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地开发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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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41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土地开发利用
分类号: F321.1
页数: 11
页码: 166-1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1983年起积极开展土地开发工作,包括造田造地、农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旧村改造等,有效补充了耕地面积并改善了土地利用结构。至2008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84324.91公顷,其中耕地占14.84%,园地占5.21%,林地占47.74%,其他用地类型包括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各项土地利用数据均详细列出,反映了宁海县土地利用的现状和分布特点。
关键词: 宁海县 土地利用 土地开发

内容

第一节 土地开发
  造田造地 1983年1月,成立县造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1984年,县农业局与造地单位签订造地合同16份,帮扶资金130万元,造地面积1812亩,于1985年年底完工。1984年6月,县政府印发《关于造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实行征地与造地相结合”的政策。各乡镇相应成立造地领导小组,视辖区内土地资源情况,有计划地组织造地。允许个人承包、联户承包、村合作社或几个村联合承包以及国家与个人、集体联合等多种造地形式。并根据造地数量、质量、经济效益等情况,按土管部门测算的总造价给予资金补助。
  1987—1995年,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建设用地,征用耕地的都必须按征一亩造二亩的要求,需缴纳造地费每亩1000元,乡、镇、村企业每亩500元,个人建房每亩500元,共收造地费441.38万元。
  1998年,县政府下发《关于鼓励开展农村造田造地工作的通知》。补助标准从原来的30%提高到65%。经费不足可由集体出资或个人义务投工,实施谁投资谁受益政策。对其投资开发增加的耕地,可归其使用,使用期限不少于30年;在土地使用期内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有偿流转;对新增耕地免征5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粮食定购任务。县政府设耕地垦造专项基金。基金由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超计划占用耕地费、土地闲置费和复垦费、基本农田保护费等项构成,由土管局负责收取,根据年度耕地垦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向县政府申报,经审核批准后,由土管局组织实施。同时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政策,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且不能造回耕地的,在缴纳耕地垦造基金后,予以办理报批手续。关于鼓励开展农村造田造地工作的通知中还规定对盐碱地、荒草地、闲散地、溪滩地、农用地整理、旧村整理开发和土地复垦等,每亩补助标准为2000~6000元。
  2000年3月,宁海县土管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补充意见》,规范造田造地要符合当地耕作要求标准;8月,制定《宁海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完成。2003年,制定《宁海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2004年,制定《宁海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实行招投标工作代理制。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操作程序。
  宁海县耕地补充,主要以土地开发整理和围涂造地为主。1998—2008年,土地开发项目223个,立项面积37475.48亩,验收面积37794.16亩,资金投入10829万元。
  农地整理 20世纪60年代初,宁海县开始进行以改良土壤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对一些高低不一、大小不匀、耕作不便和长期低产的耕地进行平整,逐步建成“田成方、路成行、渠成网、路边绿化、田间排灌设施配套”的标准农田。截至1995年,全县19.56万亩的低洼咸塘田、沙垄田、冷渍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建成“园林化”耕地2.84万亩。
  2000年,首次通过农地整理获取的折抵指标报批889亩建设用地项目,解决了沿海南线高等级公路、科技工业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急需上马的企业用地,缓解了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的矛盾。
  1998—2008年,农地整理189个项目,整理面积276585亩,标准农田223928亩,新增耕地32792亩,可得折抵指标23639.65亩,资金投入20388.34万元。
  土地复垦 1988年,“7·30”洪灾冲毁耕地5.24万亩。截至1990年上半年,复垦耕地4.248万亩;205片20亩以上的复垦了201片,共15900亩,占应复垦耕地面积的97%。之后,又3次遭台风袭击,冲毁的土地共4700亩,1992年春又复垦了耕地1300亩。
  越溪乡的红旗塘,塘岸长2833米,被1988年的“7·30”洪水冲成30个缺口,长1462米,使3000亩耕地成滩涂。1990年重新建成标准海塘岸,并新挖角带河2700米、中河1000米、边河710米,降低了地下水位,改善了排灌条件。桑洲镇耕地受损2720亩,在灾后的4个月中,复垦了2163亩。
  1999—2008年,全县共实施建设用地复垦项目144个,复垦面积2605.98亩,资金投入6231.40万元,新增耕地面积2140.40亩。
  旧村改造 旧村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减少新占用耕地。1997年1月,宁海县政府出台《宁海县旧村改造试行办法》,同年6月,成立宁海县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宁海县城建规划部门负责全县旧村改造的规划管理,宁海县土管局负责全县旧村改造土地管理和规划用地规模审核。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旧村改造工作。2000年4月,宁海县政府又出台《宁海县旧村改造暂行办法》,设立旧村改造基金,政府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每年划出300万元用于旧村改造。
  2006年6月宁海县建立退宅还耕资金补助机制,补助标准为每亩2.3万元~2.5万元,2007年4月调整为3万元。1999—2008年,旧村改造212个,盘活存量土地3043亩。
  第二节 土地利用
  2008年,宁海县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土地总面积为184324.91公顷。其中耕地27354.77公顷,园地9610.67公顷,林地88005.23公顷,牧草地(天然草地)0.12公顷,其他农用地13927.22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0120.67公顷,交通用地1694.7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341.37公顷,其他用地21969.80公顷,未利用地9300.35公顷。
  耕地 2008年,宁海县耕地面积27354.7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84%。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灌溉水田、靠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5个二级地类。全县灌溉水田12192.8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4.57%;靠天田面积11429.66公顷,占41.8%;水浇地面积35.99公顷,占0.13%;旱地面积3669.98公顷,占13.4%;菜地面积26.32公顷,占0.1%。
  园地 2008年宁海县园地面积9610.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5.21%。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果园、桑园、茶园和其他园地4个二级地类。果园面积649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7.6%;桑园面积65.83公顷,占0.7%;茶园面积3002.87公顷,占31.2%;其他园地面积43.97公顷,占0.5%。2008年园地面积与1996年比较,减少1281.8公顷,减少的园地作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2008年林地面积88005.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47.74%。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有林地面积83082.07公顷,占林地面积94.4%;灌木林地面积577.81公顷,占0.7%;疏林地面积3024.95公顷,占3.4%;未成林造地面积440.27公顷,占0.5%;迹地面积505.96公顷,占0.6%;苗圃面积374.17公顷,占0.4%。
  林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和中部一带丘陵山地上,其中黄坛镇和深甽镇林地分布最多。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2008年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0120.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5.49%。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和特殊用地5个二级类。建制镇面积2175.67公顷,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1.5%;农村居民点面积5441.51公顷,占53.8%;独立工矿用地面积2289.46公顷,占22.6%;盐田面积81.57公顷,占0.8%;特殊用地面积132.46公顷,占1.3%。
  其他农用地 2008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3927.2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6%。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5个二级类。这5个二级类,是属于首次被列入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之中。畜禽饲养地面积58.89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0.4%;农村道路面积1258.01公顷,占9%;坑塘水面面积590.56公顷,占4.2%;养殖水面面积5258.08公顷,占37.8%;农田水利用地面积898.32公顷,占6.45%。还有田坎面积5863.36公顷,占42%。
  交通用地 2008年交通用地面积1694.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0.92%。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铁路用地面积134.65公顷,占交通用地面积7.95%;公路用地面积1548.17公顷,占91.35%;港口码头用地11.89公顷,占0.7%。
  水利设施用地 2008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341.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27%。按水利用现状可分为水库用地和水工建筑用地2个二级类。水库用地面积1991.51公顷,占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5.06%。水工建筑用地面积349.86公顷,占14.94%。
  其他用地 2008年其他用地面积21969.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1.92%。按其利用现状可分为河流水面、苇地、滩涂和滩地4个二级类。河流水面面积6589.48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30%;苇地面积53.80公顷,占0.24%;滩涂面积15324.14公顷,占69.75%;滩地面积2.38公顷,占0.01%。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1987-2008

《宁海县志1987-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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