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救灾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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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救灾工作
分类号: D632
页数: 4
页码: 104-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在1986至2007年间,多次遭受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政府积极组织抗灾救灾,拨发救灾款和物资,保障群众生活。同时,政府还进行冬令救济,确保困难户温暖过冬,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关键词: 宁海县 救灾工作

内容

一、灾害救助
  1986年主要受到15号台风的袭击,加之上半年因低温多雨,入夏以来多暴雨,使农作物受到一定的影响,粮食有所减产。4月,省财政厅下拨春夏荒期间群众生活困难救灾款10万元;10月,省财政厅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6万元,并相应追加1986年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支出预算指标。
  1987年,省民政厅下拨宁海县救灾款三次共27万元,分轻重缓急,先生活后生产,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下拨给镇(乡)用于生活救济款22.91万元,使受灾户安顿生活,恢复家园,安心生产,渡过灾荒。
  1988年7月29日晚至30日晨,宁海遭特大洪灾(“7·30”洪灾),损失惨重。7月30日,县委、县政府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县政府拨出23万元救灾款,100吨救灾粮食及大批被服、日用品和食品,火速送往灾区;组织医务人员66名,抵灾区救死扶伤;商业、物资等部门及时送货下乡,使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灾后,全县每天有2万多人投入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受灾群众逐步重建家园,人心安定。是年8月至10月分三批下拨灾区救济大米475150公斤,粮票96280公斤,食油4275公斤,为6000多户、22000余人解决了口粮问题;拨给562户重灾户修房经费170多万元;下拨死伤特需费13万元;转移灾民96100人,埋葬尸体182具,治疗受伤灾民438人;下拨冬救物资55万元。在入冬前还赶制棉被4000条、棉衣4000件、绒衣5000套;前后共拨出救济衣服25.5万件(其中新品2.53万件),为2万多灾民解决了换季衣服。7月30日,省、市领导赶来宁海了解灾情,指挥抗洪救灾。8月1日,沈祖伦省长来宁海视察灾情,慰问灾民。即日起省、市政府陆续拨给救济金656万元,钢材680吨,水泥3600吨。市人民政府又给宁海财政拨款250万元,减免农业税108万元,还在财政包干减免递增比例7.3%,即少上交财政140万元。因洪灾全县支付保险赔款2263.87万元,占全年赔款总数的93%。9月17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7·30”抗洪救灾表彰大会。会上表彰先进集体64个,模范30名,积极分子313名,并通报表扬了401个先进集体和个人。9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发文(浙防汛第53号),表彰水车乡人民政府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方贤富等3人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21日,中共宁波市委、市人民政府发25号文,授予方贤富等8人为“抢险救灾英雄”称号。发26号文,授予黄坛水库管理处等16个单位“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称号。发27号文,批准周国平等63人为“抢险救灾积极分子”。发28号文,通报表扬宁海县水利局等17个单位为“抢险救灾先进单位”。23日,中共宁海县委发52号文,决定授予舒剑荣等17名同志“抢险救灾模范”称号,晋升一级工资。
  1989年,23号台风安排救灾款10.25万元。5月,县政府同意建立“宁海县救灾扶贫周转基金会”,以筹集更多的资金,促进救灾扶贫工作的开展,同意先从县民政局节余的救灾款中划出25万元,作为救灾扶贫周转基金,逐步扩大基金的筹集渠道。
  1990年连续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袭击,特别是5号台风,其后又出现长达月余的连续高温干旱,接着是15号、17号、18号强台风的连续正面袭击,过境时间长、风力猛、雨量大,受灾的镇(乡)面广,农户多。共安排救济款31万元,救灾粮32万斤。7月15日,《宁海县1990年防御洪水方案》由县政府69号文批转实施。
  1991年12月4至10日,全国防御台风工作汇报会在温泉召开,水利部副部长王守强,省水利厅厅长陈绍沂,副厅长周惠兰及沿海各省、市代表出席会议。代表实地参观了前横、毛屿、保卫等标准海塘工程。
  1992年,连续遭灾,损失惨重,共下拨救灾款93万元,西店镇岭口村灾民新村在翌年元旦前竣工,35户特重灾民在春节前乔迁新居。
  1993年,全年共拨出突发性救济费40万元,解决特困户、五保户、灾民的生活困难问题,县配套款10万元,使166户重点倒房户和3522人缺粮群众及时得到救济。是年,共发生48次火灾,有15个镇乡38个行政村167户受灾,下拨火灾救济款5.86万元、物资2.5万元。
  2001年,受台风“飞燕”的影响。灾后,为保证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县民政局及时到重点受灾镇乡进行核灾救济,鼓励群众立足自力更生,搞好生产自救。做好各项正常性的救灾救济工作,共补助救济资金和物资25.19万元。
  2002年,各类救灾救济工作正常进行,给予台灾、火灾、大病医疗困难家庭等补助有1100户,139万元。
  2003年,下拨各类救灾救济款133万元。7月26日,宁海县成功实施首次人工增雨,在双峰乡杨染村旁发射8枚火箭,在发射方向的作业半径和下风方都出现降雨,大雨持续40分钟。黄坛水库蓄水量增加了20万立方米左右。
  2004年,主要构筑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了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协作、镇乡(街道)实施、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是年,中共浙江省委授予宁海县水利局为“省抗台救灾先进集体”。
  2005年,9号台风“麦莎”、15号台风“卡努”给宁海县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县民政局积极开展灾后倒房重建工作,多渠道筹资400万元,对2000多户因灾倒房户和危房户实施建房救助。还对各地的“三无”户,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居民进一步上门检查,确保安全。4月7日,宁海县召开地质灾害治理和下山移民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做好下山移民工作进行部署。宁海县跃龙街道下园村党支部被评为“2005年度浙江省抗台救灾先进集体”。
  2006年,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各类民政对象3600余人,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40余万元。突出困难对象、重灾户,分三类实施救助:第一类是家庭成员大多数为老、弱、病、残,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221户倒房户,每户补助6000元,共补助资金132.6万元;第二类是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但尚有一定能力的401户倒房户,采取村民自建、政府补助的办法,每户补助3000元,共补助资金120.3万元;第三类是因灾造成现居住房严重损坏,不修复无法居住的对象,实行修缮补助,每户补助不超过1000元。
  2007年,全县建成18个“避灾中心”和174个“避灾点”。9月17日,第13号台风“韦帕”,由于风力强、降雨量大,给宁海县带来很大影响
  二、时令救济
  宁海地貌构成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常年以东南风为主,境内溪流横溢,海港交叉,山确海壖,易为旱涝,春、夏荒灾害频繁,县人民政府一方面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方面发放资金、物资,扶持生产,度过灾荒。同时,为了保证一部分孤独和缺乏劳动力的困难户不缺少衣盖御寒,县人民政府历年均进行冬令救济,1986~2006年春夏荒和冬令发放救济资金及物资如表所示。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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