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平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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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29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平调研究
分类号: J825
页数: 5
页码: 373-3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平调是中国戏曲宝库中的一个地方剧种,已有400多年历史,流行于东南沿海地区。1960年成立的地方国营宁海平调剧团后因故停办,1991年宁海繁艺平调剧团成立。为保护和弘扬宁海平调,1995年宁海县平调研究会成立,该会是县政协领导下的戏曲艺术研究社团组织。平调研究会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挖掘传统剧目、组织研讨活动和对外宣传,创办了《平调研究》刊物,并举办首届宁海平调演唱会。1996年重建宁海县繁艺平调剧团,并获得了多个奖项。
关键词: 宁海县 政治协商 平调研究

内容

宁海平调也称平调,是全国戏曲宝库中的一个地方剧种,始于明而盛于清,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流行于宁海、象山、三门等东南沿海地区,演唱形式为高腔,传统剧目有《仁义缘》、《鸳鸯带》、《金莲斩蛟》等50多个。1960年地方国营宁海平调剧团成立,后因多种原因停办。县政协成立后,对这一地方剧种的保护和继承十分重视,相继开展了有效的工作。政协主席黄正智和政协之友社一批老同志对恢复平调剧团进行考察调研,终使宁海繁艺平调剧团于1991年7月成立。为加强宁海各界人士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和合作,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促进全国地方剧种之一的宁海平调的保护和发展,于1995年5月23日,宁海县平调研究会成立。宁波市政协副主席毛翼虎到会祝贺。该会是县政协领导下从事戏曲艺术研究的社团组织,由热爱宁海平调的海内外人士和积极支持宁海平调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为成员。平调研究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和理事若干名。
  第一届理事会
  名誉会长 毛翼虎 娄林忠 麻绍星 储功彭 朱水娣 戴秀庭 金其康(台湾)
  顾问 胡登眺
  会长 黄正智
  副会长 张位胜 袁哲飞 童子俊
  秘书长 袁哲飞
  副秘书长 任校章 徐建国 张建国
  名誉理事 金明儒(台湾) 胡飞(台湾) 林金辉 陈系宏(台湾) 徐正益
  理事 干富伟 王兴满 王万里 沈煜生 胡小豪 柳梅成 陈涛 麻承照 黄永清 张伯民 屠绍国 冯允千 陈忠杰 任校章 徐建国 张建国 张位胜 袁哲飞 黄正智 童子俊 叶世国 严再望 顾茂恩
  1996年12月,平调研究会决定增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
  常务理事:任校章 张位胜 陈忠杰 袁哲飞 黄正智 童子俊 葛为义
  研究活动
  平调研究会成立后,为抢救和振兴宁海平调工作,创办了《平调研究》刊物,积极开展宁海平调的理论研究,组织研讨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为继承、发展宁海平调打好深厚的理论基础。挖掘整理和加工提高宁海平调的传统剧目、曲目,丰富宁海平调的艺术宝库,使宁海县这一戏曲宝库中的地方剧种在濒临失传的情况下,得到抢救、恢复和发展,保持宁海平调的生命力。先后在《平调研究》、《宁波同乡》(台湾)、《浙江同乡》(台湾)等刊物上发表了《关于宁海县文艺团体改革的探讨》、《宁海平调的沿革及其“耍牙”绝技》、《宁海繁艺平调剧团演出“乾坤正气”观后感》、《喜看今朝花又艳一话说宁海平调》、《宁海平调及其艺术特色》、《宁海平调金莲斩蛟“三技巧”》、《宁海平调丑角的〝雀步〞》、《愿意当家乡文化的一朵小花——繁艺平调剧团创业调查》等研究文章20余篇,为平调的发展打好深厚的理论基础。在开展平调理论研究的同时,做好对平调传统剧目的整理、修改和创作等工作。经童子俊先生修改的《白雀寺》、《御笔楼》和滕贤俊、王万里创作的《乾坤正气--一代明儒方孝儒》等剧目重新搬上舞台。为了弘扬和发展宁海平调,于1996年2月7日,举办了首届宁海平调演唱会,由平调研究会主办,县文化馆等单位协办。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娄林忠、麻绍星、陈云高、刘昌来、陈小兆和近2000余名平调爱好者观看了演唱会,共演出两场,社会效果颇佳。扶持平调研究会会员出版《宁海平调史》,2003年元月黄正智会长编撰的《浙江省平调研究会——梅花篇》出版。2004年11月,宁海平调研究会出席全国的地方戏曲艺术剧发展研讨会,向全国推出了宁海平调剧种,宣传了宁海平调。2006年5月,宁海平调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月10日,宁海平调晋京参加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演出,中共中央宣传部长刘云山、国务委员陈至立等领导观看节目,接见了宁海平调剧团演员薛巧萍、吕亚娜。2006年10月,由黄正智撰写编辑并制作了宁海平调VCD资料片《护花记》、《金莲斩蛟》、《难忘的回忆》、《艺无止境》四集。
  创办基地
  1996年7月,平调研究会拨款投资迫于经费问题解散的宁海县繁艺平调剧团。在黄坛镇联溪村举办宁海平调戏曲训练班,重建了宁海县繁艺平调剧团,由宁海平调研究会和县文联主办。实行“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办福利、自我发展”办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的方向。剧团坚持上山下乡演出,仅2000年演出达457场次,经济收入56.168万元。剧团先后参加专场义务演出、慰问演出、各种文艺晚会演出和参加各类戏曲演出比赛活动,扩大了宁海平调的知名度。1996年11月宁海平调戏曲训练班在宁海剧院公演大型宁海平调历史剧《于谦》成功。1998年2月参加浙江省青少年戏曲演员“明星奖”电视大奖赛,有2人获“明星奖”。同年10月,参加浙江省文化厅举办的“浙江省少数剧种交流演出”的演出,剧团获优秀演出奖,2人获表演一等奖,1人获表演二等奖。1999年应邀参加北京等十省市电视台“99春节大拜年戏曲晚会”演出,同年11月,参加在长沙举行的中国第五届映山红民间戏剧节演出,剧团获演出二等奖,1人获表演一等奖,5人获表演二等奖,1人获导演二等奖,1人获作曲二等奖。对此,平调研究会对他们都进行了奖励。宁海平调研究会从事平调剧的抢救工作获得了丰硕成果。至2000年8月,经平调研究会决定、县政府领导同意,宁海繁艺平调剧团移交县文广局,由县文化馆主办。
  提出建议
  为保护、发展和振兴宁海平调,平调研究会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报告等形式提出建议30余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黄正智会长于2005年5月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财富建设的建议》,县委书记林静国作了批复。《关于振兴宁海平调的建议》、《宣传宁海平调也要把好诚信关》等意见建议,县委都作了研究、吸纳和答复,2006年2月13日,中共宁海县委书记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于2006年4月3日,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发出[2006]1号《宁海平调开发保护工作会议纪要》的文件,采取了从组织、资金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宁海平调研究会今后的职能和工作任务,着重于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加强宣传,支持和奖励有贡献的文艺团体和个人,推动宁海平调剧种的保护、抢救和振兴工作,使宁海平调有一个更加广泛、更高水平的发展。2002年6月,平调研究会积极策划和支持宁海县越剧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组织形式,恢复宁海平调剧团。2003年,宁海越剧团宁海县平调剧团演出了宁海平调剧目,获得了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平调研究会对该团团长予以奖励。2006年6月,宁海平调剧团晋京参加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展示演出,浙江省仅宁海平调剧团参加演出,平调研究会对“耍牙”特技顾问和“耍牙”演员进行奖励。同时特制了“国务院公布宁海平调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纪念”和“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宁海平调剧组晋京演出圆满成功纪念”的瓷瓶、瓷盘,颁发给保护宁海平调有贡献人士。宁海平调不仅在国内获得了知名度,而且赴港、澳、台及欧洲国家进行文化交流,享誉国内外。
  附录:
  浙江省宁海县平调研究会章程
  (1996年1月29日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改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旨在加强宁海各界人士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外籍华人的联系和合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使我国传统的高雅的文化艺术得到不断的发展,特别是要大力促进我国地方剧种之一的宁海平调的发展,使它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和繁荣经济服务,为建设民主、文明和富强的国家做出贡献。
  第二条 本会是政协宁海县委员会领导下从事戏曲艺术研究的团体,由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宁海平调的海内外人士和积极支持宁海平调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自愿参加而组成。
  第三条 本会以海内外人士捐赠的资金建立基金,以基金的利息,用于奖励为研究和发展宁海平调事业作出卓著成绩的团体或个人。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宁海平调的理论研究,为继承、发展宁海平调打好深厚的理论基础;
  (二)继续挖掘整理和加工提高宁海平调的传统剧目、曲目,丰富宁海平调的艺术宝库,保持宁海平调艺术的生命力;
  (三)积极扶助宁海平调剧目、曲目的演唱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要不断创作优秀的平调剧目和曲目,努力提高宁海平调的艺术水平,使宁海平调走出宁海,开展对外的文化交流;
  (五)做好文化搭桥、艺术牵线的工作,加强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外籍华人的联系和合作,为繁荣民族文化做出贡献。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是热心支持宁海平调事业,积极为本会捐赠资金者,均为本会的会员或名誉会员,其中在县境外的均为名誉会员。
  凡是热爱宁海平调事业,在平调理论的研究、或在平调传统剧目、曲目的挖掘整理、或在促进平调的振兴方面有一定成绩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均可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享受赠阅有关书刊、资料等利益。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发展本会事业的义务,也有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理事会成员由本会的上届会长会议提名推荐、经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
  第九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和名誉理事,聘请对支持本会工作有卓著成绩的海内外人士担任。
  第十条本会的会员大会,不定期召开,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并主持。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会长会议决定并主持。常务理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会长会议决定并主持。会长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召开并主持。
  第四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十一条 本会基金,建立帐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办理。
  第十二条 本会基金,一般的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颁发奖金,其奖励对象和奖金金额,由会长会议提出建议,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一律不计报酬。
  第十四条 本会基金,每年一次向会员作财务报告,接受审查和监督,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本会章程,修改时需经本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宁海县政协内。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宁海县政协志》

本志记述时限为1983-200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狮子林、政协人物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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