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114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内容

一、本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地记述宁海民政工作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有机统一,注意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以现阶段宁海县民政部门的业务范围设章,对历史上曾由民政部门主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陆续移交有关部门的人事、户政、民族、侨务、宗教事务、农事等工作,均不编列。
  三、全志记述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2008年12月31日;须溯源的适当上溯,个别重大事件为保持其完整性适当下延。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卷首列概述,为全志之纲。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分列18章。章以下设节,图片、照片相对集中。基本每章末附与本章相关的政策文件。
  五、本志遵循生不立传原则,选录的英烈排列以卒年为序。
  六、本志附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选录市级以上荣誉。
  七、本志除引用原文外,使用语文体。多次用同一名称时,首次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其后用简称。“省”指浙江省,“市”指宁波市,“县”指宁海县,“前志”指1986年编写的《宁海民政志》。
  八、纪年采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志中所述“解放后”,系指1949年7月25日宁海解放后。
  九、计量单位一律遵照国务院1984年颁布的有关规定。解放初期流通的人民币,注明“旧人民币”,1955年3月以后为新人民币。
  十、资料来源为档案、旧志、图书、报纸杂志、历史文献和实物的,一般不注明出处。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宁海县民政志:1986~2008》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