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利局职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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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0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利局职能
分类号: F426.9
页数: 2
页码: 126-1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水利局负责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统一管理水资源,编制水利基建项目,管理水利工程和海涂围垦,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指导农村水利和水利经济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键词: 宁海县 水利机构 水利局

内容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防洪和水土保持的论证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全县、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管理全县水文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水功能区划分和水域排污控制意见,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三)编制、审查(除市管大中型水利基建外)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管理河溪道采砂;归口管理全县河溪道、水库水域和堤坝、标准海塘等各类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标准海塘、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和除险加固。
  (四)组织编制海涂围垦规划,管理并指导海涂围垦工作。
  (五)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水事矛盾。
  (六)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城市防洪工作。
  (七)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归口管理农村小水电及其电网,负责综合利用水库水电站的开发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九)归口管理全县水利经济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本书记述了宁海县水利局编纂了1994年至2006年时间段《宁海县水利志》,记录了该县13年间水利建设及改革的成就,包括抗击台风、修建海塘、水库建设等。全书总结了水利建设经验,为宁海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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