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演变及人事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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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1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演变及人事更迭
分类号: D632
页数: 11
页码: 1-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政局自1979年建立,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局机关科室7个,局属事业单位11个。随着政府体制变革,民政组织机构逐步扩大。同时,民政局还设有党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党支部、团支部和工会组织。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机构 人事更迭

内容

根据宁海县革委会宁革[1979]45号文件,自1979年3月20日撤销内务局,建立宁海县民政局。民政局是宁海县政府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部分社会保障工作、行政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主要职能是主管全县的双拥、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收养抚养登记、福利企业管理、有奖募捐、殡葬改革、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工作、移民安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办公地点在县政府大院内,2003年1月搬入老政法委办公楼,2004年5月1日迁至中山东路86号。
  局机关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行政审批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局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宁海县婚姻登记处、宁海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宁海县转体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宁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宁海县水库移民办公室、宁海县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宁海县殡葬管理所、宁海县殡仪馆、宁海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宁海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宁海县社会救助站。
  一、党组、行政机构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体制的变革,民政工作的任务加重、难度增大,因此,民政组织机构也逐步扩大,干部队伍日益壮大。
  1.党组
  1979年3月成立民政局,1980年2月成立局党组,2002年9月17日,中共宁海县委发文,建立中共宁海县民政局委员会,由娄文定、祝文明、张普明、葛国标、陆金芳等五位同志组成。娄文定任书记,祝文明任副书记。原中共宁海县民政局党组同时撤销,党组成员职务同时免去。
  二、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
  1988年3月16日,经县编委批准,为切实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意配备1名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人员,属行政编制(宁编〔1988〕7号)。12月20日,经县编委同意,民政局开始设置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优抚股、社救股和民政股(含基层政权建设)(宁编〔1988〕44号)。
  1996年8月16日,根据县编委核定,县民政局单位行政编制15名,内设机构4个,改为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救科和社会事务科(宁编〔1996〕32号)。
  2002年,根据县编委核定,县民政局单位行政编制15名(其中县老龄办编制1名),可内设机构5个,改设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和民间组织管理科(宁编〔2002〕6号)。
  2003年,内设机构包括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和民间组织管理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2006年6月8日,县编委同意社会事务科更名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宁编〔2006〕37号)。
  2007年5月10日,经县编委批准撤销民间组织管理科,将其行政职能划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建立计划财务科(宁编〔2007〕30号)。民政局的内设机构包括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行政编制共15人,其中县老龄办编制1人(宁政办发〔2007〕35号)。
  2008年6月3日,经县编委批准,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承担民政局行政许可职能,不增编(宁编〔2008〕42号)。
  2.人事变动三、直属单位
  1.机构演变
  1988年3月16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名额、各项经费均由省民政厅安置处确定(宁编〔1988〕18号)。至此,在民政局管辖下有宁海县福利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民政工业服务公司。
  1993年6月12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殡葬管理所,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5名(宁编〔1993〕29号)。
  1994年2月14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宁海县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3名(宁编〔1994〕3号)。
  1995年3月8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宁海县农村社会保险处,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独立核算,自收自支,暂定编制7人(宁编〔1995〕9号)。
  1997年6月,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宁海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3名(宁编〔1997〕24号)。
  1999年10月18日,经县编委批准,县农村社会保险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殡葬管理所设所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殡仪馆、公墓管理处;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设所长1名;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2001年4月26日,经县编委批准,宁海县殡仪馆为差额补助的全民事业单位,与县殡葬管理所合署办公,共定事业编制9名(宁编〔2001〕5号)。
  2002年3月25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收容遣送站,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名(宁编〔2002〕41号);4月17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转体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为县老龄办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名(宁编〔2002〕45号);7月16日,经县编委批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用于县慈善总会日常工作,该编制及人员在统计上归在县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宁编〔2002〕55号)。
  2003年1月27日,经县编委批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用于移民安置工作(宁编〔2003〕3号);10月10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名(宁编〔2003〕24号);10月20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移民安置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名(宁编〔2003〕25号)。11月28日,经县编委批准,同意将县收容遣送站更名为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单位性质、编制不变(宁编〔2003〕33号)。
  2004年11月8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县婚姻登记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名(宁编〔2004〕26号);7月13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同意将县民政局管理的县农保处于2004年7月31日前划归县劳动保障局管理(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4〕25号)。
  2006年3月9日,县编委同意将县福利企业办公室经费形式从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拨款(宁编〔2006〕21号)。
  2007年5月1〔1日,经县编委批准,将县移民安置办公室更名为县水库移民办公室,并增加事业编制1名(宁编〔2007〕19号)。
  2.人事变动
  四、党支部、团支部
  1.党支部
  1985年,民政局支部中军队离退休干部党员分离并单独成立支部。
  1986年,民政局共有党支部3个,分别为民政局机关支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支部、福利厂支部。
  1995年12月22日,中共宁海县县级机关委员会同意建立中共宁海县民政局殡管所支部、残疾人联合会支部。民政局共有党支部5个,分别为局机关、军干所、殡管所、福利厂、残联支部。
  1997年,中共宁海县县级机关委员会同意建立中共宁海县民政局农保处支部。因残联建制独立,支部也归属残联。民政局共有党支部5个,分别为局机关、军干所、殡管所、福利厂、农保处支部。
  1999年6月17日,中共宁海县县级机关委员会同意建立中共宁海县民政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支部。民政局共有党支部6个,分别为局机关、军干所、殡管所、农保处、福利厂和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支部。
  2000年12月21日,中共宁海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同意建立中共宁海县民政局社会综合福利院支部。民政局共有党支部7个,分别为局机关、军干所、殡管所、农保处、福利厂、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和福利院支部。
  2001年,减少党员17名,全为原福利厂党员,福利厂党支部因转制,党员归属各居住地党组织管理。民政局共有党支部6个,分别为局机关、军干所、殡管所、农保处、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和福利院支部。
  2002年,民政局共有党总支部1个,党支部13个。县老龄办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老龄办综合党支部、工业支部、二轻支部、商业支部、物资退休干部支部;其他8个党支部分别为:局机关、军干所、福利院、殡管所、殡仪馆、农保处、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和机关联合支部。
  2004年,民政局共有党总支部1个,党支部12个。其中农保处党支部划入社会保障局。
  2.共青团组织
  1997年7月24日,经机关第二团工委批准建立共青团民政局支部(宁机二团〔1997〕4号),由胡强任支部书记。至2000年,已有成员14名。
  2003年11月5日,胡潇任民政局团支部书记至今。
  五、工会组织
  2005年12月12日,民政局工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兴孝、朱自权、张万进、储伟欢、童淑燕为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吴景媛为工会经费审查员;委员们一致推选陈兴孝为宁海县民政局首届工会主席。经县总工会批准(宁总工组〔2005〕33号),以上同志任期五年,自2005年12月至2010年12月。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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