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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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2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党务工作
分类号: D628.554
页数: 6
页码: 39-44
摘要: 本文概述了宁海县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和主要成就。县政协党组作为中共宁海县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政协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中的贯彻执行,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关键词: 宁海县 政协组织 党务工作

内容

政协党组工作
  县政协党组是中共宁海县委的派出机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政协进行直接领导,代表县委在政协中起领导核心作用。县政协党组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政策,以及县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作为首要任务,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党外各界人士,发挥政协优势,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实现党提出的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同心协力,共同奋斗。
  县政协党组建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凡政协换届、人事安排、机构设置、召开全体委员会、常委会以及重要事项的部署,都先在党组会议上充分讨论,统一思想,提出建议方案,然后提交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协商作出决定,具文上报县委。确定、更换增补委员,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把握好委员条件。在人事安排上,体现大团结、大统一的精神,合情合理安排各界别各方面有代表性人物,严格把握党内外比例。委员中,中共党员最多不超过40%,政协常委中中共党员最多不超过35%。在日常工作中,县政协党组根据中共省市县委的要求,及时研究和提交意见措施,上报县委。1985年11月,县政协党组讨论形成《关于建立政治协商和政协委员“知情、出力”若干制度的报告》,县委批转执行。1988年9月14日,县政协党组上报《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治协商、社会对话制度的报告》,10月23日县委批转执行。
  1993年,县政协换届后,县政协党组经过调研走访和听取广泛意见,形成《关于如何发挥新一届政协委员作用的几点思考》报告县委,县委以〔1993〕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的若干意见》批转执行。1995年,县政协党组根据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发展的需要,结合省市政协的有关精神和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实际情况,于9月,县政协党组对政协常委会制订的《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实施细则》进行认真讨论,报县委批转执行,是年9月29日,县委以〔1995〕26号文件批转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同时,县政协党组还及时当好县委参谋,协助县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1995年9月13日,县委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1998年,县政协换届后,县政协党组在加强学习的同时,重视政协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2000年,协助县委出台〔2000〕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若干意见》,为政协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县政协党组根据常委会修订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完善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报县委批转执行。2001年11月,县政协党组当好县委参谋,协助县委召开全县政协工作会议,使全县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3年,县政协换届后,县政协党组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在政协组织内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工作,使党的主张成为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共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定在政协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2005年7月,协助县委当好参谋,出台宁党〔2005〕16号《中共宁海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8月,县委召开了全县政协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
  县政协党组织成立以来,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尤其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注重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1985年5月县政协党组制定了《中共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党组党风责任制》报县委,主动接受党内同志和党外人士监督。党组成员严格遵守责任制,发扬立党为公,清正廉洁,严于律已,团结协作精神,强化班子建设,为县政协主要职能的履行,自身优势发挥,真正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1985年6月,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整党、党组成员自觉学习、对照、检查,于1985年9月26日党组书记黄正智代表政协党组向政协机关全体党员作了整党集体对照检查,向县委提交了《县政协党组集体对照检查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坚持学习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增强革命事业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坚持贯彻执行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振奋精神,不断进取。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党组要求全体成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革命暴乱,维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稳定,努力把县政协党组建设成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创新务实的领导集体,于1989年10月11日形成《严肃的阶级斗争、生动的政治教育》报告县委。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县政协党组于1995年7月形成《加强教育,重视管理,坚持制度》,从教育、管理、制度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1999年3月,为贯彻党中央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地位的决策,落实江泽民“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讲)的指示。县政协党组根据县委“三讲”教育部署安排,集中学习“三讲”教育有关文件和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联系班子实际,广泛听取意见,回顾、分析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深处进行深刻反思,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三讲”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形成了《宁海县政协党组关于党性党风方面的反思报告》。通过“三讲”教育,党组成员狠抓理论学习,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江泽民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表后,党组成员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明确了“三个代表”不仅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新概括,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新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的行动指南。200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历时6个月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经历了思想发动、学习培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抓好整改、巩固提高等阶段。通过教育活动,加强了党组成员的理想宗旨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
  机关党组工作
  县政协机关党组自建立以来在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下和县政协党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坚持了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机关思想作风、干部职业道德等主题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政协机关党组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政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1、传达讨论县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研究贯彻执行意见。2、研究讨论机关各办公室提交党组的重要事项,听取机关党支部、工会、妇女和老干部工作等汇报。3、分析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制定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规划,监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讨论决定机关中层干部的聘用任免、讨论决定机关干部、职工的奖惩及年终考核评比档次。5、推荐各类评选和出席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6、研究确定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政协机关党组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加强机关班子建设,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自2000年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年根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在年中和年末进行检查,并将执行情况向县委、县纪委报告。2001年,机关党组根据县委关于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辅导材料,召开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狠抓机关各方面存在问题,班子成员进行认真反思,向县委报送《政协机关党政班子反思材料》,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制订《县政协机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后的整改措施》上报县委。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得到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政协机关履行职能的效率有了提高。2005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政协机关为全县首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县政协机关党组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及时制订《政协机关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先进性教育的各项任务,机关党组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观念更加牢固。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县政协机关党组根据县委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意见精神,制订《宁海县政协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努力形成人人终身学习、时时处处学习的良好局面,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机关党支部活动
  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建立后,在中共宁海县委直属机关党工委领导和县政协党组指导下,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中心任务和政协机关自身工作,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政协基本知识,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责任,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适应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章学习,按照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至2007年,发展新党员3人。
  1985年6月,根据县级机关整党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中央关于整党的文件,自觉参加整党活动,联系实际,有的放矢,以党员标准衡量自己,按照整党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严格掌握标准,郑重地进行党员登记,全体党员都合格登记。1988年教育党员认清形势,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年底,作出《宁海县政协机关关于廉政建设的几点意见》。1989年针对北京发生“6.4”反革命暴乱,召开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一系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学习讨论,学习李鹏、杨尚昆在中央和北京市党政军大会上讲话,学习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讲话,全体党员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动乱。1990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要求党员明确治理整顿的重要性,树立全局观念,以自己模范行动团结和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落实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各项任务。
  1993年换届后,县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开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宁海精神讨论、《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辅导、“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的主题教育等活动。听孔繁森事迹报告,按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两个“五条规定”、省委廉洁自律十条规定进行清正廉洁教育、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廉政建设。1999年7月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文件精神,坚决拥护中央取缔“法轮功”的决策。1999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在机关中开展转变思想作风大讨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表后,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胡锦涛同志的2003年的“七一”重要讲话。在2005年,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历时6个月,经历思想发动、学习培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整改、巩固提高等三个阶段。通过一系列具体深入生动的教育活动,收到较好效果。同时,还邀请有关领导来机关作党风廉政教育讲座,进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党员结对助学,向县慈善总会捐款、不定期给机关联系贫困户送去慰问金。组织党员收看警示教育电视片和警示教育展览。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党支部每年度工作安排,一般在清明节前后和“七一”节前后,组织机关全体党员缅怀先烈,回忆革命事迹。在亭旁起义70周年之际,组织机关党员参观亭旁起义纪念馆,凭吊先烈。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到山洋革命纪念馆、余姚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馆和革命烈士墓、宁海跃龙山烈士陵园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002年县政协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全县达标党支部,2004年被评为全县先进党支部。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

《宁海县政协志》

本志记述时限为1983-200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狮子林、政协人物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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