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福利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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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福利机构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136-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社会福利事业自1980年以来得到新发展,主要服务包括城乡基本生活救助、救灾、农村五保、社区服务和收养“三无”对象等。进入90年代后,福利机构加快转型,宁海县制定实施方案,促进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形成政府、民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 宁海县 社会福利 福利机构

内容

社会福利事业,在民国时期称慈善事业,有赐民“慈善”之意。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十分重视,成为社会保障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1980年以来,以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筹集资金,创办社会福利事业,使全县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发展。1988年,宁海县民政局设社救股,1996年改社会事务科,主要服务内容有:
  1.认真做好以及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城乡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工作。
  2.指导各地及时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及时了解、统计、汇总、上报灾情。同时,协助当地政府解决因灾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灾民的吃、穿、住、紧急转移安置及因灾伤病的医治等问题。
  3.指导各地认真开展农村五保工作,督促各地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镇(乡)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工作。
  4.依托市区街道(城关镇)、居委会的社区服务组织和社区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军烈属、少年儿童、特困家庭和辖区居民提供社会服务。
  5.收养城市居民中的“三无”对象(无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或单位、亲属委托寄养的老年人、精神病人。对入住福利院(老年公寓)的“三无”对象实行集中供养,给予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补助;对散居社会的“三无”对象实行分散供养,按规定定期送上粮、款及生活用品,委托辖区居民组织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对福利事业的需求逐年增加,宁海县社会福利机构加快了从供养型、救济型、封闭型向供养康复型、福利经营型和开放型转变的步伐,社会福利事业迅速发展。宁海县2006年制定了《宁海县敬老院等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积极开展创建等级敬老院活动,指导、督促、帮助各敬老院建立健全服务人员职责和工作、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水平。宁海县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一些内部管理条例和民主管理条例,使农村敬老院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并逐步形成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尽责、社会参与、镇乡实施、敬老院承办的五保供养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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