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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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15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政事业进入新阶段,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优抚力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农村救济工作,改善社会行政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内容

民政乃国政,工作系民生,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愁,事关社会安宁和政权稳固,具有社会性、群众性、多元性的特点,其历史源远流长。史籍记载中国自西周时起,已有行政区域、基层政权、荒政、救济等民政事务,南宋时开始有“民政”的称谓。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仿行宪政,改革部制,国家首次设立管理民政事务的民政部。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嬗变发展,民政工作也在演变调整,然而变中有恒,一些基本工作始终相承,不曾间断。民政工作在不同时期调整业务的侧重点,其内涵不断丰富,主要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军队复员退伍离退休安置、救灾救济、扶持贫困、革命老区工作、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生产、行政区划、收容遣送、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社团管理等20多项任务。
  进入20世纪80年代,在宁海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宁海县民政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坚持改革开放,树立新观念,开拓新途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加快机制和体制创新步伐,各项主要业务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障。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配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政社分设,建立乡、镇政权和村民委员会,加速小城镇建设;开展划定和扶助革命老区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和城镇社区的组织建设,通过连续八届的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成为职能健全、依法自治的基层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区组织不断加强,社区服务日趋完善。
  ——加大优抚工作力度。坚持以双拥创建带动优抚安置,以优抚安置保障提升双拥创建,双拥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巩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对义务兵家属优待推行以乡统筹,将优待工分改为优待现金,城镇也普遍实行了优待;对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的家属等的生活补助改为国家定期抚恤;对在乡复员军人扩大享受定期定量补助面,对各种优待抚恤标准,多次进行调整和提高,并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勤劳致富;退伍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成立干休所进行妥善安置;为褒扬先烈,教育后人,分别编纂革命烈士英名录,兴建、修建烈士墓、碑、纪念亭、纪念馆和烈士陵园。
  ——发展城乡社会福利事业。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社会福利由救济型向福利型转变,从单纯供养向供养与康复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办”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举办社会福利生产和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院的设施明显改善,多种保健康复活动日趋完善;在城区街道、农村乡镇普遍办起敬老院,2003年6月全面启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城区老人公寓开始筹建,对离退休职工、老年知识分子等开展自费寄养,使他们安度晚年;发展社会福利生产,促使其适应市场经济,扩大残疾人就业面,提高职工工资福利水平;成立宁海县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宁海销售福利彩票始于1987年,2002年开始销售电脑福利彩票。20多年来,宁海县共发行福利彩票1.14亿元,筹集公益金4000余万元,本县留存和上级补助公益金共1800余万元,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重点资助宁海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火化殡仪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项目,建造镇乡敬老院、2005~2007年“星光计划”、建造农村社会老人活动场所等社会公益项目;保证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实现六个“老有所为”目标,抓基层、抓重点、抓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改革农村救济工作。对历年多发性的台风、洪水、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时进行查灾、报灾和救灾,组织人民群众战胜灾荒,重建家园。同时灾害救助工作不断改革,以“乡镇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救灾原则,及时开展救灾工作,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尽快恢复灾后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农村救济实行救济与扶持贫困户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方针,全面开展规划扶贫工作,由政府制定扶贫规划目标及各项措施,从资源利用、技术开发、资金信贷、税收减免、生产资料供应、能源交通、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种植、养殖业和经济实体,积极安排贫困户中的弱劳力和多余劳力,为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致富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起步于1992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无到有,不断改善,基本形成了业务操作规范、档案管理完备、财务管理有序的格局;对建设西溪、滩坑等水库的移民安置、实施后期扶持政策做了大量工作。
  ——改善社会行政管理。根据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探索行政区划新特点,由民政部门负责撤乡建镇,撤乡并镇,撤并和新建街道、居民区、行政村等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加强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做好城镇地名规划及命名、更名工作,规范街、路、巷牌、门牌的设置,使宁海县的地名命名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轨道;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积极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认真贯彻新颁《婚姻法》,健全婚姻登记制度,培训婚姻登记人员,促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加强婚姻管理,清理违法婚姻,调解处理婚姻纠纷,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2004年9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婚姻集中登记;2001年9月15日零时起,在全县行政区内全面实现遗体火化,遗体火化率始终巩固在100%。2003~2007年,每年开展坟墓整治活动,迁移、平毁“三沿五区”坟墓计21万穴,在全
  国率先推行生态葬法,至2008年建成生态墓地252处,葬法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精神,1991年民政部门重新承担社会团体管理,对宁海县范围内的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更好地发挥了社会团体的作用。
  ——信息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县民政局信息中心2004年5月成立以来,高标准、高速度地建起局域网,开通民政内部信息网,建立地名网、婚姻登记网络平台。县级民政部门与上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社区之间实现了公文和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及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通过民政信息化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服务行为,降低了管理成本,提升了宁海县民政工作水平。
  现今,宁海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重要基础作用,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得实惠;大力推进民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加大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和城乡社区建设,加强民政部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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