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救灾捐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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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救灾捐赠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108-1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积极参与社会捐助活动,接收并分配来自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款物,用于救灾、扶贫和支援其他地区。同时,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资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中,形成了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
关键词: 宁海县 救灾工作 救灾捐赠

内容

社会捐助工作已逐步成为社会各界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其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捐助对象从灾区、贫困地区群众扩大到城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企业困难职工、城市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从解决生活温饱拓展到解决医疗、子女上学等困难。社会捐助已成为政府救灾助残、帮贫扶困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在我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活动,社会捐助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初步形成。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健全公示制度,提高捐助物资接收、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切实做到捐赠物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
  1988年,宁海遭受“7·30”特大洪灾,省、市机关和兄弟县市、单位和个人送来大量救灾物资和资金。上级政府和红十字会先后拨给民政局救灾款总计343万元,联合国援助宁海县建造新村经费120万元,共460余万元。民政局物资收发组在一个月时间里,共接收棉衣、棉被、蚊帐、垫被等14313件,各种服装和物品24万件(内有新品1.32万件),各种食品969箱,粮食10万斤,食油8500斤,粮票18万余斤,社会募捐款98万元。
  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和香港同胞包玉刚等捐赠救灾款,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8月20日,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官员黄斌抵宁海,赴越溪、水车察看“7·30”灾情。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向灾区捐助“3789”工程,建造水车上园、城郊亭头、越溪亭枫、凤潭五松坑新村。10月,联合国粮食计划署资助“3789”工程款120万元,新建复建越溪乡亭枫,亭头村,水车乡上园村,凤潭乡五松村工程开工,至次年2月竣工交付使用。
  1989年1月27日,由联合国援建的宁海“7·30”农民新村落成。水车乡上园村30户村民喜迁新居。至春节前,联合国援建的另外三个农民新村住户均迁入新居。1991年,共接收捐赠的救灾款32万元,粮票4万斤,衣物2620件。同时还承办安排了台湾红十字会捐赠的3万斤大米。
  1994年,组织、接收并发放向贫困地区捐赠的衣被20500件,全部发放到9个老区、贫困镇(乡)的2600户11900人手中;接收并上交给市里捐赠台、温灾区的救济款5.8万元。
  1997年11号强台风袭击后,8月20日,宁波市财办和宁波天天调味品酿造公司将一批价值2万元的食品运到宁海,无偿捐赠给灾民;8月21日,余姚市政府捐赠8吨食品;鄞县人民政府捐赠价值7万余元食品。共接待捐赠单位251个、8994人次,收到捐款390万元和价值95万元的物资。协助香港陈先生将160万捐赠款亲手发放到灾民手中。协助将台湾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捐赠的700余万元的赈灾物资发放到重灾镇(乡)的灾民手中,缓解了宁海县大灾之年救灾资金不足之困难。
  1998年,为支援长江、松嫩江流域人民抗灾救灾,全县开展赈灾捐款活动。在活动中,民政局把做好抗洪赈灾物资捐赠接收工作作为对灾区人民的一份爱心来抓,共接收捐赠款263.9万元,并将67.2万件捐赠衣被分类打成5720包,于9月17日前分6节火车皮运往灾区。
  1999年10月13日,为救济宁海8月15日之台灾,台湾红十字会捐赠大米5吨,救济受15号台风暴雨袭击的灾区。澳洲共同体红十字会捐赠救灾大米折人民币3万元,腈纶衫1000件。浙江东阳市赠救灾大米50吨。
  2000年,共接收棉衣、棉被、毛衣、羊毛衫、单衣等各类衣被720包、10.26万件,全部支援贵州黔东南州和黔西南州。
  2003年1月9日,省、市、县红十字会在宁海县联合开展“博爱送百家”活动,并将近40万元的救济钱物送到贫困户手中。10月20日,在全县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活动,截至11月3日,累计接收捐赠衣物71240件。
  2004年8月,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救灾捐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第14号台风“云娜”在温岭市登陆后,给我市特别是宁海等地区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较大的经济损失。灾情发生后,全市社会各界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向灾区人民发起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这对帮助灾区人民克服困难、重建家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灾区各级政府要在及时核实灾情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救灾捐赠的分配,合理安排,精心实施,切实做到救灾、救济不重复、不遗漏。救灾捐赠除少量用于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所需外,重点用于保证灾民的生活和灾区的重建。要建立按灾民卡发放救灾资金的制度,做到救灾资金直接到户,保证灾民灾区的基本生活。
  2008年5月30日起,对全县汶川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经审计调查,截至2008年9月23日,宁海县累计筹集汶川抗震救灾资金4011.43万元(不含“特殊党费”),其中县财政资金安排170万元,县民政局筹集1342.12万元,县慈善总会筹集2141.07万元,县红十字会筹集358.24万元。已拨付救灾资金2208.8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转付市财政局救灾资金20万元;县民政局拨付四川灾区救灾资金260万元;县慈善总会转付市慈善总会救灾资金92万元,支付在宁海企业工作的灾区受灾人员救助款35.61万元;上划市建设委员会援建过渡房专户500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和县红十字会分别安排150万元、50万元、250万元、50万元);根据浙江省要求,按非定向结余资金的50%上交省集中统筹捐赠资金1301.25万元(其中县民政局和县慈善总会分别上交514.15万元、787.1万元)。截至2008年9月23日,宁海县抗震救灾资金结存1802.57万元,其中县民政局517.97万元,县慈善总会976.36万元,县红十字会308.24万元。全县接收的救灾捐款中,有具体指定项目的定向资金581.66万元,已拨付85.61万元;无定向意愿的捐赠资金3429.77万元,已拨付2123.25万元。截至2008年9月23日,县民政局累计接收服装、日用品等各类汶川抗震救灾物资折价金额225.67万元(不包括旧衣服10.94万元),已拨出抗震救灾物资3批,交由市民政局统一运送灾区,折价金额216.78万元,结存8.89万元。11月救灾物资分别发往对口支援的四川省青川县和四川省民政厅。自5.12大地震以来,宁海县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的救灾捐赠活动。县民政局已收到捐赠棉被700多条,棉衣等冬装3万余件,民政部门还特地订购了1800条新被。在这次接收捐赠、支援灾区重建的过程中,中共宁波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抗震救灾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表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为“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普鲁司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戴志洪为“抗震救灾模范个人”;县民政局谢小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陈伟波、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储吉旺、县规划设计院张启根、县卫生监督所赵秀品、县疾控中心刘世科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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