有机肥料加工厂,年综合利用畜禽粪便8万吨,生产有机肥3万吨。同时还建成20个农村污水处理项目。2006年,宁海浙江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园区被认定为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第三节 工业循环经济
  通过“2133”工程平台,构建临港循环经济试点区,实施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培养资源综合利用等静脉产业。工作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清洁生产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静脉产业”。
  2003年1月,在位于宁海县北的强蛟半岛,建立县临港循环经济试点区。县工业循环经济是以县临港循环经济示范区为依托,引进和启动了一批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链项目。
  2005年7月13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将宁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区块列为宁波市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复函》,临港区块列为宁波市循环经济示范区。同年12月31日,又被浙江省循环经济工作办公室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百项重点项目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区。2006年,制定《宁海县临港循环经济试点区总体规划(2005—2020)》和《宁海县临港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06年建成的浙江国华宁海电厂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设备,除尘率达99.3%,脱硫率达95%,脱硝率达70%,废水循环利用,燃煤全封闭储运,噪音和粉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除国华电厂之外,2005年,宁海强蛟海螺水泥公司兴建,总投资4.5亿元、年产320万吨水泥,构建煤—电—粉灰煤—水泥产业链;2006年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兴建,总投资1.2亿元、年产3000万平方米的纸面石膏板项目,消化利用电厂脱硫产生的20万吨石膏,减少废弃物产生而构建成煤—电—石膏—石膏板产业链;2006年宁海宏韵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5万立方米粉灰煤加气砌块生产线,扩大消化粉煤灰能力,进一步减少废弃物。临港循环经济示范区逐步实现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产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2000—2008年结合工业产业结构现状,重点在电镀、化工、造纸、机械加工等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技术改造等管理、技术手段,形成源头减量、过程减量、物料减量、排放减量等系列化生产流程,培育出豹王电池、志清阀门、如意机械等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显著的典型企业,推动全县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2008年,已有1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19家企业正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182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了生产低消耗、低排放。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深入开展,完成29家企业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关停13家黏土砖瓦窑,基本建成电镀城。在工业废弃物利用中,全县现有10家经市级认定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120个回收网点,年回收利用废铝5万吨、废铜3.5万吨、废液2万吨、废纸5万吨,均供县内企业再生产利用。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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