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补偿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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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4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补偿安置
分类号: D922.3
页数: 2
页码: 336-3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政府自1985年起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城关镇房屋拆迁的暂行规定和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涵盖了居民私房、农民私房、公房以及单位用房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逐渐完善,从最初的以土地面积为主进行补偿和安置,到后来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易地迁建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同时,政府也逐步取消了部分旧有的政策,如居民住宅用房以土地面积拆一还一的政策。最新的《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政策,并考虑了多种因素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关键词: 宁海县 补偿安置 房屋拆迁

内容

《宁海县城关镇房屋拆迁暂行规定》 1985年1月县政府制定。对居民私房拆迁户的安置,由建设单位或城建部门建造职工住宅解决,有条件的也允许自行建房。安排住房标准,小户(3口以下)37.5平方米~40平方米,中户(4~5口)45平方米~50平方米,大户(6口以上)55平方米~60平方米(均指居住面积)。居民自建房用地标准按每人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按2层标准计算)。对农民私房拆迁户安置,由户口所在村安排建房用地。对住公房拆迁户的安置,由所在单位、房管部门、建设单位负责安置。农民私房拆迁补偿标准按被拆房屋质量确定,最高为每平方米45元,由拆迁户自行拆迁,建设单位补助拆房费每平方米1元,旧屋料归房主。被拆居民私房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折价收购,收购价格按房屋质量确定,最高为每平方米70元。
  《宁海县城关镇小北门路房屋拆迁若干规定》 1991年8月县政府发布。规定拆迁房屋补偿费用=(重置价格±调整项目价格)×成新系数,不考虑地段、层次和环境系数。拆迁用地补偿和安置用地费用均按每平方米50元计算。拆除居民所有房屋的安置,原则上按被拆迁户的原用地面积易地安置;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安置,超过120平方米的,按120平方米安置。易地安置用房,由县旧城改造办公室组织联建或代建。鼓励购买商品住宅,相等于被拆建筑面积部分给予基本造价优惠购置,超过被拆建筑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计收。拆除农民所有房屋的安置,由所在村按省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及规划要求负责落实用地,自建安置。拆除单位用房,由单位申报项目,另行征地安置。
  《宁海县城关镇西大街房屋拆迁的若干规定》 1994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发布。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政策基本上与小北门路拆迁政策一致,仅提高了补偿标准。易地安置用地面积不足一间(深14米,开间3.6米),按一间安置,不足两间,按两间安置。街面房用地采取公开拍卖与被拆迁户优先购建相结合的办法,拍卖用地每间(25平方米)底价为1488元/平方米,被拆迁户参拍中标的其中一间可以享受20%的优惠。
  《宁海县城关镇东大街与兴宁南路拆迁若干规定》 1995年5月县政府制定。补偿安置政策仍采用拆一还一保留土地使用权,易地安置建房用地的办法。安置用地面积超过被拆用地面积部分,安置在开发区A区的,按每平方米750元计收,安置在其他地段的,按每平方米450元计收。
  《宁海县城关镇兴宁南路南段及滨溪路房屋拆迁的若干规定》 2000年5月县政府发布。被拆迁的房屋,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私有住宅用房安置采用货币结算、自选安置,产权调换、直接安置和易地迁建安置三种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非住宅用房安置:企业易地安置到工业区,土地拆一还一;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按行政划拨价格补偿,安置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或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兴宁北路房屋拆迁若干规定》 2001年9月县政府批复同意。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与上年规定基本相同,补偿标准略有提高。
  《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04年1月县政府颁布施行,次年9月又进行修改。该办法突破了以往一街一策的补偿安置政策,规定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取消了居民住宅用房以土地面积拆一还一的政策。住宅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基准价综合评估结合奖励系数给予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以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按容积率测算)确定安置房屋面积。采用迁建安置的必须是被拆房屋在金水路以南、兴海路以西、徐霞客大道以北、外环西路、兴宁路以东规划范围(如调整由县政府另行公布)之外的,是集体土地上的单体住宅,土地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且城区内无其他集体土地的住宅,具有农业户口的被拆迁户。拆迁私有商业用房实行货币补偿或异地产权调换。拆迁工业用房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以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依据,结合房屋的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等因素评估确定。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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