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社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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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社区)建设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24-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1988年以来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通过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居委会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等措施,社区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多个社区获得省市级荣誉。
关键词: 宁海县 社区建设

内容

宁海县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自1988年起步以来,坚持立足宁海实际,以加强社会公共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基础,以提高市民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总目标,以建设美丽的花园、舒适的家园、文明的乐园为总要求,以维护群众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好精品(示范)社区、老城区社区、城郊结合部社区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社区建设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居委会建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宁海县社区体制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区组织不断加强,社区服务日趋完善。全县共建立34个社区(居委会),社区体制已经基本适应城市基层管理的需要。社区党建、教育、卫生、治安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文化、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有效开展。
  1986年,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民政部提出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互助性社区服务。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1月1日开始施行。居委会建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91年,民政部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社区建设”概念。同年,宁波市政府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知》。7月,宁波市政府召开全市居民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一批先进居委会、先进居委会工作者及关心支持居委会工作的先进单位;提出当前居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以“服务、求实、探索、提高”为主线,立足基础,加强管理,巩固成果,服务四化,服务居民,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今后几年居委会工作的重点: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维护安定团结,因地制宜地发展居办经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完成宁波市“八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991年至1996年,为加大居委会建设的力度,宁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城镇两个文明建设,努力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帮助城关镇调整居委会区划。
  1997年,在城关镇县前居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对全县18个居委会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进行选举。换届后的居委会,不但班子健全,而且下属各居委会工作职责明确,彻底改变了长期来居委会组织“有头无尾,有主任无委员”的状况。协助西店镇完成小城镇居委会的建立工作。
  1998年,加强对居委会建设的指导,帮助居委会在搞好自我服务的同时,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对在建居委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上报,指导和帮助城关、明港镇建立居民委员会。是年8月,城关镇城中居委会和花楼居委会在宁波市“百个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评选工作中荣获“一级居委会”称号。
  2000年,指导做好力洋、深甽、前童、岔路、桑洲等6个建制镇居委会的设立,努力发挥居委会在推进城市化建设中的作用,至此,全县14个建制镇除黄坛外,都设立了居委会。城关镇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居委会3个,公开招聘居委会干部20名,并全面建立居民区党支部。12月26日至27日,为加强全县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搞好新当任居委会干部上岗培训,举办居委会书记、主任培训班。是年,宁海县有居委会34个,基本任期届满,举行换届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主任和委员。是年,社区建设按照“设施一流、功能合理、信息共享”的要求,全面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开设求助热线电话。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服务网点布局趋向合理,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城区基本实现“十分钟生活服务圈”。
  2001年6月28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选举产生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意见(试行)》,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城市社区设立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共建理事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具有服务、管理、监督的职能,主要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和决议,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成员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业,协助政府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培训社区内下岗职工、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健工作,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对社区内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向所在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是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宁海县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全县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及任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在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八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同时,县民政局下发《关于选举产生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意见》(试行),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加强对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选举工作的指导。确定园丁、怡惠两个社区为试点单位,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共建理事会,并顺利召开第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同时指导两个试点单位建立社区服务站,开设信息、家政、卫生、管理等各项社区服务活动。8月,宁海县召开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动员大会,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以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城市社会的基础。宁海县已设居委会33个,这些社区居委会凭借其特有的社会影响、群众基础,在基层党建、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城镇的两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11月,怡惠社区被省民政厅认定为首批“省级示范社区”。
  2002年7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明确社区职权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建立新型的社区工作模式,强化社区功能,加强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社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基础建设得到改善,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区建设经费投入达1150万元。文明社区创建取得成效,园丁、怡惠社区被认定为县级文明社区,怡惠社区居委会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区居委会。
  2003年6月6日,宁海县社区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宁海县社区服务中心是县政府投资主办建设的一项实事工程,是义务为居民和企业提供无偿服务的非盈利性中介组织,下设热线受理部与综合执行部。同时围绕“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总体思路,在原有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城郊结合部的社区建设,推进撤村建居工作。
  2004年,顺利完成宁海县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县民政局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街道要充分尊重和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居委会落实好“四个民主”,依法完善“四自职能”,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尊重社区的用人权、事权和财权,将街道与社区的关系真正由过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支持、帮助、服务关系。县民政局同时组织起草《宁海县建设学习型社区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全县成立志愿类、服务类等社区民间组织107个,增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撤村建(并)居工作有序开展,已基本完成第一批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等18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是年10月20日,兴圃社区、五丰社区居委会被省民政厅授予“省示范社区居委会”称号;怡惠社区居委会被省政府、省民政厅授予首批“省百佳社区居委会”称号;怡惠社区还被省政府、省民政厅授予“浙江省文明社区”称号。
  2005年,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加大投入,分批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建立了以区级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8月12日,宁海县“五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将扎实推进“五大工程”建设,通过努力,争取到2007年底全县有80%以上的社区达到“五好”标准,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围绕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宁海县勾勒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建设的总体框架: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好、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好”社区创建,扎实推进“核心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规范工程、共建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努力开创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12月15日,宁波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公布第一批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圃社区、怡惠社区、园丁社区等榜上有名;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局举办的“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中,园丁社区被评为“先进社区”。
  2006年,组织起草《撤村建(并)居后组织设置及相关职能划并的处理意见》,规范撤村建(并)居后的社区居委会建设。通过推行社区居委会错时工作制,建设“1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社区服务和创建学习型社区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全县积极部署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农村和社区围绕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2007年7月12日至8月底,顺利完成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完成社区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
  2008年,县61890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领域日益深入,居民认可度不断提高,通过热线电话和服务网站,已累计解决市民求助事项12.4万余件,其中受理电子邮件累计1.4万件,网上点击数累计122万次,服务加盟单位已达160家。成立社区红十字会志愿者医疗救护培训中心,进一步提高社区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能力。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成功举办第三届社区文化体育艺术节。健全社区专业岗位录用制度,全年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10名;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职业资格津贴制度。社区错时工作制得到有力推广,出台《社区共建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三务公开制度。完成《宁海县城市规划区社区布局规划(2007~2020)》的评审工作;以“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目标,对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予以调解,调解成功率都在90%以上;平安社区建设有序推进,社区群防群治网络逐步完善,设立定向群防群治基金;按照《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继续围绕“五个注重”,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各试点单位的村庄环境、干群关系、乡风文明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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