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水利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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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05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水利机构
分类号: F426.9
页数: 15
页码: 126-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水利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下设多个科室和单位,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等12个科室和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黄坛水库等5个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干部职工292人。
关键词: 宁海县 水利 机构

内容

宁海县水利局是宁海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工程科、工程管理所、经营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政监察大队、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镇乡水利服务总站、水文站、改水办公室等,在编干部职工81人。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黄坛水库、杨梅岭水库、胡陈港水库、车岙港水库、力洋水库等,在编干部职工211人。
  第一节 水利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防洪和水土保持的论证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全县、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管理全县水文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水功能区划分和水域排污控制意见,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三)编制、审查(除市管大中型水利基建外)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管理河溪道采砂;归口管理全县河溪道、水库水域和堤坝、标准海塘等各类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标准海塘、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和除险加固。
  (四)组织编制海涂围垦规划,管理并指导海涂围垦工作。
  (五)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水事矛盾。
  (六)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城市防洪工作。
  (七)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归口管理农村小水电及其电网,负责综合利用水库水电站的开发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九)归口管理全县水利经济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 机关组织沿革
  1994年~2006年宁海县水利局机构沿革领导成员变化及机构
  第二节 直属单位
  宁海水利局现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是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黄坛水库、杨梅岭水库、胡陈港水库、车岙港水库、力洋水库,原下属企业机电站及华宁围海
  公司在1998年相继破产和转制。
  第三节 水利改革
  宁海县水利经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处于“人员多、摊子大、效益低、负债重、家底空、活力少”的状况,面临着经营转机、面向市场、走向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新课题。针对上述情况,1994年,县水利局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发展的通知》和全国、全省水利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局党委要求大家解放思想,制定计划,分步推进水利经营机制的转制,通过机制改革,开创水利经济新局面。
  1994年,宁海水利局对所属企业水利水电实业总公司、机电站、华宁公司、毛屿垦殖场等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转换。1998年,机电站破产,华宁围海公司、水利实业总公司转制为私营企业。水利局直接管理的南洋港、白沙塘、朝西洋港、江遥街仓库等经营场所都进行了承包经营。其它挂靠水利局的企业也都转制为私营企业。
  宁海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以前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1994年经宁编1号文批复,改为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2001年宁海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更名为宁海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4年,为积极响应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水利设计行业的市场化操作步伐,进一步树立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县水利局对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经营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实行责任承包。改革后的设计院落实了各项措施,制订激励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真正走向市场化。
  宁海县黄坛水库、杨梅岭水库、胡陈港水库、车岙港水库、力洋水库是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的国有中型水库,各水库设有管理处,为县水利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大中型水库主要有防洪、排捞、灌溉、供水、发电、抗旱等工程体系,是既有社会公益性服务、又有一定经营收入的管理单位。由于水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靠供水、供电、养殖等,收益不高,加上管理人员过剩,人头经费开支日益增大,经营收入无法保证运营的需要,因此改革是国有水库走出困境走上良性循环的必由之路。
  1995年,根据宁海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县政府[1995]80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国有水库逐步实行体制改革。首先将胡陈港工程管理处作为国有水库体制改革试点,按照“企管分开,划定产权;自收自支,以产补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明确职责,自我发展”的基本思路进行改革。
  改革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打破原有人员的编制、身份、性质。以水库管理职能和产业分工为基础,按照县主管局下达的岗位指标,分别进行定职、定岗、定薪。精简管理机构设置,因库制宜,提倡“一岗多能,一人多职”。管理处主任通过定标竞争上岗,由主管局直接聘任,并签订定期管理经营责任状。管理处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经群众代表、党员代表评议,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主管局聘任,任期与主任相等,并签订相应任职责任书。实行管理人员和经营实体分级全员聘任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除管理处担任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少数岗位(主管局核定指标),实行全员企业化管理。
  二、未经县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全部辞退。正式职工按照“原岗为基础、人跟实体走”的办法进行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管理处和各经济实体在定资产使用权、定资产折旧上交额和经营上缴款、定债权债务及定人员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分灶吃饭”,独立法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允许经济实体以法人代表为中心,实行人员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对竞争落岗的富余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取消固定工资制。按照劳动报酬与经营效益挂构的原则,实行岗位职责、岗位技术相挂构的浮动工资制,原有职级工资作档案工资保留。
  四、在做好全面清产基础上,按照实际管理经营需要,分别落实相应的资产管理使用权,并落实相应资产监管制度。
  全县中型水库经体制改革后,每年可节约开支100多万元,而且水库管理处在岗职工都有了优胜劣汰的紧迫感,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大大增强,为水库的安全高效运行打下基础。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本书记述了宁海县水利局编纂了1994年至2006年时间段《宁海县水利志》,记录了该县13年间水利建设及改革的成就,包括抗击台风、修建海塘、水库建设等。全书总结了水利建设经验,为宁海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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