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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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1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宁海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县转体单位退休人员办公室,管理四家单位的退休人员。同年撤销老龄委员会,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新体制为老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关键词: 宁海县 老龄工作 机构

内容

2002年4月17日,由于机构变动等原因,宁海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设立成建制县转体单位退休人员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原二轻工业总公司、工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商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四家单位的原行政退休干部及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含提前退休、提前离岗退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12月1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宁海县老龄委员会,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老龄工作体制基本理顺。调整和充实干部队伍,老龄干部的年龄和文化知识结构状况也有所改善,为全县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人员保障。老龄工作新体制的建立,为党和政府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提供了组织保证,共同发展老龄事业的老龄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老龄工作新体制的建立,也为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提供很好的工作平台,保证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实现六个“老有所为”目标,抓基层、抓重点、抓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具体办理县老龄委决定的事项:
  一、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配合督促检查保护老年人权益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有关信息;
  四、指导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工作。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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