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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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7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新情况,宁海县恢复“宁海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等的接待、接收、安置、督促协调及宣传工作,推进安置工作改革。
关键词: 宁海县 安置工作 管理机构

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以及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推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现行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受到了冲击,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矛盾更为突出。为了加快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步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继续贯彻执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原则,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安置工作的改革。宁海县管理机构几经演变,1985年9月7日,恢复“宁海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具体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对宁海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服务内容有:
  一、接待
  热情接待代表组织前来联系工作的部队人员和来信来访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等。做到来信咨询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在15天内给予答复。
  二、接收
  依据国务院和省、市的安置政策法规以及国务院军安办、民政部、总参谋部规定接收安置计划,及时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办理接收手续。
  三、安置
  贯彻执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按照退伍安置有关政策,结合宁海县当前实际,通过推向市场双向选择,鼓励和扶持自谋职业,安置就业等办法,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四、督促和协调
  督促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待查明原因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到严肃、认真、细致、规范。协调有关部门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提供优惠政策。
  五、宣传
  培养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先进典型,宣传安置政策法规,提高安置工作的知名度,为安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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