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政协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335 |
| 颗粒名称: |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关于反映社情民意及政协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 |
| 其他题名: | (2002年8月27日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
| 分类号: | D628.554 |
| 页数: | 3 |
| 页码: | 543-54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关于反映社情民意及政协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旨在加强政协信息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维护政治稳定。规定了信息工作的原则、内容、收集渠道、网络建设、报送程序和组织领导。要求信息注重质量、真实、特色、时效;内容涵盖大政方针、热点问题、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问题、国内外事件等;通过政协会议、约谈会、民主党派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为主体的信息网络;明确信息报送程序,做好存档和反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关心信息工作干部成长,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会议,表彰和奖励优秀信息工作者。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政治协商委员会 信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