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志1987-2008》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403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婚姻家庭 |
| 分类号: | C923 |
| 页数: | 3 |
| 页码: | 158-160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婚姻状况与当时社会制度、婚姻观念及医疗水平紧密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晚婚趋势明显,未婚率、丧偶率下降,离婚率上升,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未婚率下降5.7%,有配偶人口比率上升5.9%,丧偶率下降0.4%,离婚率上升0.2%。女性晚婚率从1987年的56.20%提高到2008年的69.84%。家庭构成方面,全县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以核心家庭为主,户均人口减少。1995年起,宁海县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推动农村新家庭建设,大部分家庭参与并达到新家庭标准,树立了一批典型示范户。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婚姻状况 社会制度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分设45篇,包括政区、自然环境、土地、城乡建设、农业、工业、旅游、金融业、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媒体等,全面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