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稽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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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44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稽征管理
分类号: F512.7
页数: 1
页码: 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稽征所和航管所(港航处)依法征收公路和水运规费,征收金额逐年增长。2008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包括公路养路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在内的6项交通规费,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于2008年底终止。
关键词: 宁海县 交通运输 公路规费

内容

规费征收是县稽征所和航管所(港航处)按照国务院、省(部)市有关文件规定,依法收取公路规费(养路费、省公建金、车辆购置附加费、运管费),依法收取水运规费(航政费、货港费、船港费、运管费)等。
  1987年,征收公路规费458.75万元,征收水运规费25.67万元;2000年,征收公路规费3336万元,征收水运规费217万元;2008年,征收公路规费17100万元,征收水运规费974万元。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12月18日,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6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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