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煤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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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4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煤炭
分类号: F426.2
页数: 3
页码: 283-2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煤炭销售自1987年以来经历了显著变化。初期,煤炭销售以计划统配和协作煤为主,居民、服务业和工业用煤均有定量供应。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煤炭价格由市场决定,销售量逐渐增长。民营企业开始进入煤炭经营领域,国有煤场和公司也转制为民营企业。2006年下半年,国华电厂的投产导致用煤量剧增,规模以上企业耗煤量远超燃料公司销售总量。截至2008年,经营煤炭业务的公司共有12家,其中11家为民营企业,销售总量为19.7万吨(不包括国华宁海电厂的售煤量)。
关键词: 宁海县 煤炭销售 能源销售

内容

1987年全县销售煤炭112889吨(其中计划统配煤55361吨、协作煤57528吨)、焦炭2098吨。居民生活用煤17836吨,占销售量15.8%。居民用煤,按季定量,每人45公斤;服务业和企事业机关食堂用煤45713吨,按审批计划供应煤块、煤球或煤饼,煤饼售价每公斤0.13元;工业用煤45373吨,按县计划委员会下达生产企业的指标供应,其中县属工业占27.4%,乡镇企业占72.6%。统销煤不足部分,从外地自行采购协作煤弥补。1988年宁海县与陕西神木县签署用煤意向书,向山东枣庄市组织煤炭1400吨。1991年全县销售煤炭140265吨,焦炭2192吨。计划统配煤占销售量的9.8%,煤饼售价提高到每公斤0.22元,工业用煤大户自行外购。1992年计划取消,煤价由市场决定。是年,全县销售煤炭183618吨、焦炭2605吨。城区居民和部分镇乡居民使用液化气,生活用煤仅占2.5%。1994年民营企业开始经营煤炭。1995年县燃料公司与多家用煤大户确立供需业务关系,送货上门。1996年煤炭经营体制改革后,国有煤场和公司转为民营企业,是年销售煤炭111885吨、焦炭2894吨。供应发电厂用煤46000吨。2000年规模以上企业耗煤总量150625吨,是燃料公司销售总量10.4万吨的1.5倍;2002年规模以上企业耗煤总量218008吨,是燃料公司销售总量的1.7倍;2004年规模以上企业耗煤总量258115吨,是燃料公司销售总量的1.3倍;2006年下半年,国华电厂开始发电,用煤量剧增,是年规模以上企业耗煤达3356160吨,是燃料公司销售总量的18.9倍。截至2007年规模以上企业耗煤总量6095737吨,是燃料公司销售总量的39.1倍。是年,经营煤炭业务的有12家公司。其中,国有1家,为县燃料有限公司;民营11家,分别为财运、如意、金山(燃料)、恒源(橡塑燃料)、华能(建材)、金梅(燃料)、恒德、吉鹏、恒发、恒鑫和新建等煤炭有限公司。2008年新建煤炭有限公司歇业,其他11家公司照常营业,销售19.7万吨(不包括国华宁海电厂的售煤量)。国华电厂耗煤500万吨,占规模以上企业耗煤总量的95%。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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