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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301
颗粒名称: 丛录
页数: 124
页码: 422-545

内容

一、文件辑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3月1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2000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和200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订)
  总纲
  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一九五四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活动中进行了许多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国共产党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拨乱反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农联盟更加巩固。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在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全国各民族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宗教界的爱国人士积极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支援祖国建设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仍然是中国人民团结战斗、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的一个重要“法宝”,它将更加巩固,更加发展。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我国人民同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还将是长期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按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
  第一章 工作总则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事业。
  第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第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廉政建设。
  第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发展科学、繁荣文化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密切联系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推动和协助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
  第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和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参与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联系和团结,鼓励他们为保持港澳地区的繁荣和稳定,为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分子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利于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支持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
  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侨务政策,加强同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和团结,鼓励他们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和统一祖国的大业作出贡献。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外交活动,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合作。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加强同地方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地方委员会带共同性的问题。
  第二章 组织总则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第二十一条 凡赞成本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个人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亦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参加地方委员会者,由各级地方委员会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和履行本章程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的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声明退出的自由。
  第二十九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受警告处分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第三章 全国委员会
  第三十条 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经本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临时召集之。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选举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讨论本会重大工作方针、任务并作出决议;
  五、参与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召集并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会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
  四、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五、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的重要建议案;
  六、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七、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地方委员会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地方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地方委员会任期内,如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经本届地方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四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地方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通过有关的决议;
  四、参与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各该地方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上级地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三、执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
  五、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地方委员会的副秘书长;
  六、决定地方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第四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设副秘书长一人至数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
  第五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行。
  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充分发挥县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
  (1986年8月28日)
  各区、镇、乡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我国的统一战线,不仅过去是我党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现在和将来也仍然是我国人民建设祖国、统一祖国、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法宝〞。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重要表现,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上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和统战工作,运用好这一重要“法宝”,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为四化建设和振兴我县经济服务,这是摆在我县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一、要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进行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目前,在党内和干部中有相当一些同志缺乏统战知识,不了解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各级党委要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统一战线“扫盲式”的教育。党校要纳入培训计划,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纳入政治学习内容,宣传、文化、广播部门要作为一项重要的宣传任务,务必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教育,进一步肃清“左”的思想影响,提高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统战观点和贯彻执行统战政策的自觉性,纠正和克服各种忽视统战、政协工作的偏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统战、政协工作,充分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认真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努力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指出:今后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协商、互相监督,一要广,二要深,要形成制度,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和党外朋友协商。今后,县委每年至少要有两次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帮助政协解决一些重要问题和实际困难;有关我县四化建设和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的人事安排,事先与县政协进行民主协商,征求意见,并定期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全县有关改革和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传达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交换意见,互通情况。县政协组织委员到基层单位进行专题考察、视察、调查,县政协委员持证视察、检查、监督,各单位都要热情欢迎,主动介绍情况,认真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
  三、党和政府要为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除县委可邀请县政协的党员主席或副主席列席有关的县委常委会外,县人大举行常委会议时,也应邀请县政协的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县政府各部门要与政协对口的委员会、工作组建立联系,参加必要的会议。各镇、乡、企事业单位召开人代会、职代会时,要邀请本单位的政协委员列席,以便更好地使政协组成人员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和为改革、开放的各项工作服务。
  四、要充分发挥政协综合人才库的作用,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人民政协具有“人才聚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他们广泛团结和联系各方面的人士,共同为四化建设献计出力。县政协要用主要精力做好这一工作,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协助政府做好“七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把政协委员在所在单位各自发挥各个专业的局部作用,与组织委员进行专题考察所发挥的整体功能紧密地结合起来,集思广益,发挥综合性的作用。县政协要紧紧围绕我县的经济发展战略的各项任务,组织政协委员有选择、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题考察、调查,协助政府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政协委员所在的单位,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和鼓励委员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并给他们提供方便。
  五、认真、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政协委员提案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反映人民意志的一条重要渠道。办理好委员提案,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也是对人民负责,尊重民主权利的政治问题。为此,县政府各部门,对政协委员的提案,要严肃认真办理,做到有答复、有交待;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加以解决;对一些一时难以办到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进行解释,说明情况,交待原由。对政协的调查报告和工作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可行的有价值的要采纳,并要认真对待政协委员的意见和批评,努力改进机关工作和工作作风。
  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统战、政协工作放到议事日程上来,县委决定由许光眺副书记分管政协工作,各级党委也要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委员分管统战工作。县委统战部要加强同政协的联系,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的负责人,可以相互列席研究有关重大问题的会议,互通声气,共同研究,分头办理,协调一致地搞好统战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加强与所在单位政协委员的联系,广交党外朋友,做到合作共事。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既要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又要履行政协章程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地参加政协活动,积极做好所担负的政协工作,团结和带领党外群众一道前进。县政协机关要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新时期统战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信心,使我县的政协工作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
  中共宁海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1995年9月13日)
  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任务。最近,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同意《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协职能,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经常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规定》,不断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重要作用认识
  《规定》是全国政协根据宪法和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对人民政协提出的要求制定的,她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目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了具体阐述。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对于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促进全县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进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和不可替代作用。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认真学习统战理论,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完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克服种种轻视政协工作的模糊观念,增强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重视并支持人民政协发挥职能作用。
  二、认真执行《规定》,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积极为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经常化、制度化创造条件。今后,凡属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开放和贯彻中央、省市大政方针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县委重要人事安排,有关统一战线内部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重要问题,都要进行政治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并要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支持政协按照《章程》,对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在本地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情况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接受和协助委员的视察、调查和评议,认真办理政协的建议案、提案、调查和其他形式提出的意见或批评,党政领导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继续坚持邀请政协领导参与有关检查、考察和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做法。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和健全并坚持与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对口协商联系制度。
  切实保护委员的合法权益。政协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可以充分发表各种意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提出批评建议与反对意见进行排斥打击。
  三、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县委要把政协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讨论一至二次政协工作,并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分管政协工作。政协党员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协负责人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议和政府有关常务会议,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建立由县委办主任牵头,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参加的主任联席会议,定期互通情况、协调有关问题。政协党组要团结非党干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任务,在政协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和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模范,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和发展统一战线的模范。在党政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政协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能。
  党委和政府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统战观念和民主意识。报社、电视台、广播站等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宣传报导。
  政协要组织委员学习改革开放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委员所在单位要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及时向委员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通报本单位有关事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委员活动提供方便。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新时期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人民政协担负着越来越重的任务。政协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协干部要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业务水平。要改进对政协机关干部的管理,做到有进有出,合理流动,要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把政协办成委员之家。县委、县政府对政协的办公用房、用车、活动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尽最大的努力,将予以妥善解决。
  中共宁海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0年5月9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和省委〔199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重视和帮助政协搞好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当前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以团结、民主为主题,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和经济建设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场所,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阵地。贯彻落实好省委〔1999〕38号文件精神,对于发挥人民政协作用,促进我县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县政协集聚了全县各条战线的人才,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又由于位置超脱,看问题比较客观全面,能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协调关系的工作,引导各界人士投身于经济建设上来。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基本知识,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完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克服种种轻视政协工作的模糊观念,增强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重视并支持人民政协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加强人民政协工作,重要的是要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政协的应有作用。
  要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职能。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必要程序,真正做到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凡属贯彻中央、省、市大政方针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县委重要人事安排、有关统一战线内部的重要问题及其他有关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都要进行政治协商,听取政协意见。重大问题的协商每年不少于两次,具体协商形式由县委、县政府与县政协商定,不能以情况通报代替协商。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并提供监督条件。凡国家法律和法规在本地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都要及时向政协通报,并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约检察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和行风监督员等制度,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检查、考察活动。要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遏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要支持政协选择人民群众关注,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例会、专题协商会、提案、调研、视察、对口联系、约谈会等基本方式,广开言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根据县里的中心工作,主动安排若干重要课题,委托政协组织调研或参与论证。要积极鼓励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畅通委员上报各种信息的渠道。支持政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联谊统战活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三、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进一步健全并认真执行政协工作各项制度,用制度保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克服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随意性、临时性。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健全和坚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协调有关问题。进一步健全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反馈制度,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结后,县委办、县府办应将提案办理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报告。对政协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亲自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不管采纳与否都要在2个月内正式答复。为加强平时的工作联系,党政各部门都要与政协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县委要把政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届县委至少召开一次全县政协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议每年有一至二次专题听取县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县委确定由县委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县政府确定由常务副县长联系政协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应邀请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也应视情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参加。县政协召开的常委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安排领导同志参加。
  要把是否具有统战意识和统战政策水平,是否重视政协统战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作用。县政协党组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的决定在政协工作中贯彻落实。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在政协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要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模范。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和发展统一战线的模范,在党政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政协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要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县委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和党校要把统战、政协理论列入教学课程,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宣传报导。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注重发挥委员的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委员活动提供方便。
  五、积极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
  新时期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人民政协担负着越来越重的任务。支持政协搞好自身建设,是县委责无旁贷的工作。要重视政协机关干部和委员的思想建设,加强政协机关干部和全体委员对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协统战知识的学习,提高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重视政协的组织建设。配备好政协领导班子。要将政协机关干部纳入整个党政机关干部交流的序列,做到有进有出,合理流动;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同志,要提拔使用。要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使政协机关成为委员之家。县委、县政府对政协的办公用房、用车、活动经费,要尽力予以保证,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经费标准。
  中共宁海县委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5年7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就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浙委〔2004〕18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2005〕7号),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1、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2、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重在推进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保证。
  3、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宪法和政协章程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程序为抓手,减少随意性,克服盲目性,努力形成有章可循、行为规范、操作有序的工作机制,使全县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
  4、县委、县政府作为政治协商的主体,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把政协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全县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1)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2)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4)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要规划、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方案;(5)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决策;(6)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决策;(7)重要的政府规章草案;(8)重要人事安排;(9)爱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0)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认为有必要进行政治协商的其他重要问题。
  5、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
  6、政治协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1)年初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牵头,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根据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全年协商计划的安排建议,由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讨论后,报县委确定。临时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协商的,可临时商定。涉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协商议题,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提交。(2)协商议题一般应提前10天通知政协,临时协商的议题至少应提前3天通知(除人事协商议题外),并提供相关材料。政协要及时组织委员和有关方面人士,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协商准备。提交协商议题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参加政协的协商会议,并就提交协商的议题作出说明,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3)委员在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整理和报送,提交协商议题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及时书面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向政协的反馈工作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的办公室负责。
  三、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工作
  7、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人民政协积极有效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1)国家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央和地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司法的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4)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8、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1)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提出建议案;(2)委员通过政协会议发言、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视察督查、重要情况专报、举报等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3)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专项工作进行民主评议;(4)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举行政情交流会;(5)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情况通报,提出意见建议;(6)委员担任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方面组织有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7)政协建议案、提案、调研报告送达有关单位一定时间后的跟踪督办工作;(8)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目,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
  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政协探索新的监督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的结合,并不断加以完善,逐步形成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
  9、民主监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1)年初政协主席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提出全年民主监督的总体安排;(2)政协要认真实施民主监督方案,党政有关部门要提供相关材料,通报情况,并在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时给予协助;(3)在实施民主评议、政情交流、重点提案督办等活动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与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4)对委员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切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政协要组织委员有选择地对反馈情况进行跟踪。
  10、建立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未办的,政协可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不办或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要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鼓励委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抵制或阻挠民主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四、重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11、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政议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1)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2)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问题;(3)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4)政协有条件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
  12、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1)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议政会议或专题协商会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2)以重点课题研讨会的形式建言立论;(3)以应邀参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活动,开展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献计献策;(4)开展促进祖国完全统一、海外联谊和对外交流等活动。
  13、参政议政的基本程序和方法:(1)年初政协主席会议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局工作,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全年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的主题和重点研讨课题;(2)政协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材料,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协商讨论,县委、县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3)认真落实政协参政议政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形成的建议案或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结果以文件形式作出答复。对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采纳;(4)加大政协提案办理的督查力度,对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和需要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重要提案,应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办理,努力促进提案的落实。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14、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每届县委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政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政协工作,县委和县政府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安排向政协通报情况或参加协商活动。坚持和完善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的制度。规范和健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党政部门同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制度,政协领导和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出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对口联系单位重要会议制度,以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5、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研究和政协工作的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政协章程和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与研究,要把人民政协理论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和领导干部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党委宣传部门要重视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要加强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形式的协商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办好有关专栏、专题,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
  16、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县政协党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委要充分发挥县政协党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作用,对事关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问题,事先征求县政协党组的意见。县委可视情委托县政协党组召开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座谈会,通报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意见和建议。县政协党组要认真履行县委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政协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并及时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
  17、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县政协党组要根据县委的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委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协章程和有关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县政协要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委员了解有关情况,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他们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县政协委员可应邀列席所在地镇乡人代会,镇乡和街道召开其他重要会议应视情邀请所在地的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委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自己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及有关方面群众,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规范政协委员人选产生程序。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和调整,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党员委员和党外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由县委组织部、统战部与县政协党组充分酝酿,整体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汇总并组织联合考察,同时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进行充分协商,报县委同意后,提交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协商决定。换届时,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委员中的比例不少于60%。加强政协委员的日常管理。县政协党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可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提出调整意见。司法机关对有犯罪嫌疑的政协委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时,应事先向县政协党组通报。
  18、加强政协组织建设。重视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规定,保持合理的党内外比例。比照驻会副主席,认真落实不驻会党外副主席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保证专委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协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重视镇乡、街道政协联络组织建设,确保其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县委要把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政协机关中要争取配备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
  19、逐步改善政协的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政协的经常性经费和其他必要的活动经费。逐步改善政协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等条件,加强政协机关信息化建设,为政协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1988年11月25日政协第三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宁海县第三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学习了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公报、赵紫阳总书记的报告,听取了中共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启宏同志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报告和县政府副县长赵淳然同志关于“六查两清”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俞世识副秘书长关于宁波市县(市、区)政协主席会精神的汇报,并在民主的气氛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讨论。会议一致拥护中共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并对此提出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的全面改革进入关键时刻召开的,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形势,充分肯定了十年改革的成果,明确指出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出的明后两年要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以深化全面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确立的决策,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会议指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直接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以国家和改革的大局为重点,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遵守法纪,令行禁止,共同努力克服困难,顺利前进。
  会议号召。各工作委、组和全体县政协委员,在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下,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带头实施党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政治协商,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主人翁的精神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认真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我们要继续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广泛团结各方面力量,增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凝聚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心同德,和衷共济,为夺取改革和建设的胜利作出贡献。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
  (1997年10月15日政协第五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政协宁海县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认真学习了十五大文件,并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完全拥护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衷心拥护大会选出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
  会议认为,党的十五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性会议。大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写进中国共产党章程,这充分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心愿。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所作的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刻地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认真总结改革开放近20年特别是十四大以来丰富经验,系统地、完整地论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迈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十五大精神,是我县政协和全体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江泽民同志的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十五大主题,明确十五大提出的纲领、任务和方针政策,把思想统一到十五大精神上来,要结合学习邓小平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继续推进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政协成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各界的重要渠道。要紧紧围绕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县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参政议政,为推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要用十五大精神认真总结本届政协工作的经验,切实做好换届的各项准备,推动我县政协工作的新发展。
  会议号召,全县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中共宁海县委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
  (2002年12月19日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政协宁海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完全拥护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衷心拥护中共十六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
  会议认为,中共十六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我国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一个历史性贡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广大党员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大会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行动纲领,极大地振奋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进一步展示了我们党坚持改革开放、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形象、对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江泽民同志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行动纲领。
  会议认为,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面对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审时度势,运筹帷幄,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我们宁海也和全国各地一样,过去的几年是发展最快最好的历史时期。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科教文化全面繁荣,人民生活明显提高。这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宁海的生动实践。所有这些,都为宁海全面落实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宝贵经验。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六大报告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共宁海县委的部署,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热潮,紧密联系政协工作实际,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开创我县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为宁海的工业强县、科教兴县、生态立县、山海富县、文化靓县服务;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为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贡献;要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认真总结本届政协工作,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把我县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海外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要倍加关注全县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加强与各界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
  会议号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关于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宪法和政协章程的决定
  (2004年4月7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16次主席会议通过)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人民政协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规范,是政协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十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宪法和政协章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精神,更加完善,更好地体现了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政协章程是当前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宪法和政协章程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贯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章程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宪法和章程的自觉性。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重点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指导思想上实现与时俱进,凝结着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深化的认识成果,凸现出以人为本、充分重视公民权利等突出特点和主要精神。要正确把握政协章程修正案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把基本政治制度写入章程,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性质和职能的表述,突出了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规定了政协委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制度保证。
  各专委会、联络组及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宪法和政协章程的学习宣传活动,广大政协委员要以学习宪法和政协章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水平,全面推动我县政协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领导讲话和报告摘录
  在政协第一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书记 于华杰
  (1983年3月11日)
  各位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了,宁海县人民政协的建立,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党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标志着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不断贯彻落实。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宁海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是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章程》的组织总则,通过上下结合,民主协商,反复研究决定,由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妇联、工会、科协、侨联等团体,农、工、兵、商、科技、文教、医卫、体育、新闻、宗教等各界的代表,归侨侨眷和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共七十一名,包括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爱国统一战线最广泛的体现。
  各位委员,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我县形势也一年比一年好。政治上,拨乱反正,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基本形成;思想上,清除了长期存在的“左”的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逐步贯彻;经济建设上,由于农村以“双包”为主要内容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带来了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兴旺景象。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民政协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比过去任何时期更加扩大了,出现了生气勃勃的局面。但是,我们不能满足现状,要明确肩上的重任,为实现祖国统一,进行经济建设,反对霸权主义坚持不懈的努力。国家的统一与富强,人民的团结与幸福,要靠各界仁人志士共同奋斗,为之献身。“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只要是一个正直的、有责任感的人,就应为国操心,为民效力。诸位都是我县各团体、各阶层的代表人物,你们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问题,如何体现中央领导要求的“改革要坚决,经济要抓紧”,必然有许多设想和建议。完全可以相信,我们一定能通过“政协”这样形式,认真协商,集思广益,共定我县大策。充分发挥“政协”作用,必将有助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助于调整好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同德,把我县的事情办好;有助于使国家的政策、法律为群众所掌握,从而转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力量。
  各位委员,为了把我们这次会议开成一个生动活泼、热气腾腾政治协商会议,希望全体委员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解放思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本县的各项工作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切实的讨论,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把会议开好。
  各位委员,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而艰苦,实现宏伟目标,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共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二大”路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协商共事中,以心相托,真诚团结,群策群力,共图大业,为巩固和发展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创我县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祖国、为人民不断作出新贡献而共同奋斗!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敬祝委员们身体健康。
  在政协第二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书记 徐涨厚
  (1984年6月27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宁海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开幕了。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宁海县人民政府,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精神的指引和鼓舞下召开的。我县第六次党的代表大会刚开结束,根据大会的精神,开好这次会议和开好第十届第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动员全县人民、各界人士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二大路线,实现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任务,加快我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逐步把宁海建设成为繁荣富庶的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政协第二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更加巩固;标志着党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与发展,而且比过去任何时期都生气勃勃;标志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无比正确,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
  各位委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县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根据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使我县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不断从“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步步深入;群众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国民经济得到进一步调整,工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党内外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日益形成。政治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经过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领域里的斗争,处理各种违纪行为和纠正不正之风,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使党风和社会风气有所好转。党在群众中的威望重新不断提高,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更加巩固。思想上,清除长期存在的“左”的影响,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正确思想路线得到了恢复和发扬。组织上,按照干部“四化”要求,经过政社分设和县级机关的机构改革,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化程度起了明显变化。一批年富力强,有较高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的中青年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促进了组织建设。经济上,认真贯彻了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逐步地放宽了政策,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在农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力支持发展“两户”的同时,积极组合各种经济联合体,从而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建设四化的积极性,使我县的国民经济出现了新的兴旺景象。为开拓和振兴我县的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各位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也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典范,是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重大贡献,为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统一战线找到了最恰当的组织形式。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重要表现。邓小平同志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指出:“人民政协,前程远大,大有可为。”统一战线是民主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社会主义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建设祖国、统一祖国、维护世界和平的一大重要“法宝”,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广交朋友和自我教育”的传统作用。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大团结大统一而努力奋斗。
  各位委员,新时期人民政协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党的十二大和新宪法指出,我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还指出,要努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要同全世界人民一道,继续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人民政协要把党的各项任务作为自己的任务,要尽一切努力,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不断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事实证明,人民政协是应该而且能够担负这些任务的。因为在政协委员中,无论全国政协委员和省、市、县政协委员,有各方面的人才,有丰富革命经验的老同志,有勇于改革创新的中青年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集中了人才优势,只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充分调动各位委员为四化建设的积极性,发挥政协“智力库”的作用,是大有可为的。
  在四化建设中,人民政协如何发挥作用。根据宪法和章程规定,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周总理在一九五九年就指出,“人大和政协二者,只有权力之分,无高低之别”。政协为国家的总任务作贡献,除了通过自己的会议并列席人大会议,就国家大事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外,还通过各种渠道,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可以向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概括地说,人民政协的作用,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政协章程总则中,对人民政协的具体任务和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其中主要任务为:
  1、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重要问题的讨论。
  2、加强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密切联系各界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作出贡献。
  3、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聪明才智和专长,利用各种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促进各项改革,促进四化建设。
  4、积极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大力宣传中央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鼓励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为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作出贡献。
  5、根据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人民政协内部合作重要事项。
  6、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加强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服务的思想,增强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才能。
  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和方向。在总任务的指引下,人民政协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制定自己具体的任务,开展相应的工作,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
  各位委员,由于我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对清除“左”的影响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敏感不强,思想还不够解放,安于现状,
  缺乏创新精神。对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不够重视,倾听党外朋友和党外群众的意见较少,民主空气不够浓厚等等。我县的改革步子和发展经济速度还不够快。请同志们多提出批评意见。
  各位委员,当前正面临着新的经济振兴时期,我们要继续努力,开拓前进。一定要以赵紫阳总理在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的“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要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的精神为指导方针,开发我县的经济。要充分发挥我县山海之利的优势,共同商讨制定我县经济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把我县的经济建设更快地搞上去。为了全面开创我县各项工作的新局面,立志改革,振兴经济,希望同志们以负责的精神和主人翁的态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广开言路、才路,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的、切实的讨论协商,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充分发挥政协人才集中的优势和“智力库”的作用。希望同志在今后的合作共事中,积极协助县人民政府实施各项改革方案,提出兴利除弊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把充分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列入县委工作的议事日程,经常讨论和了解、研究人民政协工作。为共同把我县的工作搞好,为开创我县政协工作、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作出优异成绩,迎接建国三十五周年。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祝委员们身体健康!
  政协第一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1984年6月28日在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上)
  薛惠珍
  一、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和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四化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县政协在过去一年多来,组织在城委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文选》,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本会学习委员会组织文卫、科技等方面委员专题学习《邓小平文选》三次,请县委宣传部作学习辅导报告一次。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认识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于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祖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识到《邓小平文选》是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时期统一战线重要性和人民政协性质、任务和作用的认识,增加了政协委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配合协助党委部门落实各项统战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我县有关应落实的各项统战政策,包括错划右派、起义投诚人员、原工商业者、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民主人士和宗教等方面的政策,统战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落实,到现在为止,已发现应落实政策的有397件,其中已帮助落实了376件,占应落实的95.4%。尚未落实的21件,有的正在落实中,有的正在继续调查中,有的因政策界限不清正在向上级请示中。总的来说,还未落实的可分三种类型,一是有的政策界限不清,二是应负责落实的部门或单位“左”的思想未彻底清除,还有一定阻力,三是情况还未查清,而要查清一时还有一定难度。
  三、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和促进祖国统一发挥作用
  县政协成立后,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委会,听取了中共宁海县委的政治报告、宁海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县财政部门的财政计划报告。本会常委会有三次会议列席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情况的报告,文化局关于我县文化工作的情况汇报,赵淳然副县长关于市场物价问题的情况介绍等,通过对这些报告的座谈讨论,常委们对我县的政治经济形势加深了了解。对我县有关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是80年代至90年代的三大任务之一。我县在台人员有1100多人,港澳同胞、海外侨胞1300多人,分别在23个国家和地区。积极配合统战部门做好侨务工作和对台工作,政协有许多有利条件。本会侨台工作组不定期地举行归侨、侨属、台属座谈会,广泛宣传党的侨务政策和对台政策,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重要谈话,解除了他们的某些疑虑,积极与在台亲人通讯,有的政协委员还主动帮助他人与去台人员接通关系,代传信汇。现在与前几年相比,台属和去台亲人通讯的已增加一倍,去年我县16万外汇中将近半数是在台人员通过港澳或其他国家汇给亲人的。去年以来,我们还与统战部一起多次接待了回乡探亲的侨胞、台胞,通过接待交谈,宣传了党的政策,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共产党的对侨、对台政策是真诚的,期望海峡两岸能早日统一。
  四、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开展文史资料征集工作
  今年省政协召开全省第一次文史资料工作会议后,本会常委会作了传达讨论,并决定专人负责筹备。五月初召开了第一次县文史资料征集工作座谈会,邀请各界老同志老先生参加座谈,在明确文史资料的指导思想、意义、范围、方法后,到会同志积极性很高,都表示愿意根据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积极提供资料,会议期间就主动选题,落实了十二篇,现在已写好送来四稿,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打下基础。
  五、认真处理一届委员的提案
  县政协一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提案75件,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政协办公室分别转送有关部门办理。从总的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对提案是重视的,处理是认真的,如建议公安部门建立西店派出所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城建部门加强城镇建设规划和修建居民区的道路等提案,有关部门处理是认真的。大多数提案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机关建设,建立了各种会议制度和工作
  县政协成立后的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经讨论决定设立办公室,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席办公会议每月一次,常委会议每季一次;同时建立了学习委员会和教卫、科技、侨台三个工作组,由委员自愿报名参加,工作组长由常务委员一至二人兼任。去年八月我们还组织了政协常委去奉化、鄞县等兄弟县政协学习经验。这样,县政协机关工作逐步正常化,工作组开展了各种活动。为了及时反映政协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办公室还编印了《政协通讯》。
  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统战政策
  要把落实政策工作抓好,就要加强学习宣传,系统清“左”,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要宣传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配合统战部门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再教育。对政协委员,要继续从知情、出力、落实政策三个方面,帮助解决问题。知情方面,要让委员能够看到按规定可看的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听到重大事项的传达报告,重大问题能够进行政治协商;出力方面,要建议有关部门,对学有专长的委员,要用其所长,对少数安排不当的,在现岗位上不能发挥其专长的委员,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必要和可能予以调整,改变有力无处使的状况;县政协组织委员尽可能参加各委员会和工作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使委员更好地为四化出力。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要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与各界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专业知识,继续进行自我教育。当前要继续学习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文件和《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还要学习邓颖超主席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的两次讲话和赵紫阳总理在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三、切实履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主要职能
  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向政府提议对全县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充分的协商和讨论。诸如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城镇建设的规划;关于加强我县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关于文化教育工作;关于财政执行状况;关于贯彻执行控制人口、珍惜耕地的基本国策等等,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通过政治协商,使我们的政治生活更加生动活泼,集思广益,协助党和政府把事情办得更好。
  四、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工作组的活动,以发挥人民政协的“智力库”作用
  发挥人民政协“智力库”的作用,调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为四化服务,就要大力开展工作组活动。要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群众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根据政协委员的专业和专长,有重点地选择好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参观视察、座谈会和咨询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密切联系党政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努力献计献策。
  五、为实现祖国统一,加强和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宣传联络工作
  我县去台人员较多,港澳同胞和华侨也不少。我们要推动政协委员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联系和接待工作。抓住时机,运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式和政策。做好去台人员亲属的工作,写信邀请、欢迎台湾亲人采取各种形式来家乡看看,或者探亲、访友、讲学、就学、定居,都给以热情亲切的接待。
  在政协第三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副书记 娄林忠
  (1987年5月25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宁海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开幕了。这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来自我县各界的政协委员,欢聚一堂,共商振兴宁海大计,同献深化改革良策,这对推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向大会热烈的祝贺,并向各位委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现在是建国以来统一战线形势最好的时期之一,爱国统一战线空前广泛,空前巩固,空前发展。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面坚决实行拨乱反正,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恢复和发展了统一战线。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囊括了一切爱国力量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统一战线的工作由大中城市延伸到小城市以至乡镇,由内地向台、港、澳和国外华侨拓展,由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内部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基础上的一致性空前增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空前巩固。在统一战线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开言路,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各界人士思想活跃,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积极性高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政治局面。统一战线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开创出为四化服务的新路子,工作活跃,成绩卓著,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呈现出大团结、大统一、大繁荣的景象。
  近几年来我县统战、政协工作与全国各地一样,形势很好,成绩很大。县政协认真组织广大委员,广泛团结各界人士,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参政、议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出力;推动和组织委员学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扩大同“三胞”的联络,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积极努力;征集出版宁海文史资料等,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开拓了新领域,闯出了新路子,作出了新贡献。这是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政协委员和全县各界人士辛勤工作的结果。县委对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对在座的各位政协委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一九五四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以及外交友好活动进行了许多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党的一大“法宝”。邓小平同志说:“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工作是大有可为的”。党中央历来对政协、统战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去年召开了全国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并连续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最近,省委专门召开了统战、政协工作会议,县委认真贯彻这些会议精神,采取措施,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以进一步发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刻的历史变革时期,全面改革和开放的深入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稳步前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一国两制”战略方针的提出和逐步实施,是当前历史变革的主要标志。统战、政协工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历史时期给统战、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概括起来叫“一、二、三”。“一”就是“一个总目标”,即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二”,是指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大陆范围内,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另一个是广泛团结几千万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三”,是指“三个服务”:一是为推动“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服务;二是为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三是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我们要在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总目标下,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完成以上三大任务,这是当前统战、政协工作的新布局。由此可见,新时期的统一战线较之以前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统一战线的提法发生了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提革命的统一战线;三中全会后改称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十一届六中全会以来又改称为爱国的统一战线,提爱国统一战线,这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其根本性质没有变。
  二是统一战线的任务发生了新的变化。解放初,主要任务是改造民族资产阶级,为社会主义改造,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段时间内的提法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后来又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三大任务服务;当前,更明确提出,要最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实现“一个总目标”,努力搞好“三个服务”。
  三是统一战线的范围发生了变化。过去是一个政治联盟,即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现在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大陆范围内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在前一个联盟范围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在后一个联盟范围内,为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根据“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求祖国统一之同,允许存在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之异,只要赞成祖国统一的,我们就要团结。这两个范围的联盟构成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整体,团结了千千万万的劳动者和爱国者,组成了一支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的浩浩荡荡的大军。从此,人民政协的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工作内容日益丰富,不仅要做好大陆的统一战线工作,而且要注重海外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了。这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特点。
  四是统一战线的方针发生了变化。以往一贯提“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党的十二大后,又把共产党要同党外朋友建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作为方针提出,现在提“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了。
  五是统一战线内部发生了变化。主要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一国两制”方针的逐步实施以后,不同阶级、阶层、党派、集团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不同利益、意见、要求,在统一战线内部日益强烈地反映出来,由此,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处理、调节好这些问题,同样是人民政协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六是统一战线的策略原则发生了变化。过去是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现在由于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对内对外都不再提这个口号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关系是同志式的合作共事关系。
  面对着爱国统一战线的新变化、新特点、新任务,我们必须加强学习,进一步认清新情况、适应新形势,顺乎潮流、合乎时势地灵活有效地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为进一步开创统战、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代表县委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紧紧围绕两件大事,加强自我教育
  今年,全党的中心任务是抓好两件大事,一是在思想战线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二是在经济战线上,广泛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把国民经济建立在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是今年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关系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正确地坚持下去,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党中央明确指出:“这场斗争严格限于党内,而且主要是在政治思想领域内进行,着重解决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问题”,“不涉及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但是,并不是说,这场斗争与统一战线没有关系。恰恰相反各民主党派和各界党外朋友是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积极作用,是这场斗争能够持续、健康地开展下去的一个重要保证。目前,各民主党派和各界党外朋友对这场斗争十分关注。我们希望大家继续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中央的有关文件和有关文章,反复领会精神,同时通过你们的广泛接触、联系,向更多的人们进行宣传、教育,以促进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大气候的形成。县一级主要是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正面教育,县委有责任把正面教育的情况及时告诉各界人士,这样做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取得更广泛的支持,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同样,在经济战线上,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不仅仅是一场经济运动,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双增双节”决不是解决当前经济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部署。对此,我们要加深认识,从思想和行动上进一步引起重视。要通过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进一步恢复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使之成为推进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大力造成一个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相平衡的经济环境,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为改革和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经济、政治条件。前一时期,县委、县政府对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已作了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县党代会已发出了号召,务请各位委员带头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自觉分担困难,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把本职工作做好,使“双增双节”运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二)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实现“一个总目标”、搞好“三个服务”的自觉性
  这次县政协换届后,一大批新委员进入政协组织,对政协基本知识缺乏了解,需要学习。留任的政协委员同样要认真学习,以适应新形势。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同志一九七九年以来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论述,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质,统一认识,牢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时,要认真学习《政协章程》、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全国政协六届五次会
  议文件,不断提高对政协组织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努力搞好政协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作用,为搞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做出新贡献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方法,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实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协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这种集中各方面的意见、要求、建议的协商和代表社会各阶层、各界的组织监督,有助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集思广益,在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助于调整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地搞四化;有助于国家的政策、法律为群众掌握,从而转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力量。为此,县委要求县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贯彻于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全过程,贯穿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为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正常化、制度化,要更好地创造条件,为政协开展各方面的工作提供便利。
  一是组织上定位。县委召开常委会,可以吸收政协党内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会议,县人大举行常委会、县政府举行县长办公会议,应邀请政协负责同志参加。对那些要提交政协协商的问题:如全县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措施,法制建设方面的重要措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事宜,群众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的人事安排,统一战线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等,应该采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包括委员提案),各有关部门应把处理答复的情况,及时地反馈到政协,务必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待,不能抱可听可不听,可办可不办的态度。
  二是制度上保证。定期召开“意见听取会”,这种会议,由县党政负责同志出面主持,广泛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贯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有功,闻者受益”的精神,以达到委员参政、议政,帮助党政机关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是方法上要灵活。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方法,发挥人民政协组织的职能作用。除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列席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有关会议以外,县政协的各个工作委员会和工作组都可以与县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对口协商,相互通报情况。协商和通报,既可以用会议形式进行,亦可以采取专题讨论、研究论证的形式进行。严格实行“协商在决策之前,监督在实施之中”的原则。
  (四)要充分发挥政协“综合人才库”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政协工作一定要服从于、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坚持一切着眼于建设的思想,积极开展经济领域中的统战工作,认真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为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献策出力。人民政协具有“人才聚集,联系广泛”的优势,是一个密集的、多学科的综合人才库,政协委员有丰富的知识,有较广泛的海内外联系,有为四化建设的强烈愿望和爱国热忱。因此,政协委员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可以起到特殊作用,也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几年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第二届委员会通过总结评比,表彰了为四化建设作出新贡献的七个先进集体,二十一个先进个人。对全县影响很大,提高了政协的声誉。今后我们要继续重视发挥政协组织及政协委员的作用。同时,希望县政协以工作组为基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到工厂、学校、农村、商店进行调查研究,为两个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发挥每个委员的聪明才智,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和思想建设的步伐。
  (五)要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为推进“一国两制”方针实施服务,不断开拓海外统战工作的新领域
  推动“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开展海外联谊活动,是关系到统战工作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是统一战线的重大发展。中央对海外统战的方针是: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我们要本着这个精神,立足大陆,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海外,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海外联谊工作,争取、团结、吸引越来越多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支援祖国四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由于地理与历史原因,我县在台湾人员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共有二千多人,分布在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三胞”中,军政界、经济界和科技界的中上层人士和知名人士也不少。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这个社会联系广、海外关系多的优势,广交朋友,穿针引线,广泛宣传,做好工作。最近,中葡发表了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澳门问题的解决,是继香港问题解决之后,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又一成功范例,这为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实现祖国统一迈出了重要一步。县政协要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三胞”联系,协助政府搞好“三引进”工作,并广泛向海外亲友宣传祖国统一的方针,宣传祖国和本地四化建设的成就,积极做好“三胞”及其家属、亲友的工作,联络感情,沟通思想,增强了解,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六)从事政协工作的干部要树立新观念,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工作
  统战工作的形势、对象和任务的新变化,要求我们思想观念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左”的影响下彻底转变过来,树立起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观念、新方法、新作风。只有不断树立新观念,才能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思想观念是实践的先导,而思想观念的转变又来源于实践。我们要通过一学习,二实践的办法,达到树立新观念,运用新方法,发扬新作风,以适应统战、政协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所谓新观念、新作风是:爱国主义大团结的观念与作风,社会主义民主的观念和作风,加强开放与协作的观念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和作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和作风。
  总之,我们做政协工作的同志,要自尊自重,发扬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长期提倡和培育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广交朋友,自我教育的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开创我县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让我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统一战线的大好形势鼓舞下,在县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振奋精神,开拓前进,为统一祖国、振兴宁海而共同奋斗!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祝各位委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协第二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1987年5月28日 在县政协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正智
  一、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保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持久而健康地发展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实质,就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核心是否定党的领导。所以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是关系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正确地贯彻下去,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大事。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为此,我们要发扬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坚持常委阅读文件日和委员传达文件、通报情况日及各工作组学习制度,反复学习中央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正确理解四项基本原则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精神实质,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进一步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县委(85)72号和(86)30号文件,按规定列席和参加有关重要会议,积极主动地争取县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和县政府对政协工作的支持,继续就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全县工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措施、重要的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措施、群众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宜、统一战线方面的重要问题等进行协商讨论,积极献计出谋,集思广益,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能体现全县人民的意志;如实地向职能部门,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和批评,使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起到补偏救弊、监督制衡作用。在协商形式上,要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除认真开好县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外,可不定期举行意见听取会、民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学习讨论会、献计献策会、对口协商会,处理提案等,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发扬民主。同时,要认真总结履行政协基本职能的经验,努力提高协商和监督的质量。
  三、充分发挥综合人才库的优势,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县政协一定要发挥组织优势,坚持一切着眼于建设的思想,认真贯彻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从宏观上当好参谋,微观上开展服务,围绕我县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七五”计划的实施和思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做好经济信息、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的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化的视察、调查、考察等活动,选择各个领域中事关全局、事关政策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调研课题,从宏观角度着眼、微观之处入手,抓住关键,注意质量,一杆到底,有根据有分析地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提供详细周密、可靠有力的决策依据,使政协的智力资源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广泛开展“四自三一”活动,即每个委员自选课题、自找对象、自定时间、自取形式,在一年内提一条建议、搞一次调查、办一件实事,以发挥委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四、积极、大胆地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为祖国的统一和建设服务
  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是全党、全国人民本世纪的三大任务之一,也是我们政协的重要任务和神圣职责。我们一定要抓住时机,利用优势,根据社会联系广、海外关系多、工作接受易的特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工作,在做好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基础上,扩大在台、港、澳、海外亲朋故旧的联系面和团结面,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尽力。要放宽视野,广交朋友,长期打算,以诚相待,采取顺乎自然和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加强有关政策、情况的研究和对内对外的宣传联谊工作,积极促进海峡两岸各阶层人士之间的了解和交往。同时,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海内外各方面统战对象的线索及其关系和在台中上层人士的政治、经济动态,明确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有步骤、有的放矢地开拓海外统战工作的新领域。并在接待中,不分朋友贫富、新老,一律做到:热情亲切、真诚相待、耐心细致、信用保密,以提高统战工作的政治、经济效益。
  五、坚持爱国主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继续搞好文史资料的征集、编纂工作
  我们要充分认识文史资料工作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和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作为自己工作的基本方向;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四有”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文史资料建设的根本任务。我们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着重抓紧抢救挖掘有利于祖国统一、四化建设、民主团结、社会进步以及著名人物的史料。在征集范围上,题材不限;材料不限“三亲”(亲历、亲见、亲闻),搜集整理亦可;时间起讫:上起近代鸦片战争,下至“文革前夕”;人物不分左、中、右,不论他们的阶级地位、党派关系、政治态度、世界观和学术观如何,只要他们在历史上有一定影响,事业上有一定的建树,都可广泛征集,努力挖掘、认真编辑,争取第二辑、第三辑《宁海文史资料》早日出版问世,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和历史教材,起到“记一方之史实,激千秋之爱憎”的作用,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发展。
  六、加强政协机关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适应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委、组建设和机关建设。首先,要加强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勤俭节约传统教育,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树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观念、新方法、新作风。第二,要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大胆突破老框框、旧格局,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认真总结新经验,不断增强统战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和预见性,善于运用各种政治经济信息和各种智力机构,努力使我们的咨询建议和可行性意见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综合效益。第三,要严格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同工作;机关的党内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与党外人士交往共事中,真正做到具有“五心”:诚心、关心、热心、知心、耐心,要满怀热情、心平气和、豁达大度地对待党外各界朋友,密切同他们的经常联系,努力把政协机关建设成为有较高思想觉悟、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讲究办事效率的工作机构。
  在政协第四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副书记 娄林忠
  (1990年5月19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今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宁海县第四届委员会全体委员聚集一堂,举行一次全委会,共商我县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搞好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大计,研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发展统一战线方面的作用。在此,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来自全县各界、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县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经历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经受了去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的严峻考验,克服了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这是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各界人士以及海内外关心宁海建设的朋友热情支持和大力帮助的结果。在过去的三年中,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战线,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行调查研究、视察咨询、提案论证、义务服务,并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了许多积极而富于实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县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加强了与各界人士、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和合作,大力开展祖国统一和“三胞”联谊活动,增强统一战线内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吸引力;努力开拓政协工作的新领域,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使我县的政协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别是在去年春夏之交这场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中,县政协立场坚定地拥护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而果断的决策,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向各自联系的群众和海外亲朋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稳定我县的局势作出了贡献。为此,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向全体政协委员和全县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今后三年,是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三年,也是为实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达到小康水平奠定基础的三年。在刚刚闭幕的县第八次党代会上,县委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我们既要看到,十年的改革和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增强了经济实力;一年来的治理整顿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政治上取得了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胜利,以及经过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全党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指明了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向,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些都是我们克服困难,实现八届县委提出各项任务的有利条件。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无论在经济工作,还是在政治生活中,都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市场疲软、资金短缺、以及工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继续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粮、棉生产仍徘徊不前;社会一些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平暴以后,国外敌对势力并没有停止他们的渗透、颠覆活动,极少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反政府反社会的犯罪分子,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搞政治阴谋的分子,仍然在伺机进行破坏和捣乱;一些地方封建迷信现象比较严重,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从现在起,就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扎扎实实地做工作,迈好九十年代的第一步。
  党中央对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概括起来是三大任务:第一,要保证国家的稳定、社会的稳定。第二,坚定不移地继续执行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促进国民经济逐步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道路。第三,要认真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改善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这三条任务中心是稳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各项工作都要着眼于稳定,服从于稳定,服务于稳定。政协工作要紧紧围绕稳定大局,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来展开,通过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推动和促进这两项根本任务在我县的全面落实。同时,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在端正党风、改进作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等方面,要充分发挥各自广泛联系不同行业、层次群众的优势,加强民主监督,经常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政府实现这方面的任务。
  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说到底还是取决于群众的稳定,人心的稳定。有了群众的稳定,人心的稳定,即使有极少数敌对分子捣乱也容易解决,而没有群众的稳定,人心的稳定,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都不可能巩固。要理顺群众情绪,稳定人心,最根本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使稳定建立在党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基础之上。这样的稳定,才是牢不可破的。如何做好群众的稳定,人心的稳定工作,县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县政协要组织全体委员进行学习)。要把各条措施和办法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归根到底,要靠群众,靠群众的积极性,靠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有了群众的积极性,加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就能和衷共济共渡难关,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落实县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县委要从自身做起,大兴下基层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办实事、抓落实之风,在完善县级领导联区制度的基础上,从县委开始,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联系一个区、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学校。县级领导每年应有两个月以上的时间走出机关,到生产、工作第一线,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要求,关心他们的疾苦,切实解决群众最为关心而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县级机关与乡镇挂钩的机关干部下基层制度,继续选派一些干部到基层任职,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锻炼才干。要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在新形势下指导政协工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对于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更加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这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意见》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产物,它总结了建国四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吸取了去年国内外风波中的经验教训,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正式文件的形式,制定了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共同遵守的准则。有了这个《意见》,我们就有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准则,就有了反对在我国搞西方的多党制,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国际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的锐利武器,就能够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人士,同心同德,共渡难关。中共中央《意见》的贯彻实施,对于坚持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旺发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并在国际上也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下面,我代表县委就如何学习、贯彻中央《意见》,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全面领会中央《意见》精神。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对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一次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再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之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主动性、自觉性。近几年来,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对政协、统战工作,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逐步提高,工作在逐步加强。县委批转了县政协党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治协商、社会对话制度等三个报告,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制度等作出了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我县的人民政协工作得到了加强,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但在一些地方,仍有部分党政负责干部对政协、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政协、统战工作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政协委员提意见、作批评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支持和保障。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国事是国家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人只有同民主人士团结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他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尊重党外人士的职权,充分发挥各界人士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意义非常重大。为此,各级党委要把中共中央《意见》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全面的领会中央《意见》的精神实质,使全党同志树立多党合作观念,增强政治协商意识。同时,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群众学习中央《意见》,并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对《意见》的宣传,把它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结合起来,作为当前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以及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教育的重要内容,加深大家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特点和优点的认识,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共产党的统一战线中的凝聚力。
  二、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办法。中央《意见》,内容非常全面和丰富,涉及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民主党派等方方面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不是统战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全党的事,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共同的事。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照《意见》的要求和规定,总结过去的做法,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今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近几年,我县在这方面也有些好的做法,包括县委、县政府邀请政协委员、各界人士举行协商会、座谈会、重大事件和方针政策的通报会,县政协领导列席县委有关常委会,委员持证视察、对口协商制度,县政协的每月十日向委员传达文件、每月两次常委“阅读文件日”制度等,这些做法应按照《意见》的要求,加以充实和完善,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今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都要广泛征求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做到协商在决策之前,监督于实施之中,逐步使协商、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对政协委员的提案、意见及建议,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负责地加以研究和处理,并给予及时反馈。县委的组织、统战等部门,要重视发现和选拔党外人士,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举荐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岗位上去,使他们真正有职有权。同时,我们要按照中央《意见》的要求,制订出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施办法,使中央的精神在我县贯彻落实。
  三、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协、统战工作的领导。要把政协、统战工作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县委由一名书记或副书记分管政协、统战工作;政协党员主席列席党委常委的有关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使他们能够了解全局,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政协、统战工作;党委对政协、统战工作要定期讨论研究,经常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政协、统战工作,加强同人民政协和党外人士的联系与合作。县委和县府还要支持县政协搞好自身建设,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应当解决又有可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各级党委的负责人要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人民政协和各界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交换意见,建立友谊,真心诚意地同各界人士交知心朋友,交诤友,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在工作上要支持,在生活上要关心。政协委员和在政协、统战部门工作的共产党员,要在同各界人士团结合作中起表率作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模范地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充分尊重党外人士的职权,使他们真正能够知情出力,尽其所长。
  四、县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人民政协责无旁贷地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县政协要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认真学习好中央《意见》。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要把学习活动,作为对自己进行一次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教育,要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与西方多党制的界限,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大旗,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社会联系和海内外联谊广泛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同“三胞”的联谊,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继续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和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县政协要切实执行全国政协制定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积极参政议政和履行监督的职责,及时组织各界人士对我县有关大政方针及群众重大生活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县委和县政府避免和减少决策的失误,同时协助党和政府调节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要继续发挥人民政协“人才库”、人才荟萃的优势,大力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法律、医卫、文化等咨询工作,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积极参加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社会实践,为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多做实事,多办好事,多作贡献。县政协还要充分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组织和推动参加政协的各界人士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现代科学知识,并立足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进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过去的三年,我们经受住了“7·30”特大洪灾和去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严峻的考验。今后,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不管前进的路上还有多少曲折和困难,我们都要继承和发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共渡难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稳定局势、建设四化的既定目标而努力奋斗。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协第三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1990年5月19日在县政协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良骥
  工作回顾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和暴乱,为稳定局势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去年春夏之交发生的从学潮到动乱,到首都反革命暴乱的政治风波,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峻政治斗争。在这场政治斗争过程中,本会组织、广大政协委员、政协之友社社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受住了锻炼和考验,并全力协助中共宁海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制止动乱、稳定我县局势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在这场斗争的各个关键时刻,本会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及时地组织委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曾先后连续举行了两次常委(扩大)会议、两次主席会议、一次情况通报会议、一次专题座谈会、三次“三胞”眷属学习会和三次报告会,专题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的三次重要讲话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制止动乱、平息暴乱、稳定局势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还以政协宁海县第三届委员会的名义向全体政协委员、政协之友社社员以及全县各界人士印发《公开信》和五期反映动乱、暴乱真相的《情况通报》,使他们及时地了解真相、明辨是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而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
  二、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地方上的重要事务和群众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活动,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年来,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基本职能方面,1、通过开好例会和各类座谈会、协商会,进行协商监督。三届政协期间,共举行了三次全委会、30次主席会、16次常委会,召开各类座谈会、协商会达几十次,围绕我县的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在每次举行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时,总是结合党和政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会前选择
  一个或几个重要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准备、有要求地进行讨论协商,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2、发挥工作委、组作用,加强调查和视察,写出专题报告,供县委、县政府参考,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本会在三届加强了委、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狠抓委、组工作各个环节,每年年初要求各工作委、组制订全年活动计划,年中抓检查督促,年度进行总结、表彰,使委组工作开展得十分活跃而有成效。三年来,各工作委、组开展各类工作活动达100多项,并写出各类调查和视察的专题报告50多篇,其中不少调查和视察报告,举大事、抓宏观、触热点、有远见,引起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提出的不少意见和建议陆续被采纳。3、努力做好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三年中,共收到委员提案421件,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表达了委员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对社会生活的热切关注。有些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议论的“热点”,也是党和政府关心的“焦点”。委员们在这些提案中,既有理有据、有分析地提出问题,又提出处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从而提高了提案的质量。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和开拓政协工作的新路子,使协商监督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
  在制度建设方面,陆续制订了《县政协工作组(委)工作简则》、《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正、副秘书长工作规则》和《宁海县政协办公室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工作组(委)的工作和常委会的分工、职责等统一战线内部事务的分工合作、协商共事的程序、职责,均以文件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组织建设方面,本会在原有基础上,通过调整、充实、健全,确定了学习、提案、文史资料、祖统、经济技术联络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和工交、财贸、农林、科技、文教、医卫、法制、妇女等八个工作组,以及深甽、长街、桥头胡、城关镇等四个联络组。三年中,这些工作委(组)和地区联络组积极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活动,很好地发挥了作用。
  四、广泛开展海内外交友联谊活动,积极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年中,本会热情接待了来我县回乡探亲、洽谈业务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300多人次。尤其在去年春夏之交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之后,我们进一步广泛发动“三胞”眷属与海外亲友进行大量以心换心的工作,加强通讯联系,宣传真相,争取人心,帮助他们消除疑虑,增加谅解,在最大程度上求得共识,使宁海籍的“三胞”在这场政治风波之后,有增无减地回乡探亲经商、洽谈业务。三年来,经本会和委员多方面宣传联系,赵国俊、郭瑞远、陈大星、胡华仁等委员的港、台、澳海外亲属共捐资折合人民币22.4万元,兴建教学楼、图书楼和其他公益事业,造福桑梓,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称赞。
  在做好海外联谊工作的同时,也重视做好县内各界人士的交友联谊和与兄弟市(区)、县政协的友好往来工作。为了加强与退下来的历届县政协委员和社会上知名人士的联系,发挥他们的作用,本会在中共宁海县委的关怀和支持下,成立了宁海政协之友社和政协联谊俱乐部,吸引了首批社员,并已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活动。今年年初,又成立了宁海书画院,吸收了十九名在我县有一定影响、有一定造诣的书画艺术工作者为成员,以书画会友,不仅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范畴,丰富了统战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也为繁荣我县的书画艺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
  五、发挥独特优势,兴办公益事业,开展各类义务服务,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出力
  本会为社会青年继续深造而排忧解难,创办了兴华职业学校,三年中举办了两期文化补习班,共招收文、理科文化补习学生570人。在八七、八八两届全国高考中,有223人分别被大、中专院校所录取,为国家输送了一批合格人才。三年来,农林工作组每年下乡坚持农业科技义务咨询;文教工作组五进龙宫,送教下乡;医卫工作组年年到贫困乡镇开展为民义务治病;财贸工作组组织紧俏商品,送货下乡,实行优惠服务;经济技术联络委员会为一些企业牵线搭桥,解决资金、技术不足的困难,为发展我县经济服务;法制、妇女工作组两次赴劳改农场,帮教访问题,做好青少年罪犯工作,促其早日新生等,均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赞扬和欢迎。
  工作建议
  一、不断加强委员在自愿基础上的学习,提高委员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水平,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
  当前的国内、国际新形势下,我们县政协更要重视学习工作,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政协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在学习中,要注意把学习中央文件与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马列主义哲学和时事政治结合起来,发扬优良传统,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着重于稳定、着眼于鼓励。通过学习,认清形势,增进共识,树立信心,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避免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迷失方向。
  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大力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坚决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工作中的困难和克服困难的有利条件,增强信心,振奋精神,下决心过几年紧日子,同心协力,共渡难关。要发挥人民政协高层次、多学科的综合智力优势,加强同各人民团体和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共同开展调查研究,着眼长远发展战略,注重宏观决策论证,在建设和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上,为党和政府出谋献策。
  三、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根据《意见》规定,人民政协是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结合我们县级政协的特点,我们要发挥本会的整体功能,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精神贯穿到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各类座谈会、协商会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活动中去,贯穿到政协机关的全部工作中去,我们要在自己的工作中创造更加民主的气氛,切实为政协委员提供参政议政的场所和条件,把协商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优化社会环境
  今年工作要继续突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这个重点。首先,全力协助党和政府抓好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各自联系的渠道,对青年一代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培养“四有”新人贡献力量。其次,要组织力量对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清除“六害”、中小学校教育、体育卫生、加强医药市场管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及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推动全社会兴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热潮,弘扬奉献精神。再次,要继续加强爱国主义宣传,不断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作出贡献。
  在政协第五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书记 项建中
  (1993年3月7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
  自县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三年里,我县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宁海实际,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集中主要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革开放逐步深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各项事业都有了新的可喜的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指引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努力工作的结果,也是全体政协委员、各人民团体、及各界人士通力合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年来,县政协四届委员会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发挥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作用,围绕我县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地区联络组活动,组织委员和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考察论证,并以翔实的内容、客观的数据、独到的见解,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献计献策,受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欢迎,充分体现了政协“人才库”和“智力库”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广泛联系和团结各界人士,为稳定社会、振兴宁海经济和统一祖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四届政协在组织委员编纂文史资料,开展自我教育,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委员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总之,三年来,县政协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县委是满意的。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我县在最近召开了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县委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要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我们既要看到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的有利条件,同时,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县委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希望各位委员随时向我们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在这里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新产生的县五届政协和各位委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1、要深入学习十四大文件,认真贯彻十四大精神
  党的十四大通过的江泽民总书记的报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继续发展和理论升华,它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的完整统一,是指引我们实现新的历史任务的跨世纪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把我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四大的精神上来,这是人民政协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学习十四大精神,首先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习的过程成为把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的过程,成为推进政协工作的过程。我们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政协工作,把十四大的精神真正落实到实处,化为广大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实际行动。二是要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著作结合起来。十四大阐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得出的科学结论,学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基本方法,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领会十四大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学习邓小平同志著作特别是他在去年年初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谈话来学习十四大文件,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脉络,更好地学习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和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造精神,把十四大文件的学习引向深入。三是要坚持学习制度,发扬政协良好的学习传统,通过学习,使委员的政治方向更明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觉悟进一步增强,把做好政协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
  2、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新时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毛泽东同志在1950年就指出:“人民政协是伟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在全国人民中有很高的威望。”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党的三大法宝之一,过去、现在、将来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统一战线的社会基础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统一战线已由过去的各阶级联盟,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切爱国者的广泛政治联盟。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协可以在更广阔的领域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和平统一祖国服务。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特别是各级党委的负责同志和这次新进政协的委员,更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以及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团结统一的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共同来把宁海的各项事业做得更好。
  3、要发挥人才优势,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政协组织素以“综合人才库”著称,各方面的优秀人才荟萃,在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经济过程中,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坚决贯彻党的十四大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我县国民经济高速发展,需要广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共同艰苦努力。因此,希望大家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通过调查研究,考察论证,提出合理建议和中肯批评,为我县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县委的态度是:恳切欢迎大家为振兴宁海经济献计献策,对大家提出的批评建议做到认真研究,从善如流,闻过则喜,闻过则改,并予真诚的答复。
  4、要积极开展统战工作,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人民政协的组织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大团结的组织,它把方方面面的代表人物组织到政协里边来,为实现我们的共同理想而团结奋斗。因此,我们的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立足国内,面向海外,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开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活动,宣传一国两制方针,加强与“三胞”的联系活动,热情接待来大陆探亲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积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用我们自己的实际行动,动员海内外一切力量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换届后的政协宁海县第五届委员会就要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全县人民面前,县委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将会议开成团结、民主、鼓劲、务实的大会。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动员全县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努力奋斗。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祝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协第四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1993年3月7日在县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童时彬
  三年工作的回顾
  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履行基本职能,推进了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加强政协各类例会的协商监督,真正使政协例会成为履行基本职能的主要形式。本会四届期间共举行了3次全委会、17次常委会、35次主席会议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党政部门对口协商会等其他各类协商座谈会数十次。本会在召开这些例会时,都把我县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为主要议题,邀请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先通报情况,尔后发动与会委员进行协商讨论,建言献策。
  配合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协商监督。本会除利用各类政协例会开展协商监督外,还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协商监督。这方面工作在去年尤其突出。
  努力做好委员提案工作,使提案成为委员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本会四届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351件。通过本会提案委员会的认真工作,在县委和县政府及其承办提案单位的重视支持下,全部提案都年年及时得到办复,提案的采纳落实情况也逐年上升。
  二、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委员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
  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在自愿基础上的学习与自我教育,这历来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更好地参政议政,在协商监督中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三年来,本会始终坚持把学习工作放在政协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新时期不同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从政协本身的特点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三年来,本会曾先后组织委员学习了《政协章程》、党中央关于政协统战工作内容的重要文件和本会历届来制订的一些重要制度和规定,使政协委员了解政协组织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熟悉政协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关心政协,热爱政协,支持政协的工作,增强做一名政协委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对委组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委组活动,为我县的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三年来,县政协共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和地区联络组的工作活动104次,着重围绕两个方面内容来进行:(1)调查研究、参政议政。三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和地区联络组共撰写各类专题调查报告46篇。这些专题调查考察内容大都关系到党委部门正在“想”的、政府部门正在“干”的和广大群众正在“盼”的大事要事,通过调查考察,提出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时参考。(2)兴办实事,方便群众。三年来,本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地区联络组还利用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广泛开展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如本会医药卫生委员会坚持每年一至两次组织强有力的医疗班子到贫困乡镇,开展义务治病,财政贸易委员会每年一次组织工业产品到边远贫困地区上门销售,教文体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暑期书画辅导班;工交科技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为一些企业牵线搭桥进行技术咨询,解决一些技术上的困难等等。此外,本会85年创办的兴华实业公司已经为社会办了很多好事,去年又建造了兴华幼儿园,占地总面积近2000平方,建筑面积1350平方,还开办了兴华幼儿班,二年入托120人次,解决了部分干部职工子女入托难。并改造了联谊俱乐部,为委员和社员提供更好的活动场所。这些事业和活动都先后得到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广泛开展团结和联谊工作,广交朋友,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为宣传宁海和发展宁海的各项事业而献计出力宣传宁海,扩大影响。三年来,我们除了通过《宁海政协》简报形式与省内外一些县(市)政协交流信息、互相联谊外,还先后接待了来自省内外的政协客人46批、315人。同时本会还先后四次参加分别在沈阳东陵区、广州花县、青岛崂山区、厦门同安县召开的全国十县(市、区)政协工作横向联系会。三年来,本会共接待回乡探亲、旅游和洽谈商务的“三胞”和海外人士500多人次。在接待中,我们不仅大力宣传党中央提出的“一国两制”政策,还积极宣传有关经济政策,鼓励“三胞”到家乡来投资经商办企业。本会还发动有海外联系的政协委员通过各种途径向海外亲友做工作,努力学好引进资金、技术,为发展家乡经济服务。三年来,共引进项目32个,接受捐赠人民币计343万元,为我县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做了大量有益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五、重视政协的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积极做好各类服务工作
  三年来,县政协认真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等各项建设,牢固树立为委员服务,为统一战线服务的思想。本会领导加强与各位常委和委员的联系,健全联系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各界人士的意见与想法。机关各科室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克服人手少的困难,各司其责、协同配合,总是比较好地完成了本届政协各次会议和其他工作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都有了新的提高。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本会档案室被评为市二级档案室。本会还根据县委的要求,积极做好联系乡镇、党政领导接待日、企业基本路线教育、“双夏”工作、乡镇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等县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并积极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困难问题。这些活动,都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有的还得到了县委的表彰。
  三年工作实践的启示
  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前提
  要做好政协工作,除了县委的重视,政府的积极支持外,必须使委员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树立当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热爱政协、关心政协并积极地参加政协工作,这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前提条件。怎样使委员们提高对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认识?首先要经常地组织广大委员进行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任务和作用的学习和教育。其次要通过各种途径,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人民政协,使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政协、熟悉政协、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为做好政协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协商要主动,以积极工作求影响,以发挥作用求重视,通过自己出色的工作成绩,来赢得党委和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四届政协正是在以上这些方面作出了努力,使我县政协工作一年比一年活跃,成效一年比一年显著,政协在社会上的影响一年比一年扩大,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政协工作,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关键
  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实施民主监督。这是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必须着重抓好。由于人民政协内部聚集了大量的方方面面有一定专长的人才,具有综合“人才库”和“智力库”的优势,因此,如何发挥这一优势,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法,组织他们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服务,这也是县级政协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加强委组工作,是做好政协工作,发挥政协整体功能作用的基础
  要做好委组工作,使之发挥出应有作用,首先要加强对委组工作的领导,要把委组工作列入政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其次要选配好委组的负责人,要选那些能干、热心干、有条件干的委员来担任。三是要选准活动题目和开展适当的活动方式。这里关键是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或对口联系部门的重点工作,来开展适当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委组工作活动具有针对性,并取得实效。
  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要把党的十四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作为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努力把我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四大的精神上来。一是要认真学习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通过学习,解放思想,转变长期存在于我们头脑里的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树立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二是认真学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履行基本职能,努力提高协商监督的实效
  要紧紧配合县委县政府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选择一些适当题目,开展调查视察,积极献良策、当参谋,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与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对口协商工作,有计划地邀请县政府及其一些职能部门向本会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与建议,实施民主监督。继续做好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要积极引导委员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抓大事的要求认真提好提案。要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落实《提案工作规则》,使新的一届委员提案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三、充分发挥政协的独特优势,为我县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团结与联系,要在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不断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要进一步重视委组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好委组机构,配齐配强委组领导力量,积极开展委组的调查研究和各类技术咨询,扶贫济困,牵线搭桥等工作活动。继续做好《宁海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和出版工作。积极创办一些经济实体,继续办好兴华职业学校、兴华幼儿园、联谊俱乐部等一些社会公益事业。
  四、加强海内外联谊工作,为发展我县经济和统一祖国大业作出贡献
  做好海外联谊和“三胞”工作,要深交老友,广纳新知。要在继续做好第一代“三胞”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做好第二代、第三代“三胞”的工作。要继续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来我县探亲、旅游和洽谈商务的“三胞”和海外华人的接待工作。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鼓励他们来我县投资经商或捐建社会福利事业,同时也要做好县内“三胞”眷属的有关工作。
  要继续加强各地政协之间的横向联系工作,互通信息,加强往来。积极参加全国十县(市)政协工作横向联系会,特别是今年下半年,第六次政协工作横向联系会议将在我县召开,我们要抓紧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一届政协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对新一届委员的学习工作,在组织学习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时事政治的同时,还要加强学习《政协章程》和人民政协的有关理论知识,使他们尽快适应政协工作。
  要继续抓好政协的各项制度建设,努力使我县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克服随意性。
  要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委员服务和为各界人士服务的观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好政协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政协建设成为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建设成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深受欢迎的“委员之家”和“各界人士之家”,同时,继续做好政协联谊俱乐部的工作,为委员和各界人士开展交流信息,发展经济和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在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书记 陈炳水
  (1998年2月13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新年伊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县政协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重要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为向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五年,全县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五年来,全县经济总量显著增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全体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风雨同舟、亲密合作的结果。
  县五届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在县政协常委会的领导和全体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发挥政协自身优势,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活动,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和地区联络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充分发挥了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政协还充分利用联系面广的优势,广泛开展团结和联谊工作,热情接待“三胞”和海外人士,动员各方力量,宣传宁海,扩大影响,为宁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五届政协委员会在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扬自我教育传统、提高委员参政议政水平,办好政协会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政协优势、兴办社会实事,以及加强团结协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县委对五届政协委员会的工作是满意的。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六届政协的工作,正处于世纪之交的重要时期,是我县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完成我县“九五”计划,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奠定基础的五年。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宁海县第十次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要实现奋斗目标,需要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和衷共济,团结奋斗,开拓前进;需要全体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出谋划策。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中央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各级党组织应当全面领会,深刻理解,首先要解决好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问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指示上来。要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统一战线是我党的三大法宝之一,人民政协是这一法宝的具体的运用和体现。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组织结构,决定了其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党的任务目标;正确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协调各个群体利益;加强海内外联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以及在维护团结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就必须重视政协工作,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就必须加强政协工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础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场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势。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一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起着与国家权力机关相辅相成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是国家权力机关所不能替代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造。对于这样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我们必须坚持并使之完善,发挥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人民政协是党同各界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最大特点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县新一届政协委员180人,他们与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有着广泛的联系,是党和政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彼此沟通,相互理解的重要渠道和桥梁。政协中聚集了许多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是一个多学科、高层次的“智囊团”和“人才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历史经验证明,多发挥一分政协作用,就多一分智慧、多一分力量。
  二、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委〔1995〕13号关于政协工作的通知精神,把政协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县委和县政府要认真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决策之前,积极主动听取政协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向政协通报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情况,让政协知情出力;主动给政协出些调研协商课题,使政协的参政议政更有针对性;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政协建议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同政协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对口联系制度,为政协提供知情出力的条件。
  三、积极支持政协工作,为政协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必要条件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种活动,重视政协委员在本单位中的作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介要努力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积极报道政协的有关重要活动,宣传政协委员的风采。要切实帮助政协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今后五年,是跨世纪的五年,新一届政协任重而道远,在这里,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县政协六届委员会和各位委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党的十五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十五大报告提出的邓小平理论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全面、准确、科学的领会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成为推进政协工作的过程。要发挥政协良好的学习传统,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要注重研究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要在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政协整体素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水平。
  2、围绕大局,发挥优势,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当前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就是要围绕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各项奋斗目标和县委提出的跨世纪任务来履行职能。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人才优势和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把各方面的力量紧紧团结起来,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要围绕县委、县府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各委组要运用自身优势,发挥自己的特长,关心经济、研究经济,使政协的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尽智尽力、献计献策。
  3、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环节。政协应该与本界别和周围的群众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深入实际,把各项工作与基层贴得更近一些,与人民群众联系得更紧一些。要积极负责地反映基层群众的真实情况,运用例会、视察、调查、座谈、走访等各种方式,利用提案、发言、意见建议、简报等材料,广辟信息渠道,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及时为党政机关掌握社会动态,把握群众情绪,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4、广泛团结和联系各界人士,调动各方面力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与宁海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邓小平同志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我们应认真贯彻邓小平关于对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联系面广、海外亲友多的优势,进一步做好“三胞”联谊工作。抓住香港回归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同胞的联系,通过走亲访友、书信往来和文化交往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一国两制”方针,努力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要广泛联系和团结海内外人士,努力向他们宣传宁海,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齐心协力,和衷共济,为把宁海建设成为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县六届政协一次会议圆满成功,祝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协第五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1998年2月13日在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上)
  张位胜
  五年主要工作的回顾
  一、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1、认真开好政协例会,积极履行政协职能
  五年来,共召开了全委会5次,主席会议40次,常委会议25次,专委会主任会议及各种协商、论证会60余次。
  本届政协5次全委会议,着重围绕我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年度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协商讨论。
  五年中召开的25次常委会议,选择我县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全县各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在听取有关情况通报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讨论。先后就我县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两个根本转变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国有企业改革,搞好“再就业”工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共听取各类情况通报20余次,就这些问题广泛地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调查研究,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出谋献策
  本届政协以专委会为依托,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40多次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先后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呈送专题调查报告28份。这些调查报告和建议意见,集中了政协委员的智慧,报告内容涉及农业、工业、科技、城建、交通、财贸、人才培养、社会治安、职业道德、教育文化事业等各个方面,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推动了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认真抓好提案工作,发挥提案在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
  政协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五届政协十分重视提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制订了《宁海县政协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本届政协提案共立案654件,提案的采纳率逐年提高,从80%上升到90%左右,委员对提案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5%,起到了政协提案在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
  4、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了解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县政协主办的《宁海政协》、《意见与建议》会刊是政协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政协向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与建议的重要渠道。常委会把办好会刊作为一项参政议政的重要工作来抓,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聘请了20多位同志为政协信息员,健全和扩大了信息员队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五年来,在《宁海政协》会刊上刊出各类信息300多条,向上级及县领导发送《意见与建议》30余期,为协助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社会动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指示,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重要性的认识
  2、修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广泛开展联谊活动,为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和我县的经济建设服务
  1、积极开展横向联谊活动,宣传宁海,扩大影响
  我们充分利用政协会刊与全国部分县市进行工作交流、互相联谊。五年来,先后向兄弟县、市、区发送《宁海政协》会刊近2000份,接待来自全国各地学习交流工作的客人150多批,1800多人。我们还借参加全国部分县、市、区政协工作横向交流会之际,宣传宁海,扩大影响。
  1、热情接待海外“三胞”,为发展宁海经济牵线搭桥
  五年来,与有关部门接待回国探亲访友、考察、投资、捐资的海外“三胞”及各界人士977人次,协助引资3127.3万美元,其中台属丁佐明先生协助引资1500万美元,投资交通事业,大大加快了甬临线宁海段建设。接受海外“三胞”及各界人士捐资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福利、交通、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60余项,计人民币1492.7万元。如赵安中先生捐资我县教育事业400余万元,为改善我县的办学条件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社会办实事
  l、发挥特长优势为民办实事
  政协委组除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外,还发挥优势,积极为民办实事。教文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多次组织了科技下乡、普法下乡、教育下乡活动。医药卫生委员会曾10余次组织医务人员到老区、山区、灾区,义务治病2500多人次。
  2、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办实事
  政协兴华职业学校利用自身条件开办成人高校入学考试复习班,与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合作,办大专证书班,为宁海部分青年、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提供服务。兴华职业学校所属的兴华实业公司,多次捐资宁海希望工程和残疾人事业,受到群众的好评。兴华公司创办的兴华幼儿园,解决了城关部分幼儿的入学入托难的问题。政协平调研究会也积极开展活动,创办《平调研究》会刊,发表研究文章,举办宁海平调演唱会,为继承和发扬宁海的传统文化艺术作出了努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
  1、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委员素质
  一是把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统战理论和政协基本知识,适时组织形势报告会和理论学习讲座。二是为委员自学提供资料。三是发动委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理想、宗旨”、“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廉洁自律”等主题教育活动和各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
  2、参政议政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政协工作质量
  政协委员分布在全县各个单位,每个委员都有自己的工作任务。根据这一特点,我们要求委员的参政议政尽量与本人所担负的工作相结合。
  3、搞好机构改革,加强了机关建设
  我们按照统一、精干、效能的原则,搞好政协机关的机构改革,加强机关思想建设,坚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机关档案管理通过宁波市等上级验收后又通过了认证验收,政协机关被评为县级扶贫先进单位。办公室还十分重视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努力把机关办成委员之家,为委员履行职能制造有利条件。
  五年工作实践的体会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是履行职能的前提
  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前途和命运同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连。政协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政协委员的头脑,指导政协工作实践。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把做好政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来考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做到协商监督不离方向,参政议政不离大局。
  二、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是充分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保证
  五年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县委的重视、县政府的支持,就没有今天政协工作生动活泼的局面。五届政协之所以年年有进步,一是县委重视政协,把政协工作提上了应有的位置。二是县委、县政府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三是政协自身积极主动,开拓进取。人民政协的属性表明,它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渠道和形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政协要有所作为,必须通过政协自身的努力,积极进取,作出实效。所以,政协工作贵在主动,重在实效。特别是领导班子要有一个好的精神面貌和主动进取的工作作风。本届政协五年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才得以把政协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搞好调查研究,是提高参政议政质量的重要环节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政协参政议政,要参在点子上,议出水平来,就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因此,选准角度,搞好调查研究,是提高政协参政议政质量的重要环节。本届政协从实际出发,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有关重要问题开展了调研活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呈送调研成果,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意见,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了参政议政的质量。
  四、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委组作用,是搞好政协工作的基础
  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闭会期间,各委组的调研、视察、办实事等活动是政协工作的主要方式。因此,委组工作是政协工作的基础,应重视和加强对委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委组的作用。五届政协非常重视委组的工作,把抓委组活动作为政协发挥正常职能作用的重要一环来抓。各委组也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开展相关问题的调研、考察、办实事、对口联系、论证协商等一系列活动。如政协的调查报告、意见建议等大部分是委组调研活动后提出来的,体现了委组工作在政协中的基础地位。
  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学习十五大精神,开拓政协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五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认真学习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是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运用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准确地领会十五大的精神实质。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把着眼点放在高举旗帜、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上。要特别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两化”建设,提高我们政协整体素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水平,力求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得更好。
  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好政协职能
  要紧紧围绕县第十次党代会和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发挥政协的优势,把政协章程规定的履行职能的活动形式运用好。要充分利用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县政协领导参加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对口部门邀请的协商会、座谈会、论证会、意见听取会等都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好形式,我们要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三、重视委组建设,加强委组工作,发挥委组功能
  加强委组工作,要科学地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联络组,选择热心政协工作,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委员担任委组的领导。各委组年初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选择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要加强与对口单位的协商联系,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开展为社会、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在每个委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以促进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重视提案工作,发挥提案在参政议政中的应有作用
  加深对新形势下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委员和团体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可行性的提案。要重视团体提案和建议案,积极组织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小组的提案,要以搞好团体提案来推动提案质量的逐步提高。要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促使提案得到及时办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满意率。
  五、加强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是政协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加强信息工作,畅通民主渠道,广辟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反映社情民意。我们要求每个委员、每个团体每年至少要向县政协办公室提供一条信息和反映一条社情民意。要健全信息员队伍。办好《宁海政协》会刊的社情民意版,把社会动态、群众观点及时反映给各级领导,协助党和政府密切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继续做好“三胞”联谊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要加强与海外“三胞”的联络交往工作,通过书信、书画、贺年卡、文史资料等形式与他们保持联络。要做好海外“三胞”来访、探亲的接待工作,利用传统节日召开座谈会、联谊会、报告会等,广交朋友,增进友谊。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资和接受捐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努力为宁海的对外开放服务。要把出国留学人员这支人才队伍,作为“三胞”联谊工作中的一个新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国留学人员的工作。
  在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书记 郑金平
  (2003年2月17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在此,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全体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围绕大局、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的五年。五年来,六届县政协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立论、献计献策,为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政治协商日益规范,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参政议政富有成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畅通民主渠道,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络联谊,促进了我县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素质,使我县的人民政协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6%,去年达到了83亿元,人均GDP1745美元。财政收入超过10亿,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县属集体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招商引资工作初显成效,外贸自营出口大幅上升,年均增长32%,总额翻了两番。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顺利实施三镇合并,建成区面积达到17平方公里,比九十年代初扩大了五倍。政府直接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亿元,超过了1978年至1997年20年的投入总和。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加快,人均公绿面积达到14.7平方米,比1997年增加了近4倍。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县城市化水平由1997年的26.5%提高到43%。可持续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五年累计完成投资90亿元,超过建国以来48年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总和,建成了新标准海塘、白溪水库等一批关系我县长远发展的重点工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51元,实际年均增长6.9%。此外,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社会各项事业繁荣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全体政协委员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总之,对六届政协的工作,县委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六届政协全体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委员、同志们,十六大提出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是时代的要求,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展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灿烂前景。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五年。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我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构筑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大力实施工业强县、科教兴县、生态立县、山海富县、文化靓县战略,不断提升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农业产业化、对外开放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为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要顺利实现上述目标要求,需要全党、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以及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
  这次会议将选举产生七届政协领导班子,七届县政协领导班子任期的五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五年,是县政协工作乘势而上、奋发有为的五年。相信新一届县政协领导班子和政协委员一定能够肩负起时代和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十六大报告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反映着时代前进的要求,是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对于我们在新世纪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也是加强多党合作和做好统战工作的理论基础,人民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政协的各项工作中,努力把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在保持和发展我们政协的好传统、好经验的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胆探索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路子,以创新的精神来开展政协工作,努力把党对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与我县实际、与政协的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2、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为推动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发展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位置超脱、联系广泛,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同时,人民政协工作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为目标,并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吸引广大政协委员以饱满的热情参加政协活动。县政协要从我县实际出发,抓住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协商讨论,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意见,为党政决策服务。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运用自身优势,围绕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优化发展软环境、发展效益农业等事关我县长远发展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3、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我们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的坚强团结,取决于我们党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动员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组织起浩浩荡荡的大军,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为之奋斗。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把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人心凝聚到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下,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活力。县政协要进一步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通过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把人心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4、继续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政协组织要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民主、清正廉洁、委员信任、群众拥护的领导集体;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增强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委员的参政议政水平,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各位委员、同志们,七届县政协是新世纪的第一届政协,使命崇高,任重道远。县委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政协工作,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一道,努力把新时期的政协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后五年,是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沿着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共创宁海更加美好的未来。
  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2003年2月17日在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张位胜
  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充分发挥政协优势,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政协全会开展广泛全面的协商。在五年来的每次全会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讨论,并就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农业双增、推进国企改革、实施科教兴县、加快环境保护、开发旅游资源、重视素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300余条意见建议,不少富有真知灼见的对策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在制订政策、措施时被采纳。
  主席会议十分重视重大问题的协商。历年来,重视对事关我县发展大局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讨论。2002年对老城区控制性详规在座谈基础上进行了协商,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并建议更加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县规划局采纳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规划初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使老城区的控制性详规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
  召开专题协商会对有关专题进行协商。积极参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草案)的协商讨论。常委、委员们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面对面的协商,就我县“十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发表了许多意见建议。着重就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县的创建、区域经济的布局、推进城市化进程、深化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在修改后的“十五”计划纲要中作了充分的考虑和吸收。
  民主监督不断加强。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县政协常委会始终注意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和途径,认真开展民主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二是通过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进行民主监督。
  三是通过听取情况通报和组织委员视察进行民主监督。
  四是结合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
  五是通过县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对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监督。
  参政议政富有成效。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五年来,县政协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不断拓宽参政议政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积极开展委组活动,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委组工作是政协工作的基础。五年来,各专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和特长,调动广大委员的积极性,围绕常委会专题和事关我县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大局的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经济委员会选择了国企改革、招商引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等开展调研。科技委员会选择科教兴县、科技创新等开展调研。教育委员会选择素质教育、教育体制改革、发展农村教育等进行调研。医药卫生委员会选择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开展调研。文体委员会就繁荣农村文化、推进文化先进县建设、净化文化市场等进行调研。农业委员会就标准海塘管理、城市防洪工程、菜篮子工程等进行调研。社会法制委员会就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社区管理等开展调研。三胞联谊委员会就发挥出国留学人员作用、入世后两岸经贸关系走势等开展调研。学习文史委员会配合省政协编写了《浙江民营企业》资料集,主办了纪念方孝孺殉难600周年座谈会,书画院牵出版《宁海当代书画家作品选集》,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在杭州举行了首发式和宁海当代书画家作品展。各镇联络组也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常委会始终把委员的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六届政协刚换届就及时对新委员进行了政协统战业务知识培训。五年来,坚持每年都举行1-2次委员学习会,组织委员重点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在人民政协成立五十周年上的讲话、“七一”讲话、“5.31”讲话精神。2002年11月下旬及时组织广大委员学习十六大精神。平时,常委会也都安排一定时间学习重要会议和上级文件精神。政协各专委会和镇联络组每年都安排好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委员们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知识得到更新,整体素质得到提高,适应了形势发展和履行职能的需要。
  三、广泛开展团结联谊,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做好海内外的联谊联络工作。五年来,常委会通过政协领导走访委员,举办中秋、新春等传统节日茶话会,寄发贺卡等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密切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海内外各界人士的联系,做好海内外的联谊工作。通过侨联、台联、留联会等团体加强与海外第二、三代同胞的联系,向他们宣传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好形势,激发他们爱国爱乡热情。重视发挥留学生作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家乡建设出力。加强与宁海籍台湾同胞的联系,向他们宣传“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出努力。
  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政协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和健全信息队伍和网络,拓宽各种信息渠道。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集社情民意260条,报送《社情民意》39期,被市级以上单位录用信息56条。及时反映了群众的要求、呼声、愿望,畅通了渠道。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年来,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常委会全面落实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政协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努力提高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水平。县政协机关干部认真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县委开展的固本强基和联镇帮村工作,增强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年工作体会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基本原则
  政协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提出政协工作思路,确定工作内容,组织工作力量,部署工作任务,把握工作力度。几年来,常委会遵循这个原则选课题、议大事、提建议、献良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履行职能活动中,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始终把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为政协工作的主旋律,作为政协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如关于加快三镇合一步伐、加快旅游资源开发等建议,为促进宁海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事实说明,只要我们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全县大局,就能形成与人大、政府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各司其职,协力共进的良好局面。
  二、团结和民主,是做好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
  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必须始终把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在增进团结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增进团结。这样就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协在组织上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包容性的优势,实现社会主义大团结、大联合,就能保证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管理事务的民主权利,使各方面的人士平等交流,畅所欲言,提出真知灼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凝集起各界人士的力量和智慧,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三、开拓创新,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途径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政协事业要有新的发展就必须增强创新意识,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理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照搬照套,不因循守旧,在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同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坚持中发展,在继承中前进,不断创新、丰富、发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新形式,才能不断开创新局面。政协组织中有方方面面的优秀人才,智力密集,位置超脱,能够在开拓创新中冲破旧框框,找出新办法,推进履行职能工作的新发展。政协工作中固定的程序少,自主性、灵活性较强,便于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创新空间广阔。以往的政协工作就是在开拓中前进,在前进中开拓向前发展的。开拓创新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途径。
  四、调查研究,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环节
  要提高政协工作水平和实效就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无论是政协履行职能的组织行为,还是委员参政议政的个人行为,都离不开调查研究,只有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政协的建言献策才能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参政议政才能参到点子上,议政才能议到关键处,真正提出真知灼见。几年来,县政协在工作中坚持“少而精,精而深”的原则,注重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渠道畅通和位置超脱的优势,选好角度,找准课题,讲究调研方法,改进调研作风,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与党政部门配合,认真写好调研报告,做到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建言可行。并且把调查研究与专题常委会、建议案、对口协商、民主评议、委员参政议政发言、委员提案、与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等工作结合起来,使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转化和落实。几年来,农业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医药卫生委员会、文艺体育委员会、科技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在履行职能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效果,都是抓住了调查研究这一关键环节。
  五、良好工作格局,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有力保证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是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保障。
  党委领导是根本。一是党委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二是政协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委员头脑,指导政协工作,把握好政协工作的政治方向。
  政府支持是关键。政府支持是政协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政府的支持就是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同时政协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为政府工作帮忙、尽力,从而赢得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各方配合是基础。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工作特征,决定了政协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只有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政协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与政协各专委会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不少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向政协报送有关文件、材料,通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有的部门和单位主动邀请县政协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前往视察调研,征询对他们工作的意见。许多部门和单位对政协的视察和调研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协工作的配合,使政协工作顺利开展。
  政协要发挥主体作用。一是要加强联系,要为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创造条件。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主动与政府部门和单位加强联系,县政协办公室经常与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二是要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各方面参与政协履行职能活动创造条件,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列席政协会议,参与政协组织的调研工作,与委员进行双向交流,促进相互配合和支持。
  二〇〇三年主要工作建议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政治文明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这就需要我们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把十六大精神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中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方法,努力做到政治协商有新内容,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参政议政有新作为,团结民主有新面貌,自身建设有新提高,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在我县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县政协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这个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选准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为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提供积极的意见建议。要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要充分发挥提案和建议案的作用,重视党派、团体、委组的提案,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使提案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着力于提高提案的落实率,坚持重点提案主席会议督办制度。广大政协委员,要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积极力量。
  三、实现最广泛的团结,为完成新任务凝聚各方力量
  在新的一年里,县政协要继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团结,加强与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团结,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努力扩大联系范围,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络和联谊,特别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作出积极贡献。继续进行牵线搭桥,吸引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到我县兴办实业和社会福利事业,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
  四、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县政协要在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下,最大限度地支持全县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一切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发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营造民主团结的氛围。要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途径,为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与民主实践创造有利条件。组织对口协商、民主评议、委员视察等活动,对党政机关的工作通过提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方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在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
  五、深入了解民情,及时反映民意,努力维护人民利益
  政协要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切实体察群众情绪,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在新的一年里,广大政协委员要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在政协第八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海县委书记 林静国
  (2007年2月3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继中共宁海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过去的四年,是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四年;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经受各种严峻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四年。四年来,县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构筑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五五举措”,团结带领全县上下,真抓实干,克难奋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跻身全国“双百强”行列,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全县生产总值预期达到161.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1.3亿元,四年实现双翻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002年的28.6亿元增加到2006年72.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437元和7542元,年增长13.6%和12.2%。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是全县上下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也凝聚着县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的辛劳和汗水。
  四年来,县政协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就“十一五”规划编制等事关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一些重大问题和行政村规模调整等重大决策开展政治协商;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区管理、殡葬改革等重要问题开展专项民主评议和政情交流活动;就镇乡行政区划调整、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新农村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平安宁海和法治宁海建设等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与海内外各界人士的联谊联络活动,为宁海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总之,县政协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新的贡献,县委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宁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今后五年,是我县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已经明确提出了建设和谐新宁海的宏伟目标。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共同为建设和谐新宁海作出贡献。
  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宁海县委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清形势,珍惜荣誉,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用感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客观上要求党必须从执政兴国的高度出发,公平、公正地代表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高度重视和正确调整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可以依托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团结稳定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因此,广大政协委员要珍惜荣誉,认清肩负的使命,增强责任意识,尽心尽责当好各界群众的代表,认认真真履行好委员职责,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新宁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
  县政协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拿出一批既有深度,又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成果,努力做到建言建在点子上,立论立在关键处,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前瞻性、创造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要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影响,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搞好政协内部的协调,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要发挥各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和界别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基层,调研民意,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团结和民主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人士以及海外侨胞的联系,把更多的爱国人士、有识人士、有志之士团结起来,努力维护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新宁海凝心聚力。
  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进一步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要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听取政协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和努力帮助解决政协工作中的主要难题。要认真对待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同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联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县政府要积极支持政协开展工作,对需要协商的问题,主动同政协进行协商,并认真对待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协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和开展的考察、调研、视察等活动,要积极配合,努力解决政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履行职能创造必要的条件。县政协要以提高综合素质为基础,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提高工作效能为主题,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努力发挥好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常委会、主席会议的集体领导作用,专委会的基础作用,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界别小组的纽带作用和政协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各镇乡、街道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宁海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和支持政协开展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重视发挥所在单位政协委员的作用,支持和保障他们履行职责,努力在全县上下进一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后五年,是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和谐新宁海的关键时期,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一定要以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建设和谐新宁海而努力奋斗!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录)
  (2007年2月3日在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杨加和
  工作回顾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序开展政治协商
  围绕“十一五”规划编制开展协商。县政协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召开主席会议,听取有关情况通报。组织各专委会加强对口联系和调研,通过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委员等形式,广泛收集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十一五”规划专题协商会。委员们围绕“十一五”的目标定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制定《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开展协商。在一年一次的政协全会上,委员们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以会议发言、小组讨论等形式,就“三农”问题、扶强做大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城乡发展、生态县建设、“平安宁海”建设、政府自身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重点实事工程项目安排等方面开展深入的协商讨论。县委、县政府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建议,与委员们一起共商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计。四年来,先后提出了240余条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
  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开展协商。四年来,以主席协商会的形式,先后围绕污水处理费征收、高中段学校向城区集聚、城市规划区农居布点等问题,城市中心区建设、温泉三期开发、城区停车场、溪南片和城中片建设等专项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目标管理考核、行政村规模调整、县和镇乡换届工作、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等方案进行协商讨论,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积极探索,拓展渠道,有效实施民主监督
  认真实施民主评议。2005年6月,对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组织了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在肯定我县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指出这项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提出了深化和完善这项工作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时吸纳政协的评议意见,于同年11月开展了坟墓专项再整治活动,较好地巩固了殡葬改革成果。2006年8月,针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的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民主评议,提出了要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等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在相关工作中得到了落实。
  积极开展政情交流。2004年,围绕社会治安和城区管理工作,分别召开界别委员座谈会,广泛收集有关社情民意,于10月份召开了政情交流会。县公安局、建设局负责人分别通报了工作情况,并就预防青少年犯罪、打击“两抢一盗”、加强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问题与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为相关问题的解决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交流会在报纸、电视上报道后,社会反响良好。
  精心组织委员视察。先后组织委员对西溪水库、临港开发区、自来水厂二期、污水处理厂、广电中心、兴海路、蛇蟠涂围垦、东门拆迁、甬台温铁路、国华宁海电厂、循环经济示范区等重点实事工程进行视察,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领导,加大施工力度,促进重点实事工程的年度计划按时完成。另外,还先后组织委员对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省级文明县城、教育强县、平安社区以及新农村建设、土地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视察,针对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了有关工作的落实。
  注重反映社情民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沟通,采取走访委员和召开委员约谈会等有效形式,听取委员反映群众的要求、愿望和呼声,及时整理并报送有关领导。四年来,共反映社情民意信息400余条。不少社情民意,如“挖掘电力企业潜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集中模具加工,创建生态城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通电话”、“加强网吧监管力度”等社情民意报送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使有关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重视发挥特约监督员作用。推荐了40余位政协委员分别担任纪检、组织、法院、教育、公安、财税、土地、城建、交通、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行风监督员和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行使民主监督职责,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行风建设,促进了各部门行使职权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发挥优势,集中民智,积极开展参政议政
  认真开展全会参政议政发言。组织各专委会、党派、团体和委员们分别围绕饮用水安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医疗保障、失地人员保障、劳动力转移培训、溪流治理、最佳人居环境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平安社区建设、文化产业管理、发展基础教育等课题,认真开展调研,撰写了54篇调研报告,先后在全体会议上作了参政议政发言,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为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精心组织常委会专题议政活动。四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镇乡街道区划调整、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统筹城乡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等课题,并召开专题常委会议,进行参政议政发言,形成建议案,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06年2至4月份,围绕“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竞争力”、“统筹城乡水务网建设和管理”两个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了大力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突破土地制约瓶颈与加强原水开发和保护、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和营运机制等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加大体制改革力度,成立了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城乡水务实施统筹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对工业经济的有关建议也得到了县政府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相关工作中得到了采纳。同年6至8月份,县政协围绕“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课题,对全县的卫生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创新机制,统筹发展城乡卫生事业》的调研报告,并召开第十七次常委会议,提出意见建议,为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卫生事业的意见》和《宁海县“十一五”区域卫生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法治宁海”建设调研报告中的不少意见建议,在县委出台的有关文件中也得到了采纳。
  开好主席会议开展专题议政活动。把主席会议专题议政作为履行职能的经常性工作,每年坚持有计划地约请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通报工作,并针对各部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建言献策。为了更好地知情问政,相关专委会一般都在各部门通报工作前,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发言材料,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06年,主席会议先后约请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纪委、县环保局、县委统战部、县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通报了土地管理工作、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水产品基地建设工作、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生态县创建工作、宗教侨务对台工作、旅游工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增进了相互了解,促进了相关工作。
  充分发挥提案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以提案的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690件。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各承办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办理提案,提案的落实率不断提高。据统计,政协提案被有关单位采纳或部分采纳的占交办提案的80%以上,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注重发挥委组的基础作用。各专委会及工作小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共形成33份调研报告,许多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及时采纳,并在工作中得到落实。镇、街道政协工委围绕本地的中心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通报和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反映群众意见,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各界别小组和联络组也根据自己的特点,认真开展“送医、送文化、送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活跃了政协工作。
  积极配合和参与市政协在宁海的有关调研活动。2003年,主动参与了宁波市政协“促进宁波南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若干对策研究”课题的调研,积极为宁波南部地区统筹发展建言献策。2005年,协助市政协开展课题成果采纳情况督查调研,并在市政协全会上以提案的形式为加快宁波南部地区发展建言献策。市委、市政府采纳政协建议,进一步加大了对宁波南部地区的扶持力度,使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得到了实惠。
  四、团结合作,广泛联谊,为和谐社会建设凝心聚力
  加强同各党派、团体的联系与合作。注重发挥各党派、团体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常开展走访各党派、团体活动,交流工作,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他们开展联合调研、视察,大力支持他们以集体提案、大会发言等形式参政议政,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出力。
  充分发挥委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委员参加调研、视察活动,为委员知情问政、参政议政搭好平台。利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工作,把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和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上来。开展“五个一”活动,鼓励委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引导委员积极参与抗台救灾、扶贫帮困、助学助医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四年来,委员累计捐款达2000多万元。
  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组织政协委员和企业家赴港台进行经贸和文化交流,与在港台的宁海人士开展联络联谊活动,广泛宣传我县对外开放取得的成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盛情邀请他们前来宁海考察、投资。会同侨联、台联和留联会等有关团体,广泛走访、接待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四年来,累计走访慰问侨界人士70余户,接待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及亲属800余人次。组织召开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眷属座谈会,广泛宣传《反分裂国家法》,深刻揭露“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阴谋,统一思想,增进共识。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四年来,协同有关部门引进资金累计达4000余万美元。
  积极开展各类联谊、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组织中秋联谊会、春节茶话会等活动,叙友情、谋发展、话统一,努力增进社会各界人士的团结和友谊。加强与各地政协的联系和交流,举办了全国十四县市区政协工作横向联系会第27次会议,努力学习各地政协履行职能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做好文史工作,《宁海政协志》编纂工作进展顺利,整理出版了《童保喧日记》。平调研究会积极开展平调抢救工作,为宁海平调列入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协之友社、书画院、跃龙诗社等也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联谊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政协的团结面。
  五、重视学习,完善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深化理论学习和研究,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认真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工作的两个5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重大决策,把握好政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同时,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政协章程和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使全体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牢固树立参政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鼓励政协机关干部和委员围绕履行职能的重点和难点开展理论研究,在《人民政协报》、《联谊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20余篇理论文章,受到了各地政协的关注。
  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2005年,省、市相继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形式、基本程序和方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县委根据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县政协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实施意见》。县政协制订完善了《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议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专委会通则》、《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县政协办公室会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为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县政协注重抓好落实,使政协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县委的重视和县政府的支持下,结合机构改革,把政协内设机构调整为“一办四委”,配齐配强各专委会正副主任。加强机关建设,以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机关为抓手,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注重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协工作干部队伍。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注重对委员开展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知识的培训,及时对极个别违法违纪的政协委员进行处置,取消其委员资格,对因工作调动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作出调整,并增补部分委员,进一步优化了委员结构,维护了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基本经验和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是政协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
  四年来,我们注意把好工作定位,自觉接受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推进党政中心工作上;坚持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向县委汇报上级政协的重要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注重找准工作切入点,把政协工作融入到党政工作的大局中去,力求把政协工作干得更好,干得更能体现政协特色。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保证政协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为促进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原则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凝心聚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与县委、县政府合心、合力、合拍。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只有围绕主题履行职能,服务大局致力发展,选准工作的结合点、共振点和切入点,才能真正地把政协工作融入到县委、县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融入到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去,人民政协才能真正有为有位。
  三、坚持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断创新履行职能的方式和载体,是政协工作取得新发展的有效途径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政协工作永葆生机的强大动力。四年来,我们坚持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推出了政情交流会这一民主监督新形式,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评议政府部门专项工作,坚持每年集中力量搞好两次常委会专题调研,根据界别特点邀请委员参与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和列席有关会议,实行提案办理面商制等。由于在履行职能的活动形式、组织方法、工作方式上不断创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三化”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使人民政协事业在全局发展中同步前进。
  四、坚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进程,是政协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
  县政协围绕“三化”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积极为县委制订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建言献策;立足自身,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协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督查,防止制度虚置,推动“三化”建设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只有切实加强具体层面上的制度建设,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形成履行职能的长效机制,才能使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八届政协的工作的建议
  一、要在促进科学发展上多献良策
  县政协要坚持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全局的把握上,放到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对策研究上,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强生态县建设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履行职能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紧紧抓住那些对推动全局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集中全力实施突破,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要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多作贡献
  县政协要进一步密切与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和鼓励他们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发表意见建议,积极为他们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创造条件,不断把政协内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努力维护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主动开展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络联谊工作,不断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不懈努力。要逐步建立以利益协调为核心的协商和对话机制,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积极引导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正确对待各种利益关系,求同存异,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要充分利用调研、视察的机会,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集民情、民意和民智的同时,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形势,自觉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和凝聚人心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要在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多办实事
  县政协要充分发挥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代表性强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倾听民意,关注民生,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发挥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推动委员联系社会各界,如实、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民情民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不断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开放度,提高政协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使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在政协这个舞台上能够得到充分表达。要不断加大为民建言的力度,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高度重视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解决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真正把“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体现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去。
  四、要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多下功夫
  县政协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从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组织好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有序参与政治生活,促进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有序化。要按照时代赋予的责任和要求,在规范政治协商的程序、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创新参政议政的方式上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作用,努力开辟和畅通各界群众表达意见的途径和渠道,把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和愿望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来。要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社会人士参加政协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促进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愿望能得到顺畅表达,为经济社会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
  五、要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上多出实招。
  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民主、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团结坚强、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不断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团结和带领全体委员履行职责,共同把政协工作做好。要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完善定期走访、通报情况、工作协调制度。要根据界别特点和优势,建立界别活动制度,健全界别活动机制,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组织好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继续开展“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专委会的职能作用和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对镇乡、街道政协工委的工作指导。要强化政协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知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
  三、规章制度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
  (2005年12月27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体会议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高形式。
  第三条 全体会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第四条 全体会议坚持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方针,广开言路,求同存异,民主协商,集思广益,鼓励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每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须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一个月前,经上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时,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六条 每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全体委员参加。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从该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开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七条 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第八条 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始得举行。
  第九条 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选举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加或者变更。
  (二)协商讨论宁海县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其他报告;
  (四)讨论本会重大工作方针、任务并作出决议;
  (五)协商讨论全县政协工作,推动我县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 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
  第十一条 根据主席会议的提议,常务委员会为全体会议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审议通过召开会议的决定;
  (二)审议通过全体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三)通过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
  (四)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增加或变更的建议名单;
  (五)审议通过全体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
  (六)审议提请全体会议审议的建议案草案;
  (七)会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在全体会议举行一个月之前,主席会议提出全体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建议。
  第十三条 预备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授权主席会议主持,主要任务为通过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和日程,通过本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持,主要任务是通过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审议提请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全体会议的其他事项。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由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持,主要任务是审议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的各项文件。
  主席团和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席团常务主席、秘书长工作至会议选举产生本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为止;提案审查委员会工作至本次会议结束为止。
  第十四条 全体会议设立会议秘书处,秘书长为秘书处负责人。秘书处下设若干职能组,办理常务委员会或主席团、主席会议或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
  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五条 全体会议采取大会与分组讨论、专题座谈会、政情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全体会议开幕会的任务;
  (一)通过会议的议程;
  (二)听取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其他报告或说明。
  第十七条 全体会议闭幕会的任务;
  (一)通过会议的各项决议和报告;
  (二)通过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建议案;
  (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全体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全体会议安排大会发言。各党派、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联络组、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申请大会发言。大会发言人选由会议秘书处确定。
  第二十条 全体会议各次大会的执行主席、主持人由主席会议协商决定。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主持人由主席团会议协商决定。
  第二十一条 视界别委员人数多少,可一个界别或几个界别组成一个委员大组。分组讨论由各大组召集人主持。各大组召集人由主席会议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全体会议邀请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的领导出席;
  邀请在宁海的省、市政协委员,非本届县政协委员的历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政协之友社理事,县政协机关各办副主任,各镇乡(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各镇乡(街道)分管政协统战工作的领导列席,也可根据情况邀请社会有关人士及其他人士列席。
  第二十三条 全体会议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和群众旁听。
  第二十四条 全体会议邀请有关新闻媒体作采访报道。
  第二十五条 委员应按照会议日程积极参加全体会议的各次会议和各项活动,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时,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章 会议的提案和建议案
  第二十六条 政协委员、界别、委员联络组,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均可提出提案。
  提案的审查工作由提案委员会负责,每届第一次会议期间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 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可选择若干件提案为重点提案。
  第二十八条 全体会议可就涉及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向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案。
  第二十九条 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或占总数四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联名,可提出建议案草案。建议案草案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提请全体会议审议。
  第五章 选举和表决
  第三十条 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从本届政协委员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会议主席团领导。
  第三十一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的建议人选由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委员大组充分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第三十二条 全体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第三十三条 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由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其他各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参照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执行,选举工作由常务委员会领导。
  第三十四条 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建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于常务委员会。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1988年9月7日政协第三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八次常委会议通过,1996年9月13日政协第五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第一次修订,1998年7月3日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第二次修订,2003年5月9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第三次修订,2005年12月27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主持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会务,在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工作。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由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组成。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会议。
  (二)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贯彻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有关决议和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及决定。
  (三)审查通过提交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
  (四)协商决定下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委员名额和人选。协商决定本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需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协商决定的有关人事事项,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变更时,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由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其中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辞去或撤销,也可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六)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任免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七)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副秘书长。
  (八)任免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九)联系指导镇乡(街道)政协工委的工作。
  (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决定对委员的纪律处分事项。
  (十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规定的地方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审议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会务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协商讨论中共宁海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中共宁海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重要问题的报告或说明,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审议提交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文件,审议通过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四)审议重要的建议案、提案、视察报告、调查报告及其他报告。
  (五)反映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所联系、关心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要求,提出建议和对策。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草案由主席会议拟定,会议日程由主席会议决定,一般于会前一周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时举行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会议成员共同主持。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对议题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委员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的方案或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表决可采用举手或其他方式进行,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可采取全体会议、分组讨论、实地视察考察、与县有关部门双向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安排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委员联络组、委员个人或联名在会上发言。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邀请下列人员列席:
  (一)前一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和有关老领导;
  (二)县政协之友社正副理事长;
  (三)各镇乡(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专(兼)职副主任;
  (四)非常委的县政协副秘书长;
  (五)非常委的各专委会主任;
  (六)政协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视会议内容和需要,可邀请在宁海的省、市政协委员、有关方面人士列席,县党政领导和县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群众代表旁听。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常务委员会可举行由有关常务委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就有关专题进行协商座谈,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 纪律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政协章程和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积极参加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加强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七条 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应尽义务,也是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全体组成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妥善安排工作,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创造条件,确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到会。
  第十八条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须履行请假手续。会议全程请假的一般应在会议召开2天前向县政协办公室说明请假原因,并经秘书长批准;会议期间请假,若不能出席全体会议的向秘书长请假,若不能出席分组讨论的,向本小组召集人请假。
  第十九条 建立和完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以督促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积极参加会议,确保会议到会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出席、请假和缺席情况由县政协办公室每年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通报。
  第四章 文件签发及其他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提出的建议案、意见建议等文件,须经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秘书长签发后,以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或办公室文件的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应安排相应的新闻报道,并视需要编发简报、信息或会议纪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常务委员会。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
  (2005年12月21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42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委员会主席会议(以下简称主席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第三条 主席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第四条 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规定、决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积极参加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举行的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 主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学习中共宁海县委的决定、重要会议和指示精神,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知识,研究部署学习工作。
  (二)审议本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审议下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提请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三)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内容。重点协商讨论中共宁海县委、县人民政府即将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或建议案。
  (四)审议以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名义向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
  (五)审议通过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邀请列席人员范围、分组办法和各大组召集人名单;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大组召集人名单,由全体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日程,拟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草案,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文件。
  (七)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预备会议。
  (八)审议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重要活动方案;审议重点工作和重要视察、调研方案;审议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听取工作汇报;听取重要提案、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九)执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履行常务委员会的部分职权。
  (十)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
  (十一)指导镇(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协调政协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增进团结与合作。
  (十二)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主席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主席会议议题由主席提出,也可由副主席、秘书长提出,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确定。
  第八条 主席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九条 主席会议须有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主席会议决定问题时,一般以分项审议方式通过,必要时也可以合并审议通过。
  第十条 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见一时难以统一的重要问题,应暂缓作出决定,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第十一条 对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提请人应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在主席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主席会议举行前,办公室应将会议通知、会议主要议题和提交会议审议的重要文件,送达会议组成人员(临时召开的临时通知)。会议举行时,要由专人记录。会议结束后,视情及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秘书长签发。
  第十三条 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需继续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应在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前,由主席会议确定的人员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即发生效力的文件,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秘书长签发,以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文件或办公室文件的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
  第十四条 主席会议作出的决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工负责实施。在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根据实施情况,需对某项决定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提交下一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主席会议举行时,政协副秘书长列席;相关常委和政协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视情列席;协商讨论重大问题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列席人员可发言,但不能参与表决。
  第十六条 本规则经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主席会议通过后实行。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
  (1987年9月12日政协第三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议通过,1996年9月13日政协第五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第一次修订,2003年5月9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第二次修订,2005年12月27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50条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县政协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第四条 专门委员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基础,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按照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就本县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应按照有利于联系各界、各方面人士,自愿、协商和便于组织经常性活动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六条 每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一般应在当届政协第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确定。每个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
  第七条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由县政协委员担任,人选由秘书长会议提出,征得本人同意后,由主席会议决定,主任和副主任由常务委员会任命。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应经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按组建专门委员会时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履行职能的经常性活动。
  第九条 未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政协委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同某一专门委员会建立联系,专门委员会应采取适当方式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条 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分设小组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 每一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闭会后在此基础上成立提案委员会。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应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注重调查研究,进行充分协商。专门委员会需对工作作出决定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会议负责处理。
  第十三条 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秘书长根据需要召开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研究问题,协调布置工作。
  第十四条 以专门委员会名义形成的重要材料或文件,须经专门委员会或主任会议讨论,由专门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定并签发;重大问题,应报主席会议或常务委员会审议。
  专门委员会文件需以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或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须经专门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阅,按办公室公文处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的精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报主席会议审议后组织实施。专门委员会应认真总结工作,年中、年末向主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年末还应向全体会议提交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应与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县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以及各镇乡(街道)及其政协工委等有关机构主动沟通情况,建立工作联系。
  第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工作。会议应作记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通则自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常务委员会。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1991年1月3日政协第四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通过,1996年9月13日政协第五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第一次修订,2000年9月22日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议第二次修订,2005年12月27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休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联络组(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三条 提案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服务。
  第四条 提案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联络组,应当充分利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提案工作。
  第六条 政协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二章 提案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
  第七条 每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从本届政协委员中产生,由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决定。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第一次会议期间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全体会议报告提案收集和初审情况。
  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在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提案委员会,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列入专门委员会序列,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每届任期五年。提案委员会正副主任的调整,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委员的调整,由主席会议决定。
  第八条 提案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的职责:
  (一)制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征集提案;
  (三)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四)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五)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六)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八)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配合,推动提案的办理;
  (九)加强与政协委员和县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各联络组、各政协工委的联系与协作,发挥政协的整体作用;
  (十)接受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和工作交流;
  第九条 对于在本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提案,对于落实效果显著的提案承办件,提案委员会可以报请主席会议审定,以适当方式对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给予表彰。
  第十条 以提案委员会名义形成的重要文件和材料,须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提案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
  第十一条 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
  第三章 提案的提出
  第十二条 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宁海县政协委员和在宁海的省、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联名方式或政协界别提出提案,全体会议期间还可以会议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也可联合提出提案;
  (三)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联络组,可以本委组的名义提出提案。
  第十三条 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四)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第十四条 提案可以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第四章 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予以立案。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应当及时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商定主要办理单位和会同办理单位或者分别办理单位。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六)属于学术研讨的;
  (七)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权益问题的;
  (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一)超越本县职权范围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立案标准的。
  未予立案的,应当及时函告提案者。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其他方式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第十七条 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提案和其他事关全局、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重要提案,提案委员会应当有选择地报送主席、副主席,同时由县政协办公室转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参阅,并可以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八条 对涉及我县全局问题的重大提案,提案委员会可以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建议案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五章 提案的办理
  第十九条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及时交办。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通过召开承办单位会议,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与交办机关商定后,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对办理主体有异议的,应当在提案交办后15日内向交办机关提出调整意见。
  第二十条 由党委部门和党委有关单位承办的提案由县委办公室负责交办;由政府部门承办的提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交办。
  第二十一条 提案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共宁海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提案,并向提案者按时作出书面答复。
  (一)提案办理工作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办理小组,有专人负责。承办提案5件以上或承办重点提案的单位,办理完毕后,要求写出办理工作的小结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二)提案办理工作应当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应当及时向提案者反馈有关情况;确实无法采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作出明确的解释。
  (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主要办理单位应当主动协商,协同办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答复提案者;分别办理的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提案者。
  (四)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征询提案者对办理的意见。办理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提案,在书面答复前,承办单位领导应当与提案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商,并经集体研究后作出答复。
  (五)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提案者可以通过提案委员会向承办单位了解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参与提案的督办。
  (六)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进行办理答复。如确因问题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提案,经交办机关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办复时间,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不满意提案需重新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提案的答复应当按规定的格式行文,须承办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七)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第一提案人;界别、小组或联组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召集人;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提案单位。党委部门和有关单位承办的提案,办理复文抄送县委办公室;政府部门承办的提案,办理复文抄送县政府办公室。所有办理复文均须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八)提案答复后,如因情况变化,原表示要采纳和解决的问题不能兑现或延期落实的,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函告提案者,说明原由,同时抄告交办机关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九)提案者在收到办理复文和提案委员会寄发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后,应当在规定时期内作出反馈,并将反馈意见表寄回提案委员会。如提案者对办理情况不满意并有合理意见的,提案委员会应建议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行文答复。
  第二十二条 提案委员会可以选择事关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且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可行性的若干提案,作为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
  第二十三条 政协重点提案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主席会议或主席、副主席分工进行重点督办,有关专门委员会协助督办。可以采用政协、提案者、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等方式,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
  (1988年9月23日政协第三届宁海县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通过,2003年5月30日政协第七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五次主席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健全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制度,特修订本规则。
  一、分工
  (一)秘书长主持政协宁海县委员会机关的全面工作。副秘书长分工负责各部门的工作。
  (二)以县政协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重要的要经过秘书长签发;一般的由主管副秘书长或政协办公室主任签发。
  (三)凡涉及全机关重大事项,由秘书长审核。
  二、会议
  (一)秘书长会议
  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一般一个月举行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会议的日期、议题由秘书长决定。
  2、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研究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及委员调查、视察等重要活动的安排意见;
  (2)审议提交主席会议的各项文件;
  (3)协商安排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各参加单位共同参与的有关活动;
  (4)协调处理本会机关各办委的工作;
  (5)传达、学习与政协机关工作有关的文件和精神;
  (6)听取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7)安排落实主席、副主席交办的事项。
  (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在讨论中遇有重大分歧,除紧急问题,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外,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三)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办委主任、副主任按照分工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四)会议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当提前通知出席会议人员。与会人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对讨论的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
  (五)会议均须作记录。
  (六)召开秘书长会议,根据需要可请本会各办委、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
  三、本工作规则经主席会议审议批准后施行。
  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关于反映社情民意及政协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
  (2002年8月27日政协第六届宁海县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加强政协信息工作,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政协履行三项职能,有利于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协信息工作,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工作原则
  (一)反映信息要注重质量。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充分反映需要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及有关部门了解的或其需要了解的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反映信息要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
  (三)反映信息要体现特色。注意界别性,避免一般化。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部各界人士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众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四)反映信息要讲求时效,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要跟踪连续报。
  二、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主要内容
  (一)对党和国家及我县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映。
  (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基层群众或特定社会群体的情绪变化,有识之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
  (三)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四)对事关我县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重要社会动态的反映,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六)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
  三、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收集渠道
  (一)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其他会议,收集社情民意和信息。
  (二)通过委员约谈会,有重点地收集社情民意和委员的意见、建议。
  (三)从县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县政协之友社及特邀信息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中整理信息。
  (四)从县政协及各专门委员会、政协联络组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及其形成的调研报告中提炼信息。
  (五)在接待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海内外人士来访活动时,注意了解信息。
  (六)适时就有关问题召开相关委员和代表人士座谈会,或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广泛收集信息。
  四、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网络建设
  (一)政协委员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每个委员一年至少提供1条信息,提出1条有较高价值的建议。
  (二)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是政协信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明确分工,落实人员,做好信息工作。
  (三)组织政协委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应与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相结合,通过调研、视察等活动和委员提案、信访等方式,积极发掘和反映信息。
  (四)县政协办公室秘书科是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的职能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工作。
  (五)县政协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保证信息网络畅通。根据需要,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中聘请特邀信息员,在基层设立若干信息联系点。
  (六)县政协机关、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网络技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立起更加快捷、高效的信息传递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报送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将了解反映的情况整理成信息材料后,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给县政协办公室秘书科,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反映。
  (二)县政协办公室秘书科对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筛选、整理,凡需报送的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秘书长签发。特别重要的信息由县政协主要领导审签。
  (三)根据信息内容,采用不同形式,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以及全国政协信息中心或省、市政协办公厅。对一些适合于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涉及机密内容的信息要通过机要渠道反映,要为提供批评、举报性质信息的人员保守秘密。做好报送信息的存档工作。
  (四)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秘书科每季度统计、公布采稿情况,向委员和信息提供单位、个人通报信息来稿和录用情况。有领导批示或答复的,应及时转告信息提供者。
  六、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工作组织领导
  (一)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对重要信息,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提请党政领导予以关注。县政协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广大政协委员的联系、协作和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二)切实关心信息工作干部的成长,采取切实措施,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和培训学习、调研考察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必要条件。信息工作干部要努力加强理论学习,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树立勤奋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县政协适时召开信息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部署信息工作。县政协办公室每年举行1至2次信息员会议,交流探讨,培训提高。对反映信息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单位和信息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信息工作评比办法由县政协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宁海县政协志》

本志记述时限为1983-200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狮子林、政协人物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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