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名机构和管理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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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地名机构和管理服务
分类号: D632.9
页数: 3
页码: 44-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地名管理服务包括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咨询服务、图书编辑和门牌编制等,由县地名办负责。宁海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重点包括推广国家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完善城区地名规划和地名信息服务系统。
关键词: 宁海县 地名机构 管理服务

内容

地名不仅是城市的名片,浓缩着文化与历史,更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1979年,宁海县设立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后撤销。1981年,成立宁海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地名普查办公室,进行地名普查,连续确定一批标准地名,使此前的地名混乱现象得以初步纠正。1985年5月,宁海县地名办公室随着宁波市地名委员会恢复而恢复。1989年,地名办公室人员编制划归县民政局,正式列入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序列。其地名管理服务细则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1.地名命名、更名;
  2.地名标准化处理;
  3.地名的咨询服务;
  4.地名图书编辑;
  5.县内门牌编制;
  6.帮助和指导镇(乡)政府驻地的街、巷的命名、更名,门牌的编制工作。
  三、服务程序
  (一)地名命名、更名
  1.按审批权限应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地名和行政区划名称,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
  2.本县内的村、居民区、自然镇、片村等名称,由县地名办提出审核意见,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城区的街、巷、住宅区、公园、广场等名称,除县规划道路由县城建规划部门申报,其余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经县地名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4.十五层以上的商住或综合性办公大楼、桥梁、立交工程等建筑物,各类专业或综合市场的名称,由开发建设的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规划审批的同时,向县地名办申报,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5.地名命名、更名需填写《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五份,并附规划平面图和地形图有关资料。
  6.及时公布新标准地名。
  (二)地名标准化处理
  1.对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重名、同音、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的地名,均需进行标准化处理。
  2.其批准权限,办理程序同地名命名、更名办理程序一致。
  (三)地名咨询服务
  凡是咨询地名的,不管是单位、部门,还是居民群众,都提供无偿服务。
  (四)地名图书编辑
  根据社会及经济发展需要,为方便群众,适时编辑出版地名图、录、志,公布标准地名,服务于社会。
  (五)县内的门牌编制
  1.城区的门牌编号由县地名办统一编排。各镇(乡)的门牌编号由所在镇(乡)政府提出,县地名办指导统一编排。
  2.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申请门牌编号时,应递交建筑规划红线图、平面布局图,并根据情况实地踏勘后给予编定。
  宁海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起步稍迟,因此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广国家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城区边沿地区的临街门牌,并尝试单位院内楼号、户牌的设置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在农村推广国家标准地名标志。二是完善城区地名规划。三是继续完善地名信息“三个一”服务系统。地名网站要经常更新版面,完善功能,并加强日常维护。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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