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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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2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治安
分类号: D630.1
页数: 7
页码: 223-2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在组织委员视察活动中,围绕社会治安等方面主题进行了多次视察,并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其中包括对城关社会治安、失足青少年教育、法院审判工作、劳教人员、公路纠纷、录像放映点、碑亭文被毁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清会工作、《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情况、巡特警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文明示范路建设、城区环境整治、优化法制环境、“平安街道”建设、桃源派出所工作、县公安局看守所等方面的视察。
关键词: 宁海县 民主监督 社会治安

内容

县政协在组织委员视察活动中,围绕社会治安方面的主题进行视察活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现选录实例19件。
  对城关社会治安状况的视察 1983年12月17日,县政协组织在城关的部分常委和委员视察了社会治安情况,听取了县公安局负责人关于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治安情况的介绍。委员们对广大公安干警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日夜辛劳表示感谢,并对今后加强综合治理提出要加强经常性的法纪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要建立和健全治保组织,充分发挥退休工人等社会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要建立立功受奖制度,树正风、压邪气,大力表彰好人好事。加强保密制度,注意保护揭发人的安全。要加强交通、消防和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城关市场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抓紧做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不必要的纠纷。
  对失足青少年教育的视察 1986年9月18日,县政协法制工作组组织委员对城关部分失足青少年教育情况进行视察,召开座谈会开展帮教活动,并给每人赠送一册《刑法知识问答》。视察后,针对这些青少年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要科学安排组织好学习会,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并联系思想实际,检查一个月来的思想行为活动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法纪意识。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 1987年11月24日,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参加了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在长街电影院开庭审判诬告陷害一案的旁听活动。旁听结束后进行座谈讨论,委员们认为,这次审判是成功的。但也提出,象这样的案子,对被告应开铐审理,但庭审中自始至终仍然带着手铐。在法庭开始辩论时,公诉员回答律师提出的问题时,缺乏针对性、说服力。在开庭时,书记员宣布开庭,语气软弱无力,法庭应有的威严气氛没有形成。
  对劳教人员的视察 1987年12月14日,县政协组织法制工作组委员视察了省劳改农场和青少年劳教所宁海籍劳教人员的思想改造情况。召开了宁海籍劳教人员座谈会,播放了劳教人员亲属的讲话录音,听取了劳教人员在“大墙内”改造成果的思想汇报,座谈视察后,针对劳教人员的种种思想顾虑,提出要转变对劳教和释放人员的观念。要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在观念上来一个转变。要积极妥善地安排“两劳”人员就业出路。现在有的“两劳”人员分不到责任田,特别是原企业单位里的职工,就业更无着。这些人回到“大墙之外”,而得不到家人和周围人的关心谅解,没给他们一个自食其力的就业环境,他们会重操“旧业”,重蹈覆辙,于是便有“二进宫”、“三进宫”的现象。企业的改革精神也应体现在安置解教、释放人员就业方面,使他们的就业问题能得到解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教,特别是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他们人生观、道德观十分模糊,因此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力量进行帮教。青少年可塑性强,只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是可以使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材。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要落到实处。从青少年犯罪情况来看,固然有诸多的原因。但学校教育这一环节也很重要,偏重文化教育,削弱了学生的思想教育。所以,教育部门要经常地举办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经常地加强这项工作,主管部门在检查文化教育的同时,要检查学生思想教育的情况。此次视察活动是省内首次进行,《浙江司法报》予以报道和推广。
  对白溪至山洋公路里王白溪段纠纷问题的视察 1988年6月15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白溪至山洋公路里王白溪段纠纷问题进行视察活动,视察后,就妥善解决好这一纠纷提出建议:1、不要过多地纠缠在已经发生的是非问题上,而是针对现实情况,找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尽早使公路验收通车。2、白溪村私自改道的这条公路路线,虽不合交通工程建设的程序和规范,也可能有其不合理之处,但根据现在的既成事实,如交通部门能帮助其在线型上作些技术处理,行车还是可以的,是否就作为公路的通车线。3、白溪、里王两村在酿成这一纠纷过程中都有一定的责任和错误,应该给予批评教育。但由于这一改线,原先应过里王村的主线就偏离较远,给里王村带来一些不便,也与原建造这条公路的便民指导思想有出入,所以有必要采取一些弥补措施。4、前段时间,两村山林纠纷得到妥善处理。白溪村有愿望造一桥接通两村,桥梁主体费用由白溪村负担。这是一个好的转机,可以借此机会得以解决公路纠纷的死结。具体方案是:由政府出面给里王村造一条机耕路连结至桥头,总长约400米。这样里王村可以过桥过村与公路主线相通,对他们来说也是方便的。
  对城关地区录像放映点的视察 1990年6月16日,县政协教文体委员会组织委员和部分之友社社员听取了县文广局负责人关于去年“扫黄”以来的文化市场情况汇报后,晚上,对城关地区录像放映点进行视察。针对有的录像放映点,通风设施不好,人多时空气污浊,有手抱婴儿进场等问题,视察后提出:放映室内,手抱婴儿不得入场,对儿童不宜看的,就应名副其实地绝对禁止儿童入场。录像放映点应改进通风设施,以净化室内空气。发行站要挑选比较有思想有意义的片子出租,以提高放映的社会效益。文化部门最好不定期的进行暗访检查,以了解下情,掌握真实情况,并及时加以督促处理。罚没款物管理的混乱情况应改变,应建立严格程序,罚没钱、物应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发行站收费应有正式发票不能以收款单代用。
  对前童镇黄沙坝碑亭文被毁坏情况的视察 1990年8月10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委员视察了前童镇黄沙坝碑亭碑文被毁坏的情况,此碑亭是为纪念萧旺先生和李满福女士在宁海县1988年“7·30”特大洪灾而捐款10万元在黄沙坝修建而立。视察后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要重视“凿碑事件”,从速组织有关同志实地察看、调查,立即制止并处理这种破坏行为,并告诫区、乡领导对类似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掉以轻心,切实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和县政府颁发的有关改革开放、引进“三资”政策。县政法部门和公安局应立即组织侦破小组,查获肇事人,运用法律手段,对为首分子予以必要的制裁,以挽回影响。萧旺先生和和李满福女士夫妇可能在10月份来宁参加前童镇中学的剪彩仪式,建议当地政府在近期修复被毁坏的石碑和花窗。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视察 1991年12月10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对城关、西店、桥头胡等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视察。通过听取情况,召开座谈会,认为这些地区在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并针对问题,提出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每个基层单位要有专人管、敢于管、善于管,坚决扭转上面要求时挂个名,重点治理时跟一跟,出了问题扯皮推诿,重大的社会治安苗头动向掌握不够,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缺乏疏理手段,导致矛盾激化、群众不满、形成社会治安问题的被动局面。要对基层的专管领导和专门机关干警要分期分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作风整顿、业务培训,造就成一支热爱本职工作,能拉得出、打得响,敢于抓、善于管,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拥护的“德、智、勇”全面发展的综合治理基本队伍。要强化法纪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共同管理、相互监督的意识,特别是要增强各级各部门主管领导“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要理顺各方面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治安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方针,把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制度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地落到实处。要经常研究并抓好目标管理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的布置、检查和考核工作。要改善综合治理的环境、条件、手段,建立联防值勤队伍,实行群防群治,使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对全县清会工作情况的视察 1992年4月,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对全县清会工作进行座谈了解,针对当前清会工作已进入聚财偿债阶段的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清会工作的领导。县和有关乡镇政府要建立一个较长时期的强有力的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经管这项工作,直至清会工作的完成,以避免工作中留下后遗症。舆论宣传要围绕有债必偿,早偿有利,迟偿被动而展开,对每个债务人形成强有力的压力,促使他们千方百计聚财偿债,以改变目前出现的债务人趾高气扬,债权人反而低声下气的不正常现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偿债比例,加快清会进度,要抓住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打击,以打击促清退。在开展打击工作过程中,不仅要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还要有特事特办的决心,尤其是对那些债务额巨大及在群众中气焰嚣张、影响较坏的债务人,更要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处理,这样一方面可发挥法律工具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平民愤。对一些党员干部中的大小债务人要制订有关规定,促使他们带头偿债清退。
  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情况的视察 1993年9月25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情况,到宁海丝厂进行座谈检查。提出要普及这部法律的宣传、教育,县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使这部法律真正做到保护妇女的权益。
  对巡特警工作的视察 1996年6月20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县巡特警大队。对这支军事化管理的警察队伍在维护全县城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容卫生、经济秩序、打击犯罪和处理全县突发性治安事件中发挥作用表示肯定。提出巡特警大队要从严治警、爱岗敬业、发扬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的优良作风,继续努力,克服困难,为宁海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对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 1998年5月25日,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就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召开了座谈会。在听取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情况汇报后,结合所见所闻,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县政法队伍整体上是好的,政法系统广大干警忠于职守、敬业爱民,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贡献。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业务水平。强化干警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教育,树立正确的角色意识,不耍特权,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抓好具体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加强联防队和镇乡政法办人员的管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集中抓与长期抓相结合,在实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对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视察 1999年7月20日,县政协组织了五个视察组赴城关、岔路、力洋、深甽、一市等地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视察。视察组在听取各镇的情况汇报后,深入到20个村实地察看,并与村民代表、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座谈,听取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各镇、村对“两公开”工作,思想上重视,认识统一,把它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来抓,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深受村民的拥护。同时,对不足的地方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视察组对城关镇的村帐镇代理制特别关注,认为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村财务管理薄弱乡镇,值得借鉴推广。
  对文明示范路建设情况的视察 2000年6月14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了文明示范路——人民大道,听取县交警大队领导关于“文明示范路”创建情况的汇报。委员们认为,自6月20日起对人民路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对行人和车辆管理,有助于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档次,营造“按灯走路,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处罚”的良好局面。希望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和参与“文明示范路”的创建。对交警部门的辛苦工作、严格管理表示赞赏,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对城区环境整治情况的视察 2002年4月24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视察徐霞客大道、杜鹃公园、柔石公园、生态公益林的城区环境整治情况,听取了县文明办、建设局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委员们充分肯定了这次城区环境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委员们对整治工作提出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不搞阶段性突击,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些景观工程的进度要加快,对容易反弹的整治项目,要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成果、防止回潮。
  对优化法制环境的视察 2003年9月,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优化法制环境进行了视察,走访了10家委员实力工程企业和县法制办、规划局、法院、政法委等单位,召开了由县普法办、经济110、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对全县的法制环境总体情况进行分析,针对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要统一思想,强化对法制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县上下形成共识,把改善法制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招商引资、做强做大企业、发展生产力,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要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献计出力,不能只局限于自己的小天地,计较一时的得失,从而影响全县大环境的建设。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参与法制环境建设。广大企业经营者和企业主也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诚信经营、依法办事,共同为法制环境建设作出贡献。要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全县上下的法制意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促使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改革城区执法管理体制,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城区内的公共事务、卫生、环保、交通、规划、建设、国土等执法管理职能。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大对执法的监督力度。要充分利用民主评议、学习日和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执法人员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检查,增强自警自律意识。
  对“平安街道”建设的视察 2004年7月16日,县政协桥头胡街道联络组组织委员开展以打造“平安街道”为主题的视察活动。在组织委员学习政协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后,视察了桥头胡街道的有关工程和治安管理情况,委员们认为“平安街道”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从根本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加快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平安街道建设要各方协调,统一思想,齐抓共管,人人要当好社会矛盾的调解员、困难群众的服务员、献计献策的调研员,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对桃源派出所的视察 2005年12月8日,县政协组织妇女界委员对桃源派出所的工作情况和辖区治安情况进行视察。委员们对派出所民警为保一方平安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充分的肯定,认为民警在长期超负荷工作、危险系数高、执法环境不尽人意的情况下,仍然无怨无悔地工作,为平安宁海建设作出了贡献。针对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情况,认为年关将近,盗窃等案件特别是入室盗窃案件明显增多,居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提高打击效果。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委员们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开展群防群治,特别是各社区应及时发动居民群众,组织开展夜间义务巡逻,预防发案。
  对县公安局看守所的视察 2006年11月17日,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了县公安局看守所。委员们实地视察了县公安局看守所和拟将新建的选址。认为看守所的安全运行是“平安宁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重视这项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在新的看守所未建成之前,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渡过难关,继续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绩。另外,委员们还就新的看守所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宁海县政协志》

本志记述时限为1983-200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狮子林、政协人物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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