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49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城市管理
分类号: TU984.255
页数: 6
页码: 337-3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1984年起,通过设立市容领导小组、市容管理队、城建监察大队等机构,对县城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进行了持续的整治和管理。在市容市貌方面,重点整治了“六乱”现象、违章建筑和“牛皮癣”等问题,并加强了户外广告和夜排档的管理。在环境卫生方面,逐步实现了道路清扫保洁的全日制和机械化,完善了垃圾中转、清运和填埋系统,改善了公厕保洁和粪便清运工作,并增设了垃圾箱(桶)和果壳箱。在交通秩序方面,加强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红绿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并安装了“电子警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通过这些措施,宁海县的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关键词: 宁海县 城乡建设 市容市貌

内容

第一节 市容市貌
  1984年8月,城关镇设立市容领导小组,下设“三整顿”办公室,负责整治县城的市容卫生、交通秩序和贸易市场“脏、乱、差”现象。1990年8月,城关镇市容管理队成立。1991年4月改名为城关镇市容监察队,以整治城区市容市貌和管理人力三轮车为主要职能。
  1995年3月,县城乡建设环保局设立宁海县城建监察大队,监管城区市容环境。1995年9月,县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办公室组建成立县综合执法大队,以整治管理城区机动车辆乱停放、市容市貌和人力三轮车为主要职能。城区市容管理处于多头执法,交叉管理状态。
  1998年3月,县政府对县城城市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撤销县综合执法大队和城关镇市容监察队。城区市容执法管理的职能由县城建监察大队承担。
  2006年4月,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成立,原城建监察大队被撤销,其人员划归城管局。受县政府授权及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委托,承担城市管理和行使在县城规划控制区内涉及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权等职责。
  整治“六乱” 乱占道、乱设摊、乱停车、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现象,1990年,查处各类违章行为956人次。1998年,查处各类违章行为12200人次,罚款12万元。1999年,人民路、兴宁中路、桃源路创建“街容达标路”,在主要路段实行路段长责任制的办法,从严管理,查处各类违章行为8000余人次。次年,人民路获“省级城市街容示范路”称号。2001年,对沿街50余家摩托车维修店占道经营进行整治,依法处罚2家严重违章行为。2002年,与12条路段的2700余户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强化长效管理机制。2004—2008年,共查处各类违章案件15330件。
  整治违章建筑 1996年,为创建省卫生县城和市文明县城,拆除违章占道棚屋52处、65间,违章建筑80余处、2000多平方米。1997—2000年,开展非农建设项目规划执法大检查,查出违章建筑项目543件,违章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经处罚补缴规费和罚款1642.9万元,拆除违章建筑90余家、22500多平方米。2006—2008年,共拆除违章建筑1277间、建筑面积12.17万平方米。
  “牛皮癣”治理 2003年,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牛皮癣”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购置高压冲洗设备落实专人负责清洗,利用通信部门的“呼死你”系统,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违章者,对其广告上的电话、手机号码予以停机。2006—2008年,共清除“牛皮癣”83万处,累计停机1048只。2008年7月,对城区“牛皮癣”的清除工作试行市场化运作,以一年42万元的清除费用,发包给专业公司清除。同时制定《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工作质量验收标准》和《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清除“牛皮癣”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了及时清除的效果。
  户外广告管理 1999年始,对户外广告设置实行审批制度。是年,审批户外广告900余只(幅)。2001年4月,跨街横幅广告实行公开竞拍,以三年100万元的价格拍出经营权;2004年5月,又以三年200万元的价格拍出经营权。2007年6月,跨街横幅广告取消,推出广告网架,以一年180万元的价格拍出城区广告网架经营权。2008年7月,又以一年58万元的价格拍出城区广告网架经营权。2007年编制《宁海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制定《宁海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小广告张贴栏从原来的8处扩展到15处,并实施统一受理、统一打印、统一张贴。店面招牌按照统一位置、统一尺寸、统一色调的原则。进行制作。对主要商业街路的店面招牌在材质、造型、色调等方面的品位进行提升,确定31个点和45个移动网架广告设置权的公开竞拍。统一中山路、人民大道LED滚动灯箱广告设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审批6个大型的高架广告和3个板式广告。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一景。
  夜排档管理 2000年7月,全面取消零星占道经营的夜排档摊位,集中在环城北路开辟美食街,设置80只夜排档摊位,并采用公开竞拍方式审批。2001年,将原来日夜占道的夜排档摊位改为“日拆夜搭”的活动排档。同年9月,环城北路美食街夜排档摊位缩减为30处,另在其他地段增设10处。2006年1月,夜排档摊位统一搬迁到桃源中路原华山煤气站拆迁地块,共设18处摊位。夜排档摊位设点做到减少污染、安全有序和方便市民。
  城区停车管理 2003年,在主要商业地段的非机动车停放有专人维护秩序,在道路两侧划出停车位、设置警示牌,对人行道上违章停放的机动车辆试行原地锁定接受处罚措施。2007年,对中山路、桃源路等路段宽度在8米以上的人行道增划临时停车泊位650个,并对其他路段人行道的原有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整改,尽量满足停车需求。
  流动摊贩管理 在主要街路和交通要道,严禁流动摊贩经营。2007年,设置3个“钟点菜场”,方便买卖双方交易,时间一到,收摊走人,清空菜场。截至2008年年底,城区已设置了5个“钟点菜场”。地产时令水果如草莓、杨梅、西瓜、柑橘等上市时,开辟专门销售点,有专人维护秩序,从而减少了流动摊贩侵占道路、影响交通和市容的现象。这种堵疏结合的管理模式,受到群众的好评,《人民日报》《中华建筑报》等新闻媒体给予报道。此管理模式被宁波市城管局授予2008年度城市管理创新奖。
  第二节 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 1989年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县城乡建设环保局,有职工45人,拖拉机改装的垃圾运输车、吸粪车、洒水车等5台,小型垃圾铲车2台、洒水车1台。1993年更名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996年12月又更名为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下设城东、城中、城西三个管理所和车队等机构,在编职工48人,临时工135人,各种机动车辆30辆。2001年增设城北管理所,承担梅林、桥头胡二地的环卫工作。截至2008年,在编职工38人,合同制职工582人。有洒水车、扫地车、自卸车、压缩车、拉臂车、吸粪车、高压冲洗车、餐厨垃圾车、电动运输车、铲车、挖掘机、装卸机、推土机等各类机动专用车辆72台。1999年和2007年两次被授予浙江省市容环卫先进单位称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凌孝财于2002年7月获建设部颁发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工作“时传祥”奖。
  道路清扫保洁 1987年城关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中大街、桃源路和县前街等县城主要道路,面积3.26万平方米,实行人工一天一扫保洁制。垃圾用手拉车收集。小街小巷由城关镇卫生办组织当地村委会负责清扫。1994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扩大到28.7万平方米,组建城建环卫监察中队。1997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3.8万平方米,桃源路、兴宁路、人民大道、东大街、中大街、北大街6条道路17.8万平方米实行全日制保洁,桃源路、兴宁路、人民大道、东大街、中大街、北大街、西大街、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等11条道路店门前卫生实行门前代包管理;垃圾收集改用脚踏三轮车。1998年小街小巷、居民区和开发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统一由县环卫处负责,实施“一把扫帚保洁”新机制,保洁面积增至126万平方米,其中全日制保洁道路9条19.8万平方米。松竹新村、外环路别墅、淮河小区和怡惠4个住宅小区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试点工作。2001年对居民住宅区、城区行政村全面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2000年6月成立了宁海县天天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机制。公司购置扫地车1辆,当年机扫面积7万平方米,次年机扫面积32万平方米。2004年,道路清扫保洁延伸至梅林、桥头胡2个街道,保洁面积增至277万平方米。2003年10月起,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两班制,从上午4时到晚上10时。2006年县环卫处又购置扫地车1辆。2007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42.55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70万平方米。2008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70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140万平方米购置电动运输车9辆,推行垃圾桶电动运输,避免了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基本形成了人工保洁、机械清扫、洒水洗路“三位一体”的道路保洁体系。
  垃圾中转清运填埋 1987年县城有露天垃圾堆放中转场32处,垃圾铲车1辆,用中型拖拉机装载垃圾,运至白峤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全年清运垃圾0.86万吨。1993年环城西路室内垃圾中转站建成,用集装箱装载,5吨汽车清运,全年清运生活垃圾2.2万吨。1997年,清运生活垃圾3.7万吨,1994—2006年,陆续建成垃圾中转站9座,采用机械压缩装箱清运,减少运输成本。2000年清运垃圾7万吨。2002年库容量为120万吨的白峤外埠头生活废弃物处理场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白峤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同时关闭。2003年填埋生活垃圾10.5万吨,2005年为14.5万吨,2007年为13.3万吨,2008年为15万吨。
  1993年起,建筑渣土集中倾倒在白峤岭头南侧山岙里,渣土清运车辆实行运输许可证制度。1996年,环卫处清运建筑渣土2.1万吨;2007年,清运2万吨;2008年清运2.3万吨。
  公厕保洁、粪便清运 1987年城关环卫管理所承担城关25座公厕、30座农厕的保洁工作。另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厕所保洁合同,实行有偿保洁,共30座。全年清运粪便1万吨,其中送肥售肥0.38万吨。1994年县环卫所管理标准公厕29座,农厕26座,年清运粪便2万吨。标准公厕实行如厕收费。1996年白峤岭垃圾填埋场内粪便处理池建成,当年无害化处理粪便2.6万吨。1999年40座公厕全部实行水冲式,64座单位厕所实行有偿保洁,全年清运粪便3.1万吨。2002年举办首届“5·19”开游节,购置流动厕所2只。自此对举办重大公共活动的场所,都设置流动公厕,实行专人管理。2005年,城区有公共厕所80座,取消收费制度。2006年,城北污水处理厂内的粪便处理池建成,当年处理粪便5.4万吨。2008年,有公共厕所85座,清运处理粪便5.81万吨。
  垃圾箱(桶)、果壳箱设置 1987年前在城区主要街道设有垃圾箱30只。1991年在创建县卫生城镇时,在兴宁路、桃源路增设100只。1992年对原有垃圾箱作了全部整修刷新,并增添50只。2001年,在各公园、主要街道口设置100只废旧电池回收专用箱,并在白峤岭垃圾填埋场内,建造了废旧电池专用密封地。2002年增设果壳箱200只。2003年在严防非典型性肺炎中,专设密封垃圾箱180只,痰盆300只。2004年,在人民路、中山路等18条主要街道更换老旧垃圾箱,增添不锈钢果壳箱400只。2007年,又新增、更换果壳箱460只,垃圾桶385只。2008年,在城区170余处新增、更换果壳箱275只、垃圾桶930只。
  第三节 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987年,开始在城区桃源路(今跃龙中学至老干部局一段)分设车行道和人行道,并在桃源路与环南中路的交叉口首设人工指挥岗台,实行交通临时管理。
  1995年1月,在城区大北门桃源路与北大街、环城北路相交的十字路口始设交通管理岗亭,并首次设立红绿灯信号设施指挥交通。当年,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998年,城区有红绿灯设施暨交通管理岗亭两处,道路绿化隔离带13832米,交通标志牌317块,标线路段6858米。
  1996年,首条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设有绿化隔离带的人民路建成。2000年,该路与桃源路相交的十字路口,首次安装了“闯红灯违章自动摄像仪”和“机动车辆超速违章自动拍摄仪”(以下简称“电子警察”),全年拍摄处罚违章车辆5795车次。
  2001年,分别在兴宁南路与北大街交叉口、兴宁中路与外环路交叉口、中山路与桃源中路交叉口等三处安装了“电子警察”。2002年,在城区主要路口增设了5组红绿灯自动控制系统,设置交通标志456块,铺设道口减速垫2177米。对城区的道路交叉口进行科学的梳理,梳理率达85.1%。2004年,改建城区主要道口4只,漆划标线8785米,设置隔离栏700米,新安装交通信号系统7组,并安装了信号灯控制系统。2005年,在城区增设和更新交通标志200块,新设隔离栏1800米,漆划标线5800米,新装灯控系统5组。对城区所有路口的信号灯配时装置重新进行调整,维修路口灯控系统120起,保证了城区24个路口灯控系统正常运作。在城区街路两侧条件许可的地段,尽量漆划临时停车泊位,并动员街路两边的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是年,新增停车泊位345个,新建停车场6处。2007年,新增路口灯控系统5组、“电子警察”5个,对部分道路人行道侧石进行降坡处理,新增停车泊位750个。
  2008年,交警大队建成信息采集室、装备室。交通指挥室于12月初开始运作。新增汽车4辆、酒精测试仪3台、电脑40台,建成公路交通科技监控网络,完成《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新标准的改造实施工作。《宁海县城区信号灯控制系统设计方案》通过会审,进入试运阶段。当年,新增灯控设施4组,分别装在人民路与北斗北路交叉口、中大街与兴宁南路交叉口、兴宁中路与跃龙路交叉口、兴宁中路与银河路交叉口。新增“电子警察”5个,分别设在兴宁北路与堤树路交叉口、兴宁北路与兴工一路交叉口、兴海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兴海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代大道与气象北路交叉口;新增交通标志231块,漆划标线路段9414平方米,新设隔离栏2800米,新铺道口减速垫685米,新设警示桩230根。至年底,累计在城区29个路口装有灯控设施,其中17个路口配置“电子警察”。在全县道路安装6个卡口监控系统,9台移动测速仪全天候运作。
  交通管理措施及安全宣传 1984年,县教育局与县交通监理所联合发文《关于对学生儿童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的通知》,将交通安全列入教育内容,先在梅林试点,后在全县推广。
  1988年10月,县公安局交警队与县政府第一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合同》。同时,交警队与下辖的中队、股、所,签订相应的责任合同,将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人。1990年,交警大队组织干警给公路沿线26所小学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受教育的师生达34600多人次。同时制作交通安全宣传版面100余块,在城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巡回展出。
  1992年5月1日起,禁止简易机动车(俗称“三卡”)上甬临线公路,并禁止无牌无证轻便后三轮车(俗称“乌龟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在城区营运。1995年5月25日起,梅林交警中队首设夜间交警治安执勤岗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997年9月,成立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与交警大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的工作机制。城区岗亭民警一律佩带哨子,做到规范执法。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4000本,赠送给全县各小学。1999年,交警大队改革勤务制度,对下属中队实行弹性错时工作制,全年实行错时监控,巡逻为主,交叉进行,做到时间、路段、装备、人员、职责“五落实”,弥补了早、中、晚时段路面失控的缺陷。当年5月1日起,禁止拖拉机进入城区。当年,交警大队在县驾驶学校开办交通安全教育课,全县驾驶员分期分批集中到驾校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学习,共计上课144节,学习人数达30587人次。同时,又举办交通违章、肇事驾驶员学习班16期,受到教育1739人。全年发送《驾协教讯》32400份。此后,每年都要对驾驶员进行这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
  2001年,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卡点静态管理与巡逻车动态管理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同时,交警大队与城区178家单位、店铺签订责任状,杜绝门前违章占道,抓好长效管理。
  2005年,交警大队启动畅通工程C类城市二等管理目标,重点加强交通高峰期路面管控,在城区流量相对较大的13个路口,每周一至周五上下班时段均实行高峰执勤。同时,充分运用“电子警察”、电子监控、酒精测试仪、手动测速枪等科技手段,提高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当年4月,县政府出台《宁海县道路交通管理考核办法》,把交通管理责任和事故死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5月21日,县综治委专门下发《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整治工作绩效列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2006年7月底,全县18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交通管理站,原乡镇、街道的交通协管员划归交警大队使用。是年,宁海县“畅通工程”获得“全国二等管理水平城市”称号。
  2007年11月,编制完成《宁海县城区近期(2007—2010)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规划与设计》。2008年4月,交警大队和跃龙街道共同发起“交警社区共携手,同创交通文明岗”活动,每天100多名由各社区选派的交通管理志愿者与交警一起上路执勤,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